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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2017-09-30 3页 doc 14KB 4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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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日志登记制度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双桥区人民医院预检分诊、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等相关制度 一:预检分诊制度 1. 双路执业点内科、龙滩子执业点传染科具体负责各执业点的传染 病预检分诊工作,并对医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 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医院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 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就诊 的病人常规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发热病人、传染病病人 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 双桥区人民医院预检分诊、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等相关制度 一:预检分诊制度 1. 双路执业点内科、龙滩子执业点传染科具体负责各执业点的传染 病预检分诊工作,并对医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 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医院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 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就诊 的病人常规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发热病人、传染病病人 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 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 医院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 的预检分诊工作。医院应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 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 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4.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实行首遇制、首诊负 责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 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 施。如:发放口罩等。 5. 双路执业点对于确诊或高度怀疑且需要隔离的传染病应当及时将 病人转诊到龙滩子执业点,并及时完善相应病历。 6. 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 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7. 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 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8. 医院或科室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 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 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从事传染病预检分 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 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9. 非正常上班时间预检分诊可由保安承担,但其技术培训由内科负 责直到能独立开展工作时,否则仍由内科人员承担预检分诊。 二: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 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发病 日期、初诊和复诊、主要症状、诊断及处理、报卡十二项基本内 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 2. 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防保科; 3. 挂号数或处方数与日志登记数符合率不低于95%。 4. 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 状代替病名(如腰痛、黄疸等)。 5. 对于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史。对于 14岁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学生要填写学校及班级),对诊 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小于1 周岁的填写到月或天。 6. 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的患 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 及时、规范,并按规定时间向防保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瞒 报。 7. 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8. 门诊日志分月、分科装订保存,并完善相关信息。 9. 门诊日志检查分科室自查、防保科督查、医疗质量考核小组不定 时抽查。各自查情况资料科室妥善保存。 10. 防保科工作人员要熟悉管理流程、工作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日 志或卡片可以拒收,并做好相应。 三: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四: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 1、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 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签收记录。 2、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签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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