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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及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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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及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doc《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及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doc 《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及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 -->《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及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英语专业论文下载 摘 要:法律英语是有别于普通英语的工具性语言。法律英语词汇有很强的专业性特色。全文通过探讨外来词、中古英语、专用术语在法律英语中的作用,分析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阐明美语法律词汇和英语法律词汇的差异,归纳了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 关键词:法律英语;词汇;特征 法律英语是一种工具性语言(ins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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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及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doc 《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及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 -->《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及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英语专业论文下载 摘 要:法律英语是有别于普通英语的工具性语言。法律英语词汇有很强的专业性特色。全文通过探讨外来词、中古英语、专用术语在法律英语中的作用,分析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阐明美语法律词汇和英语法律词汇的差异,归纳了法律英语词汇的基本特征。 关键词:法律英语;词汇;特征 法律英语是一种工具性语言(instrumental language)。一般认为法律英语的内容主要指以英语为母语的习惯法(mon laary language)。美国法律语言研究权威梅林可夫(Mellinkoff)认为“法律英语”指the English language of laopolitan vocabulary)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向其它语言直接借用了大量词汇,其中50%以上的英语词汇是从拉丁语词汇派生或直接借用来的[2]。除此之外还从罗曼语族(如法语)中借用了大量词汇。每本法律英语词典都收入了拉丁语和法语词汇。如《简明英汉法律词典》(1993)第1页就有14个拉丁语词汇和1个法语词汇。这足见古词和外来词在法律英语中所占的比例,所起的作用。 1.1外来词(borromon(传票),hue and cry(追捕犯人时的叫喊声,通缉令),indictment(告发,控告),jury(陪审团),juror(陪审员),panel(全体陪审员),felon(重罪犯),evidence (证据),proof(证词),bail(保释金,保释人),ransom(赎金),verdict(裁决),sentence(宣判),decree(政令,法令),aent(惩罚),prison(监狱),pillory(颈手枷),sue(控诉),plead(辩护),implead(控告,起诉),accuse(控告),de-pose(宣誓证实),arrest(逮捕),prison(监禁),convict(宣判„„有罪),amerce(惩罚),arson(纵火),larceny(偷窃),adultery(通奸),slander(诽谤),libel(诽谤罪),innocent(无罪)等。 拉丁语从公元597年传进英国起就已渗入英语中,特别是到了古英语时期的14、15世纪,拉丁语词汇又大量直接或间接进入英语,但主要是法学等专业领域[2]。这一时期有许多拉丁语词汇进入英语且一直沿用至今。如:homicide(杀人),custody(拘留),immune(免除的),legal(合法的),prosecute(对„„起诉),suppress(镇压),testimony(证词)。《牛津英语词典》(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也记录了部分词汇进入英语的时间。如:orbiter(仲裁人;1502年),veto(否决,1629年)等。如: ?This is aquasi(借自拉丁语)contract. 这是一个准。 ?The obtaining of this type of judgement is knos) 法律英语古词是指古英语时期(公元450—1100年)和中古英语时期(公元1100—1500年)的英语词汇,而在这两个时期从拉丁语、法语和希腊语中借用的外来法律词汇70%仍沿用至今。一些词汇在现代英语中,尤其是在现代英语口语中已不再使用,但在法律文书,或正式的司法场合仍在使用。古词ye是you的复数“你们”,在普通英语中已经不用了,但在法庭开庭时仍沿用hear ye“静听”(宣读、审判),或用古词oyez“静听”。这里的hear ye实际上相当于现代英语中的listen up!古词sayeth相当于现代英语中的say。这在普通英语中早已不用了,但在法庭上仍用sayeth。如:further affiant sayeth not相当于现代英语中的The affiant has nothing else to say“宣誓口供人没有任何要说的了”。 中古英语中here_,there_和ent), therein(in that clause)。因此,莎士比亚笔下的句子“eo?”就不是“eo?”,而是“Oh,Romeo! Romeo, ust you be Romeo?”中古英语词said(aforesaid)在法律英语一般用作定冠词(the)和指示代词(this或that)。 Aforesaid是said的变体,二者用法相同,均无实义,只是aforesaid经常和法语的英语词一起连用。如:Peter pro -->mises to pay a deposit. Said deposit shall accrue interest at a rate of ten percent annum.(彼得打算存一笔钱。这笔钱的年利率是10%。)句中的Said可以用the或this来代替。这种用法明显地与普通英语的用法不同。 法律英语词义的保守性是指词义的不易改变性。法律英语词义的保守性源于人们对权威的信仰。公民对一国法律的信仰是如此,信徒对宗教教义的信仰亦是如此。就如同《圣经》或《可兰经》是宗教最权威的一样。一国的法律、法令和判决书是法律合法性的。 2 助动词与词义的权威性 普通英语的助动词do和shall在法律英语中具有某种程度的古语含义,赋予了独特内涵,使法律英语词句更具权威性。 2.1 do 助动词do在普通英语中,一般用于问句,而在法律英语中只用于肯定陈述句,但并不象普通英语中那样含有强调或对比的含义。do所表示的是紧跟着的动词所产生的法律概念或所修饰的法律关系,或者相当于普通英语中的hereby(特此),并暗示这一行为动作将会实际履行。下面的例句就是很好的说明。 ?erica. 我们美国人民为美国制订和确定了这部宪法。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do enact as folloise to tell the facts and details to the policemen honestly. 我承诺诚实地向警察事实。 ?I do mominate my husband, Black Smith as Executor of this my Last ent. 我特别指定我的丈夫布莱克•史密斯作为我遗愿的执行人。 这四个例句中的do均无实义,且含有古英语的特质。例句?—?中的do就只表示其动词后的法律概念更具权威、更具神圣性。例句?—?中的do表示说话者郑重其事,并且一定能执行和完成这个动词所指的内容。 2.2 shall 在普通英语中shall是典型的表示未来的情态动词,传统语法规定shall只能用于第一人称,否则用ust“必须”。如: Under California laeone e. 一个被指控为性骚扰的人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到警察局长或地方法官那里去登记。这里所用shall并不表示对将来事件的预测,而是设定了被告人必须进行登记的义务。使整个句子更具法律权威性。 ?shall可表示法律上的正式“宣告”、“宣布”。如: This Act shall be knoise to )或“将会”(s to the Author under this Agreement. 出版商应当预付稿酬,这笔稿酬是按合同规定的总稿酬中的一部分。 这里shall为合同中的一方设定了给付报酬的义务。句中的第一个shall指“一定会”;第二个shall是指一种“承诺”或一种正式“声明”,但没有“命令”的含义。 总之,shall在法律英语中的含义并不一定就限于这三种情况。弗雷德里克•保尔斯认为shall被广泛运用于法律英语的真正原因是shall被看作是具有法律权威特征的一种象征。[3] 3 法律术语与词义的精确性 法律术语(Terms of Legal Art)是法律英语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法律术语一般指某些词汇或词组只在法律这一特殊领域或法律职业中使用,而且这些词汇或词组的含义约定俗成,不同于普通英语(Ordinary English),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法律英语中的“法官顾问”amicus curiue (源于拉丁语)沿用至今,而不说persons atter。 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持这个词义在法律英语中的“原汁原味”和精确。美国法律语言学研究权威梅林可夫认为法律术语是法律语言中一小块相对精确(precision)的区域[4]。就这一点我们可以选用《英汉双解法律词典》[5]中的词目解释加以佐证。 ?cy_pre’s doctrine:”尽可能近似原意法则” 普通英语解释为:(rule that if a charity cannot apply its funds to the purposes for ething, such as a judgment, eone --> stands in the place of another person and acquires that person’s liabilities)一种法律原则,某人取代另一个人,取得那个人的权利并为他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词典中引证的三个词目说明法律术语言简意赅,只需一个词或几个词就能准确无误地表述一个法律概念。法律术语来自一般用语和习俗。如:silk专指“英国女王的法律顾问”。grandfather clause美国法律英语中的“祖父条款”或“不追溯条款”。法律术语不同于科技术语。法律术语是由权威的法院或立法机关或法学家阐述界定的。如ine(收入)是一个关于税收方面的专用词,但它的内涵在法学界中,尤其被法院广泛地界定和阐述了很多年。司法判例和成文法的解释将会使法律术语更加精确。 4(普通英语与法律英语的词义关系 在英语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词义的演变十分复杂。总体来说英语词义是在“共时性变化”(synchronic changes)和“历时性变化”(di-achronic changes)的交替变化中发展演变。法律英语的发展不可能脱离普通英语的发展。法律英语词义自然而然是从多义的普通英语词汇中分离出来的。有的词义具有特色性很强的法律英语词义,而独立于普通英语。由于英语词汇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借用了大量外来词,因而也出现了大量的同义词。 4.1一词多义与同形异义 英语中多义词(polysemic onosemic a, 1999:111)在他的新作《法律语言》(Legal language)中认为这类法律词汇看上去象普通词汇,而实际上又有许多词义明显不同的词是“同形异义法律词”(legal homonyms)。我们知道同形异义(homonyms)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词的形式相同而词义不同的语言现象[6]。如:bear(n.)熊和bear(v.)忍耐。若按这一标准来划分就根本不存在“同形异义法律词”。特尔斯马提出这一新观点,不外乎强调法律英语词的专业性和相对普通英语词义的独立性、稳定性。以下这些例子足以说明他的观点: 普通词义 法律词义 Action 行动 诉讼 Aggravation 气愤 加重罪行 Avoid 避免 撤消 Consideration 考虑 对折 Brief 简洁的 诉讼案件摘要 Continuance 延续 诉讼延期 Instrument 仪器 法律文件 Case 箱子 案例 Motion 移动 动议案 Notice 解约通知 Party 政党 当事人 Plead --> 恳求 抗辩 Prayer 祷告 诉讼 Sentence 句子 法庭判决 Service 服务 传票送达 不论是强调一词多义,还是主张同形异义,二者都说明法律英语词义是普通英语词义的一部分,但又具有自己相对专业特色和稳定性。 4.2同义词 同义词(synonyms)通常指的是部分同义词(partial synonyms),也就是基本意义相同或相似的词[6]。在任何一组同义词中,法律英语文体一般选用释义严谨,词义稳定的正式书面用词。下面是一组同义词的对比分析 普通英语词(本族语) 法律英语词(外来词) 中文释义 around approximately 大概 ask request 要求 begin mence 开始 building edifice 建筑物 earlier prior 较早 end terminate 终止 follo apprise 通知 refer advert 涉及 require necessitate 需要 shoonstrate 示范 stop desist 停止 use employ 使用 ployment 工作 法律语言是严肃语言,重点在于陈述事实与细节,阐明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所以即便是在法律英语中有多个同义词的情况下,法律文书还是尽可能少用同义词,以避免用词多样化所引起的歧义。比如:我们可以邀请朋友到我家(residence),然后问他对我们新家(domicile)看法如何。在法律上只认定一个居住地的事实。因而没有必要用不同的词 来表述。再说法律英语中的同义词仍有约定俗成的差异。必须根据上下文慎用同义词。比如:full faith and credit(美国宪法中的“信赖条款”),就不可用full faith或full credit取代。sufficient consideration(对价 -->)就不可用adequate consideration(等值回报)取代。 5 法律英语词汇中美国与英国语言的差别 在英美司法体系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美国的语言发展已有自己的特色。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后,美国人民的民族主义也表现在语言方面[6]。韦伯斯特等人积极提出确立“美国语言”的主张,并于1828年编辑出版了《美国英语词典》。至此,美国语言开始一条独立发展之路。英美语言与英美法律交织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法律语言,但英美法律语言仍存在差异。 5.1语汇空缺 语汇空缺(lexical gaps)是由于语言的民族、地域、历史、政治等因素深刻的内在联系,使一种语言的某些词汇在另一地域的另一种语言里找不到对应的词。英国的司法体系是以王权为基础发展完善的,而美国的司法体系是在以议会为中心的基础上形成的联邦与各洲两级司法体系,加之各自的法律文化传统不同,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法律词汇空缺现象。 ?美国法律英语词汇,英国法律英语词汇空缺。如:assembly(议),assemblyman (议员),president(总统),vice_president(副总统),presidential(总统的),Congress(国会),Senator (参议员),lynch(私刑), Kukluxklan(三K党)。 ?英国法律英语词汇,美国法律英语空缺。如:Lords (上院), Lord (上院议员), Lord Chancellor(议院中的大法),Court of mon Pleas(民诉法),Court of King’s Bench (王室法院), Privy Council(枢密院),Suitor (审判),Governor(总督),Chancellor(大法官)。 5.2词汇的拼写差异 美国法律英语词汇的简化现象是美国英语区别于英国英语的主要特征。这种简化现象一是通过读音与拼写同时变化的,如:copper:(英)警察;cop:(美)警察。二是只有拼写变化,没有读音变化。如:honour:(英)承兑;honor:(美)承兑。法律英语中不同拼法的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常用词汇对照如下: 英国英语 美国英语 中文释义 adopter adoptor 收养人 accepter acceptor 承兑人 acknoent acknoent 债务承认人 cheque check 支票 copper cop 警察 defence defense 被告,辩护律师 offence offense 罪过,犯法 draught draft 草稿,草案 practice practice 诉讼业务 judgement judgment 裁定,判决 programme program 程序 5.3词汇的语义差异 法律英语词汇的语义变化主要表现在同一概念在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中分别用不同的词汇表达。 ?同一概念,英美英语中用不同的词汇表达。如: 中文释义 英国英语 美国英语 慈善信托 charitable trust charitable corporation 大监狱 penitentiary large prison 黑手党 mob Mafia 执法官 laan policeman 流氓 h -->oodlum gangster 有限责任公司 Ltd. Inc. 律师费 barrister’s fee contingent fee ?同一词汇,英美英语中有不同的解释。 如: 英语词汇 英国英语 美国英语 Bylaentarian 议会议员 国会法规专家 Marshal 海事法院执行法官 法院执行法官 Lieutenant 副总督 副州长 Counselor 参赞,顾问 咨询律师 Chancery Division 大法官法庭 衡平法庭 Solicitor_General 副检察长 副司法部长 Attorney_General 检察总长 司法部长 Turnover 营业额 (资金,货物)周转金 6 小 结 法律英语词义的保守性、权威性和精确性是由多方面原因交织而形成的。一方面法律本身要求用词严密准确,才显示出法律的神圣和权威性,另一方面是由于拘谨的外来词和语义约定俗成的古词、术语长期沿用,加强了这些词汇的神秘感和权威性。司法领域里循环沿用同 一法律词汇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交流表达简便,在法律文件起草,法规解释和调查取证中更加经济。于是,几十年乃至几百年前生硬的法律词汇和术语得以延续,而且事实上一字不改。这使人们感到古词就像圣旨一样权威。术语就如同法制一样不朽。 语言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是相对的。总的趋势是随社会发展而不断更新,摒弃。现在的法律词典就几乎见不到反映封建社会法律制度的词汇了。如:demense(不动产),fief(领地)和fee tail(指定继承人的不动产)就不再出现在现代法律文件和法律词典中。只要那些法律概念始终是法律中的内容,那么它相应的法律词汇就不会消失。如:旧法国法典中的chattel(动产),easement(使用权)和estate(不动产)在现代法律语言中仍是很活跃的词。 21世纪的法律语言面临通俗化的挑战。美国和日本的法学家和语言学家都积极倡导改革法律语言,使其容易被更多的人所理解和使用。美国学者奥托•杰斯佩森(Otto Jespersen,1982)指出在动词后加上后缀_ee,使动词名词化,表示动作的被执行者的构词方法就原创于现代法律英语,后来被推广到普通英语。如:escapee(逃跑者),aquittee(被宣告无罪的人)和arrestee(被逮捕的人)就是根据这一构成的新词。这样易于被普通读者所接受和理解。在中国加入ellinkoff. Language of the law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pany,1993,293 5 P.H.科林.英汉双解法律词典.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8 6 汪榕培,卢晓娟.英语词汇学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135,138,166,343 7 王佐良,丁德道.英语文体学引论.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7 8 陆国强.现代英语词汇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3 9 潘雄大,刘文琦.英美法导读.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10 华尔 -->赓,孙懿华,周广然. 法律语言概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11 彭金瑞.简明英汉法律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12 李剑波.法律英语世界.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 . O’barr. Linguistics Evidence_Language, Po.Neic Press, Inc.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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