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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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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 1、...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二):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 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 。 一、目的 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 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 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村及临村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确 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坪上小学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领导 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洪艳,成员有一年级班主任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宣传 在学校张贴标语和展板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监 护人进行宣传。提高监护人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 2017年9月开展免疫接种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安排。 四、查验对象和实施时间 1 ,一,、查验对象为新入学儿童 ,二,、从2017年9月起,每年新生或转学的学生在入学时实施入学前接种证查验。 五、查验疫苗种类 2017年儿童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种类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白破等六种疫苗。 六、工作流程 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根据《国家免疫程序》核对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将接种信息记录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在入学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接种,儿童补证或补接种后凭预防接种证由专人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登记。《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由学校存,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存。 坪上镇坪上小学 2017年9月1日 2 坪上小学2017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工作 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一年级班主任老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年级全体儿童进行查验并完成相关资料,如不能完成者,造成的责任自行承担,并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二、负责管理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计工作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协调好和接种医生的对接工作,保证接种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 三、专管人员负责督促一年级班主任做好相关的工作,并在本项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为下一年度的接种工作作好准备. 坪上镇坪上小学 2017年9月1日 3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 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 方案。 一、目的 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 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 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村及临村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确 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坪上小学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领导 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洪艳,成员有一年级班主任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宣传 在学校张贴标语和展板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监 护人进行宣传。提高监护人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 2017年9月开展免疫接种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安排。 四、查验对象和实施时间 1 ,一,、查验对象为新入学儿童 ,二,、从2017年9月起,每年新生或转学的学生在入学时实施入学前接种证查验。 五、查验疫苗种类 2017年儿童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种类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白破等六种疫苗。 六、工作流程 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根据《国家免疫程序》核对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将接种信息记录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对没有预 防接种证或未完成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在入学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接种,儿童补证或补接种后凭预防接种证由专人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登记。《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由学校存,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存。 坪上镇坪上小学 2017年9月1日 2 坪上小学2017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一年级班主任老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年级全体儿童进行查验并完成相关资料,如不能完成者,造成的责任自行承担,并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二、负责管理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计工作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协调好和接种医生的对接工作,保证接种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 三、专管人员负责督促一年级班主任做好相关的工作,并在本项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为下一年度的接种工作作好准备. 坪上镇坪上小学 2017年9月1日 3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三)》(闽教体[2017]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时间、对象 (一)时间: 2017年9月。 (二)对象: 入托(园)小班、入学(一年级)未按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儿童。 二、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率大于等于95%以上,其它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0%以上。 三、查验方法 教育局、卫生局将把查验接种证工作作为年度学校卫生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领导小组(附件1)及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 (一)收集预防接种证 1.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应在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各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儿童在入托、入园、入学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学校妥善保管,查验后迅速退回。 3.在开学之后,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指派业务人员协助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二)摸底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接种证》,学校妥善保管,查验后迅速退回。 3.在开学之后,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指派业务人员协助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二)摸底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的发放工作。 2.摸底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10日。 3.摸底登记方法: 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儿童由班主任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市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汇总表(托幼机构及学校用)》附表7上,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乡、村负责查漏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补种通知单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防疫医生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市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汇总表》附表8,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县级督导人员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乡(镇)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四、疫苗补种及记录 (一)疫苗补种接种方式 1.接种方式应以固定接种点为主。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进行督促,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2.疫苗补种要求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未到达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到达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2剂次。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接种。 (二)补种记录 各接种点要求将补种情况登入卡、证,要保存本次查漏补种儿童 名册的原始记录。 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一)每个查漏补种接种点应配备名具备现场急救技能的临床医生(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均要)负责接种后儿童的现场留观、不良反应的处置和救治工作。处置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救治必须合乎技术规范。 (二)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有关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后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做到早期、 正规、系统的治疗。 六、现场接种要求 接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持证佩戴工作牌上岗。 (一)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市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汇总表》附表8,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县级督导人员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乡(镇)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四、疫苗补种及记录 (一)疫苗补种接种方式 1.接种方式应以固定接种点为主。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进行督促,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2.疫苗补种要求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未到达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到达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2剂次。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接种。 (二)补种记录 各接种点要求将补种情况登入卡、证,要保存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一)每个查漏补种接种点应配备名具备现场急救技能的临床医生(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均要)负责接种后儿童的现场留观、不良反应的处置和救治工作。处置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救治必须合乎技术规范。 (二)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有关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后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做到早期、 正规、系统的治疗。 六、现场接种要求 接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持证佩戴工作牌上岗。 (一)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2.接种前准备与疫苗管理 (1)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 (2)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3)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4)检查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是否冻结的方法为: 将被检和对照的正常疫苗的安瓿同时摇匀后静止竖立,如被检疫苗在短时间内(5-10分钟)内与对照疫苗相比出现分层现象,且上层液体较清,即可判断被检疫苗冻结。 (5)使用吸附剂的疫苗前,应当充分摇匀。使用冻干疫苗时,用注射器抽取稀释液,沿安瓿内壁缓慢注入,轻轻摇荡,使疫苗充分溶解,避免出现泡沫。 (6)安瓿开启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7)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在接种门诊,接种人员下班前应将未开启的疫苗存入冰箱冷藏室内。 3.接种操作: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通知单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无误后予以接种。 (1)皮肤消毒。 确定受种部位: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疫苗接种的部位、途径和剂量参加国家药典的规定,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参见疫苗使用说明。 (2)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部注射。 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七、督导检查 县成立督导小组,对城区、乡(镇)、村托幼机构、学校查验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便发现问,及时解决。 八、时间安排 8月14日开始培训工作。 8月30日前,完成新生注册需提交材料的告知。 9月10日结束摸底工作。 9月30日前,完成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和托幼机构填写附表7。 10月1日开始补种,对查出的漏种儿童按免疫程序完成补种工作。 10月10日前把附表8上报县疾控中心。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四): 2017免疫规划工作 第1篇: 免疫规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落实职责,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搞好扩大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4.25"计免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要教会广大群众会算防病与治病的经济账,争取儿童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各类疫苗接种率,中心将利用定期会、专业培训会对各乡镇防疫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做好儿童建卡建证和预防接种工作 1、各基层接种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所有适龄儿童的人数,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要求适龄儿童建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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