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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的辩证关系

2018-08-23 5页 doc 16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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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的辩证关系“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的辩证关系 “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的辩证关系 在坚持“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动摇,就是要有目的地坚持对现实中“小是小非”问题的不断改革,逐步地“积小善为大善”,积“小是”为“大是”。同时,要维护价值与原则所张扬的“大是”,就必须不断地改革现实体制方面存在的“小弊小非” 中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所引起的“社会转型”,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巨型社会”的“和平转型”,具有异乎寻常的艰巨性。这种“社会整体转型”没有先例、没有参照物,一切只能是在摸索中奋然前行,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中国的“...
“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的辩证关系
“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的辩证关系 “大是大非”与“小是小非”的辩证关系 在坚持“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动摇,就是要有目的地坚持对现实中“小是小非”问题的不断改革,逐步地“积小善为大善”,积“小是”为“大是”。同时,要维护价值与原则所张扬的“大是”,就必须不断地改革现实体制方面存在的“小弊小非” 中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所引起的“社会转型”,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巨型社会”的“和平转型”,具有异乎寻常的艰巨性。这种“社会整体转型”没有先例、没有参照物,一切只能是在摸索中奋然前行,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中国的“现实状况”。这种“状况”要求我们必须要有正确的“大是大非”观念,能对中国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走向”作出合理的解读。 所谓“大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是”。从长远来说,中国的“国是”就是坚持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导我们的“改革方向”,坚持改革不动摇,实现人民富裕、国家强盛及社会主义的长治久安。 逐步地“积小善为大善”,积“小是”为“大是” 在原则和价值上坚持“大是大非”,坚持用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坚持社会的公平正义,坚持人民的幸福与尊严,就要在现实中关注“小是小非”,坚持“改革”与社会主义原则和价值不相符合的“现实”,使我们的每一项小小的改革,都趋向于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趋向于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完美社会”。 对于现实状况的认知与理解,是我们选择改革路径与方法的最根本的“现实依据”,也是我们维护和实现社会的长远价值和基本原则的根本保证。正确的改革路径选择,源于对现实状况的深刻而正确的认知与把握,源于对不合理的现实的持续不断地修正与改革,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有半点的侥幸心理。 因此,在坚持“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动摇,就是要有目的地坚持对现实中“小是小非”问题的不断改革,逐步地“积小善为大善”,积“小是”为“大是”。通过社会改革的“零星工程”,逐步改正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或“小非”,改革我们体制中明显与社会主义价值与原则、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不相符合的体制弊端,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才会一步一步地前进。 按照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或价值理念改革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大是大非,就必须不断地坚持对阻碍社会主义理想实现的、不合时宜的各种管理体制进行改革。30多年前,中国社会处于普遍“贫困状态”,这种状况不符合社会主义人民富裕的国家性质。我们积极探索和吸收了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把市场经济体制变成了“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因素”,逐步推进和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实践证明,正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重大改革措施,极大地维护和发展了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中国获得了30多年的快速发展,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增强了国家的实力,提高了社会主义在全球的影响力。 目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社会逐步走向富裕的同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由30多年前的“普遍贫困”变为当前的“社会不公正问题”加剧,这一“现实状况”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影响到社会主义的改革、发展与稳定。这种状况要求我们既要从“大是大非”着眼,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的本质,用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和原则谋划改革大局;又要求我们从“小是小非”着手,深入探讨各种各样的“体制弊端”,特别是造成新的社会不公正方面的体制弊端,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国家与人民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 社会不公正是目前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两方面的“体制弊端”所引起的。一是社会财富分配体制不完善造成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社会贫富差距急速扩大所造成的;二是“公共权力运行不规范又缺乏监督”所造成的。这两个方面体制弊端的改革,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的“公正与民主”的核心价值和发展目标来进行,逐步使“体制弊端”方面的“小非”改革,符合社会主义“公正与民主”的价值和原则这一“大是”,把社会主义建设成一个“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实现“人民幸福与尊严”的社会。 我们知道,”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中的“贫富差距”拉大就更不是社会主义。特别是一些人的财富积累不是通过诚实的劳动,而是通过贪污腐败、权钱勾结、权黑勾结、甚至巧取豪夺获得的时候,整个社会的“心理”就会失去平衡,社会的基本诚信就会丧失,社会的怨气甚至怒气就会积累、叠加乃至发酵,就会从根本上动摇人们对社会主义价值与原则这一“大是”的信心。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在这一点上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坚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坚决消除“体制弊端”,维护好、发展好社会主义社会“公正与民主”的核心价值。 维护“大是”要去除“小非” 首先,要坚持社会主义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原则。这一公共性原则的前提是“人民民主”,是人民在国家体制中的“主体性”地位。而要有效地实现这一原则,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是关键。因此,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正与民主”的核心价值理念,就要在改革中去除“体制弊端”,建立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的体制机制,把权力摊在阳光下,防止权力暗箱操作所引起的“权力失去制约”及公共权力“私化”现象。 目前,对改革、发展与稳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体制机制弊端,主要是由于公共政策制定体制、干部人事选任体制、公共财政与预算体制等“政府过程”三大权力体制机制不透明所引起的。由于公开透明度不够,社会公众失去了政治民主参与渠道,为一些人利用“公权力”腐败留下了空间。由于党的干部也是人,基于“人性的弱点”使然,一些人必然会利用这一“公权力空间”大肆谋取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明目张胆地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任人唯亲。为了去除已经明显存在的“体制弊端”,就要尽快出台使公共权力公开透明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措施,并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 其次,要坚持完善对社会主义公共权力的民主监督。公共权力的民主监督是现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根本体现。公共权力只有处于各级人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全面监督之下,“权力持有者”才不会懈怠、傲慢乃至贪腐,公共权力的“公共性”才会得到维护,社会的公正和人民的尊严才有保证。 目前,执政党所面临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这是对中国发展“现实”的正确判断。而腐败发生的根源是“用人腐败”,特别是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一把手”事实上的“任命制”,导致“一把手权力过大又无监督”的状况持续发酵,腐败状况屡禁不止。 为了改变“一把手权力过大又无监督”的状况,从体制机制上搭建一个对权力“即时监督”的制度平台,就必须有效发挥各级“人代会”和“党代会”的作用,改革这两会的代表形成机制和工作机制,使其切实发挥对公共权力的“制度性监督”作用。如尽快推行我们酝酿已久的两会“代表常任制”、基层代表“直接选举制”等方面的改革,使各级人大和党代会切实发挥好对权力制度性的“日常监督”作用。另外,要继续拓展“让人民批评政府”的舆论平台,形成人大的制度性监督和人民的社会监督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平台,改善对权力监督不到位、不及时的“体制弊端”。 总之,要坚持“大是大非”不动摇,就是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指导改革不动摇,追求“公正与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不动摇。而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我们就必须具有“社会主义的现实批判精神”,找出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性质不相符合的“小 是小非”或“体制弊端”,坚定地维护“公共权力的纯洁性”,使社会主义的“现实王国”不断地向“理想王国”迈进。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 责编/马静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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