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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源转换器选择正确的电感与电容

2017-11-07 4页 doc 16KB 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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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源转换器选择正确的电感与电容实验四转矩流变仪实验 海宁海橡鞋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工艺鞋、552万平方米仿革片、800万双成型底及36000吨PVC压延膜搬迁项目报告简本 1、项目概况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原位于浙江省海宁市北郊,专业生产“海橡”牌中高 ,因有搬迁计划,原有档仿革底片和各类成型底。2011年销售收入达2.18亿元 项目暂无验收。 2012年,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拟对原有项目进行搬迁安置,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在海宁经济开发区环城东路西侧,陆家桥港北侧新征工业用地46383平方米...
直流电源转换器选择正确的电感与电容
实验四转矩流变仪实验 海宁海橡鞋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工艺鞋、552万平方米仿革片、800万双成型底及36000吨PVC压延膜搬迁项目简本 1、项目概况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原位于浙江省海宁市北郊,专业生产“海橡”牌中高 ,因有搬迁,原有档仿革底片和各类成型底。2011年销售收入达2.18亿元 项目暂无验收。 2012年,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拟对原有项目进行搬迁安置,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在海宁经济开发区环城东路西侧,陆家桥港北侧新征工业用地46383平方米,新建厂房及附房约27646.96平方米,搬迁原有生产设备至新厂。项目搬迁投产后,设备改进,通过对产品的优化调整,生产能力将由原来的年产345万平方米仿革底片和285万双成型底变到年产50万双工艺鞋、552万平方米仿革片、800万双成型底及36000吨PVC压延膜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省市环保局有关文件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相关环评审批才能运行。为此,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写该搬迁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查。 2、污染源强汇总 原有项目环评无批复。原有项目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原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下表1。 表1 原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 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1.5 1.2 0.30 非甲烷总烃 粉尘 17.9 15.06 2.84 2.84 2.39 0.45 炭黑尘 HS 0.13 0.105 0.025 2 印刷废气 3.3 2.73 0.57 废气 33烟气量 5580万m/a 0 5580万m/a 87.8 84.3 3.5 烟尘 SO 36 0 36 2 NO 40.9 0 40.9 X 食堂油烟废气 0.026 0.0195 0.0065 胶片和设备冷0 0 0 却水 废水 COD 3.14 2.16 0.98 NH-N 0.39 0.24 0.15 3 粉尘 15.08 15.08 0 192.6 192.6 0 次品 1125 1125 0 煤渣 固废 12.94 12.94 0 废活性碳 19.6 19.6 0 污泥 生活垃圾 78.5 78.5 0 1 海宁海橡鞋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原有项目计划于2014年3月搬迁,搬迁后,原址噪声、固废、水污染物不再产生,原有废气污染物逐渐消散以至于无,原有项目地块退二进三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量(t/a) 处理后排放量(t/a) 类型 8.02 1.27 粉尘 HS 0.193 0.037 2 2.32 0.45 非甲烷总烃 仿革底片、成2.1 0.4 印刷废气 型底 3310400 Nm/a 10400 Nm/a 烟气量 废气 156 1.56 烟尘 64 6.4 二氧化硫 NO 72.6 29.04 X 粉尘 7.03 1.11 PVC压延膜 非甲烷总烃 3.33 0.64 食堂 食堂油烟废气 0.03 0.0076 胶片和设备 冷却水 0 0 锅炉除尘 COD 13.54 2.71 废水 二级碱吸收 SS 10.83 0.81 职工生活 NH-N 1.22 0.68 3 13.9 0 粉尘 4 0 生产工序 边角料 538 0 次品 2000 0 固废 供热 煤渣 12.24 0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54.15 0 废水处理 污泥 91.8 0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大小在60,70 dB(A)。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废水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胶片和设备的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锅炉除尘水部分循环部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吸收废水部分循环部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部分废气吸收废水,部分锅炉除尘废水,产生量约为27075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管网,送入丁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 海宁海橡鞋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汇总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二级排放标准排入钱塘江,污水处理厂废水标准排放浓度为:COD 100mg/L、BOD 30mg/L、SS 30mg/L、5 NH-N 25mg/L,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7075t/a,则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3 COD2.71t/a、BOD0.81t/a、SS0.81t/a、NH-N0.68t/a,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3 3.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仿革底片和成型底生产过程中投料、磨片等产生的粉尘,压延和硫化废气,印刷废气,锅炉废气;PVC压延膜生产中密炼、开炼过程产生的粉尘,压延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由于此类粉尘的比重较大,基本上全部沉降在机械设备附近,无组织排放量可忽略不计,及时清扫收集即可。 因此,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主要噪声源为密炼机、开炼机、平板硫化床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70dB。经预测本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企业厂界声环境预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行后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对密炼机投料、橡胶片磨平产生的粉尘通过除尘设备收集后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对生产产生的边角料、次品进行全部收集后,由本公司自行加工后作原材料使用;对生活垃圾进行周转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外运进行卫生填埋,煤渣由制砖厂作制砖原料。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由此,本项目固体废弃物能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 只要单位认真落实固废的处置方法,则固体废弃物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 可有效缩短影响建施工扬尘 扬尘 设置围墙,并洒水抑尘 的范围和程度 设 期 运输车 汽车尾气 , , 粉尘 布袋除尘 炭黑尘 大 气 HS 2二级碱液吸收和活性炭吸附装污 置的综合处理 仿革底片、成型底 非甲烷总烃 营排放浓度和排放染 运速率均满足相应物 印刷废气 废气收集装置和活性炭吸附 期 标准 布袋除尘和双碱法,35m高烟囱锅炉废气 排放 粉尘 布袋除尘 PVC压延膜 非甲烷总烃 二级碱吸收和活性炭吸附 3 海宁海橡鞋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风机 食堂 食堂油烟废气 收集,引入专用排风井道至食堂 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8m 建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预处理 达标排放 设 SS 泥浆废水 设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 达标排放 期 胶片和设备 冷却水 循环利用 锅炉 锅炉除尘废水 部分循环部分排放经预处理后水 纳管 二级碱吸收 废气吸收废水 污 染 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营COD 物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运达标排放 (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期 BOD 入污水管网,送入海宁市丁桥污职工生活 SS 水处理厂处理,经集中处理后排 入钱塘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NH-N 3(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回填或清运送城市建筑垃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 综合利用 建圾场处置,及时清运 设 收集到指定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达标排放 统一清运 除尘设备收集后作为原料全部 粉尘 回用于生产 生产工序 达标排放 边角料 边角料、次品全部收集后,由本固 公司自行加工后作原材料使用 体 次品 废 营 物 运导热锅炉 煤渣 制砖厂作制砖原料 达标排放 期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水处理 污泥 外运进行卫生填埋 达标排放 周转桶收集后,委托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建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不在近外墙位置作业,必要时关闭窗门,设置屏障, 设施工前向环保部门申请登记,并服从环保有关部门的监督。合理安排并严格执行机械作业的噪 期 施工时间。 营声 将强声源设备布置在室内,采用防震、消声、隔音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避免设备不运 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音现象。 期 5、环保审批要求合理性分析 5.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 根据《浙江省海宁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3月)可知,本地块属于优化准入区,编号为I1-10481D01,名称为海宁城镇与工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小区包括海宁市主城区及其近郊,位于海昌街道南部、海州街道东部和 4 海宁海橡鞋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2硖石街道的西北部,面积为38.76km。该区是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的重点区域,其与重点准入区的主要区别是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该区块产业准入条件:本区的建设开发严格按照《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进行,主要是对现有工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镇建设的整治,此类功能区原则上不准新建造纸、印染、医药、化工、电镀、制革、水泥、冶金、酿造等高污染项目,属功能小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需建设的,应在同一功能小区内同行业中,或在处于同一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同类功能小区的同行业中,按照要求替代同类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为精密机械制造业,符合该区块相应的准入条件,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5.2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本项目污染物在实施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均达标排放。 5.3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废水排放量约为27075t/a。COD、NH-N3 锅炉除按污水处理厂标准排放浓度计算,则排放量分别为2.71t/a、0.68t/a,来自尘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文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5.4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只要能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名类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状况下降,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5.5其他符合性 对照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浙江省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的淘汰、禁止、限制行业,也不属于《2012年浙江省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领域导向目录》中规定的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环城东路西侧,陆家桥港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地块所在地属开发区东区,根据《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规划(2006-2020)》 :开发区东区以轻工业为主,包括服装、皮革、化工、机械等产业,集居住、商贸、生态休闲、港口物流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化、生态化新型产业园区。东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513.07公顷,主要集中在“北部工业片”、“东部工业/物流片”和“南部工业片”。其中,“南部工业片”基本以现状保留,中、小企业集中在硖川路南侧,大型企业多集中在环城东路以西和施带路两侧。“北部工业片”、“东部工业/物流片”主要为规划新建工业用地,区块用地规划建议沿环城东路设置大、中型企业;“北部工业片”在高压走廊附近布置小型企业。本项目为精密机械制造业,基本符合海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海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 本项目符合“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其技术和装备基本符合清 5 海宁海橡鞋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洁生产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7、环评总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及预测,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工艺鞋、552万平方米仿革片、800万双成型底及36000吨PVC压延膜搬迁项目符合各项审批要求,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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