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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 贵会证监许可[2013]37 号文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航”、“发行人”或“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 192,796,33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 国国航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认为中国国航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中国国航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 发行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确定公平、公正,符合中国国航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 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 年 4 月 27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5.57 元/股。
鉴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
已 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实施完毕,并于2012 年 7 月 25 日发布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调整发行价格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调整为 5.45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192,796,331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7号)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中航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740,003.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90,820.4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4,449,183.47元。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12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2年6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2]718号文《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决定
》许可本次发行。
2、2012年6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12]375号文《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中航集团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3、 2012年10月31日,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2013年1月16日,贵会以证监许可[2013]37号文 《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发行不超过192,796,331股A股股票的申请。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完备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过程
(一)本次发行时间表
日期 发行安排
2013 年 1 月 21 日 中信证券向发行对象中航集团发送缴款通知书
1、中航集团向中信证券开设的专用账户缴款并传真认
购回执和划款凭证
2013 年 1 月 24 日
2、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募
集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
2013 年 1 月 25 日 中信证券将募集资金款项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募集
2013 年 1 月 28 日
资金净额的验资报告
(二)缴款与验资
2013年1月21日,中信证券向本次发行对象中航集团发送了缴款通知书。
2013年1月24日,中航集团将认购资金汇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设立的专用账户。
2013 年1月24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50,740,003.95元全额汇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设立的专用账户, 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3)第2200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1月24日下午16:35时,中信证券实际收到的中航集团本次发行的认购资 金总额人民币1,050,740,003.95元,全部为中航集团缴付。
2013年1月25日,中信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募集资金。
2013 年1月28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京永验字(2013)第22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到账。根据 该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月25日,发行人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740,003.9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290,820.48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4,449,183.47元。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2013年1月21日获得贵会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文件,并于2013年1月22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保荐人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 核查,保荐人认为:中国国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