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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兑现,背书,挂失[教材]

2017-10-24 6页 doc 18KB 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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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兑现,背书,挂失[教材]支票兑现,背书,挂失[教材] 一、 兑现 支票的定义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更具体的来说,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者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现金支票的定义用作支取现金的,他可以由存款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签发的使用于银行作为本单位进行提现,也可签发给其它的单位或者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委托银行代存款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现金支票的因素包括:付款单位的账号和开户银行、密码;款项金额、收款单位的名称、款项用途、背书及背书日期、付款单位签章、签发日期. 转账支票的定义是:当客户...
支票兑现,背书,挂失[教材]
支票兑现,背书,挂失[教材] 一、 兑现 支票的定义是指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更具体的来说,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者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现金支票的定义用作支取现金的,他可以由存款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签发的使用于银行作为本单位进行提现,也可签发给其它的单位或者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委托银行代存款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现金支票的因素包括:付款单位的账号和开户银行、密码;款项金额、收款单位的名称、款项用途、背书及背书日期、付款单位签章、签发日期. 转账支票的定义是:当客户不直接用现金支付给收款人的款项时就可以签发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用做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的。所以自已到开户的银行或者把转帐支票交由收款人至开户银行办理支付款项转账手续.转账支票可以用来支付水、电、电话费等杂支,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已签发的转帐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可请求收款人协助防范.转帐支票是同城用于转帐结算的付款凭证,不可以提现。 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3种。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它适用于存款人给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划转款项,以办理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和其他往来款项结算;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但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现金支票怎么兑现,有很多公司和个人在结账的时候对方给的是现金支票~如果收款人填的是公司的话那就要收款的公司在银行开有对公账户,公司法人印章(私章)和财务章~然后盖上财务章和法人章~办理兑现的人是你本人在背面(背书)还要你本人签字和注明身份证号码,办理取现的同时还需要出示你的身份证~办理现金支票兑现是在付款人的开户行办理的~若没有财务章是银行是不受理的~是取不出来现金的~没有法人章也是一样~银行方面负责审查的 要对支票账户资金的安全负责任的~所以没有完整的手续时办理不了的~现金支票兑现是不允许代取的必须本人亲自到银行办理~即使你是他的儿子和老婆拿着收款人的身份证去也是不行的~银行业不会受理的~如果收款人写的是个人那么本人就拿着身份证直接到付款公司或者个人的开户行取现就可以了~兑现的时候也要在支票背书面签字和注明你的身份证号码、发证的公安机关~并在办理的同时出示你本人的身份证~ 转账支票怎么兑现,很多公司在结算的时候结算的时候用转账支票结算~因为在正规公司里面开转账比较方便做账开现金支票做账就比较麻烦~所以当你收到一张转账支票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把钱取出来了~怎么办,转账支票上已经写好了收款人单位名称的话那就需要~收款单位在银行开有对公行户~公司法人印章(私章)和财务章~然后盖上财务章和法人章~到你的开户行进行转账或者到付款人的开户行(到开户行叫倒挂也叫主动付款)办理到付款人银行办理到账的时间比较快一些一般在24小时内到账(节假日除外)~如果到收款人的开户行去办理时间就稍微长一些才能到账一般在48小时到账(节假日除外)~钱转到你公司的账户上~然后再以备用金/货款等方式开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怎么兑现请看上文~ 不想用以上这种办法(麻烦)想简单点~那你就找我们就可以了~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支票我们一起去银行验票如果支票没有问题可以转账我们当时就给你现金~支票上要盖你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可以了~接下来的事情让我们来帮你办理~ 如果转账支票是空白支票没有写收款人只写了了金额大写和小写和出票日期那你找我们不用财务章和法人章了你可以委托我们帮你收款就可以了~ 公司对个体户开转账支票怎么兑现,有两种: 1、转账支票开的收款人写上你个体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比如说:北京***经营部,这种支票先转账到你的个体户的对公账户~ 2、如果想吧转账支票上的钱转到你的个人账户里那就请付款公司写上你的个人名字然后到银行去办理!转私人账户要求在转账支票用途上必须写上:劳务费~ 二、 背书 首先当你拿到一张支票的时候如果支票只填写了出票日期金额的大小写和出票单位的财务印章和法人印章~收款人栏目处没有填写的话那么你就先不要填写~那么你就要把支票放好~不容易折的地方保管好~如支票的收款人已经写了~你想吧支票转让给别的单位委托收款的话那就必须要背书了~不背书钱是转不出来的~背书是在支票背面的的第一次被背书人:应该填写正面的收款人单位名称~比如说支票正面的收款人是:国际设备某某某有限公司:那么这张支票它的第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就是:国际设备某某某有限公司:写完被背书人了~接下来就要盖上被背书人单位的财务章以及法人章~如果第二次背书的话就要填写被背书人的:收款人:盖上财务章和法人章~如果还有第三第四等背书的以此类推~还有不够的话可以黏贴背书单子单子不限次数~在单子和单子的黏贴处盖上财务章和法人章~上述所说的盖财务章和法人章务必清晰可见不得有任何模糊和重影~如果有银行是不受理的~现金也是可以背书的但现金支票不能转让,现金支票要求出票人与收款人、背书人为同一人,还有支票背面有背书栏(在支票背面的右边),要加盖预留印鉴,尽量别盖出格,也别盖在右边的附加信息栏里~已背书转让的支票,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银行支票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支票背书人错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将被背书人名称写成了支票背书人名称,似乎是背书人自己对自己转让,另一种是被背书人简写过于简单。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化简称。银行在受理票据时,原则上要求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尤其是在支票兑现时。而单位却按自身主观臆断,随意填写单位简称或者单位在本地的习惯性简称。这些都造成了票据背书不连续。 2、支票背书日期错误。支票背书日期为任意记载事项,即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但是,一些单位在记载背书日期时,出现了不合逻辑的情况。如后手背书人记载的背书日期在前手背书人的背书日期之前,出现明显的逻辑错误,造成背书不连续。 3、银行支票兑现粘单使用错误。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时常出现不是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签章,而是粘单上第一记载人的前手在签章,造成银行支票背书不连续。 三、挂失 支票怎么申请挂失,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l)出票人将已经签发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四、签发支票的条件 存款人签发支票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必须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 (2)必须详细、清楚、据实填写支票所列收款人、签发人、帐号及开户银行、签发日期和用途(另有规定的可以免填)等内容。 (3)不准涂改和污损支票,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其它内容如有更改,必须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支票小写金额前应加填人民币符号”,”(或草写“f”); (4)必须清晰、齐全地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5)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和低于金额起点的支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人代为签发; (6)不准在磁码区域内书写、盖章。 五、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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