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
》指导书
课程名称: 模拟法庭设计(Moot Trial Design) 课程编号: 024112012
适用专业:法学 总学时数:2周 学 分 数:2
理论教学时数:0 实验(实践)教学时数:2周 上机时数:0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属于法学专业的必修实践课,是法学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模拟法庭的设计,可以加深学生对有关实体法的准确理解,锻炼学生在真实的环境里从事法律实务的能力,从而为模拟法庭演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
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准备各种证据材料等全部环节。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前期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结局。在具体案件中分析法律事实,要使学生灵活运用证据事实,要严格遵循程序来处理事实,对同一事实和材料,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而且要学会从零散的案件材料入手来分析事实,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形成自己的法律意见,这些训练,促进学生综合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学生应达到的实践能力与
1.通过实习使学生能全面、系统地掌握刑法、民法、经济法、合同法、婚姻法、行政法、继承法等实体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理论知识,并能综合运用律师实务,检察实务、法律文书等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案例,从而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2. 增长参与者的法学知识方面以外的素质,如组织协调能力、自我展示能力等。
3.每位学生必须参与全体参加的各项活动,没有参加者不记成绩。
4.书写法律文书规范、卷宗整理及时完整并按时作出实习
。报告内容应该包括:参加的那个活动、担任什么角色、执行经过、个人体会等各方面。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三、实习项目的设置
第一项 模拟法庭的法律环境创造
主要任务:熟悉刑事实体法及民事、刑事程序法,沉浸在诉讼和仲裁的法律环境中。
要求学生分别快速阅读包括以下内容的法律文件:民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
第二项 模拟法庭的案件事实分析
主要任务:将案情介绍材料分发给学生,并予以案情分析,要求学生根据案情事实事实及相关证据的罗列,并寻找本案适用的实体法及程序法依据。学生课堂讨论,教师予以指导
第三项 模拟法庭诉讼参加人的分组
主要任务:调动学生参加模拟法庭的学习积极性,启蒙学生的“职业规划”意识,根据指导教师所掌握的学生专业特点、个性及兴趣,采取学生自主决定、同学间协商确定、教师指定等方式形成模拟法庭的各参加小组及成员。
第四项 阐述“角色构想”及进行“角色应对”
主要任务:通过学生对角色的自我设计和假想以提高学生运作法律的能力,要求学生充分考虑民事、刑事诉讼法关于程序问题,列出庭审提纲,对自身角色构想有较为合理的定位。
第五项 模拟法庭法律文书的展示及制作
主要任务:强化学生法律文书的规范意识,并通过学生的各种法律文书写作升华其对案件事实和所依赖的法律文件的理解。将诉讼与仲裁中常用的司法文书对学生予以展示,并提交模拟法庭所涉及的法律文书的空白格式,学生根据各自胜任的角色自行制作填写。
第六项 庭审前充分交流
主要任务:在开庭审理之前学生对各自担当的角色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庭审程序准确到位,指导老师审查学生担当的庭审提纲,包括公诉人及辩护人、代理人举证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各方提问的案件实体事实及案件程序事实等。
四、实习项目的学时分配
序号
实习项目
实践要求
学时
类型
类别
参加人员
1
模拟法庭的法律环境创造
1周
综合
专业
全体
2
模拟法庭的案件事实分析
综合
专业
全体
3
模拟法庭诉讼参加人的分组
综合
专业
全体
4
阐述“角色构想”及进行“角色应对”
1周
综合
专业
全体
5
模拟法庭法律文书的展示及制作
综合
专业
部分
6
庭审前充分交流
综合
专业
部分
五、实习的具体方式
(一)成立由3名以上指导老师组成的模拟法庭指导小组
1.指导小组的职责
(1)精选、确定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例、民事案例、行政案例等);
(2)将学员按法庭结构进行分组并分配案例,交各法庭组准备,
(3)对学生庭前准备情况进行指导,审查学生担当的庭审提纲。
(4)批阅学生实习报告,根据规定填写
格,给出成绩。
2 .根据案例组织模拟法庭小组成员
(1)刑事诉讼法庭小组组成人员: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1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1名,法警2名。 控方人员:2名。辨方人员2名,被告人:依据案情确定人数。(是否附带民事诉讼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案情而定)
(2)民事模拟法庭组成人员: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1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1名;
原告方及诉讼代理人3人;
被告方及诉讼代理人3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案情而定)
(3)行政模拟法庭组成人员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1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1名;
原告方及诉讼代理人3人;
被告方及诉讼代理人3人;
第三人及诉讼代理人2人(是否附带民事诉讼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案情而定)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核学生法律文书写作的能力和水平;
(3)考核学生语言表达能力、证据运用能力等。
2.考核标准
(1)模拟庭审前的综合表现(20%)、撰写的实习报告(40%)、撰写的法律文书(40%)
(2)模拟法庭设计成绩按等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85-100分为优;80-84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六、主要参考书
1.廖永安:《模拟民事审判庭》,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0年版。
2.陈学权:《模拟法庭实验教程》,高等教育出版2009年版。
3.罗文燕、刘建明:《模拟法庭原理与实践》,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4.申君贵:《模拟法庭教科书》,湘潭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制定:袁晓新
审定:
批准: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