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家中财物被盗拒交物业费遭败诉案例

2018-04-14 5页 doc 45KB 19阅读

用户头像

is_954223

暂无简介

举报
家中财物被盗拒交物业费遭败诉案例家中财物被盗拒交物业费遭败诉案例 家中财物被盗拒交物业费遭败诉案例 案例简介 1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支持了物业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 张先生于2001年9月入住闵行区七莘路某小区,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张先生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183.6元至2003年9月,后以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没有开通报警装置为由拒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催讨欠费未果,而起诉要求张先生缴纳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的物业管理费6609.60元。 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供了住宅设备验收单、补充协议,以证明张先生进户时家庭防盗系统完好、齐全...
家中财物被盗拒交物业费遭败诉案例
家中财物被盗拒交物业费遭败诉案例 家中财物被盗拒交物业费遭败诉案例 案例简介 1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支持了物业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 张先生于2001年9月入住闵行区七莘路某小区,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张先生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183.6元至2003年9月,后以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没有开通报警装置为由拒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催讨欠费未果,而起诉要求张先生缴纳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的物业管理费6609.60元。 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供了住宅设备验收单、补充,以证明张先生进户时家庭防盗系统完好、齐全。经质证,张先生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仅能证明有防盗系统,而不能证明系统完好。 张先生辩称,其对入住情况和收费标准无异议。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在保安措施方面不到位,一直未修复张先生家中的安保系统,结果导致张先生家中于2004年3月16日失窃财物1.5万元。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且有催讨债务的时效问题,故不同意支付上述费用。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为该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服务,张先生等业主也实际接受了物业公司的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张先生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张先生对其主张的物业公司保安措施不到位致其财产受到侵害的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故法院不予采信;张先生以债务的时效问题提出抗辩,因物业公司无证据证明其催讨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故物业公司之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的部分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张先生应支付物业公司自2004年10月起至2006年9月止的物业管理费计4222.8元。 案例简介: 家住济南市东部的孙女士这段时间烦心事接二连三。前不久窃贼把自己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后自己因拒交物业管理费被小区物业告上法庭。 去年年初,孙女士在济南东部购买高档商品房一套。同年2月25日,孙女士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约定孙女士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前交纳该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今年1月2日,孙女士家中被盗,孙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没想到物业公司竟然将她告上了法院。 物业公司称,孙女士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已构成违约,所以请求法院判令孙女士支付2006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及其逾期付款违约金。法院认为,根据原、被告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原告负责的物业管理仅是对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的管理,并未特别约定对被告私人财产的保护责任。法院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 案情简介: 陈某是家住射阳某小区的业主,因其出差在外,回来后发现家里财物被盗,陈某以物业公司没有能够保证业主的财产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催讨欠债未果,将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交纳物业管理费。4月21日,射阳县人民法院 支持了物业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 陈某于2006年9月入住射阳县某小区,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张先生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145.2元至2007年4月,后以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没有保证业主财产为由拒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催讨欠费未果,而起诉要求张先生缴纳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的物业管理费元3484.8元。 陈某辩称,其对入住情况和收费标准无异议。但既然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物业费中就该包含业主财物被盗的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故不同意支付上述费用。 法院认为: 物业公司为该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服务,陈某等业主也实际接受了物业公司的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陈某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用;陈某对其主张的物业公司保安措施不到位致其财产受到侵害的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故法院不予采信;经过庭后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物业公司管理费2600元。 ------------下面黄颜色是赠送的简历模板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 简历——智联招聘 男 | 已婚 | 1988 年月生 | 户口:湖南 | 现居住于广东深圳-宝安区 3年工作 | 团员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陈屋村2巷518101 E-mail: 求职意向 ?工作性质: 全职 ?期望职业: 销售业务、销售管理、市场 ?期望行业: 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人力资源等)、教育/培训/院校、通信/电信运营、增值服务 ?工作地区: 深圳 ?期望月薪: 4001-6000元/月 ?目前状况: 我目前处于离职状态,可立即上岗 职业目标 喜欢营销管理类工作,喜欢有挑战的工作,大学四年一直在挑战自己,挑战自己的极限,一直在做营销的兼职,坚信“也精于勤而荒于嬉”一直严于律己,在各方面都要从严要求自己。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只有自己不敢做的,没有做不成的,做销售10分靠天,九分靠人做,市场是人做出来的。 工作经历 2013/01 -- 2014/04 超越电脑专卖店 | 市场主管 行业类别:计算机硬件 | 企业性质:民营 | 规模:20人以下 | 职位月薪:4001-6000元/月 工作描述: 在各工业区和住宅小区做广告宣传为店铺销售做铺垫,并且为各用户提供售后维护工作。 2011/06 -- 2012/11 衡阳市教育培训学校 | 销售主管 行业类别:教育/培训/院校 | 企业性质:民营 | 规模:20-99人 | 职位月薪:2001-4000元/月 工作描述: 为学校制定招生计划,带领招生专员在各社区以及学校周围做广告(包括粘贴墙体广告,入户拜访宣传)开展招生工作,定期到中小学校门口驻点宣传,联系各学校任课老师开展招生工作。 教育经历 2007/09 --2011/06 在校学习情况 曾获 院校级三等奖 在校实践经验 2008/03 -- 2010/10 大学生英语周刊衡阳市推销员到衡阳市区域经理 *2008年推销员,在学校新生开学期间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学生英语报》 *2009-2010年《学生英语报》衡阳地区区域经理,负责在衡阳各高校组建团队销售《学生英语报》,团队培训,团队维护,最后指导团队销售。 *2009-2010年。衡阳行动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招生代理 负责公司在衡阳地区的自考、成人高考、家教培训的招生工作,制订季度招生计划,实行电话营销,接待客户的来访、洽谈工作。到各医院和各事业单位接触式发放传单并且交谈留下有意向人的电话以后回访。并且做出了良好的业绩。 语言能力 英语:读写能力良好 | 听说能力良好
/
本文档为【家中财物被盗拒交物业费遭败诉案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