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交警乱罚款需要“赋权司机”
管住交警乱罚款需要“赋权司机”
论点ARG1fMEN’I’l政府法制文摘版
委
记不兼人大主任值得期待
2011年11月2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冯创志的文
章: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市(县)党委书记与同级人大主任
) 是分设的.但2000年起.在很多地方,基层认为市(县
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有利于加强领导,有利于提高决
策效率的呼声多了起来.于是,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
的格局蔚然成风.
市(县)党委书记兼任同级人大主任,确实有利于贯
彻上级党委的意图.但从监督和人大发挥自身作用的
角度
,市(县)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的弊端也不言自
明.
一
是不利于人大独立自主进行监督.人大需要监
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履职的行政工作人员可以依
法进行弹劾甚至罢免.假若党委书记身兼人大主任,那
人大要独立自主地依法监督,就很容易遭遇到自体制性
阻力.每逢人大常委会在讨论中与同级党委有不同
意见,就往往听到”需与同级党委保持一致”的声音.在
这样的氛围中,人大很难独立自主地进行监督.
二是不利于人大自身建设.地方人大是地方最高
权力机关,但时下不少地方的市(县)人大往往是”党委决
定,人大决议”,即使人大常委,人大代
对政府工作和决
策有意见,也顶多是些鸡毛蒜皮无伤大碍之事.地方一
些民意特别是对同级党委的批评性意见往往被忽略或
故意回避,人大很难代表人民的意愿去履行监督职能.
因此,市(县)要强化人大的职能,需要从人大领导
成员的构成特别是从市县委书记不兼任人大主任做起.
监督.更好的机制是相互制约.作为市(县)四大班子
之一的人大,是很好的监督钡构.笔者不赞成同级人大与
党委整天顶着干.但人大的批评声音,人大对某些问题不
同意见的决议,至少可以使同级党委政府保持警醒.由此
可见,市(县)党委书记不兼人大主任的改革值得期待.
住交警乱罚款需要”赋权司机”
2011年11月28日人民网刊登金苍的文章:山西岚
县的这位交警在没有罚款理由,没有收据和罚单的情况
下,收取货车司机5()块钱才予以放行.在看到拍摄的央
视记者后,要求停止拍摄,拉扯中记者的摄像器材被损
坏.
交警的
,应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民交
通权.无论是罚款还是其他处罚方式,都只是手段.如
果为了罚款而罚款.无疑是本末倒置.
也正是因为交警被赋予了交通管理的职责.所以他
们与司机相比,处于强势地位,因而有了”刁难权”.如果
不”打点打点”,不”表示表示”,货车司机长年累月跑在路
上,这次没问题,下次也难免有疏忽,总会落在交警手上.
谴责个体重要,更重要的却应是看到这种”个人行
为”背后的结构性失衡.在整个交通管理体系中,司机
不能仅是管理对象,而不是服务对象.如果仅被管理,
即使对处罚有意见,也可能因为对效果的怀疑,甚至
是对被打压,报复等的恐惧而不敢投诉,不愿投诉.如
果有一条权力链条的话,他们是处于最末端.
另一方面,一线交警工作压力大,待遇低,面对权力
的寻租空间时,难免会有人忘记了身上制服的要求.有
很多一线交警,甚至还要承担”罚款创收”的职责.年初,
媒体曝光安徽灵璧县交警队设罚款指标,每人每月任务
至少1.5万元;去年,江西乐平交警还推出了罚款包季,包
年的”创新举措”.这样的罚款经济,很大一部分是由一
线交警这样的工作人员在支撑的.
要管住交警的乱伸手,乱”收费”,需要的是重建交
通管理中的”权力结构”,最根本的一点,是给司机”赋
权”.在漫长的公路线上,仅靠媒体的监督远远不够,只
有给司机以统一的投诉平台,让他们乐于在遭遇违规执
法时投诉,让他们敢于在面对不公正对待时挺直腰杆,
才能达到”全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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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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