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3017—2009电石用石灰
ICS 91.100.15
Q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3017—2009
电 石 用 石 灰
Lime for Calcium carbide
2009-9-25发布 2009-11-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 言
随着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电石用石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由于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石用石灰的质量进行检验和判定,造成石灰生产企业无法按统一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控制出厂产品质量。为促进我区石灰工业的健康发展,制定统一的,既能满足电石生产需要,又符合石灰企业生产实际的地方标准已十分必要。为此,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行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新疆建筑材料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胜平、王生文、王晓娟、寿培峰、杨晶、李凌、闫弘。
本标准委托新疆建筑材料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电石用石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石用石灰的定义、质量等级、技术要求、试验
、检验规则和运输、贮存与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灰石为原料,在800,1000?温度下煅烧生成的做为电石生产用原料的新烧石灰。
2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57.1 化工用石灰石采样与样品制备方法
GB/T 15057.2 化工用石灰石中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的测定
GB/T 15057.3 化工用石灰石中盐酸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057.4 化工用石灰石中三氧化二物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057.8 化工用石灰石中硫含量的测定 硫酸钡重量法和燃烧-碘酸钾滴定法
GB/T 15057.9 化工用石灰石中磷含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 3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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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石用石灰 Lime for Calcium carbide
做为电石生产用原料的新烧石灰,其主要成分是氧化钙。 质量等级 4
根据石灰中全氧化钙含量、有效氧化钙含量、生过烧量,电石用石灰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
5 技术要求
电石用石灰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电石用石灰的理化指标
表1
指标 序项目 号 优等品 合格品 1 全氧化钙(CaO), % ?92 ?88 2 有效氧化钙(CaO), % ?85 ?80 3 氧化镁(MgO), % ?1.6 4 盐酸不溶物,% ?1.8
O),% ?1.6 5 铁铝含量(R23
6 硫(S),% ?0.04 7 磷(P),% ?0.02 8 生过烧(生烧率,过烧率),% ?10 ?15
?63mm ?5 9 粒度,% ?20mm ?5 注:1)产品中的熔瘤、焦炭等杂质应拣出;2)产品应保持干燥,不得混入外来杂物。
6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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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只应使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所用试剂应为分析纯或优级纯。用于标定与配置标准溶液的试剂,除另有说明外应为基准试剂。
6.1 样品的采样与制备:按GB/T 15057.1执行。
6.2 全氧化钙、氧化镁含量的测定:按GB/T15057.2执行。 6.3 有效氧化钙的测定
6.3.1 仪器和试剂
a.蔗糖:分析纯;
b.盐酸标准溶液:0.5mol/L;
c.酚酞指示剂:10g/L,称取1g酚酞,用乙醇(95%)稀释至100ml。 6.3.2 测定步骤
称取约0.5g试样(精确至0.0001g),放入干燥的250毫升锥形瓶中,称取4g蔗糖覆盖在表面,投入干玻璃珠10,15粒,加入新煮沸并已冷却的水40,50毫升,立即加塞振荡10,15分钟(如有试样结块粘于瓶壁的现象,则应重新称样),打开瓶塞,用水冲洗瓶塞及瓶壁,加入2,3滴酚酞指示剂,用0.5mol/L盐酸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的粉红色显著消失,并在30秒内不再复现即为终点。
6.3.3 结果计算
C,V,0.02804 X,,100G
式中: X——石灰中有效氧化钙百分含量,%;
V——滴定时消耗盐酸标准溶液体积数,mL;
C——盐酸标准溶液的摩尔浓度,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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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04——每毫克当量氧化钙的克数;
G——试样质量,g。
6.4 盐酸不溶物的测定:按GB/T15057.3执行。
6.5 铁铝含量(RO)的测定:按GB/T15057.4执行。 23
6.6 硫含量的测定:按GB/T15057.8执行。
6.7 磷含量的测定:按GB/T15057.9执行。
6.8 生过烧的测定
6.8.1 仪器设备
a(干燥箱: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最高温度200?;
b(圆孔筛:孔径1mm、5mm、20mm的筛子各一个;
c(天平:称量范围0,2000g,分度值1g;
d(带盖圆桶:内径300mm,高500mm。
6.8.2 试样制备
将4kg试样破碎全部通过20mm圆孔筛,其中小于5mm的试样量不大于30,,混匀备用。
6.8.3 试验步骤
称取已制备好的石灰试样约1kg(m),倒入装有2500mL(20?5?)自1
来水的圆筒内,盖上盖,静置消化20min,用圆木棒连续搅动2min,继续静置消化20min,再搅动2min,用1mm圆孔筛过滤,洗到水流不浑浊为止,将残渣移入已烘干至恒重的搪瓷盘(或蒸发皿)内,在100,105?恒温干燥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称量筛余物(m)。 2
6.8.4 结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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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过烧百分含量(G)按下式进行计算:
残渣质量(m)2 生过烧(G),,100样品质量(m)1
式中:G——生过烧百分含量,,;
m——试样质量,g; 1
m——残渣质量,g。 2
6.9 粒度的测定
6.9.1 仪器及设备
a(台秤:称量范围0,10kg,分度值5g;
b(试验筛:孔径20mm 、63mm的筛子各一个。
6.9.2 取样
在堆场、仓库、车或皮带运输机上取样。取样方法按GB/T 15057.1进行,堆场布点应按比例放宽点、行距,皮带运输机应取整个横截面,取样总量不得少于15kg。
6.9.3 试验步骤
a、称取样品约5kg(m),倒入孔径为63mm的筛网上,往复振动20次,称量筛余物的质量(m); 63
b、将通过63mm筛子的样品倒入孔径为20mm的筛网上,往复振动20次,称量筛下物的质量(m); 20
6.9.4 结果计算
粒度的计算按下式进行:
mi X,,100im
式中:Xi——不同粒度的百分含量(i=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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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度大于63mm样品的质量,kg; m63
m——粒度小于20mm样品的质量,kg; 20
m——试样总质量,kg。
7 检验规则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7.1 组批
出厂产品的批量按表2规定,每批产品为一个检验单位。
出厂产品的批量
表2
日产量,t 批量,t
,200 ?50
200,500 ?100
,500 ?200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项目为:全氧化钙、有效氧化钙、生过烧和粒度。 7.2.2 生产单位检验部门应按表2规定的批量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1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7.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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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材料、生产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f)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3 取样
取样方法按GB/T 15057.1进行,取样总量不得少于15kg。 7.3.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符合表1的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任一项不符合表1的规定时,应用备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4 使用单位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复检,复检应在到货后2天内完成,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 运输、贮存与质量证明书
8.1 产品的储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
8.2 储存、运输必须防雨、防潮,防止硫、磷等有害物质的污染。装车前车厢必须清扫干净。
8.3 每批出厂产品必须附质量证明书,并注明:
a) 供方名称;
b) 需方名称;
c)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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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质量等级;
e) 理化指标检验结果;
f) 重量;
g) 生产日期;
h) 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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