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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艇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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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艇竞赛规则摩托艇竞赛规则 摩 托 艇 竞 赛 规 则 (2010版待定稿) 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 二OO九年十二月 ,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一、定义: 摩托艇又称动力艇,是指以汽油机、柴油机等内燃机作为驱动力的船艇;摩托艇竞赛是指通过驾驶摩托艇在水上进行速度或技能较量的一种竞技体育活动。 二、参赛要求: (一)一般规定 必须年满十二周岁,是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会员; 1、参赛者 2、持有中国摩托艇协会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 3、身体健康、游泳达到二百米以上(泳姿不限); 4、有近期(三个月内)...
摩托艇竞赛规则
摩托艇竞赛规则 摩 托 艇 竞 赛 规 则 (2010版待定稿) 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 二OO九年十二月 ,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一、定义: 摩托艇又称动力艇,是指以汽油机、柴油机等内燃机作为驱动力的船艇;摩托艇竞赛是指通过驾驶摩托艇在水上进行速度或技能较量的一种竞技体育活动。 二、参赛要求: (一)一般规定 必须年满十二周岁,是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会员; 1、参赛者 2、持有中国摩托艇协会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 3、身体健康、游泳达到二百米以上(泳姿不限); 4、有近期(三个月内)县级以上体检证明; 5、符合本规则的安全规定: 6、低级别项目参加高级别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经过安全委员会考核认可后, 方能参赛; (二)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对未成年人则包括其法定监护人)及其代表单位或俱乐部对选手参赛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完全责任;选手还有检查竞赛场地安全的责 任,并自愿承担其竞赛风险; 2、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及相关人员和机构不对比赛期间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所有参赛人员都应清楚地知道相关规定,并且时刻遵守此规则;违反规则将有可能导致相应的处罚; 4、参赛者不能对任何比赛期间涉及个人名字、肖像或其机车图片等相关信息的正当使用要求补偿。 三、竞赛要求: 1、竞赛场地应不少于长:700米、宽150米,水深2.5米以上; 2、水面无漂浮、水下无障碍物、水质清澈无污染; 3、气象及水面条件应满足安全竞赛的要求;气象条件恶化或水面情况不适合,比赛应暂停、延期或取消; 4、竞赛码头应距水面高度不大于30CM,长60米、宽6米,确保艇只安全出航与停放; 5、竞赛码头陆上区域应配备医疗救护点、燃料存放点、更衣室、赛队工作区及配备动力线。 四、广告规定: 摩托艇艇身可以张贴广告,但广告的张贴不得妨碍比赛公平,不得影响竞赛安全和竞赛组织,此外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体育竞赛宗旨。 五、在中国境内组织举办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比赛须执行本规则。 六、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所有。 第二章 器材设备 一、摩托艇比赛艇的系列与等级 1、系列 O:舷外竞速艇 S:舷外运动艇 R:舷内竞速艇 E:舷内运动艇 A:空气推进器艇 D:柴油机艇 F:双体船或方程式 L:立式水上摩托系列 Z:坐式水上摩托系列 2、等级 (1)舷外竞速艇等级 序 号 等 级 代 号 气缸工作容积(毫升) 1 OJ 175以下 2 OA 176-250 3 OB 251-350 4 OC 351-500 5 OD 501-700 6 OE 701-850 7 OF 851-1000 8 OI 1001-1500 9 ON 1501-2000 10 OZ 2001-3000 11 O? 3001-? (2) 舷外运动艇等级 序 号 等 级 代 号 气缸工作容积(毫升) 1 SJ 175以下 2 SA 176-250 3 SB 251-350 4 SC 351-550 5 SD 551-750 6 SE 751-850 7 SF 851-1000 8 SI 1001-1500 9 SN 1501-2000 10 SZ 2001-3000 11 S? 3001-? (3)F艇等级 序 号 等 级 代 号 气缸工作容积(毫升) 1 F550 550以下 2 F850 551-850 3 F2000 851-2000 4 F3000 2001-3000 5 F1 2001-2500(电喷) (4)水上摩托等级 气缸工作容积(毫升) 序号 等级代号 750以下 1 (L)750 2 (L)900 751-900 3 (L)? 901-? 4 (Z)800 800以下 5 (Z)1100 801-1100 6 Z? 1101-? 注:L为立式摩托 Z为坐式摩托 二、发动机:发动机只限定排量 (一)舷外竞速发动机(O级) 1、舷外发动机是一台完整的动力机械和推进装置的组合,其传动装置不穿过 艇壳,可以任意从船艇上拆装,也可以在保障安全的条件下在陆地上启动。 2、不得增设涡轮增压装置、不得添加燃油添加剂和助燃剂。 3、固定在船艇上的支架、操纵把、转速表与联接件、蓄电池与导线、燃料箱 与油管等都不属于动力装置的部件。 4、OSY—400级 4.1、必须使用日本Yamato厂生产的400型发动机。 4.2、只能使用原装消音装置。 4.3、气缸最大容积不得超过400cc。 (二)舷外运动艇(S级) 1、使用的发动机厂牌不限,但必须是成批生产(1000毫升以上的除外),并以 水泵冷却。 2、发动机动力部分不允许改装。 (三)、F级 1. 使用的发动机厂牌不限,但必须是成批生产,并以水泵冷却。 2. 发动机动力部分不允许改装。 三、艇壳: 1、艇壳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比赛安全后方能参赛。 2、艇壳为水上式,应有充足的浮力,以便在翻艇后能浮在水面上。 3、艇首必须装有牢固的系索栓、挂钩或环,以便艇失去动力后拖拽牵引用。 4、O:250、O:350、OSY-400项目必须配备小桨。 5、艇上应有从两舷均能看得见的号码牌或艇号。尺寸:长40厘米,宽25厘米, 数字高24厘米,数字线宽为4厘米,字间的空隙为8厘米,均是白底黑字。 艇号不清晰、不完整(经技术组提出不更改),或在航行中丢失,将不评定该 轮成绩。 6、禁止使用突然制动装置产生过量水喷射影响能见度的任何装置。 7、舷外运动艇允许使用在发动机运转时能够改变发动机角度装置。 8、F级艇壳要求参照国际规则执行。 四、消音器: 1发动机必须采用一种有效的消音装置,该装置应经裁判委员会批准后方能使用。 2、竞赛时,消音装置的一部分或全部丢失,或其功能减弱,则该轮无分。 五、发动机的测量与审核 1、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由下列求得。 20.785,D,S,I = Vs1000 式中: =一气缸工作容积(毫升) Vs D一气缸直径(毫米) S一活塞行程(毫米) I一气缸数目 所有数据的精确度须在0.1毫米以内。 2、发动机经过修理和改装后,必须重新测量和确定其等级。获得前三名运动员 的发动机,均应即时进行测量,确认其等级。 3、所有赛艇的发动机都应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详细填写在检测合格表中, 否则该艇禁止参加比赛。 六、赛艇使用规定: 1、竞赛者只能使用经本人申请、裁判委员会批准的发动机和艇壳。一条艇可由 男、女各一位运动员共用。 2、在多轮竞赛中,可以在轮与轮之间更换发动机和艇壳(替换上的备用发动机 和艇壳必须赛前通过检测合格)。 3、低一级别的赛艇,经裁判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同一系列任何高一等级赛艇 的竞赛。 4、运动员只能使用自己的号码(共用一条艇的男女运动员可以使用同一个号码)。 七、技术检查: 1、竞速艇的技术检查 (1)所有参加竞赛的赛艇都须经过技术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赛艇禁止 参加练习和竞赛。 (2)对赛艇进行技术检查时,教练员和驾驶员必须在场。 (3)被检查的赛艇,除应符合规则和规程的要求外,还应作到下列几点: a(必须装上发动机。 b(必须装上参赛艇的号码牌。 c(艇壳坚固、清洁。 d(停机开关及时有效。 e(救生衣、头盔符合安全要求。 2、水上摩托技术检查 (1)立式水上摩托: a. 在竞速比赛时必须使用发动机停机拉索。 b. 在花样比赛时可选择其他停机装置,艇壳可以共用。 c. 在竞速比赛时驾驶者必须穿戴湿式潜水服、护腿、头盔等安全装备。 (2)座式水上摩托 a. 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必须符合规定级别要求。 b. 在竞速比赛时驾驶者必须使用发动机停机拉索。 c. 在竞速比赛时驾驶者必须穿戴湿式潜水服、护腿、头盔等安全装备。 第三章 场地设施 一、航线的形式和长度 1、竞速赛航线可以设为直线和多角形或其他形式的闭合航线,总长度不得少于 1500米。一般摩托艇竞速赛采用多标场地;水上摩托竞速采用八个以上标场 地,并设右弦标。 2、速度记录赛航线为直线,直线设置距离为1000米;航线为往返,1000米以 外的折返区不计算时间,二端与岸上垂直点设固定标为标志。航行区域起终 点设限制标和导航标志。运动员必须通过限制标方可计算成绩。 3、障碍赛场地为二个对称的不规则多标场地组合,各场地航标不少于八个,设 门标、航程标。 4、自由式竞赛场地在一个长为200米、宽为80米的矩形场地内进行。 二、场地布置 1、任何竞赛场地应尽可能靠岸边设置。航线水面和水下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如 铁桩、岩石、暗礁等)。如有必须设置明显的保护警示标志。 2、场地必须由裁判员依照实际测量画出草图经裁判委员会批准后布标,并制图, 在图中注明一切有关标志。 3、为表示航程长度而设置的标志,称之为航程标志,浮标材质使用泡沫或橡胶 式软质材料制作。 4、转弯处的航程标志,其航道宽度不少于30米,标志应该牢固,位置不得移动。 5、航程标志颜色分别为:桔红色为左舷标,黄色为右舷标,黑白条纹为起终点 标。水上摩托的航程标志是直径为80厘米;竞速艇的航程标志为直径80厘 米,高度150厘米的圆柱体。 6、竞赛中如果浮标丢失或被转移,应立即停止比赛,竞赛委员会须及时提供替 代品。场地完善后比赛继续进行。 三、起航线与终点线 1、所有竞赛项目(自由式除外)必须设有起航线和终点线,起、终点线可设在 一条线上。 2、竞速赛项目,起点线一般设在起航码头。 3、障碍赛起终点线可设在同一条线上。 4、在陆地或水上应设有起、终点线的标志。 5、O-250、O-350、OSY-400竞赛项目的终点线必须设在航线的直线上,距第一 个转弯标志间的距离不少于300米。 四、信号设备 1、信号旗:信号旗的尺寸为60×80厘米。 (1)红色旗为停止竞赛、召回、封闭终点旗;赛艇见到该旗必须低速谨慎驾驶 及时返回码头。没有立即停止比赛的赛艇将被取消比赛资格,造成后果者将 被禁赛。 (2)黑白方格旗为终点旗,是到达终点的标志。 (3)绿色旗为码头允许出航练习、比赛开始或重新开始比赛旗。允许练习时插 在码头上,比赛暂停清理航道后重新进行比赛时起点发出的恢复比赛旗。 (4)黄色旗为险情信号旗;竞赛中航道上有险情存在用以通知驾驶者注意避让。 此时选手被允许以一种安全的方式继续比赛,如果选手以不安全的方式行驶 将会被取消比赛资格,造成后果者将被禁赛。 (5)蓝色旗为启用备用航程标志旗。竞赛中航道或航程标志附近有险情存在时, 航程裁判出示蓝色旗,则驾驶者需绕行险情附近的备用航程标志;蓝旗收回 则表示取消备用航程标志,恢复正常航道。 (6)白旗(水上摩托):为最后一圈示意旗,在多圈比赛中当第一条艇进入最后 一圈时由终点裁判发出,在终点和航程裁判船上出示。 (7)黑色旗是竞赛期间推迟竞赛旗,在起航码头处挂出。 2、信号牌: )2分钟预备起航信号牌(距比赛开始还有2分钟时出示通知运动员)。 (1 (2)1分钟预备起航信号牌(同前)。 (3)30秒预备起航信号牌(同前,但该牌举出后严禁发动机器)。 (4)信号牌尺寸为60×80厘米,字粗为2-4厘米,白底黑字。 3、信号灯: 为多组红灯组成,赛前30秒前为绿灯,赛前30秒绿灯变为红灯,红灯灭比赛开始,可以发动机器出航。 4、艇号牌: 抢先起航的赛艇经起航裁判长确认后,可由裁判员出示该艇号牌,通知其退出比赛;比赛中犯规或不听从裁判指令的艇,可由总裁判长出示该艇号牌对其进行处罚。 第四章:竞赛组织 一、竞赛计划 全国性或跨省市的区域性摩托艇赛事必须经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批准后方可举办。经批准的摩托艇赛事有关信息及比赛成绩等将在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官方网站公布。 二、组织机构 组织举办摩托艇赛事必须成立专门的赛事组织机构。赛事组织机构一般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单位等有关单位和组织委员会及其下属办事机构等,赛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是竞赛组织不可或缺的组织机构。根据办赛的需要,一般会在组委会下面成立若干办事机构具体分工负责各方面的专门事务。 (一)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全面负责赛事的筹备、组织、运行及管理等,是赛事的最高领导机构及权力机构;组委会一般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领导以及与赛事有关的竞赛、场地、器材、交通、安保、宣传等方面的领导或专家组成。为了保证赛事的顺利筹备与成功举办,组委会一般会组建办公室、竞赛、场地器材、后勤、安保、财务、宣传等若干个办事机构负责有关的具体事务。 (二)竞赛委员会: 竞赛委员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工作,依据竞赛规则、规程或其精神组织竞赛,是比赛中各种技术问题的最终决策者。竞赛委员会一般由技术代表、总裁判长、一名副总裁判长、航程裁判长、技术检查长组成。竞赛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协会提名的技术代表担任。 (三)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由3-5名资深摩托艇裁判员和项目负责人组成,负责监控比赛,依据有关规则处理比赛中的申述问题。在处理申述问题时,仲裁委员会需听取当事人的申述及有关证人的证词,查看相关录像或证据。仲裁委员会需在接到申述书后30分钟内就申述问题做出决定并通知有关各方。 三、裁判员名称及职责 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组、起航裁判组、终点裁判组、航程裁判组、技术检查组、计时组和广播员组成,每个组均由一名裁判长和若干裁判员 组成;部分裁判职责可以合并设置岗位。裁判员需接受竞赛委员会的领导。 裁判员的人数可根据竞赛规模大小和实际需要而定。 (1)总裁判长职责: a、负责召集裁判员会议,按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组织各裁判组进行工作,执行竞赛委员会的一切决议,制定本次比赛的细则。 b、参加大会联席会议,讲解比赛细则,安全规定及有关竞赛的安排、要求等。 c、赛前检查场地、设备、救生艇、救护车、安全设施及裁判用具等是否符合竞赛要求。 d、当竞赛无法继续进行时,经竞赛委员会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竞赛项目场次和竞赛日程。 e、解决竞赛中发生的争论和纠纷。 f、对不遵守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运动员进行处罚,并将处罚决定上报竞赛委员会。 g、竞赛中发现运动员技术动作失常影响安全时,可立即将其召回,禁止其继续比赛。 h、对竞赛中的突发事故采取紧急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并立即报告竞赛委员会。 I、竞赛结束后,向竞赛委员会提交成绩、记录和裁判。 (2)副总裁判长职责: a、协助总裁判长工作;如受总裁判长委托,可代理其职责。 b、在竞赛过程中,各副总裁判长应该密切关注竞赛的全部情况,完成自己分工的工作,有问题及时与总裁判长联系;必须有一位副总裁判长负责大会的安全工作以及交通艇、救护艇、救护车的调度和使用。 (3)编排记录组 a、根据各单位的报名情况,审核各参赛者是否符合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要求。 b、编制竞赛日程表,准备竞赛用的各种表格和各组需用的裁判器材。 c、组织竞赛分组与抽签,做好排位赛准备。 d、联系有关裁判,记录本场比赛各有关犯规或其他情况; e、核对各项目各轮次比赛成绩和名次,经总裁判长审核签字后予以公布。 f、编制成绩册,含总成绩表、竞速项目单项成绩表等,交大会组委会及有关 单位。 g、收集、保管竞赛的有关和文件。 h、完成竞赛委员会和总裁判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4)起航裁判组: a、负责码头指挥、点名、排位、发令、起航工作。 b、按竞赛日程时间、项目的安排,组织运动员检录、点名、排位,做好起航前的准备。 c、按规定的时间组织各竞赛项目起航,发出起航、召回、封闭终点线及其它有关信号。 d、判断赛艇在起航时是否犯规、登记犯规艇号并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处理与起航有关的其它事宜。 (5)终点裁判组: a、登记赛艇出航号码、航行圈数、记录竞赛时间; b、确定各艇到达终点的顺序和圈数,做好详细记录; c、负责封闭终点线,并处理与终点有关的其他事宜。 (6)计时裁判组 a、检查核对计时器和秒表; b、准确记录赛艇行驶时间,填写计时卡片或计时表格; (7)航程裁判组: a、航程裁判员必须位于航程标志旁的裁判船上,场地较小可在相应位置。 b、检查赛艇是否按规定通过航程标志,并登记其号码和次序。 c、根据总裁判长的指令出示停赛和召回信号。 d、检查赛艇在航程上的行驶情况,并详细填写赛艇犯规登记表。 e、注意观察水面情况,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并与总裁联系,出示险情信号,指挥赛艇避险并积极组织救生救护,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技术检查组: a、检查竞赛器材是否符合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要求,填写技术检查登记表。 b、竞赛中及时检查、发现器材使用中的违规情况,做好技术检查报告单。 c、收集、整理有关赛艇出航、返航、技术改进、事故以及其它有关方面的技术资料,并做好记录。 (9)广播员: 按照大会组委会的安排和协会的要求做好赛前有关资料的收集及比赛现场的广播工作。 第五章:竞赛规则: 一、通则: (一)、竞赛计划与公告: 1、全国比赛和综合性运动会及其它大型比赛的有关比赛信息将提前在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官方网站公布。 2、根据实际情况,协会网站会及时发布公告取消或增加的赛事。 (二)、报名及变更: 1、各参赛队必须提前一个月(或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将运动员参赛名单及 项目报名到摩托艇运动协会和比赛主办地,缴纳需要提供的资料,逾期不予 报名。 2、报名表应同时上报文字版(盖章)和电子版,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报名,必须 经过协会批准。 3、参赛艇数不足三条或参赛单位不足两个时,组委会有权决定缩短或取消竞赛。 对手弃权时可不经竞赛获胜。 二、参赛指南: (一)组委会需为各队准备一份参赛指南,对与各参赛队有关的报到、食宿、交通、赛场情况与示意图、训练安排、会议安排、技术检查安排、竞赛细则等问题进行说明; (二)报到后各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向裁判组提交有关文件,接受大会对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参赛艇必须接受技术和安全检查。 (三)凡参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都必须参加赛前联席会议,由组委会领导,摩托艇协会领导和总裁判长主持,大会主要内容:介绍竞赛有关情况、讲解竞赛细则、安全规定及其它有关问题。会后各队传达到每一位运动员。 (四)如有需要,联席会议后进行抽签,抽签方式可以采用电脑或人工方式。 三、排位赛: 1、排位赛组织: 排位赛可采用单艇或多艇方式组织,航程视现场情况确定。 A、单艇通常采用码头出发到规定的某一个标志计时,航程包含有出航、直线和至少一个绕标,每位运动员有二次机会(也可以只跑一次),以最好一次的 成绩排出排位赛名次; B、多艇可采用规定时间的练习赛中记录各艇每一圈的时间,以各艇最快一圈时间计算成绩进行排名的方式; C、多艇还可采用多艇同时出发,以第一条艇通过终点线开始计时,至每条艇下一次到达终点线的时间作为成绩进行排名的方式;这种方式每组出发的艇数由竞赛委员会根据赛场等有关具体情况确定; 2、排位赛计时根据组织形式可采用: A、红灯灭开始计时,人、艇首同时通过指定终点线停表; B、各艇通过终点线开始计时,至该艇下一次到达终点线停表。 3、通过排位赛进入下一阶段比赛的艇数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在赛前确定。 四、竞速赛 (一)起航与计时 1、O-250、O-350、OSY-400和F级比赛一般采用码头固定起航方式;座式水上摩托和立式水上摩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码头固定起航或行进间起航。 a、固定起航:为熄火发动机码头起航,红灯熄灭后启动机器驶离码头。 b、行进间起航:行进间起航,通过指定的终点线即为起航,计时开始。 ,自由水域行进等待信号起航(指示钟起航方式),秒针指向0点通过起航线; ,领航艇引领方式起航,看到领航艇绿旗挥下即为起航。 2、固定起航信号:起航前2分钟举出2分钟信号牌,离起航还有1分钟举出1分钟信号牌,离起航还有30秒举起30秒牌,在最后的35-45秒之间亮红灯,红灯亮起后6-12秒间红灯灭开始出航。 3、抢航: a、固定起航时30秒牌举起到红灯关闭前发动机器或驶离码头为抢航; b、活动起航时起航信号发出前越过起航线或超越引导艇即为抢航; 4、晚起航:在多艇同时出发的环圈竞速赛中,当第一条艇绕过2号标时尚未起航离开码头的艇不得起航。 5、计时:比赛红灯关闭或绿旗挥下开始计时,人艇同时越过终点线或门标(以艇首为准)停表; 6、每组起航艇数由竞赛委员会决定,一般每组参赛艇在10条以内;也可采用其它比赛形式。 (二)航行规则 1、起航后所有赛艇在通过限制标之前必须保持垂直于码头的航向航行,即使处 在外航道暂时领先的赛艇也不得随意改变航道挤压其他赛艇。 2、练习或排位赛中,刚起航的艇不得直接进入航道,需在达到一定速度且不影 响正常航行或绕标的其它赛艇的情况下才能进入航道。 3、竞赛中发生超越时,超越艇必须避让被超越艇,被超越艇不得改变航向挤压 超越艇。自由水面,两艇相对航行各自往右让;两艇交叉航行时,左舷艇让 右弦艇。 4、赛艇超越时不得从内线强行超越,从外线超越时不得影响被超越艇的航向, 超越过程中超越艇与被超越艇之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5、严禁训练和比赛中的危险行为,如在航道上突然改变航向、强行超越、挤压、 横越航线等; 6、航行中需密切关注周围各艇的动向,确保安全;特别是发生翻艇或人落水时, 各艇必须进行安全避让; 7、所有赛艇冲过终点线后必须保持正常航行,远离航道后减速返回码头。 (三)绕标规则 1、训练和比赛中碰撞或接触航程标志; 2、严禁重绕错绕或漏绕的航程标志; 3、比赛过程中发生事故启用备用航程标志后,所有参赛艇必须同等次数地绕行指定备用航程标志; 4、绕标过程中两艇并行时,超越艇必须避让被超越艇。 5、绕标过程中两艇并行时,被套圈的被超越艇必须让超越艇。 禁从被超越艇左舷强行超越。 6、绕标时超越艇严 7、被另一赛艇挤压、逼迫而碰撞航程标志的赛艇,需及时向犯规者提出抗议, 抗议有效可不受处罚。 8、水上摩托环圈竞速赛中错绕或漏绕航标时,可通过在下一圈加绕处罚标的形 式补救。 (四)终点 1、当第一条赛艇驶完航程越过终点线后,任一越过终点的赛艇(不管跑了多少 圈)都被认为是结束竞赛,每一接到黑白方格旗的赛艇,按照先圈数后时间 的方式计算该轮名次和得分。 2、赛艇通过终点线后,应立即退出竞赛。退出竞赛的赛艇不得横越航线和影响 正在竞赛者的航行,违者取消该轮成绩;造成不良后果的,加重处罚。 3、每一项目封闭终点的时间,由总裁判长视具体情况确定并于赛前联席会上公 布。 (五)重赛和停止比赛 因气象、水面或安全等特殊情况停止竞赛时,如果第一条赛艇的航程还不到全航程的2/3,则赛艇立即返航,准备重赛。重赛时犯规艇、肇事艇和未出航艇不得参加,也不接受新的报名。重新起航时的排列次序可按原来位置或停止竞赛前一圈的成绩位置。 当停止竞赛时,如果第一条艇已驶完全航程的2/3以上,视同该轮比赛完成。 (六) 成绩计算与公布: 1、各项目每轮比赛根据比赛成绩排出名次,计算得分; 2、OA、OB、OSY项目比赛4轮,取其中最好三轮成绩的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分值越高,名次靠前。 3、每轮比赛结束后即刻公布初步比赛成绩,抗议期过后公布正式成绩。 4、得分表 名 次 得 分 名 次 得 分 名 次 得 分 名 次 得 分 1 400 6 95 11 22 16 5 2 300 7 71 12 17 17 4 3 225 8 53 13 13 18 3 4 169 9 40 4 9 19 2 5 127 10 30 15 7 20 1 (七)水上摩托竞速赛成绩计算:比赛为两轮,两轮比赛名次得分相加来计算名 次;如得分相同,以最快一轮成绩决定名次。 (八)成绩并列: 得分相同时以各轮成绩中速度最快的一轮作比较,速度快者名次列前;如最快成绩相同,则以第二个好成绩进行比较,速度快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名次并列。 五、障碍回旋赛 (一)障碍赛竞赛场:分为A、B两个相同场地,每个场地不少于八个障碍标; (二)竞赛方式:采取单败淘汰赛的竞赛方式,根据运动员计时排位赛名次按照单败淘汰赛编排分组表(见附件二)分组进行比赛,负者淘汰,胜者进入下一轮,直至决出冠亚军。 (三)名次计算:所有进入下一轮次艇的名次高于未能进入下一轮次的艇,同一轮次被淘汰的艇的排名通过排名赛或该轮比赛成绩确定; (四)比赛场地通过现场抽签决定。 六、花样竞赛 (一)竞赛方式、成绩计算与公布: 1、竞赛以单人竞赛的方式进行,花样竞赛动作编排表在竞赛前24小时上报给编排记录组,运动员严格按照动作编排表的顺序做动作,一个动作只能做二次;竞赛时间为三分钟,运动员到达竞赛水域后举手示意后方可进行竞赛,竞赛进行到还剩一分钟时,裁判鸣笛、挥白旗告知运动员,三分钟到时,裁判鸣笛同时举红旗;运动员竞赛结束。以后所做的动作无效。 2、花样竞赛为二轮。二轮得分相加为运动员的总分,以此计算名次。 3、每轮比赛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 (二)成绩并列: 运动员得分相同时以个人动作中得分最高的分数作比较,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动作最高得分相同,以每人第二个得分高的动作进行比较,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依此类推,直至分出名次优劣;如全部动作得分相同,则增设附加赛判定名次。 (三)花样动作要求及得分表(见附件一) 七、帮助 何外界帮助,否则该轮成绩无效。 运动员进入竞赛时间后,不得接受任 、罚则 八 1、摩托艇正式训练和比赛中禁止任何有碍公平竞争、存在安全隐患、违犯竞技规则、违背体育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各种行为。 竞赛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违规行为的种类以及造成的后果不同,处罚分警告、取消比赛成绩、取消比赛资格、禁赛等。 2、处罚时间 裁判长或竞赛委员会必须在违规事件发生后就对违规当事人进行处罚,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由于技术检查原因而给予的处罚不受时间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技术检查报告产生就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3、处罚标准 (1)警告 A、训练或比赛中有危险驾驶动作,但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 B、在赛场不服从裁判指挥的运动员; 有违社会公德或言行粗俗者; C、 D、不按时到达指定出发码头或指定位置,迟到时间在一分钟之内的; E、违规在岸上试车者; (2)罚款 A、在一个工作日或一场比赛中受到二次警告者,罚款人民币两百元; B、训练或比赛中每撞破一个浮标,罚款人民币五百元; C、训练或比赛中因危险驾驶、非公平竞赛行为等受到警告以上处罚的,每人次罚款人民币一千元; (3)取消比赛成绩 A、出发抢航的,取消本轮比赛成绩; B、使用不符合规则规定的器材、装备或燃料参加比赛的,取消本轮比赛成绩; C、违规借用他人器材参加比赛的,取消本项目比赛成绩; D、违规出借比赛器材的,取消出借人本项目比赛成绩; E、比赛中不遵守航行规则和绕标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本人本项目比赛成绩; F、比赛中不听从裁判或安全艇指挥,减速、避让落水人、艇造成安全隐患的,取消本人本项目比赛成绩; (4)取消比赛资格 A、不按时到达指定出发码头或出发位置,迟到时间在一分钟以上者,取消本人该项目比赛资格; B、座式水上摩托竞速赛和OA、OB、OSY项目比赛中落水者,取消本人该项目比赛资格; C、训练和比赛中不遵守航行规则和绕标规则,危险驾驶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本人所有项目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 D、比赛中故意挤压、冲撞、阻挡其他赛艇为本队或他人谋取利益者,取消 该队该项目所有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 E、赛前四小时内饮酒者,取消本人参赛资格; F、冒名顶替参加比赛者,取消当事双方的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 G、比赛中不听从裁判或安全艇指挥,避让落水人、艇造成安全事故的,取消本人所有项目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 H、训练或比赛中,违反安全规定者,取消本轮比赛资格; (5)禁赛 训练或比赛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组委会或赛事竞赛委员会需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根据情节及后果给予6个月至4年的禁赛处罚,直至终身禁赛。 A、严重违反体育的道德的行为(如兴奋剂、打骂裁判员等); B、在比赛中故意犯规造成严重后果者。 C、违犯航行规则或绕标规则对他人人身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 4、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或组委会认为违规事件影响太坏、性质十分恶劣、后果非常严重时,可随时进行追加处罚。 九、抗议: 只有参赛选手或其授权的领队、教练可以对其所参加赛事的相关事项向竞赛委员会提出抗议,由几个选手签名的共同抗议将不被考虑。 (一)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或参赛器材的抗议须于赛前或赛后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竞赛委员会提出,否则抗议不予接受;抗议需附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对比赛结果的抗议必须在该项目初步成绩公告后20分钟内以书面提出,并要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三者的签名。 (三)抗议内容应有规则条文依据;抗议书需附上犯规前、犯规时、犯规后的位置图及当时情况的说明。 (四)抗议时需缴纳500元人民币的抗议费。如果抗议裁决有效,抗议费退回。如果抗议被裁决无效,则抗议费不再退回。抗议人可随时撤回书面抗议,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十、申诉 只有参赛选手或其授权的领队、教练对竞赛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 (一)申述需在抗议裁决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否则不予接受;申述需附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仲裁委员会可就申述的事项垂询有关当事人及文字音像资料; (三)仲裁结果需在接到申述申请后半小时内通知有关当事人。 第六章 安全规则: 一、安全规定: 1、在竞赛场地的船艇停放区、机械房、帐篷区、码头、油库等区域严禁烟火; 2、未经码头裁判的许可,任何参赛艇不得出航; 3、运动员下水比赛前必须妥善处理自身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 4、运动员下水比赛前,均应穿戴救生衣和头盔(除花样比赛): 4.1救生衣的颜色为橘黄色,应保证有足够的浮力。体重60公斤以下的至少有7.5公斤的浮力;60公斤以上的至少有9公斤的浮力。该浮力的数据应在救生衣上标明。如认为有必要,安全裁判员可现场进行救生衣浮力测试。 4.2运动艇项目运动员必须穿着后背带有护板、领口有项圈的救生衣,当落水运动员失去知觉时,应保证脸部向上; 4.3救生衣上所有的可调带,至少40cm宽,要能承受1000公斤以上的破坏力; 4.4头盔应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并能对整个头部起到保护作用。 5、训练和比赛中,发生翻艇、人落水或撞艇等安全事故时: 立即举手示意; 5.1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在没有受伤或生命危险时应 5.2航程裁判应立即挥动黄旗向所有参赛运动员示警,指挥救护艇和裁判艇到达事故现场,向总裁判长报告有关情况并密切观察发生事故驾驶员的反应或手势: 5.2.1如落水驾驶员示意安全,则继续出示黄旗引导其他参赛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远离事故现场5米以上)绕行事故水域的备用航程标志球(蓝标)继续比赛; 5.2.2当事故严重或绕行备用航程标志球无法保证安全时,应出示红旗停止比赛; 5.3事故发生后,所有参赛艇必须首先采取减速、避让等应急措施;然后根据旗示和裁判指挥中止比赛或绕行备用航程标志; 6、所有比赛艇必须安装有效的自动停车装置,当驾驶员被抛出船舱时,该装置应能使发动机立即停车,不符合规定的艇不得参加比赛; 7、禁止在岸上带螺旋桨试车(带有刚性螺旋桨保护罩的艇除外); 二、救护: 1、比赛时,赛场附近应有足够数量(至少4条)的救护船艇,每条船上均应配备1-2名救护员、信号旗、灭火器、拖绳、撑杆等; 2、救护船、裁判船和大会安全部门应保持畅通的无线电联络; 3、所有参赛运动员都有救助其他运动员的责任; 4、航程裁判中配备急救医生,水上担架; 5、赛场必须有二至三辆救护车,配备担架、急救药品、器械和急救医务人员;救护车停放位置必须保证水路和陆路的畅通,最好停放在赛场的中间位置; 附件一:花样动作要求及得分表 序 得名 称 动 作 标 准 号 分 1 喷 水 100 喷水的水柱与水平面夹角不小于30?,并持续2秒钟以上。 连续急转2次,艇转角度不小于90?,并保持正常姿势航2 侧卧急转 120 行。 3 海豚直立航行 100 艇底与水面夹角不小于45?,直线航行3秒以上。 4 海豚式转艇360? 120 艇底与水面夹角不小于45?,转艇360?。 5 倒立前滚翻 230 人必须倒立在艇上,在艇首入水,艇尾出水并抓住把。 6 海豚式转体360? 200 在做海豚式动作时,转体360?,双手抓把。 7 急转180? 160 人艇急转180?后,在原航线反向航行。 侧卧急转喷水 8 260 喷水的水柱持续2秒以上,动作连贯,一气呵成。 接倒骑 9 跳钻水 200 要求人。艇全部没入水中,出水时保持原方向航行。 侧转不小于45?,要求人,艇全部没入水中,出水后至少10 侧钻水 280 单脚站立艇上接正常航行。 11 海豚式后空翻 300 在做海豚式动作时,运动员后空翻360?,脚先入水。 12 鱼跃钻水 370 艇在水下航行不小于4米。 13 急转360? 300 人、艇急转不小于270?,接正常航行。 要求翻跃前,艇与水面夹角不小于45?,由艇首翻入水中,14 海豚式前手翻 350 肩部以下先入水,从艇尾出水。 艇跳起来,并在空中转艇不小于90?,入水后喷出水柱高15 侧跳钻喷水 400 度不小于2米。出水后正常航行。 单手航行,并单手使人,艇侧转全部入水中,出水时单手16 单手侧钻水 450 握把接正常航行。 人背向直立航行时,人,艇全部钻入水中,出水时应至少17 倒骑侧钻水 500 背向坐或蹲与艇上,按正常航行。 要求人,艇在空中侧向旋转不小与270?,艇底落水后接正18 侧空翻 600 常航行。 附件二: 单败淘汰赛编排分组表 表一:17-32条艇上半区对阵表 1/16决赛 1/8决赛 1/4决赛 半决赛 决赛 1 胜者 32 胜者 17 胜者 16 胜者 9 胜者 24 胜者 25 胜者 8 胜者 5 胜者 28 胜者 21 胜者 12 胜者 13 胜者 20 胜者 29 胜者 4 注:1、1/16决赛栏下面的数字代表计时排位赛中的名次; 2、各组单败淘汰,胜者进入下一轮; 3、上半区的胜者和下半区的胜者进行总决赛,胜者为冠 军,负者为亚军。 表二:17-32条艇下半区对阵表 1/16决赛 1/8决赛 1/4决赛 半决赛 决赛 3 胜者 30 胜者 19 胜者 14 胜者 11 胜者 22 胜者 27 胜者 6 胜者 7 胜者 26 胜者 23 胜者 10 胜者 15 胜者 18 胜者 31 胜者 2 注:1、1/16决赛栏下面的数字代表计时排位赛中的名次; 2、各组单败淘汰,胜者进入下一轮; 3、上半区的胜者和下半区的胜者进行总决赛,胜者为冠 军,负者为亚军。 表三:9-16条艇对阵表 1/8决赛 1/4决赛 1/2决赛 决赛 1 胜者 16 胜者 9 胜者 8 胜者 5 胜者 12 胜者 13 胜者 4 胜者冠军、负者亚军 3 胜者 14 胜者 11 胜者 6 胜者 7 胜者 10 胜者 15 胜者 2 注:1、1/8决赛栏下面的数字代表计时排位赛中的名次; 2、各组单败淘汰,胜者进入下一轮; 3、最后的决赛,胜者为冠军,负者为亚军。 附件三:比赛用表: , 1、排位赛出场顺序抽签表 ****年全国摩托艇比赛 排位赛抽签表 子 级 公里 序号 备注 姓名 抽签 单位 艇号 1 2 3 4 5 6 总裁判长: 终点裁判长: , 2、排位赛成绩表 ****年全国摩托艇比赛 排位赛成绩表 项目: 子 级 公里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名次 艇 号 姓名 单位 成绩1 成绩2 最好成绩 1 2 3 4 5 6 总裁判长: 终点裁判长: , 3、航行圈数表 ****全国摩托艇比赛 航行圈数表 项目: 子 级 公里 第 轮 到圈数 达 航行 犯规 航行 序号 艇号 出航 得分 名次 顺圈数 记载 时间 1 2 3 4 5 序 1 2 3 4 5 6 总裁判长: 终点裁判长: , 4、单项成绩表 ****年全国摩托艇比赛单项成绩表 项目: 子 级 公里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名 单位 艇号 姓名 总分 次 名成得名成得名成得 次 绩 分 次 绩 分 次 绩 分 1 2 3 4 5 6 终点裁判长: 总裁判长, ****年全国摩托艇比赛单项成绩表 项目: 子 式水上摩托障碍赛 甲场地 乙场地 总名次 总成绩 单位 姓名 成绩 成绩 总裁判长: 终点裁判长: , 5、花样动作评分表 ****年全国摩托艇比赛 自由式花样参赛动作编排表 单位: 姓 名: 得分 类别 序号 动作名称 分值 总分 备注 第1轮 第2轮 规 1 急转180度 240分 定 2 喷水 100分 动 3 跳钻水 270分 作 4 自 5 选 6 动 7 作 8 总裁判长: 终点裁判长: , 6、总成绩表 ****年全国摩托艇比赛总成绩表 项目 成绩 单位 第一名 姓名 成绩 单位 第二名 姓名 成绩 单位 第三名 姓名 成绩 单位 第四名 姓名 成绩 单位 第五名 姓名 成绩 单位 第六名 姓名 成绩 总裁判长: 终点裁判长: , 7、航程记录登记表 ****年全国摩托艇比赛 航行情况记录表 项目: 子 级 公里 第 轮 圈数 艇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航程裁判长: 裁判员: , 8、赛艇犯规登记表 ****年全国摩托艇比赛 赛艇犯规登记表 项目: 子 级 公里 第 轮 第 圈 艇号 时间 地点 当 时 情 况 附 图 竞 委 会 意 见 航程裁判长: 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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