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第三节 个人活期存款

2017-09-20 16页 doc 34KB 147阅读

用户头像

is_954223

暂无简介

举报
第三节 个人活期存款第三节 个人活期存款 (临柜)B5-3-1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第三节 个人活期存款 一、基本规定 (一)活期存款分为个人活期存款和单位活期存款。其中个人活期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 (二)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开户起存金额为1元,存期不定,外币个人活期存款开户起存金额为不低于2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 (三)个人结算账户是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结算业务和现金存取的结算账户。个人结算账户开立时必须以人民币开户,归集到个人结算存款科目,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后,存折内可以存入外币,各币种的钞、汇只能开立唯一的...
第三节  个人活期存款
第三节 个人活期存款 (临柜)B5-3-1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第三节 个人活期存款 一、基本规定 (一)活期存款分为个人活期存款和单位活期存款。其中个人活期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 (二)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开户起存金额为1元,存期不定,外币个人活期存款开户起存金额为不低于2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 (三)个人结算账户是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结算业务和现金存取的结算账户。个人结算账户开立时必须以人民币开户,归集到个人结算存款科目,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后,存折内可以存入外币,各币种的钞、汇只能开立唯一的子账户,归集到相应币种的活期储蓄存款科目。活期一本通同时存有人民币和外币账户时,在销户时首先销外币账户,最后才能销人民币账户。 (四)个人储蓄账户开户时不限制币种,可以以外币开户,归集到相应币种的活期储蓄存款科目。 (五)本外币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活期存款账户内的各币种允许以零金额存在。 (七)数据集中前开立的ABIS活期账户的处理 1、数据集中前开立的ABIS活期账户移植后账号不变,但只能办理原开户币种的业务,不可在该账户中办理其他币种业务(该类账户称为单账户活期),需要办理其它币种业务的可以升级为一本通账户。升级后的账户具有一本通账户的功能,账号由“货币代码,10”变成了“00+46",一本通账户可以办理各种货币的存款。现只允许02活期存折更换为62活期一本通存折。 2、原活期账户移植后仍使用原存折办理业务,无需换折,存折种类不变。 3、原无磁条的存折,需做换折处理。 4、原活期账户的业务处理与活期一本通账户的业务处理在系统中共用同一交易处理。 二、活期开户 (一)业务受理 1、个人结算账户 客户办理个人活期结算账户的开户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1)填写存款凭条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B5-3-1);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开户应同时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提交现金或转账凭证; (4)凭印鉴支取的,需在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样式。 2、个人储蓄账户 客户办理个人活期储蓄账户的开户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1)填写存款凭条;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开户应同时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提交现金; (4)凭印鉴支取的,需在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样式。 (临柜)B5-3-1 (临柜)B5-3-2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二)业务审核 1、存款凭条和“申请书”上姓名、金额等要素字迹是否涂改;填写的电话、地址、等要素是否齐全。 2、通过联网核查系统中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是否符合实名制要求。 3、现金开户当面清点现金、转账开户审核相应款项是否已收到并已转入91或92账户,与存款凭条上的金额进行核对是否相符。发现不符柜员应当面告知客户并交客户复核。 (三)业务处理 1、现金开户选择“1061活期存款现金开户”交易;转账开户选择“1063活期存款转账开户”交易。联动客户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建立或修改客户资料,按申请书、存款凭条内容输入相关要素(详见本章“第二节客户信息管理”)。 2、输入说明 (1)税率代码:个人活期账户的税率代码不能为0000(零税率),默认值为1111(中国税率),对税收协定缔约国的客户可通过下拉列表选择相应国别对应的税率。 (2)支控方式和通兑标志:支控方式与通兑标志是对应的,除了100和110方式可以选择通兑和不通兑,其他方式的通兑标志皆为不通兑。 (3)存折种类:活期存款使用的存折种类为00062。 (4)配钞:现金开户按照实际收到现金券别与张数输入。 3、交易成功后,依次印打存款凭条、“申请书”、存折(对92过渡交易,还要打印92过渡记账凭证),然后写存折磁条。 4、核对存折打印的户名、金额与存款凭条和“申请书”上客户填写的内容是否相符;核对存款凭条上打印的凭证种类、凭证号码与存折实物是否相符;检查存款凭条传票号是否连续。 5、核对无误后,存款凭条和“申请书”交客户核对、签字确认收回后一并按规定签章。申请书第一联作存款凭条附件,“申请书”第二联专夹保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网核查交易凭证随传票装订。对92过渡业务,92过渡记账凭证按规定签章后,缴回92传票的发送方。柜员将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书第三联和存折交客户,并提醒客户核对。 三、储蓄户转结算户 (一)业务受理 客户办理储蓄户转结算户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1、提供活期存折;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填写一式三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为简化储蓄户转结算户的手续,当客户通过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办理第一笔转账支付业务时,可以免予填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二)业务审核 1、审核活期存折的真实性。 2、审核客户填写的“申请书”内容是否正确无误、有无涂改。 3、审核活期存折是否为开立了人民币子账户的活期储蓄户,否则不可办理储蓄户转结算户的业务。 (临柜)B5-3-2 (临柜)B5-3-3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4、审核活期存折在当日是否已发生过业务,已发生过业务的不可办理储蓄户转结算户的业务。 5、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三)业务处理 1、选择“1070活期存款储蓄户转结算户”交易。 2、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和一式三联“申请书”;免填“申请书”的打印记账凭证。 3、核对打印的传票号是否连续。 4、核对无误后,将一式三联“申请书”交客户签字确认收回后按规定签章。“申请书”第一联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专夹保管,定期装订。柜员将“申请书”第三联和活期存折及身份证件原件一并递交给客户,并提醒客户核对。 免填“申请书”的,记账凭证交客户签字确认收回后按规定签章。 (四)注意事项:目前系统支持储蓄户的转账存入,但不支持储蓄户的转账支取。 四、活期续存 (一)业务受理 客户办理活期续存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持折办理业务的,客户应告知柜员存款金额; 1 2、对于办理无折续存业务的,客户必须填单并提交身份证件; 3、提交现金或转账凭证。 (二)业务审核 1、审核活期存折是否真实有效。 2、对于无折续存的,应审核存款凭条姓名、金额等要素字迹是否涂改,是否填写客户证件号码并留存客户联系电话或地址,户名、账号是否与系统提示相符。 3、按第四章客户身份识的相关规定审核资料、识别客户身份、登记信息。 4、现金续存当面清点现金、转账续存审核相应款项是否已收到并已转入91或92账户,与存款凭条上或客户告知的金额进行核对是否相符。发现不符柜员应当面告知客户并交客户复核。 (三)业务处理 1、现金续存选择“1051活期存款现金存款”交易;转账续存选择“1045活期存款转账存款”交易。 2、输入说明 (1)账号:有折选择读存折磁条读出账号,无折续存选择手工输入账号。 (2)存折号码:由柜员按照存折的印刷号输入,无折续存时输“0”。 (3)配钞:现金续存按照实际收到现金券别与张数输入。 3、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存款凭条、存折(对92过渡交易,还要打印92过渡记账凭证);对无折续存业务不打印存折,打印客户回单。对于异地存折或在异地续存的,柜员应向客户收取等额现金,然后选择“1069单折业务收费”,交易成功后,打印收费凭证,系统根据不同的收费类型自动记入相应损益类账户。 4、核对存款凭条上打印的账号、户名、凭证种类、凭证号码与存折是否相符;检查存款金额与实际现金或转账金额是否一致;检查存款凭条传票号是否连续。 5、核对无误后,存款凭条交客户核对、签字确认收回后(和无折续存客户回单)按规定签章, (临柜)B5-3-3 (临柜)B5-3-4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按第四章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规定保存资料。对92过渡业务,92过渡记账凭证按规定签章后,缴回92传票的发送方。柜员将存折递交客户,提醒客户对存折内容进行核对;对于无折续存的应将客户回单、证件递交客户并提醒客户核对。 五、活期取款 (一)业务受理 客户持活期存折办理取款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1、提交存折,并告知柜员取款金额; 2、凭印鉴支取的还须提供印鉴; 3、存款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含)元以上现金取款业务的,存款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取款的,须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业务审核 1、审核活期存折是否真实有效。 2、凭印鉴支取的还需审核印鉴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 、存款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含)元以上现金取款业务的,按第四章客户身份识别的相关3 规定审核资料、识别客户身份、登记信息。单笔取现20万元(含20万)以上须会计主管审批。 (三)业务处理 1、现金取款选择“1052活期存款现金取款”交易;转账取款选择“1046活期存款转账取款”交易。 2、输入说明 (1)账号:活期取款必须凭存折办理,磁条损坏的需要办理“1089重写存折磁条”交易,若不能成功读磁或存折破损的需办理“1072活期存款换折”交易。 (2)支控方式:只有支控方式为100和110的通兑账户才允许跨网点取款。 (3)配钞:现金取款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配钞。 3、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取款凭条、存折(对92过渡交易,还要打印92过渡记账凭证);对外币取款零头结汇的,还需打印外汇买卖交易回单。 4、核对取款凭条上打印的账号、户名、凭证种类、凭证号码与存折是否相符;检查取款金额与实际现金或转账金额是否一致;检查取款凭条传票号是否连续。 5、核对无误后,取款凭条交客户核对、签字确认收回,所有凭证一并按规定签章,联网核查交易凭证作取款凭条附件(需要进行联网核查的)。对92过渡业务,92过渡记账凭按规定签章后,交给92传票的接收方,待其销记92后再返回。柜员将存折、外汇买卖交易回单(有外币零头结汇的)和现金或转账回单递交客户,并提醒客户进行核对。 六、活期内转 (一)业务受理 客户持活期存折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同客户号的储蓄账户之间、同客户号的个人结算账户转储蓄账户、对公活期存折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1、提交存折,告知柜员内转金额并提交转出和转入存折; 2、未持转入存折办理的,应先填取款凭条; 3、凭印鉴支取的应提交印鉴。 (临柜)B5-3-4 (临柜)B5-3-5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二)业务审核 1、审核活期存折是否真实有效。 2、填单业务应审查活期存折是否真实有效,取款凭条姓名、金额等要素字迹是否涂改。 3、凭印鉴支取的还需审核印鉴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 4、转出账号是个人结算账户、币种是人民币的,对应的转入账户可以是任意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或同客户号的活期储蓄账户。 5、转出账号是个人结算账户、币种是外币的,对应的转入账户必须是同一网点、同客户号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和同客户号的活期储蓄账户。 6、转出账号为活期储蓄账户的,对应转入的账户可以是:同客户号的活期储蓄账户和同客户号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不能是对公活期存折账户和不同客户号的活期储蓄账户和个人活期结算账户。 7、转出账号为对公活期存折账户的,对应的转入账户只能是对公活期存折账户。 (三)业务处理 1、选择“1049活期存款内转”交易。 2、输入说明:活期内转转出方必须凭存折办理,磁条记录损坏的需要办理“1089重写存折磁条”交易,若不能成功读磁或存折破损的需办理“1072活期存款换折”交易。 3、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取款凭条、活期存折和内转交易回单。对于异地存折,柜员应向客户收取等额现金。持转入存折办理业务的,交易成功后,选择“1073活期存款补登折”交易打印交易信息。 4、核对取款凭条上打印的取款账号、户名、凭证种类、凭证号码与转出存折是否相符;核对取款凭条上打印的存款账号、户名与转入存折或手工填写的取款凭条是否相符;检查取款凭条传票号是否连续。 5、核对无误后,取款凭条交客户核对、签字确认收回后和内转交易回单一并按规定签章。柜员将存折和回单递交客户,提醒客户进行核对。 七、活期销户 (一)业务受理 客户持活期存折办理销户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1、提交存折,并告知柜员销户; 2、凭印鉴支取的销户时还需提交印鉴; 3、对存款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含)元以上现金取款业务的,存款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取款的,须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业务审核 1、应审查活期存折是否真实有效。 2、凭印鉴支取的还需审核印鉴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 3、存款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含)元以上现金取款业务的,按第四章客户身份识别的相关规定审核资料、识别客户身份、登记信息。单笔取现20万元(含20万)以上须会计主管审批。 (三)业务处理 1、现金销户选择“1062活期存款现金销户”交易;转账销户选择“1064活期存款转账销户”交易。 (临柜)B5-3-5 (临柜)B5-3-6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2、输入说明 (1)账号:活期销户必须凭存折办理,磁条记录损坏的需要办理“1089重写存折磁条”交易,若不能成功读磁或存折破损的需办理“1072活期存款换折”交易。 (2)个人结算账户同时存有多个货币时,不允许先销人民币,只有其他外币销户后才能销人民币。个人活期一本通账户有多种货币时,做其中一个货币销户后,还可以通过1051或1045交易开立新的子账户。如果一本通账户只有一个子账户,销户后取款凭条打印出“已销折”字样,提示收回存折,而且不能再开立新的子账户。 (3)配钞:现金销户按实际支付的现金配钞。 3、对于卡折合一的账户,使用此交易时,须先销卡,再销存折。 4、交易成功后,依次打印取款凭条、利息清单、存折(对92过渡交易,还要打印92过渡记账凭证);外币取款零头结汇的,还需打印外汇买卖交易回单。 5、核对取款凭条上打印的账号、户名、凭证种类、凭证号码与存折是否相符;检查销户金额与实际现金或转账金额是否一致;检查取款凭条传票号是否连续。 6、核对无误后,柜员将取款凭条交客户核对、签字确认收回后,所有凭证一并按规定签章,存折及联网核查交易凭证(需要进行联网核查的)作取款凭条附件。对92过渡业务,92过渡记账凭证按规定签章后,交给92传票的接收方,待其销记92后收回。柜员将利息清单、外汇买卖交易回单(有外币零头结汇的)和现金或回单、存折递交客户,提醒客户核对。 八、活期取款转开定期存单/定期一本通 (一)业务受理 客户办理活期取款转开定期存单/定期一本通业务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活期存折;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份,代理开户须同时提供存款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填写存款凭条; 4、对凭印支取的,还应提供印鉴。 (二)业务审核 1、审查存折的真实性。 2、存款凭条姓名、金额等要素字迹是否涂改,填写的要素是否齐全。 3、对凭印支取的,还需审核其印鉴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 4、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是否符合实名制要求。 (三)业务处理 1、选择“1038活期取款转开定期存单/定期一本通”交易。 2、交易成功后,打印取款凭条、活期存折明细,以及开立的整整存单或定期一本通存折。 3、核对活期取款金额和存单或定期一本通的开户金额是否相符;检查取款凭条的传票号是否连续。 4、核对无误后,取款凭条交客户核对、签字确认收回后,和存款凭条、整整存单或定期一本通一并按规定签章。存款凭条、联网核查交易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作取款凭条附件。柜员将存折、有效身份证件、存单或定期一本通递交客户,提醒客户进行核对。 九、活期一本通转银行卡/支票户交易 (一)业务受理 (临柜)B5-3-6 (临柜)B5-3-7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客户办理活期一本通转银行卡/支票户业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1、提交活期存折; 2、凭印支取的,需提供印鉴; 3、提交转入的银行卡或支票户账号并填写取款凭条或进账单; 4、存款人办理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转账业务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代理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业务审核 1、审查活期存折的真实性。 2、凭印支取的,审核提供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 3、审核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与系统是否一致。 4、审核取款凭条及进账单金额等要素字迹是否涂改,填写的要素是否齐全。 (三)业务处理 1、选择“1039活期一本通转银行卡/支票户”交易。 2、输入说明 借方账号:转出的活期一本通的账号;贷方账号:转入的银行卡卡号或支票户账号。 3、交易成功后,打印取款凭条、活期存折、和客户回单等。 4、核对取款金额与银行卡或支票户的转入金额是否相符;检查取款凭条的传票号是否连续。 5、核对无误后取款凭条交客户签字确认收回后和客户回单等一并按规定签章。柜员将存折、有效身份证件、客户回单递交客户,并提醒客户核对。 十、活期折未登项的合并 当活期存折的无折交易借、贷方笔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由系统定期对其进行借贷方的分别合并处理。需要恢复合并前明细时通过1098交易查询和打印。用“1098活期折未登项的合并”交易查询时需要输入正确的账号,币种,钞汇,顺序号、合并日期、借贷方向(0代表借方合并明细,1代表贷方合并明细)。 十一、活期存款一本通升级 (一)业务受理 客户办理活期存款一本通升级业务应提供活期存折。 (二)业务审核 1、审核活期存折的真实性。 2、审核活期账户是否处于口挂、密码挂失、冻结等非正常状态,非正常状态不能办理活期存款一本通升级交易。 3、活期储蓄存折凭证挂失后,需要直接升级为活期一本通账户的。还需审核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是否真是有效,挂失申请书客户联是否与网点留存联相符。 4、账户升级前,选择“1093活期存款一本通主档查询”,如果证件种类为“Z00000”,需修改客户基本信息(详见本章“第二节客户信息管理”)。 (三)业务处理 1、选择“1087活期存款一本通升级”交易。 2、输入说明 (临柜)B5-3-7 (临柜)B5-3-8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单折业务 (1)活期账号和旧凭证号码可以手工输入,也可刷磁输入;新凭证种类和新凭证号码为必须输入项,为当前可用凭证。 (2)支控方式、根据客户预留选输。密码、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根据其支控方式选输。 (3)凭证状态默认为0正常。如为旧存折挂失升级,凭证状态选择1挂失。 3、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新活期存折,并为新存折写磁。 4、核对记账凭证上打印的凭证种类、凭证号码与存折实物是否相符;核对打印的传票号是否连续。 5、核对无误后,记账凭证交客户签字确认收回后按规定签章,原存折作为记账凭证附件。柜员将新的活期存折递交给客户,并提醒客户核对。 十二、有卡销折 (一)业务受理 对于原卡折合一产品客户需要保留借记卡销掉存折业务的应到地市范围内所辖网点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或手续: 1、提供活期存折;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3、填写一式两联“中国农业银行特殊业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二)业务审核 1、审核活期存折的真实性。 2、审核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与系统是否一致。 3、审核客户填写的“申请书”内容是否正确无误、有无涂改。 (三)业务处理 1、选择“1090活期存款有卡销折”交易。 2、交易成功后,打印一式两联“申请书”。 3、核对打印的传票号是否连续。 4、核对无误后,将一式两联“申请书”交客户签字确认收回后,和存折一并按规定签章。“申请书”第一联作为记账凭证,存折作记账凭证的附件,柜员将“申请书”第二联和客户有效身份证件一并递交给客户,并提醒客户核对。 十三、风险提示 (一)柜员对开户申请人有效证件审核不严而违反实名制规定。 (二)开户时对联动交易产生的客户资料审核不严,导致客户信息不正确。 (三)由于柜台人员操作失误(如:交易码、金额、账号、存期输入错等)在业务中形成的风险,容易造成资金损失。 (四)犯罪分子盗用他人存单或印鉴,伪造或变造存折(单)、盗用密码、用假身份证支取存款或者办理假挂失等作案形成风险。 (五)未审核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大额现金存取业务。 (六)数据上收后卡折合一账户同时挂失的,系统不联动卡折同时挂失,必须分别挂失处理,注意避免操作风险。 (临柜)B5-3-8
/
本文档为【第三节 个人活期存款】,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