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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出租公告

2018-07-26 18页 doc 66KB 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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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出租公告某项目出租公告 新站高新区火车站广场公厕一层104号门面 房屋出租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 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 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 出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序内容 说明及要求 号 项目新站高新区火车站广场公厕一层104号门面房屋出租 一 名称 项目二 2016XZCJ0075 编号 委托 合肥鑫...
某项目出租公告
某项目出租公告 新站高新区火车站广场公厕一层104号门面 房屋出租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 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 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 出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 序内容 说明及要求 号 项目新站高新区火车站广场公厕一层104号门面房屋出租 一 名称 项目二 2016XZCJ0075 编号 委托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 方 出租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 四 人承 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诺 免租履约 层建筑面房屋 租租金 原承 出租标的 结构 金装保证数 积 用途 期 底价 租人 修期 金 出租火车站广场公厕其33596318000标的 1层 砖混 29.5? 无 无 五 一层104号门面 他 年 元/年 元 基本 上述租金不含物业费,现物业费为0.63元/?/月。若租赁期内出租方重新招标物业公司,情况 则物业费将会根据出租方招标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物业保证金由鑫城公司委托的物业公 司另行收取。 出租房地址:火车站西出站口处 房屋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租赁 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毒物品或危险化学品销售,不得从事产生严重噪音、烟尘污染六 用途的行业,不得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及其他禁止性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要求 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 对意 向承 租人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七 资格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的要 求 对意 向承1、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出租人不承担现状以外的任何义务。承租方在中标后不得以租人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房屋和签订合同。出租方保障房屋交付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在承租方使八 的特用过程当中,因房屋主体结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其他全部由承租别要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求 租金租金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承租人向九 支付 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公告及 公 告 期:2016年8月19日9:00始至2016 年9月8日17:00止 十 竞价期限 竞价时间:2016年9月9日(星期五) 11:00,现场一次性报价) 对投标人十1、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号令)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均可参与竞价。 资格的要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求 (一)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 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投标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 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移交,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 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中标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 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中标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 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中标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 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中标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对投标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十的特别要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 求 (六)租赁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 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期满或终止时,中标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 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 移交督查部门处理。 (九)委托方(招标人)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 3、出租房屋用途、租赁要求或其他约定 4、关于本次出租行为的决策 2 5、出租方的承诺函 6、其他 以上材料投标人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我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 见,不构成我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十)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投标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 文字、传真等)向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 上网查询。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十二)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本项目现场一次性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报价高于公告底价十投标人 的最高报价。) 三 确定方式 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该房屋现无承租户承租使用。 报名时间: 本项目公告期内(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9月7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2点00 分-5点00分,2016年9月8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新站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1区-205室(东方大道与文忠路交口) 十项目报名 报名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 65777073 四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 印件);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1规定格式提交) 十竞价保证竞买保证金支付:开标前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五 金支付 十竞价保证按公告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由采购人暂扣;在投标人缴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六 金处置 证金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现场退还。 投标报价(开标)前(北京时间2016年9月9日11:00前) 应提交的材料: (一)投标报名表(回执联),报名时索取。 (二)壹万元(10000.00)竞价保证金(现金缴纳)。 (三)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2规定格式提交)。 (四)承诺函(需按附件3规定格式提交)。 十竞价程序 投标报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七 《报价书》 (格式见附件3,需按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现场提交,如竞价多个门面需分别提供报价单。)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价人,则通过 抽签抽取中标人(采取两轮抽签方式:第一轮抽签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按抽取的抽签顺序抽取中 标人。)如最高报价相同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价人中有原承租人,则原承租人为中标人。(该房屋现 无承租户承租使用) 十成交公示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八 及《中标通日。项目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接项目负责人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或自然人的投标代表 3 知书》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则中标通 知书推迟发放。 1、中标人无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竞价 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人有如下行为,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报督查部门予以处罚: 违规行为十(1)被查实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处置 九 (2)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二竞价阶梯 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性报价法,加价幅度不做限制。 十 二交易服务十无 费收取 一 二现场踏勘 联系人:侯圆圆,联系电话: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阳,联系电话: (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1-205项目负责人 二 室) 4 图一:标的位置 图二:标的外观 5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或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或自然人,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新站高新区火车站广场公厕一层104号门面房屋出租项目,编号:2016XZCJ0075,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报名、竞价、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年 月 日 6 附件2: 承 诺 函 致:新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对转让公告、转让文件表示完全响应~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新站高新区火车站广场公厕一层104号门面房屋出租项目,编号:2016XZCJ0075,》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进行了现场踏勘、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受让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接受转让文件所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若我方自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出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并接受相关处罚。 5、我方承诺~本次出租的房产最终以实物现状为准现场移交。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 附件3: 新站高新区火车站广场公厕一层104号门面房屋出租 报价书 单位:元 投标人名称 竞租房屋 4# 号门面 ,大写) 投标报价 ,小写) ,总价,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是否响应 是? 否? ,划?, 付款方式 是否响应出租公告 是? 否? ,划?, 的其他要求 其他说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代表人: 年 月 日 8 备注: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需现场提交。如竞价多 个门面~需分别提供报价单。 9 附件4: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方(甲方):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 同 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 m?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 元)。递增情况 。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 (? 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 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 11 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 12 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 13 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 (? 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14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案 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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