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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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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区别[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 的区别 篇一 : 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区别 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区别 论证手法的本身没有价值大小的区别,只有论证作用的不同,将一种论证方法用在最恰当的时机以达到自己的论证目的就是最完美的方法。,] 一、从属性上区别 类比论证是用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进行比较。甲事物具有某种属性,从而论证乙事物也具有某种属性。邹忌和齐王同为统治阶级,他们具有同样的阶级属性。邹忌通过自身的经历:妻私臣,妾畏臣,客有求于臣,故美于徐公。推出同为统治者的齐王也具有相似的属性:宫妇左右莫不四王,朝廷之...
[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区别
[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 的区别 篇一 : 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区别 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区别 论证手法的本身没有价值大小的区别,只有论证作用的不同,将一种论证方法用在最恰当的时机以达到自己的论证目的就是最完美的方法。,] 一、从属性上区别 类比论证是用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进行比较。甲事物具有某种属性,从而论证乙事物也具有某种属性。邹忌和齐王同为统治阶级,他们具有同样的阶级属性。邹忌通过自身的经历:妻私臣,妾畏臣,客有求于臣,故美于徐公。推出同为统治者的齐王也具有相似的属性:宫妇左右莫不四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王之蔽甚矣。 比喻论证是用人们熟悉的、易懂的具体事物证明人们较生疏的、难以理解的抽象道理的一种论证方法。喻体和主体两个事物属性不同,而只是有某些相似点。譬如:《谏太宗》中,治理国家需要积累德义与“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本身属于不同属性的事物,只是存在相似点。这一点是基于比喻的修辞手法。 二、从论证的基础不同上区别 类比论证的基础是类比推理,应从事实出发,又要回到事实,并受事实的检验。如《邹忌讽齐王纳谏》,如果邹忌不是以自身经历为事实基础,那么,类比推理就没有起点。又如齐威王没有和类比的事实有相同的属性,也不能推出“王之蔽甚矣”的正确结论。由此可见,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的作用。 比喻论证的基础是比喻辞格,不一定是实有其事的,可以合理地想象、虚构出某种情况或形象,如寓言、神话、小说等都可以作为比喻论证的材料。如《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是在当作寓言中的一个典型形象出现在古籍中的,它具体形象地说明革命队伍中的某些不懂装懂的人。鲁迅《拿来主义》孟子“缘木求鱼”“五十步笑百步” 三、从论证效果上区别 类比论证着重点在说理的逻辑性和严密性。如《邹忌讽齐王纳谏》里是通过相同的属性“妻私”、“妾畏”、“客求”和“宫妇私”、“朝臣畏”、“庶民求”的两两相比,令人信服地推论出“王之蔽甚矣”的结论,从而有力地说服了齐王纳谏。因此,类比论证是在严密的说理中使人信服地承认某个道理。 比喻论证却侧重在说理的形象和具体化。譬如《谏太宗》中,文章开头的一段比喻论证的目的在于说明“积累德义对于国家安定的重要性”,由于德义本身比较模糊,可能导致说理较抽象。所以就运用比喻论证,使得说理显得生动、形象,让人易于理解。 篇二 : 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的区别 假期我们的作业中有四种论证方法,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很好理解,我对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有些区分不开,通过上网查资料,我明白一些。比喻和类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含有一个“比”字,但含义不同。比喻中的“比”是“比拟”的意思,“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文章上就用那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而类比中的“比”是“比较”的意思,所谓“类比”,就是“比较类推”。比较类推的过程,就是证明论点的过程,所以,它作为论证方法能够成立。任何论证方法都必须包含有推理、证明的过程,而“比喻”本身不包含比较类推或其他方式的证明论点的过程,所以,经只能是一种修辞格,而不能成为论证方法。 类比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具体的事物,所以它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可见其仍然是一种间接论证方法。其中,“相同特点”是这种论证方法能够成立的前提,没有它,就无法进行类推;“比较类推”是这种论证方法的根本标志,没有这个推理过程,就达不到证明论点的目的;“已知事物”是这种论证方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为所要论述的主体事物服务的客体事物,没有这个条件,不能使类推的道理明显化,不易为读者接受,在某些情况下也不能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这种论证方法通过客体事物与主体事物相同特点的比较,把客体事物的性质类推到主体事物上,由此揭示出主体事物具有客体事物同样的性质,从而达到证明论点的目的。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印证这种论证方法的特点。 《邹忌讽齐王纳谏》中,作者把邹忌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即受蒙蔽 的这一性质类推到了齐王的身上,生动地证明了“王之蔽甚矣”这一论点。由此可见,客体事物类比论证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客体事物在论证中起着印证主体事物所具有的某些性质,进而证明论点的作用。所以,实质上是一些特殊的论据。 通俗点说,类比论证中用作类比的材料跟比喻论证有部分的相似,都有主客体,主客体之间也都具有相似性。这是它们与举例论证的最大差别。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本质区别在于,用作类比的主客体属于同类事物,而用作比喻论证的主客体则属于不同类事物,这是区分类比论证与比喻论证的关键所在。 据此,有必要商榷一下教参上的某些说法。 《想北平》中“我爱我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做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苏教版教参中是这样理解的,“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平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其实,作者对北平的爱也好,对母亲的爱也好,都应该划入人类情感的范畴,属于同类事物,是不可能构成比喻的,只能算作类比。 《寡人之于国也》中“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 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苏教版教参中是这样理解的,“最后,孟子批评统治者‘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的错误做法,并通过‘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的比喻,对梁惠王进行旁敲侧击,得出‘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的结论。” 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与“王”“罪岁”,也都属于人类思想行为的范畴,属于同类事物,也不能构成比喻,只能算作类比。 ?作者单位:浙江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篇四 : “比喻论证”还是“比喻说理”? 中学议论文教学长期以来将比喻作为一种重要的论证方法加以介绍。笔者认为,因为比喻不能构成推理或者论证,比喻本身不是一种论证力量,它是一种关联思维的运用,而不是推理思维、论证思维的运用,所以“比喻论证”的叫法是不够准确的,应该改称“比喻说理”。 一、如何理解“比喻说理” 用打比方的方式来说明道理的方法,即比喻说理。要形成比喻说理,这里有两个要件:一是要有比喻,二是比喻的出现是为了形象地说理。 我们来看第一个要件——比喻。比喻是根据联想思维,借助不同类的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似点,用一事物来形象生动地描写另一事物的修辞方式。要形成比喻,也有两个要件,一是两事物不同类,或事物的性质不同;二是在事物间存在的相似点上进行比较,用更形象生 动的一事物去说明另一相对抽象的事物,使抽象的事物显得形象生动,从而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如老舍《骆驼祥子》里的这句话:“虎妞……眼泡儿浮肿些,黑脸上起着一层小白的鸡皮疙瘩,像拔去毛的冻鸡。”这就是用和人的脸有着本质不同的“拔去毛的冻鸡”来形象生动地描写虎妞的脸,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 构成比喻说理光有比喻不行,还得在比喻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道理,这就是比喻说理的第二个要件。在议论写作中,比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抽象事物变得形象,增强语言本身的表现力,更重要的是使某个道理得到揭示,形成一个新的结论。日本首相安倍晋三2013年2月22日在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发表演讲称:“历史和国际法均可证明‘尖阁列岛’是日本领土,事实上,在1895年到1971年间,没有一个国家对此提出质疑。”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次日答记者问时表示:日方上述言论的逻辑是荒谬的。不管日方如何狡辩,都掩盖不了其非法侵占中国领土的事实。“就像一个人偷了别人的东西,在口袋里捂了一段时间,就能改变其偷窃并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实质吗,”这里,华春莹用的就是比喻说理。她的这段话首先有比喻,就是将日本比喻为小偷,将中国钓鱼岛比喻为“别人的东西”。但这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这个比喻得出一个道理,即:小偷偷了别人的东西,无论在他的口袋里捂了多久,都改变不了非法占据他人财产的性质;同样,日本政府非法侵占中国钓鱼岛的行径,无论过了多久,都改变不了其非法侵占我国领土的性质。 二、比喻说理与类比论证的联系和区别 从以上对于比喻说理特征的揭示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比喻说理与类比论证有思维的相似点:都是利用不同事物间存在的相似点进行比较,最终证明一事物所具备的某个属性,另一事物同样具有。但二者在是否用到比喻这种修辞、是否构成论证方法和推理方法上,体现出本质的不同。 一是比喻说理首先要有比喻修辞手法的运用,而类比论证不具有修辞学的意义,即便是在异类事物间进行的。任何修辞的目的都是为了增强语言感染力,比喻这种修辞手法同样如此。尽管比喻说理的最终目的不在于增强语言感染力,但由于使用了比喻修辞,所以增强语言感染力仍是它的作用之一。而类比论证,尽管也常常在不同类别的事物间进行,但由于不存在比喻修辞手法,所以不会在语言感染力上产生作用,也不会引起人们对于语言本身的关注。比如人类为了制造飞行器,可能需要跟飞鸟进行类比。这种类比就是在不同类的事物间进行的,但这里的类比尽管事物不同类,却不构成比喻,因为二者间的比较不是为了形象说理,而是为了找出两者在飞行的物理属性上的类似性,从而希望通过飞鸟的某些飞行属性来启发人类制造飞行器。我们还知道医学方面的很多实验研究是在动物身上进行的,不会直接作用于人。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某些研究成果对一些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动物有效的话,那么根据类比推理,也很可能对人类有效。这样的类比也是异类间的比较,但同样不构成比喻,所以也就不会形成比喻说理。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比喻说理一般不会出现在科学研究活动中,那需要一种严格的理性逻辑思维。比喻说理较多出现在缘事析理的时 评文或杂文中,在说明道理的同时,还因为比喻修辞手法的存在而使文章具有较浓郁的文学感染力。 二是比喻说理与类比论证相比,通常不具备论证的有效性。我们知道,类比论证借助类比推理来实现。类比推理与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相比,本身推理的严密性就要弱一些,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单由类比推理无法得出一个可信的结论,因为它是一种由特殊到特殊、由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形式,前提无法蕴含结论,所以前提真未必结论就真。科学研究中即便常常离不开类比思维,但也主要是由类比思维提出一个假设,再根据假设开展进一步的、更加严密细致的逻辑推理和科学实验,从而得出最后的可信的科学结论。与一般的类比推理相比,比喻说理的有效性又要弱一些。因为比喻论证往往是就事物间的某一点相似性进行的类比,而通常事物间的类比相似点越多,结论往往越可信,此其一。其二,比喻说理事物间的相似性往往不局限于事物的本质属性,对相似性的要求较为宽泛,有时甚至是一些现象上的相似。它虽然也是说理,但侧重使道理得到形象的阐述;而类比推理追求的则是科学的说理、逻辑的说理或理性的说理,所以要求相似点的比较要尽可能是本质属性上的比较,结论与相似点的比较属性越接近甚至一致,结论的可信度越高。因此在逻辑学里,比喻从来都不是一种推理形式。 比喻说理不是一种论证方法,它在议论写作中的意义在于形象说理而不是严密推理,不具备逻辑的力量。这一点,叶圣陶也曾经指出过: “在这里有一事应得说及,就是议论不很适用譬喻来做依据。通常 的意思,似乎依据与譬喻可以相通的。其实不然,它们的性质不同,须得划分清楚。依据是从本质上供给我们以意思的,我们有了这意思,应用归纳或演绎的方法,便得到判断。只须这依据确是真实的,向他人表示,他人自会感觉循此路径达此目的地是自然必至的事,没有什么怀疑。至若譬喻,不过与判断的某一部分的情状略相类似而已,彼此的本质是没有关涉的;明白一点说,无论应用归纳法或演绎法,决不能从譬喻里得到判断。所以议论用譬喻来得出判断,即使这判断极真确,极有用,严格地讲,只能称为偶合的武断,而算不得判断;因为它没有依据,所用的依据是假的。用了假的依据,何能使人家信从呢,又何能自知必真确、必有用呢,我们要知譬喻本是一种修辞的方法,用作议论的依据,是不配的。”[1]叶圣陶这里对于比喻说理的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即我们不能拿比喻说理与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相提并论,因为单就比喻说理本身而言,得不出正确的结论。比喻说理涉及的事物之间没有本质的关涉,所以不能将比喻说理当成科学推理的依据。譬如要让国际仲裁机构来判定国与国之间的领土纠纷,小偷窃取别人东西的比喻推理就无法成为可采信的科学依据,最终的判定还得根据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进行。 三、比喻说理在议论写作中的作用 尽管比喻说理因其科学性、有效性有限而不能作为一种论证方法,但并不妨碍它被广泛运用于日常生活和议论写作中。它的魅力在于将普通人无法理解的道理,尤其是一些复杂的、抽象的道理,通过比喻的形式加以形象的阐述,从而强化人们对于某个道理的理解和情感认 同。在一些带有较强个人主观体验和认识的议论文写作中,这样的比喻说理的方式作用更加突出,感染力更强。 借助比喻来说理,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对世界的认知方式中的一个突出特征。《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又《论语?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是较早的取譬说理的思维方式的体现。先秦儒家代表著作之一《孟子》,突出的特征就是善于取譬说理、辨明是非。如其对梁惠王“民不加多”之问,以战为喻;对梁襄王“孰能一之”之问,以苗为喻;对齐宣王“不为”与“不能”之问,以“挟太山以超北海”及“为长者折枝”为喻,等等。先秦老庄哲学的经典之一《庄子》同样善用比喻说理。如其中名篇《逍遥游》借大鹏要想从北海飞到南海,非借助大风之力不可,形象地阐明大鹏高飞仍“有所待”,还没达到“逍遥游”的境界。其他的野马、尘埃、蜩、学鸠等的议论,无不是以比喻的方式在说理。《庄子》一书,“寓言十九”,而寓言本就是比喻说理。如以庖丁解牛喻养生之理,轮扁斫轮喻读书之法,佝偻承蜩喻专心致志,匠石运斤喻知音难遇等,无不是比喻论证思维的具体运用。千百年来作为我国历史文化组成部分的成语,很多也是比喻说理的结果。如揠苗助长、鹬蚌相争、守株待兔、叶公好龙、画蛇添足、火中取栗等。 中国文艺理论中借助比喻来阐明道理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如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喻不做作的、有品位的艺术创作,用“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喻艺术作品丰富悠远的审美内涵,用“成竹在胸”喻艺术构思。宋人俞文豹《吹剑续录》记载了一个文坛趣闻:“东坡在玉 堂,有幕士善讴,因问:‘我词比柳词何如,’对曰:‘柳郎中词,只好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拍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执铁板,唱大江东去。’公为之绝倒。”这则文坛趣闻将苏轼、柳永二人的词风借助比喻的方式做了既准确又形象的揭示,历来为人所乐道。“中国古人所建构的世界是一种‘美学秩序’,而非‘逻辑秩序’,所运用的是一种‘关联性思维’,而非西方意义上的‘逻辑思维’,这种运思方式在古代诗文理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2]古代文论中大量的比喻说理,就是一种重要的关联性思维的体现。 今天,将古人这种对于世界和艺术的设譬取喻的联想式言说方式运用得炉火纯青的,恐怕首推钱锺书先生了。他的文章中这类言说方式俯拾即是,精妙绝伦。如他在《谈中国诗》一文中这样写道: “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两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制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不过,简短的诗可以有悠远的意味,收缩并不妨碍延长,仿佛我们要看得远些,每把眉眼颦蹙。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中国诗人要使你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3] 短短一段文字竟连续用到四处比喻,将中国诗歌与欧美诗歌的不同特征做了极为形象生动的揭示,让人不得不叹服。据说有一次,一个外国的媒体人读了钱锺书的作品,很崇拜他,想采访他。他对这位媒 体人说:“假如你吃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又何必认识那个下蛋的母鸡呢,”这样就以委婉而风趣的比喻说理的方式谢绝了采访。 在一般的议论写作中,比喻说理的思维方式非常普遍。如蔡元培1920年发表在《新青年》上的一篇时评《洪水与猛兽》,通篇即用比喻说理。在中学语文教材所编选的课文中,运用比喻来说理的文章也很多,如鲁迅《拿来主义》、荀子《劝学》、选自《战国策》的《邹忌讽齐王纳谏》等,都用到了非常经典的比喻说理方式,此不赘述。 一般的逻辑学著作在阐述论证方法或推理方法时,很少有提到比喻论证或比喻推理的,原因即在于比喻说理不像演绎论证、归纳论证以及类比论证那样具备严密的逻辑推理的性质。比喻说理本质上是一种关联性思维,而非逻辑思维,非证明性思维,其证明的力量或者说论证的力量其实是有限的。而类比论证,不仅具备关联性思维,还具备比喻论证所欠缺的逻辑理性思维特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认为,中学教材里涉及的“比喻论证”之名改称“比喻说理”更加妥帖些。 参考文献 [1]叶圣陶.怎样写作[M].北京:中华书局,2007:23. [2]李春青.向古人学习言说的方式[J].北方论丛,2009. [3]钱锺书.钱锺书散文[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533. 篇五 : 什么是比喻论证 一、比喻论证与比喻修辞 可以说,修辞学中的比喻辞格和议论文中使用的比喻论证是一对孪生姊妹,因它们各自的本体和喻体都是两类本质不同而仅仅是相似的事物。它们都有使言情、说理生动形象的作用,但二者又有明显区别。比喻辞格是语言修饰,是使语言生动形象化的手段。比喻句往往是单个的句子。例如郑愁予诗《错误》中句“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顔如莲花的开落”,把那种“等待”、“寂寞”写得十分生动、逼真。那种“等待”,那种“容颜”,怎样才说得清楚,即使作些刻划、说明,也未必生动有趣,耐人联想,而说成“莲花的开落”不仅生动有趣,还留给读者更丰富的想象空间。李乐薇《我的空中楼阁》中的小屋坐落在山上,怎样写好小屋与山之间的关系,即使用较多文字描绘,也未必写得具体可感,清楚可爱。这里用“山如眉黛,小屋恰似眉梢的痣一点”一比就俏皮了,令人自然想到那像美人一样的那种美。不过,这里的比喻生动了形象,引发了读者情感,但不起证明作用。比喻论证是一种论证方法。比喻论证中的比喻除为了论证生动外,更重要的是它要进入论证过程,作为论据来证明本体。借助具体生动的比喻来论证抽象道理,是要起证明作用的。要一经比喻道理就十分明了。如鲁迅《拿来主义》一文中在证明“怎样拿来”时,固然可以用很多文字阐述,但作者仅用“一个穷青年得到祖上一所大宅子,然而该怎样去继承”的比喻就分别批判了对待遗产的三种错误态度:“徘徊不敢走进门”的是“孱头”,放火烧光的是“昏蛋”,而“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则更是“废物”。《吕氏春秋?.察今》中的“循表夜涉”、“刻舟求剑”、“引婴投江”三个比喻故事本身就包含着“时变法亦变”的道理,它自然地作为 论据证明了“时变法亦变”观点。 二、比喻论证中的事例特点 比喻论证中使用的事例不同于其它如类比法、对比法、例证法、归纳法等论证方法中的事例。 事例真实才能胜于雄辩,类比法、对比法、例证法、归纳法等论证方法中运用的事例,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这些论证方法中的事例是作为铁的事实参加论证过程的。例如类比法是同类真实事物的类比,例证法是以真实事例证明之,归纳法是通过真实的事件归纳出结论。这些事例甚至真实到生活中的某人某时某地,有时即使不能具体到某人某时某地,也“必有其事”。例如2008年,月,日胡锦涛《在北京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有这样一段话:“北京大学是一所享誉中外的高等学府,长期以来聚集了一大批学术名师,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创造了一大批重要学术成果,为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大学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创造世界一流大学,教学和科研取得了新的可喜成绩,建设和管理展现出新的蓬勃活力。”这段话中“北京大学是一所享誉中外的高等学府”可以说是一个小论点,而以下的几句话都是在证明这个论点,这些例子是真实存在的。而喻证法是一种比喻性的证明,作为喻体的事例并不要求以真实性为前提,可虚一些,譬如用“循表夜涉”、“刻舟求剑”、“引婴投江”三个故事就可论证“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的错误。比喻证法所用事例的特点是:?事例只是要求包含一个与本体相同的观点即 可,不必追究事例是否真实,神话、寓言这些虚构的内容也可,这是比喻体虚构性的特点。例如毛泽东《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中,作者为证明应消除对缩小机构“不愿”和“不放”的两种思想障碍,就举了神话“孙行者打败铁扇公主”和寓言“黔之驴”的例子。这些例子是虚构的,但其中包含的“小的可以战胜大的”、“大的可以被小的吃掉”的观点与作者要证明的观点相同,所以此类例子是可以用的。?即使实际生活中会发生的现象,也只需求“有其事”,不必考证真的是某人在某时某地发生过的事。这样的例子也可以虚构。例如《一个极其重要的政策》中作为喻体的“气候变了,衣服随着变化”这个事例,是作者经概括后虚构的生活现象。 不仅比喻、神话、寓言可以用作证明论点的论据,起到证明的作用,就是有些格言、谚语也有同样的效用。有时一句谚语能顶一大篇道理。例如“由于常常打铁,就可以成为铁匠”是说实践出真知;“稻穗长得丰满,它的身子弯得越低”是说人越有知识越应谦虚;“幼年学的,好比石上刻的”是说青少年时代记忆力强,应抓紧这黄金时期学习。 培根在《论真理》一文中说:“我也不懂得这是什么缘故:可是‘真理’这件东西可说是一种无隐无饰的白昼之光,世间的那些歌剧,扮演、庆典在这种光之下所显露的,远不如灯烛之光所显露的庄严美丽。真理在世人眼中其价值也许等于一颗珍珠,在日光之下看起来最好;但是它决够不上那在各种不同的光线下显得最美的钻石和红玉的价值。搀上一点伪说的道理总是给人添乐趣的”这里用一系列富 有激情而不一定是真实的比喻性事例,形象地说明了“搀上一点伪说的道理总是给人添乐趣的”道理。这就是比喻论证的可人效果。 三、比喻论证与类比论证之异 先看两个故事: 一只乌鸦渴得嗓子快冒烟了,忽然喜出望外,它发现一个水罐,它拼命飞到跟前,又大失所望,罐子脖儿很细,水又只有半罐,它的头够不到水。这可如何是好,它可不像别的乌鸦碰到困难就飞走,到别处去碰运气。它围绕水罐一边绕,一边想;一边想,一边试。最后,它想出一个高招:它衔来一块一块石子往缸子里填,石子填得多了,水面自然升高,一直升到罐子以上,它便咕咚咕咚喝了个够。 鲁班是怎样发明锯子的,造一座宫殿时,工期短,用木材多,而用斧头“当当当”地一下一下地砍,实在供应不上,鲁班和众师傅心急火燎。有一次,鲁班攀崖登山,抓住一株丝茅草,一拉,手被拉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鲁班对什么都很细心,他拿着一株丝茅草出神:一根小小的丝茅草为何如此锋利,他端详了一阵,发现这种丝茅草边沿有细细的小齿,这一发现使鲁班恍然大悟:啊,是这小细齿使它锋利,如果把铁片也锉出小细齿来,不是更锋利了吗,经过试验,果然锉铁片可以很快锯开木头,这就是锯子的来历。 第一个故事讲完了,听者自然明白了一个道理:遇事要多动脑子。这里是用寓言作比论证。第二个故事讲完了,听者也自然明白了一个道理:铁片锉出小齿也可能锯开木头。这里是用同类事物论证。这两个故事若在议论文中用来证明道理,则第一个是比喻论证,第二 个是类比论证。 第一例叙述这个“乌鸦喝水”比喻性的事物,本身就是一个论证过程。事例叙完,观点即明,事例与被证明的观点契合则论证任务完成了。再如上面例中“孙行者”、“黔之驴”的两个喻体就证明了“某些人”“不能不缩小机构”的论点。然而,正因为作为喻体的事例可以是虚构的,所以比喻论证又有它的局限性,因为“证明”的本质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但作为比喻,因为它是非同类,不是严密的推理,所以比喻论证结论不一定是必然的,这种论证只能起到辅助说理的作用。不过,正因为喻证法保持了比喻辞格“使之生动形象、易感染人”的特点,可以使议论鲜明生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故一经比喻,读者于情于也会臣服,这也是很多文章中喻证法用得普遍的原因。例如《庄子》《韩非子》《列子》《战国策》《吕氏春秋》以及《伊索寓言》等书中就是用许多生动的寓言、比喻来证明着一些深刻道理的。 类比论证是同类事物的比较论证,由于本体、类比体是同类事物,它们之间的绝大部分内容是相同或相类的,正如人们常说的证明公式:甲事物属性为a、b、c、d,乙事物属性为a、b、c,经类比,乙事物也必然具备d的属性。它是用已知事物证明未知事物,所以作为已知事物,除同类外还应是真实的事,已被证实过的事,而不能有丝毫的虚假和臆测。可以说类比论证是一种严密推理的论证,故类比论证的结论往往比喻证法更可靠。例如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一文中用“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来类比“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因为达尔文的重大发现是科学事实,又 是震惊世界的科学大事,由此类比,就把马克思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发现证明得令人信服。由此可见类体的可靠性是类比证明的生命,而其可靠性又是以真实为前提的。鲁迅《拿来主义》中用尼采自诩丰富、大度、最后发疯的事实与某些人自吹“煤多”进行类比,就雄辩地证明了“送去主义”的荒谬和有害。实际写作中,以上两种论证方法没有伯仲之分。用哪种方法最好,依具体情况定。论证得令人信服且行文生动活泼,启发人,教育人,吸引人,感染人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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