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发电
发电单位
九江市民政局
签批盖章
徐敏
等级
特急·明电 九民电〔2010〕2号
九机发 号
关于对2009年度民政工作
进行考评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民政局(处)、局各检查组: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九民字〔2009〕99号)要求,市局将派出检查组对2009年度民政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分组
1、浔阳区、庐山区、星子县
组长:牛新泉 成员:肖伍祥、李春华
2、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城开发区
组长:马贻山 成员:虞功才、伍 烽
3、湖口县、瑞昌市
组长:姚树友 成员:王 胜、向李军
4、九江县、开发区、庐山管理局
组长:苏玢玲 成员:赵敏健、袁松青
5、都昌县、彭泽县
组长:王小军 成员:张安平、黄子城
6、修水县、武宁县
组长:周耀明 成员:胡艳萍、郭仙林
各检查组车辆由各组组长自行安排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救灾救济工作。检查救灾资金县级列支情况,因灾死亡抚慰金
建立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情况。
2.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定点医院、临时救助及低保资金规范化发放等情况。
3.优抚安置工作。检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和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标准和发放、医疗保障情况和2008年冬季退伍士兵安置工作
、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和发放情况。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检查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中心+村落”示范点建设(只检查未开展现场点评的星子县、庐山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情况。
5.社会福利工作。检查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生活费补助标准及社会化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6. 社会事务工作。检查火化率、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制度落实情况。
7.区划地名工作。检查地名规划和乡镇地名设标情况。
三、时间安排
元月11日—15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自定。
四、检查方法
1、在县局查看有关文件、台帐和证明材料,考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
2、深入实地抽查单位和服务对象,考核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抽查内容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考评坚持简便易行、点面结合、全面掌握的原则,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不听取整体工作汇报。各地整体工作情况统一采取
面汇报形式和自评报告(涉及加分项目的,一定要有佐证材料)交由检查组带回市局办公室。
2. 检查组要清正廉洁、轻车简从,坚持深入基层,公平公正地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3.检查组要将各地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与各县(市、区、山)所交材料一并于元月15日前交市局办和相关科室。检查情况集中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1:
县局查看资料
查看内容
检查要求
查看结果
县级救灾资金列支情况
政府列支上年度本级财政收入的3‰的文件或批文
建立因灾死亡抚慰金制度情况
政府出台建立因灾死亡抚慰金制度的文件或批文
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情况
县局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的文件
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机制建立情况
与定点医院签订的同步结算
,定点医疗不少于2家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情况和有关程序
审批表格包括社区、街道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查看文件和台帐,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72%,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
抚恤、定补、两参对象资金发放情况
查看台帐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出台文件和台帐
城镇退伍士兵安置情况
政府出台2008年冬季退伍士兵安置方案
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
自谋职业补助金文件和台帐,发放标准:义务兵达到12000元/人以上
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生活补助标准
政府抄告单或经费发放表
遗体火化率
直接在县局查看台帐
困难群众免费火化制度
政府出台文件、列支证明
开展地名规划工作情况
政府(办)批复地名规划方案的文件、地名规划图、道路命名表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情况
查看成立“难点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会议记录、实施方案
附件2:
实地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
有关要求
抽查结果
医疗救助定点医院1家
有医疗救助公示栏
乡镇婚姻登记机关1家
开展业务情况
地名设标情况
核实抽查的乡镇政府驻地有地名标志牌
三星级敬老院1所
挂有三星级敬老院标识牌,入住率达到90%
农村困难群众建房户1户
建房完工,在显著位置挂有省财政资助标识牌
城镇退役兵家庭1户
核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情况
优抚对象1户
核实抚恤、定补对象或两参人员抚恤金、定补金或生活费按标准发放情况,2010年年画发放情况
城镇低保户1户
核实低保资金按月及时发放
农村低保户1户
核实低保资金按季及时发放,在每季头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