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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分界夏文化分期及夏文化定义诸题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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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分界夏文化分期及夏文化定义诸题新探夏商分界夏文化分期及夏文化定义诸题新探 夏商分界、夏文化分期及“夏文化”定义诸题 新探 王震中 , 2012-09-03 09:06:17 来源:《华夏考古》2011年4期 内容提要:夏商文化分界在二里头文化第三期与第四期之交,其年代为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由此上推471年,则夏代开始的年代应为公元前2024年或公元前2043年。按照这样的年代,早期夏文化应为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的遗存,中期夏文化应为“新砦期”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遗存,晚期夏文化应为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第三期的遗存。长期以来,将“夏文化”定...
夏商分界夏文化分期及夏文化定义诸题新探
夏商分界夏文化分期及夏文化定义诸题新探 夏商分界、夏文化分期及“夏文化”定义诸题 新探 王震中 , 2012-09-03 09:06:17 来源:《华夏考古》2011年4期 内容提要:夏商文化分界在二里头文化第三期与第四期之交,其年代为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由此上推471年,则夏代开始的年代应为公元前2024年或公元前2043年。按照这样的年代,早期夏文化应为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的遗存,中期夏文化应为“新砦期”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遗存,晚期夏文化应为二里头文化第二期、第三期的遗存。长期以来,将“夏文化”定义为“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实际上有许多困惑和问题,为此本文提出并论证了“应将夏文化定义为‘夏王朝时期夏后氏(夏王族)的文化’”这样一个新的概念。 关 键 词:夏文化 早商文化 二里头文化 中原龙山文化 碳十四测年系列数据 作者简介:王震中,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4;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随着“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结项和《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的问世,有关夏商分界的认识,一般的看法是商代开始于公元前1600年,其考古学文化是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期第一段或者是郑州二里岗文化 下层第一期?。但是,“断代工程”之后,又对郑州二里岗遗址、新密新砦遗址和二里头遗址的系列样品作了测定并进行了数据拟合,其测定和拟合的结果是:郑州二里岗下层第一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509-前1465年,新砦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870-前1720年,二里头第一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735(或1885),前1705年,二里头二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685-前1585年,二里头三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595-前1555年,二里头四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565-前1530年?。基于“断代工程”之后新的测年数据,有学者又重新提起原主张的夏商分界应为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际的观点。又由于二里头一至四期测定的积年由原来的400年变为200年,使得二里头一至四期文化在夏代早中晚不同时期历史文化中究竟位于什么样的时间段,夏文化的上限究竟始于什么样的考古学文化,以及何为夏文化等问题,也变得不得不重新思考。 首先,从文献上看,有关商代开始的年代,原本就不是公元前1600年,而应为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我们知道,夏商分界的具体年代,可以从公元前770年平王东迁的年代,加上古本《竹纪年》所记载的商代和西周的积年,即可计算出夏商分界的年代。如古本《竹书纪年》记载:“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以此从公元前770年平王东迁上推257年,则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27年。古本《竹书纪年》又记载:“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29王之积年,不足《史记•殷本纪》商代30王之数(如计入未立而卒之太丁为31王),有学者认为“汤灭夏以至于受”可能是指从汤至帝辛即位,二十九王不包括未立而卒的大丁和帝辛。《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据晚商祀谱的排比,认为帝辛在位30年,如是,则商积年为496+30(帝辛在位年数)=526年。526年与《孟子》所说的“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是一致的。这样,若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27年,由公元前1027年再加上526年的商积年,就是成汤灭夏之年,亦即夏商分界之年,其年为公元 前1553年。此外,对于武王克商的年代,若取用《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主张的公元前1046年,由此上推526年,则成汤灭夏之年亦即夏商分界之年在公元前1572年。 文献上的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这个成汤推翻夏朝之年,恰与二里头第四期和偃师商城第一期第一段的碳十四测年是一致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公布过二里头四期4个样品的碳十四测年的拟合年代:公元前1560-前1529年(97VT3G4)、公元前1561-前1525年(97VT4?a)、公元前1564-前1521年(97VT6)、公元前1560-前1529年(97VT6)。也公布过偃师商城第一期第一段4个样品的碳十四测年的拟合年代,其中2个数据是常规碳十四测年数据:V?T28?样品是公元前1600-前1565年和公元前1525-前1506年,V?T28?样品是公元前1600-前1560年和公元前1525-前1505年;2个数据是AMS测年数据:V?T28?样品是公元前1605-前1540年和公元前1525-前1515年,V?T28?样品是公元前1605-前1535年?。“断代工程”之后,对上引二里头四期4个样品的拟合年代是:公元前1565-前1530年(97VT3G4)、公元前1565-前1530年(97VT4?a)、公元前1565-前1530年(97VT6)?。 此外,从偃师商城第一期第一段文化特征上看,其时代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期第一段遗存,被认为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商文化遗存,据发掘简报,“偃师商城商文化第1段遗存的文化内涵,实为二里头文化与下七垣文化的复合体,即一方面包含有大量二里头文化因素,如圜底深腹罐、大口尊、卷沿盆、甑、刻槽盆、捏口罐等,都是二里头文化的典型器物类,且形制也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同类器物非常相像;另一方面,又包含一组具有鲜明下七垣文化特征的器物,如薄胎绳纹卷沿鬲、方沿盘口橄榄形深腹罐、束颈鼓肩的深腹盆等。”?正由于偃师商文化第一期第一段包含有大量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因 素,为此发掘简报认为它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杜金鹏先生说它至少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偏晚阶段?。在这里,考虑到碳十四测年数据等因素,笔者赞成偃师商城第一期第一段的年代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这一情况恰与二里头第四期碳十四测年数据和偃师商城第一期第一段的碳十四测年数据相近,并与文献上的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的成汤灭夏之年相吻合,是能够说明问题的。 总之,关于商朝开始的年代亦即夏商分界之年,笔者不认为是公元前1600年,而主张是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这2个数据,与上述对偃师商城第一期第一段和对二里头第四期的碳十四测定的年代非常接近,是值得注意的,也是可信的。 有了夏商分界即夏代结束的具体之年,那么夏代开始亦即夏文化上限之年,也可以做出具体的推算。据《竹书纪年》等典籍,“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以此为依据,在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的基础上,上推471年,则夏代开始的年代应为公元前2024年或公元前2043年,若取其整数,则为公元前2020年或公元前2040年。 既然夏代即夏朝的年代范围,可以确定为公元前2024年(或公元前2043年)到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而且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也应是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分界之年,那么我们在探寻何为夏文化时,就应该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向上追溯,在确定二里头文化第一、第二、第三期为夏文化的基础上,探寻夏文化的上限为何种类型的考古学文化。 在夏文化的上限方面,邹衡先生曾论证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为夏文化,夏文 化开始于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也有一些学者因将二里头文化第三、四期视为早商文化,故而把二里头文化一、二期和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作为夏文化,这样,夏文化的上限即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后来由于偃师商城的发现,使得将大部分的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或第四期晚段除外?)都视为夏代文化,已在学界趋于共识。只是近年来,即使原主张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基本属于夏文化的学者,由于考虑到新的碳十四测年数据,也还有学者提出夏初的文化可以上溯到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或新砦期,即从豫西龙山文化晚期或新砦期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之前全为夏文化。其实,若考虑到目前学术界在探讨包括“禹都阳城”在内的有关早期夏王国的中心地区的问题时,尚有“豫西”说、“晋南”说、“豫东鲁西”说等不同的观点和说法,豫西龙山文化对应于“豫西”说,虽然“豫西”说的证据材料较其他诸说更充分一些,但也不属于共识,不是定论,因而在更一般的层面上,若使用“中原龙山文化”这一概念,笼统地说夏代早期文化可以上溯到中原龙山文化晚期,似乎更容易被诸说所接受,从而形成进行相互讨论的话语基础。 “中原龙山文化”这一概念,指的是以河南为中心,包括晋南冀南等周边的中原地区的龙山时代的诸文化类型,它包括临汾盆地的陶寺类型文化(或称陶寺文化)、晋豫陕交界地带的三里桥类型文化(或称三里桥文化)、郑洛地区的王湾类型文化(其中又可分为伊汝颍流域的汝洛型与豫中的郑州型两个小亚型)、豫北冀南的后岗类型文化(或称后岗龙山文化)、豫东皖西北的王油坊类型文化(又称造律台文化)和南阳地区的下王岗类型文化六大地方类型?。 所谓新砦期或新砦文化,目前尚有不同的界说。新砦期一类遗存,最初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于1975年在临汝煤山遗址中首先发现,认为它晚于煤山二期而稍早于二里头文化第一期(11)。197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又在河南密县(今新密市)新砦遗址发现介于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之间的文 化遗存,发掘者将其命名为“新砦期二里头文化”,认为“新砦期文化是介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一期之间的文化遗存”(12)。1999年,作为“夏商周断代工程”的一个研究项目,北京大学等也发掘了新砦遗址,又获得“新砦期文化”遗存,发掘者称之为“新砦二期”,并说“新砦二期遗存上承龙山文化,下与二里头文化紧密相连。龙山晚期、新砦二期、二里头文化早期三者之间存在明显递嬗变化的痕迹,再次证实二里头文化的确是在豫西龙山文化晚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3)。这些都是将新砦期文化作为早于二里头文化一期、晚于豫西龙山文化晚期,视为二者之间的过渡期来界说的。但也有人提出把新砦期一类遗存与二里头文化原第一期遗存合并,组成“一个独立于王湾三期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之外的考古学文化——新砦文化”(14)。这一界说与前一界说不同的是,在“新砦文化”中包含了二里头一期文化。此外,也有人认为新砦二期即新砦期与二里头一期相互交叉重叠,甚至还有人认为新砦二期的下限可跨到二里头二期。 新砦遗址的发掘者在最新的发掘报告中(15),将新砦遗址本身划分为三期,新砦一期属于王湾三期文化亦即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新砦二期就是一般所说的新砦期或新砦期文化,新砦三期为二里头文化第一期。再就新砦期而言,新砦遗址的发掘者又将其划分为新砦期早段和晚段。新砦期早段最新的测年数据经“拟合后日历年代”落在了公元前1820-前1755年之间,新砦期晚段最新的测年数据经“拟合后日历年代”主要落在公元前1770-前1700年之间(16)。从这些测年数据看,新砦期晚段与二里头遗址第一期最新的测年数据是重叠的(17),甚至有的还落在了二里头遗址第二期所测的年代范围内。总之,不论将来学术界对新砦文化或新砦期采用何种界说,新砦期的发现与划分都是有价值的,它一方面进一步证实二里头文化的确是在豫西龙山文化晚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另一方面对于探索夏文化的上限也是有意义的。 当然,随着发掘和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新砦期文化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即该类遗址在豫西和豫中地区也并不普遍,也就是说豫西等地的有些遗址是从当地的龙山晚期直接发展为二里头一期,看不到新砦期这个过渡期的存在。据研究,“新砦期文化”这类遗址,“主要集中分布在环嵩山地区的东半部,即现今的郑州市、巩义、新密、荥阳、新郑一带。西边到不了登封、禹州,北不过黄河,东到郑州左近。由此可见,‘新砦期’的分布范围不大,主要分布在原王湾三期文化的东北部,与造律台类型的西界前沿和后岗二期类型的南部前沿地带相比邻”(18)。即使登封王城岗、禹州瓦店、临汝煤山等遗址,也不见典型的“新砦期”,主要遗存都是当地的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一期(19)。新砦遗址后来的发掘者认为,登封王城岗遗址“是通过王城岗第五、六期龙山文化过渡到二里头一期的,其间看不到典型的‘新砦期’”(20)。最新的登封王城岗遗址发掘报告对王城岗遗存的分类和分期,也是分为: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商代—春秋时期—汉代、北魏和唐代、宋元明时期(21),其由该遗址的龙山文化晚期发展到二里头文化一期的轨迹十分清楚。所以,对于存在“新砦期”遗存的遗址来说,“新砦期”似乎可以作为夏文化来看待,而对于不存在“新砦期”遗存的那些遗址来说,早期夏文化则应在“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的遗址里来寻找。 主张中原龙山文化晚期为夏代的上限,是得到碳十四测年支持的。例如,《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发的一批河南龙山文化晚期AMS测年数据,其中属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第二段即王城岗三期有2个标本,其编号为SA98108骨头和编号为SA981 10骨头,“拟合后日历年代”均为公元前2090-前2030年。属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第三段即王城岗四期、五期有5个标本“拟合后日历年代”,其中编号为SA98116骨头,是公元前2050-前1985年;编号为SA98117骨头,是公元前2038-前1998年;编号为SA98120骨头,是公元前2041-前1994年;编号为SA98122骨头,是公元前2030-前1965年;编号 为SA98123骨头,是公元前2030-前1965年。《登封王城岗考古发现与研究(2002-2005)》,也发表了一批王城岗遗址碳十四测年数据(22),其中属于王城岗龙山文化后期第二段有4个标本“拟合后日历年代”,其编号为BA05239的是公元前2100-前2055年;其编号为BA05236的是公元前2085-前2045年;其编号为BA05237的是公元前2085-前2045年;其编号为BA05238的是公元前2085-前2045年;属于王城岗龙山文化后期第三段有1个标本“拟合后日历年代”,编号为BA05235的是公元前2070-前2030年。上述“夏商周断代工程”时期所测定的公元前2090年至公元前1965年的范围,以及“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时期所测定的公元前2100年至公元前2030年的年代范围,恰巧与我们依据文献而推定夏代开始年代为公元前2024年或公元前2043年是一致的。再如《新密新砦——1999-2000年田野考古发掘报告》中,发表了新砦遗址第一期早晚两段5个碳十四测年数据(23)。新砦遗址第一期相当于王湾三期文化,属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这5个数据中“拟合后日历年代”,属于新砦一期早段的SA0014标本测年数据是公元前2070-前2035年;新砦一期早段的SA002标本测年数据是公元前2070-前1950年。属于新砦一期晚段的SA001标本测年数据是公元前1880-前1846年;属于新砦一期晚段的SA007标本测年数据是公元前1960-前1885年和公元前1980-前1965年;属于新砦一期晚段的SA008标本测年数据是公元前2010-前2000年和公元前1960-前1880年。综合这5个数据,新砦一期的年代当在公元前2070-前1900年之间,其中,早段为公元前2070-前2000年之间,晚段为公元前2000-前1900年之间。 这样,上述碳十四测定的中原龙山文化的年代,与我们从文献上推测夏代开始的年代为公元前2024年或公元前2043年,是吻合的;再结合前面所说的早商文化始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二里头文化第三、四期之际或第四期之初为夏商的分界,由此,我们就可以从考古学文化的年代框架上对夏文化作出这样的推定, 即:从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经新砦期,再到二里头文化一、二、三期,都属于夏文化的范畴。 夏王朝有471年间的历程,它经历了由中原龙山文化晚期到二里头文化一、二、三期这样长期的发展,对此我们还可以按照“夏代早期、中期、晚期”或“夏代前期、后期”这样的分期分段的方式予以历史学与考古学时段的划分。对于前者我们可以称之为三分法,对于后者可以称之为二分法。笔者在这里采用三期分法,以“少康中兴”作为夏代早期与中期的划界,以帝不降为夏代晚期的开始,这样,夏代早期即早期夏文化对应的夏王大体上是大禹、夏启、太康、中康、帝相(后羿代夏后的羿、寒浞的年代与中康、帝相的年代重合)五王,夏代中期即中期夏文化对应的夏王大体上是少康、帝予(杼)、帝槐(芬)、帝芒、帝泄五王,夏代晚期即晚期夏文化对应的夏王大体上是帝不降、帝扃、帝廑、孔甲、帝皋、帝发、履癸(夏桀)七王。笔者将夏朝划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的三分法以及以少康为早夏与中夏的分界和以帝不降为中夏与晚夏的分界的做法,与许顺湛先生2008年7月提交给“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中的观点是一致的(24)。诚如许先生所言,史称“少康中兴”,所以我们可以把少康之前认定为夏代早期。至于帝不降何以被划分在夏代晚期,笔者的考虑是《竹书纪年》说帝不降在位59年,帝不降之前的帝芒在位58年,帝泄在位25年,这三位夏王在位的时间都很长,若将帝不降也划分在夏代中期的话,夏代中期的积年代将会太长而夏代晚期的积年则太短。此外尚需说明的是,我们这里之所以将夏代以禹为开始算起而不是以启为开始算起,主要是考虑到在典籍中说到夏商周三代开国之君时,每每是将大禹、成汤、周文武王连在一起说的,所以在古人的习惯中大禹是与夏连在一起的。当然,大致说来大禹是承前启后的人物,他的前半段与尧舜时代相连,他的后半段与夏朝联系在一起,所以严格地讲,说夏代的开始从禹算起,主要是指从大禹的后半段算起。 文献记载,夏朝自禹至桀有十五代(世)、十七王(太康与中康,帝不降与帝扃两代都是兄终弟继),471年。在这471年中夏代早期、中期、晚期各占有多少年,许顺湛先生依据《古本竹书纪年》和《路史》的记载,算出夏代早期的大禹、夏启、太康、中康、帝相五王,共计149年;夏代中期的少康、帝予(杼)、帝槐(芬)、帝芒、帝泄五王,共计165年;夏代晚期的帝不降、帝扃、帝、孔甲、帝皋、帝发、履癸(夏桀)七王,共计145年(25)。这不失为一种考虑。 此外,中国古代,一般是以三十年为一代。如《说文》:“世,三十年为一世。”《论语•为政》子曰:“三十而立。”《论语•子路》又说:“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何晏注:“孔曰:三十年曰世。”《谷梁传》文公十二年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礼记•内则》也有类似的说法)《尚书•尧典》说:“舜生三十征庸(任用),三十在位。”《路史•前纪四》也说:“男子生三十壮有立,于是始室,父子相及。是故古者三十年而成世。”可见,三十而立,成为一世,是古代的传统说法。古代三十年为一世的说法,可以得到现今有族谱世家的验证。我们知道,在我国历史上,一直保留有世系族谱的以孔子世家最为完整。由存放于山东曲阜孔府中孔族家谱看,从孔子至1983年已传到第七十六代(26),而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前479年,以公元前479年算,孔子至1983年已有2462年,则孔族家谱中,每代约为32年。又据新获《孟子世家流寓庆安支谱》(27),孟子世家至1984年已有七十四代,由孟子卒年公元前289年算(28),距1984年已达2273年,每代约为30年。由此可证,传统上以三十年为一代是客观经验的总结。 基于上述三十年为一代的考虑,对于自禹至桀的十五代(世)、十七王,若每代(世)在位以30年计算,其中属于兄终弟继的那一王以10年计算,则十五代十 七王的积年为470年,与《竹书纪年》说自禹至桀“用岁四百七十一年”非常吻合(29)。这样算来,夏代早期(即早期夏文化)自大禹至帝相是四代五王,四代中每代30年再加上中康兄终弟继的10年,共计130年(考虑到《竹书纪年》说是471年而不是470年,这里将夏代早期计为131年);夏代中期(即中期夏文化)自少康至帝泄是五代五王,每代30年,共计150年;夏代晚期(即晚期夏文化)自帝不降至夏桀是六代七王,六代中每代30年再加帝扃兄终弟继的10年共计190年。若以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为夏商分界线并将上述早夏131年、中夏150年、晚夏190年,一并加以考虑,那么夏代晚期的绝对年代则为公元前1743-前1553年(或者公元前1762-前1572年),夏代中期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1893-前1743年(或者公元前1912-前1762年),夏代早期的绝对年代为公元前2024-前1893年(或者公元前2043-前1912年)。 以上依据新的碳十四测年、文献记载以及“三十年为一世”(君王在位的平均年代)等情况,我们对夏朝的具体年代和分期做出了新的框架分析。依据这一框架分析,作为公元前2024-前1893年(或者公元前2043-前1912年)的夏代早期的考古学文化,就应该是中原龙山文化晚期的遗存;作为公元前1893-前1743年(或者公元前1912-前1762年)的夏代中期的考古学文化,就应该是新砦期和二里头文化一期的遗存;作为公元前1743-前1553年(或者公元前1762-前1572年)的夏代晚期的考古学文化,就应该是二里头文化二、三期的遗存。 把新砦期和二里头一期作为夏代中期的考古学文化来对待,显然与以往的说法有很大的不同,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变动,这主要是参考了最新发表的新砦遗址和二里头遗址的碳十四测年数据。《新密新砦》发掘报告发表的“新砦期早段”的碳十四测年数据有5组,其数值的范围在公元前1850年-前1770年之间(拟合后日历年代);“新砦期晚段”的碳十四测年数据有8组,其数值的范围在公元 前1770年-前1700年之间(拟合后日历年代)(30)。依据新测的这些数据,新砦发掘报告的撰写者将“‘新砦期’的年代暂估计为公元前1850-前1750年”(31)。新砦期的这组碳十四测年数据正在上述笔者所说的公元前1893-前1743(或者公元前1912-前1762年)的夏代中期的年代框架之内,所以所谓“新砦期”应属于夏代中期。关于二里头遗址第一期的碳十四测年,《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公布有2个数据,一个是97VT3H58,拟合后日历年代范围是公元前1880-前1730年;另1个是97VT2(11),拟合后日历年代范围是公元前1740-前1640年(32)。从97VT3H58标本的拟合后日历年代范围来看,二里头一期应在夏代中期。作为二里头一期的97VT3H58测年数据,后来测年专家又拟合过两次,一次是把它与二里头遗址2005-2006年测定的属于二里头一二期之交及二里头二期的一些数据以及断代工程中测定的一些数据放在一起进行的拟合,即把二里头遗址本身的第一期至第五期的数据放在一起进行的拟合,其拟合的结果是公元前1885-前1840年(33)。另一次是把新砦遗址的龙山晚期和新砦期的数据与二里头遗址第一至五期的数据放在一起进行的拟合,其结果,97VT3H58测年数据被拟合为公元前1735-前1705年(34)。对于这两个所谓“系列数据的拟合”,笔者比较相信前一个拟合的结果,其理由分述如下。 这两次的测年数据拟合都是所谓“系列数据共同进行数据的曲线拟合”,二者的差异是:在“二里头第一至五期的拟合”中,没有二里头第一期之前的数据即没有被二里头第一期之前地层所叠压的文化层的数据,所以二里头第一期测年数据在计算机的自动拟合中被压缩的幅度可能有限;在“新砦、二里头第一至五期的拟合”中,虽然有二里头第一期之前的测年数据,但这些数据不是二里头遗址的数据,它们与二里头遗址的那些数据根本没有地层上的叠压关系,所以其拟合的可信性也还是有疑问的。我们知道,被拟合的系列数据之间,最理想的条件是所采集的标本属于同一遗址内具有上下地层叠压关系的测年标本,只有这样的 标本,其系列数据之间才具有确实无疑的前后年代关系,用这种具有确实无疑的前后年代关系的系列数据来压缩拟合,其拟合的结果才会较为可靠。然而,在“新砦、二里头第一至五期的拟合”中,新砦期的数据与二里头一期的数据是两个不同的遗址的数据,二者之间只是根据它们之间文化分期之间的年代关系,而并非依据同一遗址内的直接地层关系,所以其拟合的条件不是最理想的,何况在有的学者看来,新砦期尤其是新砦期晚段与二里头一期在年代上具有重叠交叉的关系,这样用新砦期晚段的数据来向后压缩拟合二里头一期的测年数据,其结果当然会使二里头一期的拟合日历后的年代偏晚。不仅二里头一期的情况是这样,二里头二期和三期被拟合压缩的年代,也应有这种情况,所以有关二里头遗址的系列样品测年数据拟合的两次结果,笔者有理由更相信“二里头第一至五期的拟合数据”。以“二里头第一至五期的拟合数据”为依据,二里头第一期的拟合年代是公元前1885-前1840年,属于上述笔者所说的夏代中期的年代范围。 二里头遗址第二期和第三期的碳十四测年,《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公布的“拟合后日历年代”的范围是公元前1685-前1555年之间。其中,二里头第二期的“拟合后日历年代”的范围是公元前1685-前1610年之间,二里头第三期的“拟合后日历年代”的范围是公元前1610-前1555年之间(35)。断代工程之后,2005-2006年又采集和测定了一批二里头遗址的木炭样品,测年专家将这些样品的测年数据与断代工程中测定的数据放在一起进行了拟合,其结果,除了前述二里头第一期拟合年代为公元前1885-前1840年外,二里头第二期的拟合年代范围是公元前1685-前1580年,二里头第三期的拟合年代范围公元前1595-前1550年(36)。这些数据与笔者把公元前1743-前1553年(或者公元前1762-前1572年)作为夏代晚期的年代范围是一致的,因而二里头文化第二期和第三期应属于夏代晚期。 基于上述的考虑,笔者认为作为公元前2024年(或公元前2043年)到公元前1553年(或公元前1572年)的夏代文化,约从中原龙山文化晚期开始,经新砦期和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到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时已结束,即中原龙山文化晚期—新砦期—二里头文化一、二、三期为夏代的夏文化。其中,若将夏文化分为三期的话,中原龙山晚期为早期夏文化,新砦期和二里头一期为中期夏文化,二里头二期和二里头三期为晚期夏文化。早期夏文化大体是大禹、夏启、太康、中康、帝相(包括后羿和寒浞)时期的文化,时间约有131年的范围,即公元前2024-前1893年(或者公元前2043-前1912年);中期夏文化大体上是少康、帝予(杼)、帝槐(芬)、帝芒、帝泄时期的文化,时间约有150年的范围,即公元前1893-前1743年(或者公元前1912-前1762年);晚期夏文化大体上是帝不降、帝扃、帝廑、孔甲、帝皋、帝发、履癸(夏桀)时期的文化,时间约有190年的范围,公元前1743-前1553年(或者公元前1762-前1572年)。 上述我们只是沿着以往研究的路径,对夏商分界和夏文化的年代及其分期的问题做了新的探讨。事实上,随着有关夏文化研究的深入,对于什么是夏文化即夏文化的定义问题,也需要重新审视。 早年,徐旭生先生曾说:“夏文化一词很可能指夏氏族或部落的文化”(37)。20世纪70年代末,夏鼐先生提出:“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38)。也有学者说,考古学上的“夏文化是指夏王朝时期、夏王朝统辖区域内的夏族(或以夏人为主体的族群)所遗留下来的考古学文化遗存”(39)。现在我国学术界一般都是以夏鼐先生所说的“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这一定义为基础来谈论夏文化的。然而,当我们进一步追问什么是夏民族时,问题就凸显出来了。例如,作为夏民族其组成,除了夏后氏之外,至少还应包括史书中所说的夏的同姓“国族”(40)。而作为夏的同姓国族,据《史记•夏本纪》: “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在这里,夏后氏为王室所在,其他各个族氏则分散于各地。如有扈氏在今陕西户县;有男氏在今南阳和汉水以北地区;斟寻氏原在河南巩县西南,后迁至今山东潍坊市一带;斟戈氏有人认为是斟氏和戈氏,也有人认为是斟灌氏,斟灌氏先在河南,后迁至山东寿光一带;彤城氏在今陕西华县北;褒氏初居今河南息县北褒信集,后迁徙于陕西褒县;费氏也是初居河南滑县,后迁徙山东;杞氏初在陈留雍邱县,后迁往山东诸城一带;鄫氏在今山东峄县;辛氏也是始居河南,后迁山东;冥氏在今山西平陆县东北(41)。 夏的同姓国族分散于各地,已远远地超出了现在所谓夏文化的分布范围,如迁至今山东一带的斟寻氏、斟灌氏、费氏、鄫氏、辛氏等国族,就处于岳石文化的分布范围,而岳石文化一般认为是夏代的东夷文化,这样,若夏文化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那么作为夏民族的组成部分的夏的同姓国族,有的却表现为东夷文化,可见目前有关夏文化的定义是有问题的。实际上,任何一种考古学文化都是难以囊括上述夏的那些同姓国族所处的各地域的。 此外,夏代那些属于异姓国族的夏的与国(或称之为附属于夏的异姓国族),它们属于不属于夏民族的范畴,如“昆吾为夏伯”(《国语•郑语》),昆吾为己姓,初居帝丘濮阳,后迁至许昌,夏民族中包不包括昆吾氏,再如位于山东滕县的薛国的奚仲,《左传》定公元年说他曾担任夏朝的“车正”,夏民族中是否包括任姓的奚仲,还有,在夏代,商的邦君被称为“商侯”,《国语•周语上》说商侯冥担任过夏朝管理或治理水的职官,并因此而殉职,那么子姓的商族是否被包括在夏民族中,可见以是否在夏的朝廷中任官、是否属于夏的与国或附属国来作为夏民族的,也是有困难的。 既然什么是夏民族,我们都弄不清楚,那么将夏文化定义为“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显然是困惑的。鉴于现在考古学界在探讨夏文化时,意欲探寻的都是夏的王都所在地的文化,为此笔者建议,我们不妨将夏文化定义为“夏王朝时期夏后氏(夏王族)的文化”,这样虽说夏文化概念的范围有所缩小,但其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却显现了出来。 由于作为王族的夏后氏的所在地,也就是夏的王都所在地,所以“夏王朝时期夏后氏(夏王族)的文化”,实际上就是夏代王都及其周围地域的文化,或者可称之为以王都为中心的某种类型的文化。又由于夏代有迁都的情况,夏代各个时期的王都不在一地,所以夏文化的核心地域也是有移动的。 此外,依据笔者的研究,夏代的国家结构是一种“复合型”国家结构(42)。在这种复合型国家结构中,既有夏后氏直接统治的、以王都为中心的地域,后世称之为“王畿”,笔者称之为“王邦”即王国,还有许多附属的邦国(属邦或称庶邦),也有相当多氏族、部落、酋长制族落(即所谓“酋邦”)之类的“前国家”的政治实体。这些多层次的政治实体之间是不平等的,作为“天下共主”的夏王,既直接统治着本邦(王邦)亦即后世所谓的“王畿”地区(王直接控制的直辖地),也间接支配着臣服或服属于它的若干邦国,因而夏王直接统治的王邦对于其他众多庶邦而言当然就是“国上之国”,而其他众多的属邦由于臣服或服属于王朝,从而使得该邦国的主权变得不完整,主权不能完全独立,但它们作为邦国的其他性能都是存在的,所以,形成了王朝内的“国中之国”。所以,所谓“夏王朝统辖区域”,实际上又可区分为直接统辖的所谓“王畿”即王邦区域和间接统辖的属邦区域,面对这两种“夏王朝统辖区域”,若将夏文化定义为“夏王朝时期、夏王朝统辖区域内的夏族(或以夏人为主体的族群)所遗留下来的考古学文化遗 存”,显然不如把夏文化定义为“夏王朝时期夏后氏(夏王族)的文化”,更为明确、具体。因为,在这种由王邦与属邦以及其他层面政治实体而共同构成的夏王朝这样的“大国家结构”即“复合型国家结构”中,所谓“夏后氏的文化”实际上就是夏的王邦即王畿所在地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提出将夏文化定义为“夏王朝时期夏后氏(夏王族)的文化”,是全面考虑了夏代的国家结构、文化结构、族属结构诸方面的特殊情况而提出的,也应该是更为合理的。 注释: ?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62,73. ?张雪莲,仇士华,蔡莲珍等.新砦—二里头—二里岗文化考古年代序列的建立与完善.考古,2007,(8):80,85. ?同?:67,68,77 ?同?:85. ?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河南二队、河南偃师商城宫城北部“大灰沟”发掘简报.考古,2000,(7). ?同?. ?杜金鹏.郑州南关外中层文化遗存再认识.考古,2001,(6). ?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二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90,98 ?如前所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商城考古工作队发表的简报认为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期第一段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杜金鹏先生认为至少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这样,在这类意见中,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或第四期晚段已属于早商的年代,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之前的遗存才属于夏代的范畴。 ?王震中.略论“中原龙山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见:田昌五,石兴邦主编,中国原始文化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又见:王震中.中国古代文明的探索.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二队.河南临汝煤山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2,(4). (12)赵芝荃.略论新砦期二里头文化.见: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 (13)北京大学考古文博院等.河南新密市新砦遗址1999年试掘简报.华夏考古,2000,(4). (14)杜金鹏.新砦文化与二里头文化——夏文化再探讨随笔.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2).2001. (15)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新密新砦— —1999-2000年田野考古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 (16)只有编号为SA00009拟合后日历年代为公元前1745-前1605年. (17)如《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公布了二里头遗址第一期的2个标本的数据,其编号为XSZ104的兽骨有三组“拟合后日历年代”:公元前1880-前1840年、公元前1810-前1800年、公元前1780-前1730年;编号为ZK5206的木炭的“拟合后日历年代”是公元前1740-前1640年。夏商周断代工程之后,2005年至2006年又测定了一批二里头遗址的木炭,其公布的7个“二里头一二期之交”的“拟合年代数据”的范围是公元前1850-前1690年之间(见张雪莲、仇士华等:《新砦—二里头—二里岗文化考古年代序列的建立与完善》,《考古》2007年第8期)。 (18)同(15):531. (19)同(15):527,530 (20)同(15):531注释?. (21)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登封王城岗考古发现与研究(2002-2005)(上)(下),郑州:大象出版社,2007 (22)同(21):778. (23)同(15):149 (24)许顺湛.寻找夏都.见:“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中国•郑州,2008年7月). (25)同(24). (26)1983年6月3日《北京晚报》载:孔子第七十六代孙孔令朋,年65岁,存放在山东曲阜的孔族家谱上,有他的名字和生辰年月,他属于孔子第七十六代嫡系近支孙辈。 (27)《光明日报》1984年3月28日报道:孟凡贵献出《孟子世家流寓庆安支谱》,献谱人是七十四代孙。此谱若不伪不误的话,也可作为旁证。 (28)孟轲的生卒,过去有几种说法,比较正确的看法应该是元代程复心《孟子年谱》所主张:约生于周烈王四年,死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即公元前372-前289年。清万斯同《群书辨疑•孟子生卒年月辨》、潘眉《孟子游历考》、孟衍泰《三迁志》、狄子奇《孟子年表》、林春溥《孟子时事年表后记》以及《邹县志》的《孟子年表》均采此说。钟肇鵬先生认为:“这个说法与《孟子》全书的人物和事迹基本上都能吻合,所以较为正确”(见钟肇鵬《孟轲》,《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传》卷一,齐鲁书社,1980年,第259页)。 (29)2008年7月在中国郑州举行的“早期夏文化研讨会”上,北京大学文博学院的刘绪教授曾提出计算夏代的积年时可以按20年至23年为一代,其理由是古人有可能二十岁左右结婚,二十岁至二十三岁生孩子,这样每代即为23年。这一说法的误区在于我们所说的夏代君王的每一代是指他的在位年代,就算夏王 是二十岁结婚、二十三岁生出长子,那他也不可能是一有了孙子(即他的儿子在23岁生子后)就退位或者死去,所以,用20年至23年为一个世代的说法是不合适的。再说自禹至桀是十七王、十五代(世),十五代乘以23年,其结果是345年,这与夏代471年的积年相差甚远。 (30)同(15):536,537. (31)同(15):535. (32)同?:76. (33)同?:85.表十?“二里头第一至五期拟合结果”. (34)同?:82表八“新砦、二里头第一至五期拟合结果”. (35)同?:77. (36)同?:85.表十?“二里头第一至五期拟合结果”. (37)徐旭生.1959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11). (38)夏鼐.谈谈探讨夏文化的几个问题——在,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闭幕仪式上的讲话.河南文博通讯,1978,(1). (39)高炜,杨锡璋,王巍.杜金鹏.偃师商城与夏商文化分界.考古,1998, (10). (40)“国族”这一概念中,“国”指邦国;“族”指族落。笔者在这里取用它的模糊性,即对于有些政治实体我们无法准确判定它究竟是邦国还是没有达到邦国的族落时,笔者采用“国族”来笼统地指称它们。 (41)郜丽梅.夏后氏同姓国族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待刊. (42)王震中.夏代“复合型”国家形态简论.见:“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中国•郑州,2008年7月),后刊登于《文史哲》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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