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五队中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鲜(冻)畜禽的,应当索取畜牧兽医部门出具与所购食品相同批次的兽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采购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与所购食品相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其他食品的,应当索取与所购食品相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和或者化验单。
4、采购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的,应当同时索取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证明。
5、首次采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的,应当同时索取该企业合法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灌南县五队中学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二、认真贯彻执行卫生“五四制”对采购环节的具体
,严把采购卫生关,确保采购食品或原材料的卫生指标,购买物美价廉的主副食品,为食堂优质服务创造条件。
三、采购员要到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在采购时索要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同时对食品的感官现状进行验收。
四、采购食品或原料运输时装卸食品的工具要符合卫生要求,做到“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药物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和中毒事故发生。
五、采购时要注意食品或原料的生产日期及卫生指标,严禁购买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等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已超过保质期限或无标签的三无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采购员要认真执行采购卫生制度,尽心尽力做好采购工作,以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
灌南县五队中学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使学校在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能从快、正确的做出反应,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由事故发现人立即报告校长,再由校长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同时校长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救护工作。
2、各处、室、部门负责同志协同负责全体师生的秩序维护和思想稳定工作。
3、第一现场发现人作好现场保护和调查收集第一手材料。
4、
班主任老师联系家长,并做好安抚工作。
5、在查明事故原因前,由学校后勤向师生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方便食品。
6、所有护校成员、值周组立即在校园内加强巡视,严防死守、防止出现混乱局面。
灌南县五队中学食品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为把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对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订食堂食品卫生及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学校司务长要经常带领全体炊工人员认真学习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有关制度,严格落实操作过程,把好原料购买、食品制作、出售关口,努力做好炊工个人卫生、食堂室内外卫生、饮具器皿卫生、原料存放地卫生工作,对有关人员不断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每月开好一次师生伙委会,倾听师生意见,努力改进食堂工作。以上工作情况作为司务长工作责任,成效记入个人考评积分。
二、炊工人员在工作中不注意个人卫生,头发不理,指甲不剪,衣服不常换常洗,工作之中吸烟,玩忽职守,经教育不改正的,有司务长予以辞退。
三、严把食品原料购买关,重点注意购买面粉、食用油、食用盐、蔬菜、佐料等,不购无证食品原料,不购无发票食品原料,否则,追究司务长或菜买责任。
四、食堂炊工人员不按学校制定的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操作出售腐烂、变质变味、隔夜、不洁净或质量严重不足的食品,一经举报,坚决查处,追究饮食班长和当事人的责任,扣发当月奖金,并罚食堂100元现金,司务长写出检查。
五、食堂炊工人员不按学校制定的食堂卫生安全制度规定,生产
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品卫生事故,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的,经确诊后,司务长停职,炊事班长及当事人在经济赔偿后,予以辞退,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灌南县五队中学疫情上报制度根据卫生部最新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为加强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根据卫生部疫控管理办法,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针对食物中毒等事件时有发生的现象,这项管理办法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迹必须在被发现后2小时内,报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属地医疗卫生部门和人民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有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班级、个人或相关领导,将根据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灌南县五队中学学生疾病防治工作制度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各级卫生、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各年级组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条块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利用黑板报、校报、校园广播、讲座、健康教育课、知识竞赛等种种形式,宣传传染病的发病征兆、预防办法,发病后的处理办法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在师生中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学校各部门和各个班主任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安全卫生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报告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具体操作办法是:
1、一旦发现学生未到校或身体不适,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必须在当天了解原因,并将了解的结果立即报告校医;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教育局。校内出现常见传染病病例,逐级上报(甲类6小时以内上报,乙类12小时以内上报),
2、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传染病症状时,教师、年级主任必须迅速通知家长,劝其就诊或回家休息;对发病学生所在的班级实行严密监控;必要时学校可报告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放假,切断传染源。
3、一旦发现有学生患有传染病,学校必须在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做好相关物品、场地的消毒工作。
4、痊愈后的学生必须经班主任查看医生证明和医嘱后方可进教室,同时对班级其他同学加强了解和观察。
四、建立和落实饮水机定期消毒、更换等制度,切实保证学生的饮水安全。
1、严格按照规定每年执行索证制度。每学期对全校的饮水机进行两次清洗、消毒,并做好登记;对装水的水桶要定期消毒,厂家要提供消毒记录,要有专人签字,确保师生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2、进入学校的每桶水都必须是包装完好的合格产品,包装如有损坏,一律不准饮用。
3、各组室饮水机每天由教师进行保洁工作,班级由学生保洁,由供水单位进行定期消毒工作。
4、有损坏的饮水机,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5、经常对学生宣传饮水安全须知,如:水与生命、水与成长、水与智力、水与健康、水与环境、水与节约、水与社会道德、水与责任等知识,让学生、家长们从中了解到很多有关科学饮水的知识。
五、切实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证学生食品安全。
1、学校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应有符合标准的设施(包括防尘、防蝇、防蟑、防鼠、消毒、降温等设施)。
3、学校食堂要有健全的卫生
,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
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进货食品要做好日期标签。
4、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每年检查一次,凡有5病者不得上岗(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化脓性皮肤病)。
5、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上岗前和便后洗净双手,不戴饰物,在操作时做到“三白”(白帽、白口罩、白衣服),并不在室内吸烟。
6、生熟食品分开(包括冰箱、容器和粘板),并应有明显标志。
7、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和外购熟食须回烧。不得供应生冷拌菜和卤味食品。
8、做好食品的保存,应分类、分架、隔墙地存放,先进先用,定期检查,凡腐败变质、生虫、霉变食品不能加工。
9、供应的菜肴应在冰箱内留样,留样量为400克。
10、保持食堂环境整洁,垃圾箱和泔水桶加盖,做到日日清。
11、校园内严禁开设饮食店,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六、实行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校园全天侯保持卫生整洁。
1、实行班级值周和由专人打扫相结合,对校园内的各个卫生区进行及时清扫。
2、教室、楼道和校园内各卫生责任区由政教处、校团委安排专人每天检查登记。
3、将卫生管理作为年级、班级和相关处室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具体考核办法另规定。
七、定期进行学生体检、视力等检查,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生活安排、学习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建立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资料。
八、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定期检查体育器械与运动场地的安全,做好学生形态、机能、体质测量及体育课运动量强度和密度的生理测定。
十、实行教学卫生监督,合理安排学生作息制度、课程安排、作业布置及课外活动等,让学生劳逸结合,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休息和活动。
十一、严禁校外人员、学生带宠物进校园,严禁校园内住户随意放养家禽家畜。
十二、学生中出现传染病时,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报告,未及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导致患者未得到及时医治或疾病传染扩散;或者学生因吃了学校提供的饭菜、饮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等而患上传染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灌南县五队中学岗位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