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2012-12-18 2页 doc 32KB 11阅读

用户头像

is_859964

暂无简介

举报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www.123jzs.cn 400-618-2500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一)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www.123jzs.cn 400-618-2500 二级建造师《法规》教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一)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例如,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二)不要式法律行为     不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条款规定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有没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均可。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的内容上文已有介绍,这里就不详细阐述了。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制约。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pager$   (2)行为人意思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指的是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     但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也不是必然的无效行为,因其导致意思不真实的原因不同,可能会发生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3)行为内容合法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行为内容合法首先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其次,行为内容合法还包括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行为形式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就是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则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  
/
本文档为【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教材: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