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天价索赔是勒索还是维权

天价索赔是勒索还是维权

2012-12-30 2页 doc 35KB 21阅读

用户头像

is_063651

暂无简介

举报
天价索赔是勒索还是维权近日,江苏淮安朱女士骑着电瓶车,不小心把骑着自行车的张女士剐蹭倒地,造成轻微软组织损伤。张女士要求朱女士贴身照顾,又要朱女士赔偿500万,还要把自己两个孩子送去美国读书。经过法院审理,得不偿失的张女士还欠了法院2万元。   天价索赔新闻在近年来时有见诸报端。是“惩罚式维权”,还是敲诈勒索?漫天要价现象的背后,凸显了当事人什么心态?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多位办案法官。   南方日报记者 洪奕宜   当事人对赔偿期望值高   在广州基层法院周法官看来,天价索赔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有些当事人过于张扬自身的权利,通常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只...
天价索赔是勒索还是维权
近日,江苏淮安朱女士骑着电瓶车,不小心把骑着自行车的张女士剐蹭倒地,造成轻微软组织损伤。张女士要求朱女士贴身照顾,又要朱女士赔偿500万,还要把自己两个孩子送去美国读书。经过法院审理,得不偿失的张女士还欠了法院2万元。   天价索赔新闻在近年来时有见诸报端。是“惩罚式维权”,还是敲诈勒索?漫天要价现象的背后,凸显了当事人什么心态?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多位办案法官。   南方日报记者 洪奕宜   当事人对赔偿期望值高   在广州基层法院周法官看来,天价索赔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有些当事人过于张扬自身的权利,通常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只赔偿个一二十万就了结的案件,当事人却狮子大开口提出了上百万的索赔数额。记者了解到,几年前在广州海珠区曾有个案例:一位姓丁的当事人在吃早餐时与别人发生口角,后来被对方打成轻伤,休息了十多天。“这个案件的‘误工费’一项,本来也就判个一两千块钱,但丁先生提出要4万元的误工费,理由是其工资收入很高,还称4万元算少的。”经办法官告诉记者,法官判案有一定的,不能因为有的人收入高,误工费就开价很高,除非是能拿出很确凿、很有力的证据。   周法官还提出,天价索赔要求的提出,与人的思维方式有关,有的当事人属于偏执型人格,遇到问题不是冷静下来、实事求是理性处理,而是对赔偿金额抱有很高的期望值,以致“狮子大开口”。实际上,对于一些过分张扬自身权利的无理要求,法官判案适用的是普通人的标准,而不可能去迁就一个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和最低限度的标准。”周法官认为,同样的判决在不同人看来有不同的理解,法官遵循的是法定最低限度的标准。   间接损失作期待利益不合法   南方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的当事人受到一些西方判例的影响,生硬地搬套到自己身上。上世纪90年代美国老太“麦当劳咖啡案”广为人知,79岁老太在麦当劳喝咖啡时被烫伤,其中“三度烫伤”面积占全身皮肤6%,后获赔百万美元。这个案例尤其被很多律师所熟知,所以,在受理当事人案件涉及到索赔时,有的律师在开庭时就会引用诸如此类的知名案例,以增加说服力。   周法官认为,这其实体现了西方法制文化对我们国家一些民众的影响,是一种法律文化冲突。英美法系国家更强调司法者造法的机制,大陆法系国家则更强调立法者造法的功能。有的人深受西方法制文化的影响,将间接损失作为“期待利益”、“可能性利益”列入索赔要求,并不契合我们国家的法律。   此外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自我炒作,以“惩罚性索赔”为由, 制造轰动效应,利用媒体、社会的关注来给法庭施加压力。   道德缺失法律知识有限   在各类索赔案件的明细清单中,包括医疗费、财产损失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南方日报记者在广州市、区两级法院了解到,法官在审理涉及索赔的案件时,主要考虑的是直接利益损失,精神损失等则酌情考虑,大多数情况下会支持,但如果当事人是对“可能发生的利益”,则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不太支持。   记者还了解到一个案例:广州甲、乙两位事主同在ATM机取钱时发生了口角,后来也不知道是谁动了手,甲被打成轻伤,乙是轻微伤,两人后来闹到了法庭,乙害怕被刑事拘留,主张调解,向对方赔了7万元。经办法官告诉记者,就这个案件来说,如果判决,乙最多也就是赔偿一千多块钱就可以了,之所以后来要赔偿7万元如此大的数额,也是乙自身对法律上规定的赔偿标准不太了解。   而对江苏淮安张女士索赔500万一案,有网友评论:“这种漫天要价的赔偿,不仅是个人道德素养的缺失,更是对法律知识的茫然”。   有法官提出,现在不少当事人遇到事情,第一时间就是找律师,自己却‘蒙查查’,需要赔偿哪些钱,也没有好好地了解、分析,被索要较高的数额,也就接受了。   焦点   敲诈勒索罪名的法理判断   几年前的华硕天价索赔案中,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将大学生黄静拘留。黄静向媒体曝光,这种方式是否视为“要挟”?借此提出500万美元的巨额索赔是否构成敲诈罪?   “判断一个案件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看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使用了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区分是否存在消费者恶意欺诈行为。”接受采访的律师指出,消费者恶意欺诈行为,指消费者故意制造虚假事实,如故意偷偷在菜中放入苍蝇,谎称在菜中发现有苍蝇向餐馆索赔。如果消费者是恶意欺诈,那么其维权当然不具正当性、合法性,也就失去了认定索赔行为性质的客观依据。当消费者有恶意欺诈行为,只要索赔金额达到较大,即一千元至三千元时,就构成敲诈勒索罪。 学者韩玉胜认为,凡事都有一个度,如刑法中既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规定,也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做出了界定,超出了一定限度,就可能构成犯罪。 最近关于天价索赔事件屡屡发生,我认为,要杜绝这种现象,首先要从每个当事人的认识和心态入手。不仅在道德上呼吁大家诚信待人,更要加深对这方面法律的认识。其次要完善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章,让不法行为有法可依。再次,加强社会保险及保障制度,这样才能让此类案件越来越少。
/
本文档为【天价索赔是勒索还是维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