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法规,并达到以下要求: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
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高度危险物品,
如:手术器械、穿刺针、植入物等,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凡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
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中度危险性物品,如:
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
肛表、口表等,应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3、凡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
压计袖带、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
痰盂、便器等低度危险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
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
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
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不得重复使用,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按
《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手术室、供应室、检验室等并达到以下要求: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对重点部分的医院感染管理有相应的措施。
2、各部门对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有原始
。
3、护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措施、标准预防、
消毒隔离方法。
三、临床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灭菌制度、手卫生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1、制定无菌技术操作
,医护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2、消毒隔离制度与相关措施到位,人流、物流有明确的
标识。
3、有手卫生规范并对全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手卫生规范。
四、高度危险物品的灭菌
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
行消毒或灭菌。
2、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
的手术器械,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不耐热、耐湿的手术器
械应首先低温灭菌方法;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科采用干热
灭菌方法;外来器械应遵循器械公司提供的灭菌循环参数和
灭菌方法进行灭菌;植入物灭菌应在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方
可放行。
3、手术敷料的灭菌,棉布、棉纱类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手术缝
线应根据不同材质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所有缝线不应重复
灭菌使用。
4、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
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根据接触组织的危险程度选择正确的
消毒灭菌方法,原则上该类患者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
具和物品。
5、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包内有化学指示卡包外
贴3M指示带。无菌物品专室、专柜存放,无菌包一经打
开不超过24小时;铺无菌盘超过4小时;无菌干罐持物
钳不超过4小时。对监测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严禁使用。
五、中度危险物品的消毒
1、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管道中有血迹
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清洗剂浸泡清洗,
清洗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
2、耐热、耐湿物品如口腔护理包应首先压力蒸汽灭菌;体温
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等不耐热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
或中水平消毒;呼吸机和麻醉剂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
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无条件时可采用高效消毒
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
3、使用中的消毒剂应每天更换并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
用。
六、低度危险物品的消毒
1、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诊疗用品,保持清洁,遇污染后
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2、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应个人专用,保持清洁,每天消毒,
出院、转院、死亡时应进行终末消毒,可采用中低效消
毒剂消毒。
3、患者床单元应每天进行清洁、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清洁
消毒,出院时行终末消毒;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
一人一更换,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一次,遇污染时
及时更换并清洗和消毒;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应定
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4、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
感染患者等使用床上用品后进行终末消毒或按医疗废物
处置。
七、地面和物体表面及清洁用品的清洁与消毒
1、感染高风险部门如手术室、检验室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
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用400—700mg/L的含氯消
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遇污染时随时去污、清洁与消
毒。
2、其他非高风险部门,地面及物体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
用湿式清洁,遇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
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3、各种擦拭布巾、地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使用,不同患者
床单元之间应更换布巾,标识分类清楚,使用后清洗干
净,布巾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地巾
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净消毒液,
干燥备用。
八、职业防护:根据不同的消毒灭菌方法采用适宜的职业防护
措施。
1、热力消毒、灭菌操作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
装,防止皮肤灼伤。
2、紫外线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
和穿防护服。
3、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保持环境通风良好,定期检测空
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4、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
伤。
5、在处理或回收锐器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
免和减少利器伤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