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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合同法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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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合同法的经济分析null魏 建 周林彬魏 建 周林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1世纪经济学系列教材法经济学 Law and Economics合同法的经济分析 合同法的经济分析 法经济学 第8章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2 合同的成立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1.1 合同 合同是指双方在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意思表示。 合同关系...
第8章 合同法的经济分析
null魏 建 周林彬魏 建 周林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1世纪经济学系列教材法经济学 Law and Economics法的经济 合同法的经济分析 法经济学 第8章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2 合同的成立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与合同解释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1.1 合同 合同是指双方在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意思表示。 合同关系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客体以及合同标的等要素。当事人是指签订合同的主体,分为立约人和受约人。合同关系的客体是立约人、受约人因为合同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关系的标的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对象。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合同关系泛指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具有一定利益交换内容的关系,要比法学领域的合同含义广泛得多。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1.2 合同法 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则体系,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合同如何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是成立的,也就是交易关系被法律所确认,具有了法律强制力。 合同如何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如何有效地履行合同,如何为了合同的有效履行进行投入。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1.2 合同法 合同如何解释和调整 合同的解释是指如何解释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按照什么样的来进行解释。合同的调整是指法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合同进行调整,以及为什么进行调整。 合同如何救济 合同的救济是指当合同没有被有效履行时如何来进行救济,如何使合同回复到违约前的状态或者如何使合同实现履行所达到的目标。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1.3 合同法的经济目的:最大化交换效率 1.从财产法到合同法 财产法的经济目的是将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使用者手中。财产法的配置往往在初始配置时是有效率的,但是随着情势的变化和财产使用技术的变化,财产的最佳使用者也在不断变化。 为使财产能够被动态调整到其最佳使用者手中,合同法制度应运而生。合同及合同法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制度安排。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1.3 合同法的经济目的:最大化交换效率 2.讨价还价模型:显示合同能够实现效率交换 讨价还价模型 实现效率交换的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存在合作剩余。 第二个条件是合作剩余的效率分配。 第三个条件是交易成本不足以阻碍合作的实现。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1.3 合同法的经济目的:最大化交换效率 3.效率交换中的障碍:模拟完全竞争市场 合同法的作用在于构建一种机制,实现: (1)合作剩余的效率分配。 (2)交易成本的最小化。 法经济学认为合同法是通过模拟完全竞争市场的制度条件来实现上述功能的。 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8.1 合同法基本内容与经济功能 8.1.4 合同法的经济功能 从不合作到合作 最优信息交换 最优履约与效率违约 最优信任投资 最优风险分配 促进长期关系的建立 8.2 合同的成立8.2 合同的成立 8.2.1 合同成立的经济学标准 根据完全竞争市场要求的条件构造合同的成立标准是法经济学提出的合同成立标准。 (1)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最优化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交换,发现合作空间。 (2)分配合作剩余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核心内容。 (3)降低交易成本,一方面是将不符合效率交换要求的交易主体及交易排除在外,另一方面是构建制度推动当事人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主动消除可能不利于交换的障碍。 8.2 合同的成立8.2 合同的成立 8.2.2 合同的无效和调整 合同法要求当当事人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时,所形成的合同将被认为无效和被要求调整。当事人也可以以这些理由为抗辩根据,主张合同的无效,解除责任。 1.无资格 所谓无资格,是在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其中一方主体或双方主体缺乏签订合同所需要的行为能力。 要求自然人具备行为能力是合同法对主体资格的一般性要求,有时还有特定的资格要求。 与行为能力不足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存在着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当双方都是不合格主体时,风险共担,合同无效,双方返还对方的履行支付,退回到合同没有签订前的状态。 8.2 合同的成立8.2 合同的成立 8.2.2 合同的无效和调整 2.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1)欺诈和误述 (2)强迫和威胁 (3)因为自身原因陷入困境 对于陷入必要困境的救助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偶然救助 有意救助 专门的救助安排 8.2 合同的成立8.2 合同的成立 8.2.2 合同的无效和调整 3.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的主要表现是占有了一方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合作剩余。 形成显失公平结果的主要原因是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形成具有绝对优势的影响力,主导了对合作剩余的分配。一般在垄断、急迫和无知的情形下会形成显失公平的结果。8.2 合同的成立8.2 合同的成立 8.2.2 合同的无效和调整 4. 合同具有外部性 当合同在产出合作剩余的同时也给合同之外其他主体带来影响时,就产生了对合同进行更多管制的必要性。 当合作剩余小于合同产生的负外部性时,这样的合同将被宣布为无效。 在合作剩余大于因此产生的负外部性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不要求合同无效,但是合同当事人必须内部化外部性。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1合同中的信息问题 1. 信息的经济特性 信息生产成本一般远远高于传递成本。 信息消费的低竞争性。 收益外溢性。 定价困境。 价值随使用次数的增多而增加。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1合同中的信息问题 2.信息不对称下的信息分布效率状态 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对于其中一方当事人是已知的,而对于另一方是未知的状态。信息不对称是合同法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信息的最佳分配状态是:资源的使用者同时也是资源使用信息的拥有者。 基于效率原则产生了两个要求: 一是构建制度激励资源所有者最大化获取资源如何最佳使用的信息; 二是构建制度最小化将资源和信息统一在一起的交易成本。这个交易成本包括信息交换的交易成本和资源交换的交易成本。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1合同中的信息问题 3. 生产性信息 生产性信息是那些当事人以其为基础能够创造出更多社会财富的信息。 当被交换的对象是生产性信息时,应允许所有者不予披露。 根据信息的获取方式将生产性信息分为创造获取和偶然获取两种类型。 创造获取是指拥有者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投资来获取该生产性信息的。合同法对于基于创造获取生产性信息成立的合同给予执行。 偶然获取是指在几乎没有成本投入情况下偶然得到生产性信息的情况。资源所有者有权选择是否撤销合同。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1合同中的信息问题 4.分配性信息与混合性信息 分配性信息是纯粹导致财富由一方转移向另一方的信息。 混合性信息是指既能够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又可以产生财富转移结果的信息。 在制度安排上,合同法假定所有信息都具有生产性质,除非资源的所有者证明信息是纯粹财富转移性质的,否则合同都将得到执行。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1合同中的信息问题 5.安全性信息的强制披露 安全性信息是指如果不揭示,将会导致资源使用价值下降的信息。 有两种类型的安全性信息: 一是说明不正确使用资源将会导致危险的信息。 二是资源存在瑕疵的信息。 法律要求必须披露安全信息,不进行披露的信息拥有者将负有赔偿损害的责任。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1合同中的信息问题 6. 信息交换的失误 当事人在信息交流过程中,双方还可能误解彼此的意思表示 :一种情况是双方共同误解了对方的意思表示,另一种是只有其中一方误解了对方意思表示。 共同误解会导致合同的无效。 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误解,一般不接受单方误解,也不因此解除合同。 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2合同的解释 1.合同解释 造成合同不完整进而需要解释的原因: (1)当事人理性的有限性。 (2)成本约束。 (3)再谈判。 我国《合同法》第125条规定了以下合同解释方法:文义解释、整体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 文义解释是指通过解释合同所使用文字、词句的含义来确定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方法。 整体解释是将合同视为一个整体,对合同各个条款作相互解释,以确定各个条款在整个合同中所具有的正确意思的解释方法。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2合同的解释 目的解释是根据合同追求的目的对合同条款含义进行取舍,符合目的取其含义,不符合的则排除。 习惯解释主要是根据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商业、地方等习惯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诚信解释是按照诚信原则对合同进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条专门规定了格式合同的解释方法: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条属于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其适用。这也是国际的普遍做法。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2合同的解释 2.合同解释的法经济学理论 关于合同解释,法经济学提出了三个理论: 不完全合同理论。 合同中存在着所谓的可观察但不可证实信息,如何证实这些可观察但不可证实信息就是合同解释的任务。 模拟完全市场理论。 当合同出现意义不明和漏洞需要解释时,要尽量模拟完全竞争市场下当事人的选择来解释合同。 最优风险分配理论。 合同成立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风险,最优的风险分配状态是将风险配置给能够进行最优预防的一方。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8.3 合同中的信息问题与合同解释 8.3.2合同的解释 3.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选择 法学理论对于合同解释给出了两个对立的主张: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 主观主义坚持在进行合同解释时把探寻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意思表示含义放在首位,认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合同的灵魂,因此该主张又被称为“意思说”。 客观主义坚持从“理性人”角度来解释在合同情况下所使用的语言文字的含义。这样就使合同解释必须按照一个客观的外部标准来进行,按照当事人在合同约束下中表现出的行为来解释合同,该主张又被称为“表示说”。 从经济分析角度看,要以客观主义为基本原则来解释合同。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1效率违约与最优信任 1.效率违约 效率违约是指当履行合同的社会成本超过履行合同产生的社会收益时当事人的违约选择。 房屋建造合同的违约分析 乙建造房屋的成本C >房屋对甲的价值V时,乙达到社会角度界定的效率违约条件。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1效率违约与最优信任 2.预期违约赔偿与效率违约 结论1:预期违约赔偿给予了合同当事人进行效率违约的恰当激励。 信任违约赔偿是指通过赔偿使非违约方的状态恢复到合同没有签订前的状态,也即赔偿非违约方为合同履行进行的信任投资。 从违约水平来看,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有:零赔偿、信任违约赔偿、预期违约赔偿。其中只有预期违约赔偿实现了效率违约,其他两种赔偿安排都没有实现这个目的。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1效率违约与最优信任 3.最优信任投资约束下的预期违约赔偿 (1)信任投资的最优水平 当合同的履行是确定的时,当事人就会实现信任投资追求的最大收益——履约价值的最大化,由此决定的信任投资水平也就是最优的信任投资水平。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1效率违约与最优信任O R1 R*¥RV(R)qV(R) R最优信任投资水平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1效率违约与最优信任 3.最优信任投资约束下的预期违约赔偿 (2)甲方的信任投资选择 在英美法系中建立的Hadley规则:违约赔偿水平应当是因为违约而合理地生成的水平,应当是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预见的水平。 结论2:基于最优信任投资水平的预期违约赔偿,不仅实现了效率违约,而且实现了最优信任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1效率违约与最优信任 4.违约损失的降低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2 最优风险分配 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将风险配置给最佳的风险承担者。 1.预防 当当事人处于预防潜在风险的有利位置时,该当事人就是最佳的风险承担者,因此应当将风险配置给该当事人。 2.保险 保险成本最小的一方将是最佳的风险承担者。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3 特定履约 特定履约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其履约行为。 大陆法系更加注重特定履约的使用,更看重合同被完整履行,不论履行成本是不是超过了其收益。 在英美法系中只有当金钱赔偿不能达到赔偿目的时,才会使用特定履约。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3 特定履约 1.特定履约与违约赔偿的比较 特定履约与违约赔偿是两种主要的救济方式,二者分别具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 不同的救济制度安排,在交易成本足够低时虽然都能实现效率结果,但是财富的分配结果却是不一致的。 当交易成本阻碍了当事人之间的自愿谈判时,就需要比较特定履约和违约赔偿两种安排的顺利运行所遇到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如果市场不成熟,法院素质较高时,应该更多地采用违约赔偿制度,反之,则应该多采用特定履约制度。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3 特定履约 2. 特定履约的优势 特定履约的优势: 一、 特定履约实现的合同履行价值等于预期违约赔偿代表的价值,因此特定履约也能够实现效率违约目标,并且特定履约还具有保护当事人主观价值的作用。 二、 特定履约能够在效率的基础上实现公平。 特定履约的不足在于它的实现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 合同法第11规定以特定履约为基本的、首先采取的救济方式,只有在具有下列情形的情况下才不采取特定履约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4 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需要支付给对方的赔偿金,是双方意思一致的体现之一。 1.违约金的优势:采用违约金的理由 当事人希望避免违约时确定赔偿水平的诉讼成本。 法院在确定赔偿水平时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其中包含有当事人的主观价值时。 当事人期望通过约定违约金来实现合同风险的最优分配。 违约金制度具有具体确定最优信任水平的功能。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4 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的适用与不适用 多数国家一般都不执行过度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即惩罚性违约金,会将惩罚性违约金调整到一个合适的范围,然后再执行。 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无意惩罚违约金和有意惩罚违约金。 对无意惩罚的违约金进行事后调整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效率违约决策。 对于有意惩罚违约金的调整将导致当事人行为的变化,从而使合同当事人追求的目标无法实现。 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8.4 合同的履行和救济 8.4.4 违约金 有意惩罚性违约金是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有意制定的具有强烈负向激励性质的违约金。这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履行保险,二是显示履行能力。 履行保险是因为合同履行对于当事人具有特殊意义,所以当事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来促使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而一旦对方违约也要以更高的水平进行赔付。 显示履行能力则是当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受到对方质疑时,该当事人为显示自身的履行能力而制定惩罚性违约金条款,主动要求违约时受到远高于一般水平的惩罚。 这两种有意惩罚的违约金都有其产生的效率根据,不应当被否定。 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 8.5.1 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有下列特点: (1)格式合同是由一方预先制定的。 (2)格式合同是一方与不特定的相对方订立的。 (3)格式合同具有定型化的特点。 (4)相对方在订约中居于附从地位。 格式合同有节省时间、减少纷争、交易成本低和为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优点。从这个方面看,格式合同是有效率的。 格式合同对于制定方远比对接受它们的个人更为有利以及格式合同中的 “免责条款”,是通常认为的格式合同中的非效率因素。 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 8.5.2 格式合同中的合作剩余分配 合作剩余的分配主要与市场的竞争程度和双方讨价还价的策略相关。 合同内容的自由对分配合作剩余的影响。 没有讨价还价自由时对分配合作剩余的影响。 格式合同对合同自由的侵犯外在表现为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和选择合同内容的自由,实质是合作剩余分配的不公。 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 8.5.3 格式合同中的管制 1.管制的理由 格式合同制定者会制订出仅仅能引诱相对方签订合同的格式合同,自己分得合作剩余的大部分,从而使得合作剩余的分配利益失衡,这就给了格式合同提供者利用制订格式合同的优越地位侵犯相对方利益的合法机会。 从自由合同到格式合同满足了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标准,对社会有利。 并非效率而是合作剩余分配的不合理,是管制格式合同的根本所在。 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 8.5.3 格式合同中的管制 2.管制的方向 第一,促进市场竞争,构建抑制格式合同不合理分配合作剩余的良好外部环境。 第二,赋予相对方讨价还价的权利。 第三,按照不利于制定方的原则解释格式合同。 第四,格式合同制定者负有提示义务。 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8.5 格式合同的效率与公平 8.5.4 例外:针对市场失灵的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作为一种交易的外在体现形式,当其基于的交易本身就是用来克服市场失灵的安排时,该格式合同尽管也表现出了合作剩余分配不公的特征,但不能根据上面的逻辑进行管制。 习题习题 1.试述《合同法》的经济目的。 2.《合同法》具有7个经济功能,结合全章的内容,试阐述这些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3.文中讲“一个小女孩在玩耍的水塘边捡到一个石块,这时有一个珠宝商恰好路过,他知道小孩捡到的是一块钻石,就以很低的价格从小女孩手中买走了石块。那么,小女孩的父母有权利要求该合约无效,把钻石要回来。很明显,小女孩并不具备理解交易真实含义的能力,而珠宝商具备这种能力,而且他利用了这种认知能力和没有资格的小女孩签订契约,这种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他要承担相应的因为合同无效而带来的责任和风险”。如果钻石的出售者是女孩的父母,试分析合同是否有效,并解释。习题习题 4.在古董车的案例中,当信息是偶然获得时,邻居有义务披露该信息。但是该邻居不是向车主人购买该车,而是在旧车市场购买该车时,他还负有信息披露责任吗?并讨论古董市场上赝品的出售者有没有披露赝品信息的责任呢? 5.在上述案例的基础上,阐述合同中信息问题的经济逻辑。 6.阐述效率违约模型。 7.特定履约相比较于违约赔偿的优势何在? 8.违约金为什么比Hadley规则具有更多的制度优势? 9.执行惩罚性违约金的经济理由是什么? 10.管制格式合同的经济理由是什么?为什么存在管制的例外?阅读书目 阅读书目 Cooter and Ulen, Law and Economics,3rd Ed. , Pearson Education, Inc. , 2003 Miceli, The Economic Approach to Law,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200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案 【问题】 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酬金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悬赏广告制度才是最有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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