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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建议稿)

2017-09-20 4页 doc 15KB 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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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建议稿)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建议稿) 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超声分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 2006年3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参考卫 生部产前诊断专家组拟定的《产前产科超声检查指南(讨论稿)》、广 东省《产前超声检查技术指南》、及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工作的专家提 供的产科超声检查标准,由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超声分会妇产科 专业委员会的专家编写、并经《全国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化研讨会》讨 论通过了《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建议稿)》。供从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 疗单位及人员参考。 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三类:?常规产前超...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建议稿)
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建议稿) 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超声分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 2006年3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参考卫 生部产前诊断专家组拟定的《产前产科超声检查指南(讨论稿)》、广 东省《产前超声检查技术指南》、及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工作的专家提 供的产科超声检查标准,由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超声分会妇产科 专业委员会的专家编写、并经《全国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化研讨会》讨 论通过了《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建议稿)》。供从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 疗单位及人员参考。 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三类:?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期妊娠 和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中孕11~14孕周及18-24孕周进行的胎儿系统超声检查。?针对性检查。要明 确指出产科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胎儿畸形。妊娠18~24周时超声应当检查出的致命胎儿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 裂、严重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 一、人员要求 从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承担 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医师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大专以上学历,而且具有中级以上超声医学专业技术 职称,接受过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 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的系统培训。 二、设备要求 实时超声诊断仪。承担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的单位,应具有一台以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并配有图 像记录设备。 三、超声检查标准 (一)早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常规产前超声检查) 1、检查内容:确定宫内孕、诊断多胎妊娠、评估孕周、 排除妊娠有关异常(异位妊娠、葡萄胎、胎停育)、排除其 他妇科疾患(盆腔肿块、子宫畸形)等。 2、检查方法:经腹部超声检查;腔内超声检查 3、检查项目: 胎囊(大小、形状、位置) 胎芽(头臀长、胎心搏动) 子宫、双附件 (二) 中、晚期妊娠常规产前超声检查 1、检查内容:胎儿生长参数、羊水、胎盘、确定妊娠 数、胎位。 2、检查项目:测量胎儿生长参数(双顶径、头围、股 骨长、腹围);评估胎儿孕龄和体重;观察胎位、脊柱排列、 胎心快慢、胎盘位置、羊水量。 3、说明:在实施中、晚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中, 可能发现无脑儿等畸形,超声要作具体说明,并转致授 权产前诊断的医疗单位确诊。 (三)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在时间、仪器和人员条件满 足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胎儿系统产前超声筛查) 1、检查内容:包括常规产前超声检查的内容,还应 增加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的观察;对胎儿严重致死 性畸形进行观察。 2、早中孕11~14孕周检查项目: 胎儿头颅和颅内结构、面部(眼眶、鼻骨)、颈部(颈项部皱褶 厚度)、四腔心、胃、膀胱、腹壁和脐带附着处、脊柱、四肢。 3、18~24孕周检查项目: 头部:颅骨、大脑、脑中线、侧脑室、延髓池。 颜面部:唇。 心脏:四腔心切面。 脊柱:脊椎骨的走向与排列。 腹部:腹壁的完整性、肝、胃、双肾、膀胱。 四肢:长骨(不包括手、足及指、趾数目) 胎儿脐带结构及其附着部位。 4、说明:因胎位、羊水少、母体等因素的影响,超声 检查不能很好地显示某些结构,超声报告需根据检查情况如 实记录。 (四)针对性检查 针对性检查宜在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基础上,针对胎儿、 孕妇特殊问进行特定目的的检查。如心血管系统有疑问应 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常规母体血清筛查发现甲胎蛋白 持续增高的孕妇进行针对性超声波检查以降低开放性神经 管畸形的风险。 (五)超声检查报告 超声诊断报告应与上述标准一致,阳性结果要有图像记 录。因为胎儿、孕妇等因素导致对胎儿解剖评价受限的情况, 要记录在报告上,必要时进行随访检查。超过18-24周系 统产前超声检查时间,根据超声检查显示的器官如实记录胎 儿脏器的检查情况。 四、安全性 目前的科学研究结果明,胎儿产前超声检查是安全 的。总体原则是掌握适应症,在允许的最低超声暴露条 件下获得必要的诊断信息。 五、质量控制 贯彻执行人员、设备要求,继续教育规定,定期统计产 前超声诊断符合率。 附10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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