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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障碍

2013-01-18 40页 doc 97KB 5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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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障碍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有三要数: 1. 早年开始,于童年或少年起病 2. 人格的一些方面过于突出或显著增强,导致牢固和持久的适应不良 3. 对病人带来痛苦或贻害周围     人格障碍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大量的研究资料和临床实践表明,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方面因素都会对人格的形成产生影响。 目前一般认为,人格障碍是在大脑先天性缺陷的基础上,遭受环境有害因素(特别是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形成的。 1、遗传因素与脑发育因素:根据对人格障碍者的家谱调查、双生子调查以及染色体调查认为遗传与人格障碍有关,...
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有三要数: 1. 早年开始,于童年或少年起病 2. 人格的一些方面过于突出或显著增强,导致牢固和持久的适应不良 3. 对病人带来痛苦或贻害周围     人格障碍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大量的研究资料和临床实践表明,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方面因素都会对人格的形成产生影响。 目前一般认为,人格障碍是在大脑先天性缺陷的基础上,遭受环境有害因素(特别是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形成的。 1、遗传因素与脑发育因素:根据对人格障碍者的家谱调查、双生子调查以及染色体调查认为遗传与人格障碍有关,而神经系统疾病如脑炎、颞叶癫痫及脑外伤等可为促发因素。这些均提示生物因素是形成人格障碍的原因之一,但可能不是主要的。 2、童年期精神创作和不合理教养:婴幼儿时期母爱的剥夺、父母离婚、家庭感情破裂、长辈过分溺爱、不合理的教育常是人格障碍形成的重要原因。而有些家长酗酒、违法乱纪、道德败坏,常给幼小心灵以严重的影响,对孩子的个性发展带来巨大危害。儿童时期的不合理教养也可导致人格的病态发展。儿童大脑有很大的可塑性,一些不良倾向经过正常的教育可以消除,如家长听之任之不加管教,发展下去就可出现行为障碍。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和态度直接对孩子产生影响。曾发现有的母亲无意识地放任孩子说谎、做坏事,招致孩子后来人格的不稳定和混乱。 3、社会因素:人格障碍在资本主义国家较为多见,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家庭结构不稳定,离婚率高,弃婴私生子多,犯罪案件比比皆是,社会风气恶劣,黄色书刊及色情影视的影响。由此可见,社会环境对于人格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总之,人格障碍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它们可能综合地起着作用。个体人格一旦形成,往往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要改变并非易事,但通过加强自我调节和进行各种治疗(包括环境适应能力训练,就业及行为方式指导、人际关系调整等),人格障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 反社会型人格也称精神病态或社会病态、悖德性人格等。在人格障碍的各种类型中,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是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所最为重视的。 1835年,德国皮沙尔特(Prichard)首先提出了“悖德狂”这一诊断名称。指出患者出现本能欲望、兴趣嗜好、性情脾气、道德修养方面的异常改变,但没有智能、认知或揄能力方面的障碍,亦无妄想或幻觉。后来“悖德狂”的名称逐渐被“反社会型人格”所代替,如今狭义的人格障碍,即指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此各人格引起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多,同一性质的屡次犯罪,罪行特别残酷或情节恶劣的犯人,其中1/3至2/3的人都属于此类型人格障碍。其共同心理特征是:情绪的暴发性,行为的冲动性,对社会对他人冷酷、仇视、缺乏好感和同情心,缺乏责任感,缺乏羞愧悔改之心;不顾社会道德法律准同和一般公认的行为,经常发生反社会言行;不能从挫折与惩罚中吸取教训,缺乏焦虑感和罪恶感。 根据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研究的成果来看,产生反社会型人格的主要原因有:早年丧父丧母或双亲离异、养子、行天体质异常、恶劣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不合理的社会的影响,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成熟等。一般认为,家庭破裂、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从小缺乏父母亲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顾和爱护,是反社会型人格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社会因素。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包括两种含义:其一,父母对孩子冷淡,情感上疏远,这就使儿童不可能发展人际之间的温顺、热情和亲密无间的关系。随后儿童虽然形式上学习到了社会生活的某些要求,但对他人的情感移入得不到应有发展。心理学中所谓情感移入,是指理解他人以及分担他人心情的能力,或从思想情感上把自己纳入他人的心境。其二,是指父母的行为或父母对孩子的要求缺乏一致性。父母表现得朝三暮四,喜恶、赏罚无定规,使得孩子无所适从。由于经常缺乏可效法的榜样,儿童就不可能发展具有明确的自我同一性。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对坏人和对同伙的引诱缺乏抵抗力、对过错缺乏内在怨疚心等现象,都是由于他人赏罚的不一致性,本人善恶价值的判断自相矛盾所造成的;他们的冲动性和无法自制某些意愿及欲望,都是由于家庭成员对于自己的行为无原则、不道德、缺乏自制等恶劣榜样造成的。可见,反社会型人格的情绪不稳定、不负责任、撒谎欺骗,但又泰然而无动于衷的行为,都与家庭、社会环境有重要的关系。 对反社会型人格的诊断标准,心理学家克莱克利在他的《正常的假面具》中作过描述。他在大量临床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反社会人格的十六条明显特征: 1.外表迷人,具有中等或中等以上智力水平。初次相识给人很好的印象,能帮助别人消除忧烦、解决困难。 2.没有通常被认为是精神病症状的非理性和其他表现,没有幻觉、妄想和其他思维障碍。 3.没有神经症性焦虑;对一般人心神不宁的情绪感觉不敏感。 4.他们是不可靠的人,对朋友无信义,对妻子(丈夫)不忠实。 5.对事情不论大小,都无责任感。 6.无后悔之心,也无羞耻之感。 7.有反社会行为但缺乏契合的动机;叙述事实真相时态度随便,即使谎言将被识破也是泰然自若。 8.判别能力差,常常不能吃一堑长一智。 9.病态的自我中心,自私,心理发育不成熟,没有爱和依恋能力。 10.麻木不仁,对重要事件的情感反应淡漠。 11.缺乏真正的洞察力,不能自知问题的性质。 12.对一般的人际关系无反应。 13.做出幻想性的或使人讨厌的行为。对他人给予的关心和善意无动于衷。 14.无真正企图自杀的历史。 15.性生活轻浮、随便、方式与对象都与本人不相称。有性顺应障碍。 16.生活无,除了老是和自己过不去外,没有任何生活规律,没有稳定的生活目的。他们的犯罪行为也是突然进发的,而不是在严密计划和准备下进行的。 上述这些反社会人格特征都是在青年早期就出现了,最晚不迟于25岁。 在做出反社会型人格的诊断时,所要考虑的最关键方面是个人对自己的反社会行为的反应。在上述特征中,无责任感和无羞耻心特别重要。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即使在做了大多数人通常会感到可耻和罪恶的事后,在情感上也无反应。 临床心理学家发现,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在童年时期就有所表现,如偷窃、任性、逃学、离家出走、积习不改、流浪和对一切权威的反抗行为;少年时期过早出现性行为或性犯罪;常有酗酒和破坏公物、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不良习惯;成年人后工作表现差,常旷工,对家庭不负责任,在外欠款不还,常犯规违法;30岁以后,大约有30%-40%的患者有缓解或明显的改善。 由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病因相当复杂,目前对此症的治疗尚缺乏十分有效的方法。但在实践中发现,对那些由于环境影响形成的、程度较轻的患者,实施认知领悟疗法有一定疗效。 对自恋型人格障碍的诊断,目前尚无完全一致的标准。一般认为其特征如下: 1.对批评的反应是愤怒、羞愧或感到耻辱(尽管不一定当即表露出来)。 2.喜欢指使他人,要他人为自己服务。 3.过分自高自大,对自己的才能夸大其辞,希望受人特别关注。 4.坚信他关注的问题是世上独有的,不能被某些特殊的人物了解。 5.对无限的成功、权力、荣誉、美丽或理想爱情有非份的幻想。 6.认为自己应享有他人没有的特权。 7.渴望持久的关注与赞美。 8.缺乏同情心。 9.有很强的嫉妒心。 只要出现其中的五项,即可诊断为自恋型人格。 自恋型人格在许多方面与癔症型人格的表现相似,如情感戏剧化,有时还喜欢性挑逗等。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癔症型人格的人性格外向、热情,而自恋型人格的人性格内向、冷漠。 自恋型人格的自我中心特点大多表现为自我重视、夸大、缺乏同情心、对别人的过分敏感等等。他们一听到别人的赞美之辞,就沾沾自喜,反之,则会暴跳如雷。他们对别人的才智十分嫉妒,有一种“我不好,也不让你好”的心理。在和别人相处时,很少能设身处地理解别人的情感和需要。由于缺乏同情心,所以人际关系很糟,容易产生孤独抑郁的心情,加之他们有不切实际的高目标,往往易在各方面遭受失败。 回避型人格又叫逃避型人格,其最大特点是行为退缩、心理自卑,面对挑战多采取回避态度或无能应付。美国《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DSM—VI)中对回避型人格的特征定义为: 1.很容易因他人的批评或不赞同而受到伤害。 2.除了至亲之外,没有好朋友或知心人(或仅有一个)。 3.除非确信受欢迎,一般总是不愿卷他人事务之中。 4.行为退缩,对需要人际交往的社会活动或工作总是尽量逃避。 5.心理自卑,在社交场合总是缄默无语,怕惹人笑话,怕回答不出问题。 6.敏感羞涩,害怕在别人面前露出窘态。 7.在做那些普通的但不在自己常规之中的事时,总是夸大潜在的困难、危险或可能的冒险。 只要满足其中的四项,即可诊断为回避型人格。 有回避型人格障碍的人被批评指责后,常常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而陷于痛苦,且很难从中解脱出来。他们害怕参加社交活动,担心自己的言行不当而被人讥笑讽刺,因而,即使参加集体活动,也多是躲在一旁沉默寡言。在处理某个一般性问题时,他们往往也表现得瞻前顾后,左思右想,常常是等到下定决心,却又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时机。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多安分安纪,从不做那些冒险的事情,除了每日按部就班地工作、生活和学习外,很少去参加社交活动,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精力不足。这些人在单位一般都被领导视为积极肯干、工作认真的好职员,因此,经常得到领导和同事的称赞,可是当领导委以重任时,他们却想方设法推辞,从不接受过多的社会工作。 回避型人格障碍的行为退缩性与分裂样人格障碍的行为退缩性不同:前者并不安于或欣赏自己的孤独,不与人来往并非出于自己的心愿,他们行为的退缩源于心理的自碑,想与人来往,又怕被拒绝、嫌弃;想得到别人的关心与体贴,又因害羞而不敢亲近。 回避型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自卑心理,心理学家认为,自卑感起源于人的幼年时期,由于无能而产生的不胜任和痛苦的感觉,也包括一个人由于生理缺陷或某些心理缺陷(如智力、记忆力、性格等)而产生的轻视自己、认为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他人的心理。具体说来,自卑感的产生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自我认识不足,过低估计自己。每个人总是以他人为镜来认识自己,如果他人对自己作了较低的评价,特别是较有权威的人的评价,就会影响对自己的认识,从而低估自己。有人发现,性格较内向的人,多愿意接受别人的低评价而不愿接受别人的高评价;在与他人比较的过程中,也喜欢拿自己的短处与他人的长处比,这样越比越泄气,越比越自卑。 2.消极的自我暗示抑制了自信心。当每个人面临一种新局面时,首先都会自我衡量是否有能力应付。有的人会因为自我认识不足,常觉得“我不行”,由于事先有这样一种消极的自我暗示,就会抑制自信心,增加紧张,产生心理负担,工作效果必然不佳。这种结果又会形成一种消极因素的反馈作用,影响到以后的行为,这样恶性循环,使自卑感进一步加感。 3.挫折的影响。有的人由于神经过程的感受性高而耐受性低,轻微的挫折就会给他们以沉重的打缶,变得消极悲观而自卑。 此外,生理缺陷、性别、出身、经济条件、政治地位、工作单位等等都有可能是自卑心理产生的原因。这种自卑感得不到妥善消除,久而久之就成了人格的一部分,造成行为的退缩和遇事回避的态度,形成回避型人格障碍。 攻击型人格是青少年期和中青年期常见的一种人格障碍。患者情绪高度不稳定,极易产生兴奋的冲动,办事处世鲁莽,缺乏自制自控能力,稍有不顺便大打出手,不计后果。患者心理发育不成熟,判断分析能力差,容易被人挑唆丛恿,对他人和社会表现出敌意、攻击和破坏行为。 攻击型人格障碍是一种以行为和情绪具有明显冲动性为主要特征的人格障碍,又称为暴发型或冲动型人格障碍,通常还有以下特点: 1.情绪急躁易怒,存在无法自控的冲动和驱动力。 2.性格上常表现出向外攻击、鲁莽和盲动性。 3.冲动的机动形成可以是有意识的,亦可以是无意识的。 4.行动反复无常,可以是有计划的,亦可以是无计划的。行动之前有强烈的紧张感,行动之后体验到愉快、满足或放松感,无真正的悔恨、自责或罪恶感。 5.心理发育不健全和不成熟,经常导致心理不平衡。 6.容易产生不良行为和犯罪的倾向。 上述表现是主动攻击型的表现。还有一种被动攻击型形式,其主要特征是以被动的方式表现其强烈的攻击倾向。这类人外表表现得被动和服从、百依百顺,内心却充满敌意和攻击性。例如,故意晚到,故意不回电话或回信,故意拆台使工作无法进行;顽固执拗,不听调动,拖延时间,暗地破坏或阻扰。他们的仇视情感与攻击倾向十分强烈,但又不敢直接表露于外,他们虽然牢骚满腹,但心里又很依赖权威。 主动攻击型人格障碍与前面提到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相类似,但又有区别。一般说来,主动攻击型人格呈现较为持久的攻击言行,缺乏自控能力,以以他人攻击冲动为主要表现;反社会型人格主要表现对他人和社会的反抗言行,具有屡教难改,明知故犯,常以损人不利己的失败结局告终,不能吸取经验教训。简言之,主动攻击型人格的行为以自控能力低下为特点,而反社会型人格则以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为特征。 攻击型人格障碍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理原因。 大量动物实验与临床资料表明,攻击行为有其生理基础。一些生理学家提出,小脑成熟延迟,传递快感的神经道路发育受阻,因而难于感受和体验愉快与安全,可能是攻击行为发生的因素。另外,攻击行为还与人体内分泌腺和雄性激素分泌过多有关。 2.心理原因。 (1)角色的认同与攻击性。进入青春期的男孩,自以为已经长大成人了,而且特别热衷于男子汉角色的认同和片面理解,强调男子汉的刚毅、果断、义气、力量、善攻击等特征。因此,他们会在同龄人面前,特别是有异性在场时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以证明自己是一个男子汉。 (2)自卑与补偿。每个人都可因自己身体状况、家庭出身、生活条件、工作性质等产生自卑心理,有自卑心的人常寻求自卑的补偿方式。当以冲动、好斗来作为补偿的方式时,其行为就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 (3)自尊心受挫。青年男子的自尊心特别强。如果经受挫折,往往反应特别敏感、强烈。挫折是导致攻击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挫折攻击”理论提醒我们:生活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挫折,因而每个人都有攻击性;挫折越大,越可能出现攻击行为,甚至使用暴力。 3.家庭原因。 一般说来,攻击性与家庭教育有较大关系。被父母溺爱的孩子往往筱人意识大强,受到限制就容易采取“还击”;专制型的家庭,儿童常遭打骂,心理受到压抑,长期郁结于内心的不满情绪一旦爆发出来,往往会选择较为激烈的行为来发泄积怨。而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孩子还会模仿家长的攻击行为。 4.社会原因。 武打、凶杀的小说和电影使缺乏分析的青年人容易产生模仿和认同。另外,社会上流行的“老实人吃亏”的观念也晚使青年人产生攻击性行为。 癔症型人格又称表演型人格或歇斯底里人格,其典型的特征表现为心理发育的不成熟性,特别是情感过程的不成熟性。具有这种人格的人的最大特点是做作、情绪表露过分,总希望引起他人注意。此类型人格障碍多见于女性,各种年龄层次都有,尤以中青年女性为常见,一般年龄都在25岁以上。 癔症型人格障碍产生的原因目前尚缺乏研究,一般认为与早期家庭教育有关,父母溺爱孩子,使孩子受到过分的保护,造成生理年龄与心理年龄不符,心理发展严惩滞后,停留在少儿期的某个水平,因而表现出癔症型人格特征,另外,患者的心理常有暗示性和依赖性,也可能是要类型人格产生的原因之一。 癔症型人格障碍的表现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引人注意,情绪带有戏剧化色彩。这类人常好表现自己,而且有较好的艺术表现才能,唱说哭笑,演技逼真,有一定的感染力。有人称她们为“伟大的模仿者”、“表演家”。她们常常表现出过分做作和夸张的行为,甚至装腔作势,以引人注意。 2.高度的暗示性和幻想性。这类人不仅有很强的自我暗示性,还带有较强的被他人暗示性。她们常好幻想,把想象当成现实,当缺乏足够的现实刺激时便利用幻想激发内心的情绪体验。 3.情感易变化。这类人情感丰富,热情有余,而稳定不足;情绪炽热,但不深,因此他们情感变化无常,容易激情失衡。对于轻微的刺激,可有情绪激动的反应,“大惊小怪”,缺乏固有的心情,情感活动几乎都是反应性的。由于情绪反应过分,往往给人一种肤浅,没有真情实感和装腔作势甚至无病呻吟的印象。 4.视玩弄别人为达到自我目的的手段。玩弄多种花招使我就范,如任性、强求、说谎欺骗、献殷勤、诌媚,有时甚至使用操纵性的自杀威胁。他们的人际关系肤浅,表现上温暖、聪明、令人心动,实际上完全不顾他人的需要和利益。 5.高度的自我中心。这类人喜欢别人注意和夸奖,只有投其所好和取悦一切时才合自己的心意。表现出欣喜若狂,否则会攻击他人,不遗余力。 此外,此类患者还有性心理发育的不成熟,表现为性冷淡或性过分敏感,女性患者往往天真地展示性感,用过分娇羞样的诱感勾引他人而不自觉。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将癔症型人格障碍的症状诊断标准定为,患者至少具有下述项目中的三项症状: 1.表情夸张像演戏一样,装腔作势,情感体验肤浅。 2.暗示性高,很容易受他人的影响。 3.自我中心,强求别人符合他的需要或意志,不如意就给别人难堪或强烈不满。 4.经常渴望表扬和同情,感情易波动。 5.寻求刺激,过多地参加各种社交活动。 6.需要别人经常注意,为了引起注意,不惜哗众取宠,危言耸听,或者在外貌和行为方面表现得过分吸引他人。 7.情感反应强烈易变,完全按个人的情感判断好坏。 8.说话夸大其词,掺杂幻想情节,缺乏具体的真实细节,难以核对。 一般来讲,此类型的人格障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的逐渐成熟而症状减轻。但这不能保证可以不治而愈,在应激状态下还有可能发生癔病症状。 依赖型人格障碍是日常生活中较常见的人格障碍,美国《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DSM-VI)中将依赖型人格的特征定义为: 1.在没有从他人处得到大量的建议和保证之前,对日常事物不能作出决策。 2.无助感,让别人为自己作大多数的重要决定,如在何处生活,该选择什么职业等。 3.被遗弃感。明知他人错了,也随声附和,因这害怕被别人遗弃。 4.无独立性,很难单独展开计划或做事。 5.过度容忍,为讨好他人甘愿做低下的或自己不愿做的事。 6.独处时有不适和无助感,或竭尽全力以逃避孤独。 7.当亲密的关系中止时感到无助或崩溃。 8.经常被遭人遗弃的念头所折磨。 9.很容易因未得到赞许或遭到批评而受到伤害。 只要满足上述特征中的五项,即可诊断为依赖型人格。 依赖型人格对亲近与归属有过分的渴求,这种渴求是强迫的、盲目的、非理性的,与真实的感情无关。依赖型人格的人宁愿放弃自己的个人趣味、人生观,只要他能找到一座靠山,时刻得到别人对他的温情就心满意足了。依赖型人格的这种处世方式使得他越来越懒情、脆弱,缺乏自主性和创造性。由于处处委屈求全,依赖型人格障碍患者会产生越来越多的压抑感。这种压抑感阻止着自己干点什么或有什么个人爱好。 心理学家霍妮在分析依赖型人格时,指出这种类型的人有几个特点: (1)深感自己软弱无助,有一种“我多渺小可怜”的感觉。当要自己拿语音时,便感到一筹莫展,像一只迷失了港湾的小船,又像推动了教母的灰姑娘。 (2)理所当然地认为别人比自己优秀,比自己有吸引力,比自己更高明。 (3)无意识地倾向于以别人的看法来评价自己。 依赖型人格源于人类发展的早期。幼年时期儿童离开父母就不能生存,在儿童印象中保护他、养育他、满足他一切需要的父母是万能的,他必须依赖他们,总怕失去了这个保护神。这时如果父母过分溺爱,鼓励子女依赖父母,不让他们有长大和自立的机会,以致久而久之,在子女的心理中就会逐渐产生对父母或权威的依赖心理,成年以后依然不能自主,缺乏自信心,总是依赖他人来作决定,终身不能负担起选择采纳各项任务、工作的责任,形成依赖型人格。 强迫型人格障碍是一种较常见的人格障碍,据l 988年上海市青少年心理卫生调查,这类型人格的人数占心理障碍总人数的5%。 一、表现特征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一2一R)中将强迫型人格障碍的症状表现描述为: 1.做任何事情都要求完美无缺、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因而有时反会影响工作的效率。 2.不合理地坚持别人也要严格地按照他的方式做事,否则心里很不痛快,对别人做事很不放心。 3.犹豫不决,常推迟或避免作出决定。 4.常有不安全感,穷思竭虑,反复考虑计划是否揭当,反复核对检查,唯恐疏忽和差错。 5.拘泥细节,甚至生活小节也要“程序化”,不遵照一定的规矩就感到不安或要重做。 6.完成一件工作之后常缺乏愉快和满足的体验,相反容易悔恨和内疚。 7.对自己要求严格,过分沉溺于职责义务与道德规范,无业余爱好,拘谨吝啬,缺少友谊往来。 患者状况至少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强迫型人格障碍。 强迫型人格的最主要特征就是要求严格和完美,容易把冲突理智化,具有强烈的自制心理和自控行为。这类人在平时有不安全感,对自我过分克制,过分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举止是否适当,因此表现得特别死板、缺乏灵活性。责任感特别强,往往用十全十美的高标准要求自己,追求完美,同时又墨守成规。在处事方面,过于谨小慎微,常常由于过分认真而重视细节、忽视全局。伯犯错误,遇事优柔寡断,难以作出决定。他们的情感以焦虑、紧张、悔恨时多,轻松愉快满意时少。不能平易近人,难于热情待人,缺乏幽默感。由于对人对己都感到不满而易招怨恨。 强迫型人格具体行为表现有三个方面: (1) 心里总笼罩着一种不安全感,常处于莫名其妙的紧张和焦虑状态。如门锁上后还要反复检查,担心门是否锁好,写完信后反复检查邮票是否已贴好,地址是否写对了等等。 (2)思虑过多,对自己做的事总没把握,总以为没达到要求,别人一怀疑,自己就感到不安。 (3)行为循规蹈矩,不知变通。自己爱好不多,清规戒律倒不少。处理事情有秩序、整洁,严守时刻,但对节奏明快,突然来的事情显得不知所措,很难适应,对新事物接受慢。总之,强迫型人格总是给人以刻板、僵死、缺乏生命活力的印象。 强迫型人格障碍的形成一般在幼年时期,与家庭教育和生活经历直接有关。父母管教过份严厉、苛刻,要求子女严格遵守规范,决不准自行其是,造成孩子做事过分拘谨和小心翼翼,生伯做错事而遭到父母的惩罚,做任何事都思虑甚多,优柔寡断,并慢慢形成经常性紧张、焦虑的情绪反应。一些家庭成员的生活习惯,也可能对孩子产生影响,如医生家庭,由于过分爱清洁,对孩子的卫生特别注意,容易使孩子形成“洁癖”,产生强迫性洗手等行为。另外,幼年时期受到较强的挫折和刺激,也可能产生强迫型人格。有研究还表明,强迫型人格与遗传也有关系,家庭成员中有患强迫型人格障碍的,其亲属患强迫型人格障碍的概率比普通正常家庭要高。 一般来说,强迫型人格障碍受强烈刺激或持续的精神压力,容易导致强迫性神经症。 二、治疗方法 对强迫型人格障碍的治疗,主要应采用自我心理疗法。下面介绍两种具体的方法: 1.听其自然法。由于强迫型人格的主要特征是把冲突理智化,过分压抑和控制自己,因此强迫型人格障碍的纠正主要是减轻和放松精神压力,最有效的方式是任何事听其自然,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做了以后就不再去想它,也不要对做过的事进行评价。比如担心门没有关好,就让它没关好;课桌上的东西没有收拾干净,就让它不干净;字写得别扭,也由它去,与自己无任何关系。开始时可能会由此带来焦虑的情绪反应,但由于患者的强迫行为还远没有达到强迫症的无法自控的程度,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和自己意志的努力,症状是会 消除的。 2.当头棒喝法。强迫型人格障碍患者把行动的自主权交给了“规矩与习惯”,把自己活泼的心智锁进了牢笼。因此要砸开锁链,打开牢笼,让曾被囚禁的自由思想主宰自己的行为。当头棒喝便是打开牢笼的妙法。所谓“捧喝”是借用禅宗中的“德山棒,临济喝”的说法。德山常以大棒惊吓学生,使执迷不悟的学生顿然开悟,而临济则以模棱两可的问题问学生,学生犹豫不能作答时,临济则大喝一声以示警醒。那些弟子为何会执迷不悟呢?原因是他们过分依赖自己头脑中呆板的教条。当一个人过分执著于经典与规矩时,他对活生生的多变的现实就常会感到无所适从。属强迫型人格的人已经习惯于按教条办事,总是按“应该如何,必须如何”的准则去做,在某种程度上像个机器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应努力寻找生活中的独特事件,让这些独特事件带来新的观念和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以起到“当头捧喝”的作用,改变以往墨守成规、循规蹈矩的习惯。 偏执型人格又叫妄想型人格。其行为特点常常表现为:极度的感觉过敏,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思想行为固执死板,敏感多疑、心胸狭隘;爱嫉妒,对别人获得成就或荣誉感到紧张不安,妒火中烧,不是寻衅争吵,就是在背后说风凉话,或公开抱怨和指责别人;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在工作和学习上往往言过其实;同时又很自卑,总是过多过高地要求别人,但从来不信任别人的动机和愿望,认为别人存心不良;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形势,有问题易从个人感情出发,主观片面性大;如果建立家庭,常怀疑自己的配偶不忠等等。持这种人格的人在家不能和睦,在外不能与朋友、同事相处融洽,别人只好对他敬而远之。 边缘性人格障碍症处于精神病及精神官能症的边缘地带,其情绪行为与他们之间的关系,或自我形像十分不稳定。 一、流行病学: 盛行率1~2%左右,女性约为男性之二倍,患者是家族史中有较多的酒精、药物、重郁症的病史。 始于成人早期之前,在各种环境背景下表现的一种广泛模式,对人际关系、自体形像、情感表现极为不稳定,且非常容易冲动。表现下列各项中五项(或五项以上):   1、疯狂努力以避免真实或想像中的被放弃。   2、不稳定且紧张的人际关系模式,特征为变换在过度理想化及否定其价值两极端之间。   3、认同障碍:自体形象(self image )或自体感受(sense of self)持续明显不稳定。   4、至少两方面可能导致自我伤害的冲动行为。   5、一再自杀的行为、姿态、威胁,或自伤行为。   6、由于心情过度易于反应,情感表现不稳定。   7、长期感到空虚。 8、不合宜且强烈的愤怒,或对愤怒难以控制。  9、暂时性与压力源相关联的妄想意念,或严重的解离性症状。 三、临床特征: 边缘性人格障碍症患者经常处于危机状态,经常有情绪的波动,经常一下子好辩激动,转眼间又忧郁哭泣,一会儿可能觉得感受不到自己的感觉。 因为这群人既依赖又充满敌意,他们相当依赖周遭亲近的人,但当其依赖无法满足时,则表现强烈的愤怒,因此难以维持深度而亲密的关系,意即他们对人的观感陷入全好或全坏两极端中,旁 人可给予他关心注意,使之有安全感之时刻,便将旁人理想化;但当旁人的付出不能符合其需求时,便对之充满愤怒嫌恶与批评;反之,他们极怕被依赖的对象所背叛,往往激起对象的生气愤怒,或率先背叛对方,以测试对象的容忍程度,当对象果真离开他后,他则陷入极大的情绪混乱中,并强化世界无人可信赖,自己是空虚孤独的存在信念;另一方面他们缺乏自我认同,故无法忍受独处的孤寂,有长期的空虚感,为了避免空虚孤寂,他们可能随意与人发生关系,或以自伤,如割腕等,排解内心的空虚无望。其生活模式混乱,社会职业功能遭受极大影响,他们的成就通常低于能力。        人格障碍    人 格 一 般 是 指 一 个 人 的 精 神 活 动 的 稳 定 的 、 持 久 的 特 征 , 尤 其 是 可 在 情 感 活 动 和 意 志 行 为 活 动 方 面 表 现 出 的 特 征 。 常 与 个 性 、 性 格 等 词 混 用 。 人 格 的 特 征 可 表 现 为 : ⑴ 孤 独 或 合 群 ; ⑵ 智 慧 的 高 与 低 ; ⑶ 情 绪 的 稳 定 性 ; ⑷ 顺 从 或 好 胜 ; ⑸ 严 肃 认 真 或 随 便 放 任 ; ⑹ 随 和 或 挑 剔 ; ⑺ 腼腆 或 胆 大 ; ⑻ 严 厉 或 体 贴 ; ⑼ 信 任 或 多 疑 ; ⑽ 务 实 或 喜 空 想 ; ⑾ 直 率 或 精 明 ; ⑿ 平 静 或 焦 虑 ; ⒀ 保 守 或 激 进 ; ⒁ 依 赖 集 体 或 独 立 行 动 ; ⒂ 马 虎 或 严 格 ; ⒃ 松 弛 或 紧 张 。 这 些 特 征 往 往 在 处 理 人 际 关 系 时 反 映 出 来 。   对 社 会 适 应 良 好 的 人 格 称 为 正 常 人 格 ; 适 应 不 良 的 人 格 称 为 不 良 人 格 ; 有 社 会 功 能 障 碍 或 与 社 会 发 生 冲 突 的 人 格 称 为 人 格 障 碍 。 正 常 人 格 与 异 常 人 格 的 区 别 是 相 对 的 , 两 者 并 无 明 确 的 界 限 。 器 质 性 疾 病 或 精 神 病 之 后 可 遗 留 人 格 改 变 , 称 为 继 发 性 人 格 障 碍 或 类 变 态 人 格 , 不 在 本 文 人 格 障 碍 的 诊 断 范 围 内 。 少 年 儿 童 期 的 行 为 尚 未 定 型 , 其 行 为 障 碍 一 般 也 不 诊 断 为 人 格 障 碍 。   人 格 障 碍 的 共 同 特 点 有 : ① 患 者 有 特 殊 的 行 为 模 式 , 这 种 行 为 模 式 通 常 表 现 在 多 方 面 , 如 情 感 、 警 觉 性 、 感 知 和 思 维 方 式 等 , 有 明 显 与 众 不 同 的 态 度 和 行 为 ; ② 患 者 具 有 特 殊 行 为 模 式 是 长 期 的 , 持 续 的 , 不 限 于 精 神 疾 病 发 作 期 ; ③ 患 者 的 特 殊 行 为 模 式 具 有 普 遍 性 , 使 得 患 者 社 交 适 应 不 良 或 职 业 功 能 明 显 受 损 ; ④ 患 者 智 能 正 常 , 主 观 上 感 到 痛 苦 , 但 不 能 吸 取 教 训 ; ⑤ 患 者 的 特 殊 行 为 模 式 始 于 童 年 、 青 少 年 或 成 年 早 期 , 现 年 18 岁 以 上 。   人 格 障 碍 可 分 为 偏 执 型 、 分 裂 型 、 反 社 会 型 、 冲 动 型 、 表 演 型 、 强 迫 型 等 。   1.偏 执 型 : 这 是 一 种 以 猜 疑 和 偏 执 为 主 要 特 点 的 人 格 障 碍 , 特 点 为 : ① 广 泛 猜 疑 , 常 将 他 人 无 意 的 、 非 恶 意 的 甚 至 友 好 的 行 为 误 解 为 敌 意 或 歧 视 , 或 无 足 够 根 据 , 怀 疑 会 被 人 利 用 或 伤 害 , 因 此 过 分 警 惕 与 防 卫 ; ② 将 周 围 事 物 解 释 为 不 符 合 实 际 情 况 的 " 阴 谋 " , 并 可 成 为 超 价 观 念 ; ③ 易 产 生 病 态 嫉 妒 ; ④ 过 分 自 负 , 若 有 挫 折 或 失 败 则 归 咎 于 他 人 , 总 认 为 自 己 正 确 ; ⑤ 好 嫉 恨 别 人 , 对 他 人 过 错 不 能 宽 容 ; ⑥ 脱 离 实 际 地 好 争 辩 与 敌 对 , 固 执 地 追 求 个 人 不 够 合 理 的 " 权 利 " 或 利 益 ; ⑦ 忽 视 或 不 相 信 与 患 者 想 法 不 相 符 合 的 客 观 证 据 , 因 而 很 难 以 说 理 或 事 实 来 改 变 患 者 的 想 法 。   2.分 裂 型 : 这 是 一 种 以 观 念 、 外 貌 和 行 为 奇 特 , 以 及 人 际 关 系 有 明 显 缺 陷 , 且 情 感 冷 淡 为 主 要 特 点 的 人 格 障 碍 。 其 特 点 为 : ① 有 特 异 的 信 念 或 与 文 化 背 景 不 相 称 的 行 为 ; ② 奇 怪 的 、 反 常 的 或 特 殊 的 行 为 或 外 貌 ; ③ 言 语 怪 异 , 并 非 文 化 程 度 或 智 能 障 碍 所 引 起 ; ④ 不 寻 常 的 知 觉 体 验 , 如 暂 时 性 错 觉 、 幻 觉 ; ⑤ 对 人 冷 淡 , 对 亲 戚 也 不 例 外 , 缺 少 温 暖 体 贴 ; ⑥ 表 情 淡 漠 , 缺 乏 深 刻 或 生 动 的 情 感 体 验 ; ⑦ 多 单 独 活 动 、 社 交 被 动 、 缺 乏 知 友 。   3.反 社 会 型 : 这 是 一 种 以 行 为 不 符 合 社 会 规 范 为 主 要 特 点 的 人 格 障 碍 。 特 点 为 : ① 18 岁 前 有 品 行 障 碍 的 证 据 , 如 经 常 逃 学 、 被 学 校 开 除 、 因 行 为 不 轨 不 止 一 次 停 学 、 被 公 安 拘 留 、 反 复 说 谎 ( 不 是 为 了 躲 避 体 罚 ) 、 习 惯 性 吸 烟 喝 酒 、 反 复 偷 窃 、 对 次 参 与 破 坏 公 关 财 务 活 动 、 反 复 挑 起 或 参 与 斗 殴 、 反 复 违 反 家 规 或 校 规 、 过 早 有 性 活 动 、 虐 待 动 物 或 弱 小 同 伴 等 ; ② 不 能 维 持 持 久 的 工 作 或 学 习 , 多 次 变 换 工 作 ; ③ 有 不 符 合 社 会 规 范 的 行 为 ; ④ 易 激 惹 , 并 有 攻 击 行 为 , 如 反 复 斗 殴 或 攻 击 别 人 ; ⑤ 经 常 不 承 担 经 济 义 务 , 如 拖 欠 债 务 、 不 抚 养 小 孩 或 不 赡 养 父 母 ; ⑥ 行 为 无 计 划 或 有 冲 动 性 , 如 进 行 事 先 无 安 排 的 、 无 目 的 的 旅 行 ; ⑦ 不 尊 重 事 实 , 如 经 常 撒 谎 , 使 用 化 名 , 欺 骗 他 人 以 获 得 个 人 的 利 益 或 快 乐 ; ⑧ 对 自 己 或 他 人 的 安 全 漠 不 关 心 , 缺 乏 同 情 心 ; ⑨ 不 能 维 持 长 久 的 夫 妻 关 系 ; ⑩ 危 害 别 人 时 无 内 疚 感 。   4.冲 动 型 : 这 是 一 种 以 行 为 和 情 绪 具 有 明 显 冲 动 性 为 主 要 特 点 的 人 格 障 碍 , 又 称 为 暴 发 型 或 攻 击 型 人 格 障 碍 。 特 点 有 : ① 有 不 可 预 测 和 不 考 虑 后 果 的 行 为 倾 向 ; ② 行 为 暴 发 难 以 自 控 ; ③ 不 能 控 制 不 适 当 的 发 怒 , 易 与 他 人 争 吵 和 冲 突 , 尤 其 是 行 为 受 阻 或 受 批 评 指 责 时 ; ④ 情 绪 反 复 无 常 , 不 可 预 测 , 易 暴 发 愤 怒 和 暴 力 行 为 ; ⑤ 做 事 无 计 划 , 缺 乏 预 见 性 和 坚 持 性 ; ⑥ 强 烈 而 不 稳 定 的 人 际 关 系 , 几 乎 没 有 持 久 的 友 人 ; ⑦ 可 有 自 伤 行 为 。   5.表 演 型 : 这 是 一 这 以 过 分 感 情 用 事 或 夸 张 言 行 以 吸 引 他 人 注 意 为 注 意 特 点 的 人 格 障 碍 。 特 点 为 : ① 表 情 夸 张 象 演 戏 一 样 , 情 感 体 验 肤 浅 ; ② 暗 示 性 高 , 很 容 易 受 他 人 的 影 响 ; ③ 自 我 中 心 , 强 求 别 人 符 合 他 的 需 要 和 意 志 , 不 如 意 就 给 别 人 难 堪 或 强 烈 不 满 ; ④ 经 常 渴 望 表 扬 和 同 情 , 感 情 易 波 动 ; ⑤ 寻 求 刺 激 , 过 多 地 参 加 各 种 社 交 活 动 ; ⑥ 十 分 关 心 自 己 是 否 引 人 注 目 , 言 行 方 面 竭 力 表 现 自 己 以 吸 引 他 人 ; ⑦ 情 感 易 变 , 完 全 按 个 人 情 感 判 断 好 坏 ; ⑧ 说 话 夸 大 其 词 , 掺 杂 幻 想 情 节 。   6.强 迫 型 : 这 是 一 种 以 要 求 严 格 和 完 美 为 主 要 特 点 的 人 格 障 碍 。 特 点 为 : ① 做 任 何 事 情 都 要 求 完 美 无 缺 、 按 部 就 班 ; ② 不 合 理 地 坚 持 别 人 也 要 严 格 地 按 照 他 的 方 式 做 事 , 否 则 心 里 很 不 痛 快 , 对 别 人 做 事 很 不 放 心 ; ③ 犹 豫 不 决 , 常 推 迟 或 避 免 作 出 决 定 ; ④ 常 有 不 安 全 感 , 反 复 考 虑 计 划 是 否 得 当 , 反 复 核 对 检 查 , 唯 恐 疏 忽 和 差 错 ; ⑤ 拘 泥 细 结 , 甚 至 生 活 小 结 也 要 " 程 序 化 " , 不 遵 照 一 定 的 规 矩 就 感 到 不 安 或 要 重 做 ; ⑥ 完 成 一 件 工 作 之 后 常 缺 乏 愉 快 和 满 足 的 体 验 , 相 反 容 易 悔 恨 和 内 疚 ; ⑦ 对 自 己 要 求 严 格 , 过 分 沉 溺 于 职 责 义 务 与 道 德 规 范 , 无 业 余 爱 好 , 拘 谨 吝 啬 , 缺 少 友 谊 往 来 。   其 它 人 格 障 碍 还 有 依 赖 型 人 格 障 碍 、 被 动 攻 击 型 人 格 障 碍 和 自 恋 性 人 格 障 碍 等 。   诊 断 : 具 有 上 述 人 格 障 碍 共 同 特 点 并 排 除 躯 体 或 精 神 疾 病 或 精 神 刺 激 因 素 引 起 的 人 格 改 变 , 即 可 作 出 诊 断 。 大 部 分 人 格 障 碍 者 都 不 来 就 诊 , 有 部 分 可 能 到 心 理 咨 询 科 就 诊 。   处 理 : ① 仔 细 的 评 估 : 观 察 分 析 现 在 的 表 现 与 过 去 的 资 料 , 做 系 统 的 人 格 测 试 , 如 MMPI ; ② 心 理 治 疗 : 由 于 人 格 一 旦 形 成 很 难 改 变 , 故 治 疗 目 标 要 适 当 ; 应 根 据 人 格 障 碍 的 不 同 类 型 选 择 不 同 的 心 理 疗 法 ; 一 般 性 的 解 释 指 导 对 患 者 亦 颇 有 帮 助 ; ③ 药 物 治 疗 : 对 冲 动 型 人 格 障 碍 可 使 用 碳 酸 锂 、 卡 马 西 平 、 丙 戊 酸 钠 等 , 可 改 善 其 情 感 控 制 能 力 , 剂 量 宜 小 量 开 始 , 缓 慢 加 量 ; 有 焦 虑 抑 郁 者 对 症 处 理 ; ④ 强 制 性 改 造 或 教 养 : 适 用 于 对 社 会 及 他 人 危 害 较 大 的 部 分 反 社 会 型 人 格 障 碍 患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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