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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法律环境与城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

2013-02-14 9页 pdf 448KB 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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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法律环境与城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 自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经济增长的主要政治推动力从中央政府转为地方政府,但是经济分权并不足 以构成地方政府发展当地经济的全部激励,晋升激励、腐败等直接利益成为影响地方政府行为的重要因素(王 永钦等,2007)。作为理性人,一方面,财政激励带来的间接经济利益的受益者是政府集体而不是官员个人,另一 方面,当面临晋升无望或即将离职退休等情况时,腐败行为产生的直接经济利益或许更能够“激励”政府官员做 出“双赢”决策。因此,官员个人利益与地方经济绩效存在密切联系,即在财政激励和晋升激励之外还存在一种超 越二者的力量———官员腐败,...
地区法律环境与城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
自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经济增长的主要政治推动力从中央政府转为地方政府,但是经济分权并不足 以构成地方政府发展当地经济的全部激励,晋升激励、腐败等直接利益成为影响地方政府行为的重要因素(王 永钦等,2007)。作为理性人,一方面,财政激励带来的间接经济利益的受益者是政府集体而不是官员个人,另一 方面,当面临晋升无望或即将离职退休等情况时,腐败行为产生的直接经济利益或许更能够“激励”政府官员做 出“双赢”决策。因此,官员个人利益与地方经济绩效存在密切联系,即在财政激励和晋升激励之外还存在一种超 越二者的力量———官员腐败,并且这种直接经济利益对官员具有导向作用,对地方政府的行为具有决定性作用 (李猛、沈坤荣,2010)。因此,从法与金融的角度探究法律环境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时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 是政府干预,因为政府干预在世界各国的企业中普遍存在,尤其在司法独立性较差或者政府官员比较腐败的国 家(肖作平,2010)。在转轨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也说明了这一点,尽管银行体系已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是 地方政府仍然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争夺金融资源,从而对商业银行尤其是地方性银行的运营造成了极大影 响。据调查,2009年超过 6万亿元的地方融资平台负债中有 80%都是通过银行信贷获得的资金①;同时,截至 2010年 11月末,全国地方融资贷款余额约 9.09万亿元,占全部人民币贷款的 19.16%,其中全国 9 828家地方 融资平台公司的中长期贷款余额近 8.3万亿元②。鉴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迅速扩张和相关运营问题逐 步出现的现象,尤其是面临房地产调控不断推进的情形,地方融资平台潜在风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监 管当局对平台贷款本息的偿还、展期以及贷款风险覆盖实施了更加严格的监管。 因此,从法与金融的角度探究官员腐败与地方性银行信贷行为之间的关系成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本文 的主要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对现有的法律环境、官员腐败和金融腐败等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性的回顾与阐述; 第二部分对所需模型和可得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报;第三部分对模型的统计和计量结果加以详细阐述和分析;第 四部分为稳健性检验;最后得出结论。 ① 数据来源:《地方债务危机》,http://paper.people.com.cn/zgjjzk/html/2010-03/01/content_457997.htm。 ② 数据来源:《9万亿总量 2.8万亿剥离 监管层厘定平台贷款明细账》,http://nf.nfdaily.cn/epaper/21cn/content/20110311/ArticelJ05002 FM.htm。 [收稿日期]2011年 6月 21日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0ZD&035)、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NCET-10-0517)”、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IFW09147)和山东大学“985”项目“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营,男,山东大学银行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生(济南,250100),E-mail:wangying1778@163.com;马莉, 女,山东大学银行治理研究中心,硕士生。 地区法律环境与城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 王 营 马 莉 [摘 要]本文从地区腐败的角度探究法律环境与城商行信贷之间的关系,发现同一层面的官员 腐败行为对不同性质城商行的影响不同,地市范围腐败程度越高,非国有控股城商行贷款规模越高、 中长期贷款比例越高、房地产业贷款比例越高,最终银行风险越高,而对国有控股城商行的影响弱于 前者;不同层面的官员腐败对不同性质城商行的影响不同,省范围腐败的影响主要在于省内跨市经营 的城商行,对两类城商行贷款期限结构的影响相反,省范围腐败与国有控股城商行短期贷款比例负相 关、与中长期贷款比例正相关,而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并不确定。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法律环境;地市范围腐败;省范围腐败;银行风险 [文章编号]1009 - 9190(2011)09 - 0021 - 09 [中图分类号]F832;D92 [文献标志码]A 金融论坛 2011年第 9期(总第 189期) 21 金融论坛 2011年第 9期(总第 189期) 一、文献综述 (一)法律环境与金融发展 20世纪 90年代末,学者们才逐渐意识到法律对金融发展的重要性。从投资者保护与法律起源的角度出发, LLSV(La Porta et al.,1998、1999)研究了投资者保护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并明确指出,在保护投资者(法律及 其执行的实效性)方面,法律体系与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呈显著相关的关系。由此,法律对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差 异成为各国不同的金融发展水平的内在原因,进而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成为促进金融发展的关键因素。但 是,上述文献并未探究法律体系与金融部门发展之间的关系,Levine(1998)弥补了这一缺陷,并发现如果一个国 家的法律监管体系注重债权人权利,那么这个国家银行部门将得到较好的发展。遵循 LLSV的思路,大量研究分 析了较强的债权人权利对公司的影响,但是涉及银行方面的文献较少。Houston等(2010)认为债权人权利越强 导致银行风险越高,同时增加了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同样,Haselmann和Wachtel(2010)的研究指出银行贷 款组合取决于法律环境,即当法律环境较为完善时,银行将会提供中小企业相对较多的贷款,反之,银行会为大 企业和政府提供更多的贷款。在国内,对于法与金融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律环境对整体银行信贷的影响。卢峰、姚 洋(2004)发现加强法治有助于提高私人部门获得的银行信贷份额,推动银行业的竞争,但抑制私人投资,并对 金融深化没有显著影响;与其不同的是,郑志刚和邓贺斐(2010)却发现法律环境改善对于推动区域资本市场规 模以及银行信贷规模发展影响显著。 因此,法与金融领域的研究缺乏对法律环境与银行信贷行为关系的直接检验。但是,此方面研究的一个重 要问题就是法律环境衡量指标的选择。现有文献中衡量法律环境的主要方法包括 LLSV的债权人权利指标、卢 峰和姚洋(2004)的经济案件结案率、樊纲等(2010)的法律环境指数。然而,在中国经济转轨时期,上述衡量方法 并没有充分体现地方政府在法律环境中发挥的作用,尤其面对当前较高的腐败水平。分税制为地方政府带来的 最大变化就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动力,地方政府从直接干预银行信贷到采用通过协助、纵容或默许辖内国有企业 或其他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企业逃废债等来争夺辖区内金融资源的方式,同时借助当地的司法体系以直接 纵容一些企业采取借转制悬空银行债务等形式替代逃废债(巴曙松等,2005),这其中会涉及官员贪污受贿等谋 求私利的行为。所以,在下文中我们将分别阐述腐败的宏观和微观影响,这也为我们选取腐败指标作为衡量法 律环境的方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二)腐败的宏观影响 近 40年来,经济学家们才逐渐关注腐败的产生、影响等有关问题。关于腐败的概念,国内外并没有统一的 界定,但是通常意义上的腐败一般指政治腐败,即为了私人利益滥用公共权力或者出售政府资产的行为,其中 私人利益不仅包括金钱等物质财产,也包括权利和地位变动。为了更加明确地界定腐败行为,Jain(1998)给出了 腐败行为的三个基本要素:第一,政府官员拥有在决策过程中随意设计和制定管制政策的权威;第二,权力的随 意性使得行为主体有意愿与能力滥用权力;第三,在政治、管理和法律之内,政府官员拥有运用权力去“抽 取租金”或者“造租”的经济激励。但是,Jain的定义主要集中于行为主体的自身特征和动机,并没有考虑到腐败 行为的外在影响因素。相比之下,谢平和陆磊(2005a)认为腐败行为至少需要三个必要条件:第一,腐败群体掌 握了某种稀缺资源,由此可以追求市场价值实现;第二,掌握稀缺资源的群体必须具有某种垄断性,由此可以侵 占消费者剩余以实现供给者剩余的最大化;第三,文化上的接受性,即公众对于腐败交易的认同程度。依据腐败 行为的机会、动机等条件特征,不同学者将腐败行为进行了具体的分类:下层腐败、高层腐败和影响介入型腐 败(Elliot,1997);行政腐败和政治腐败(Jain,1998);国家捕获、行政性腐败和影响(Kaufmann,2000)。与此同时, 部分学者对我国的腐败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据其特征进行了划分:寻租型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型腐败 以及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腐败(胡鞍钢,2001);设租型腐败和寻租型腐败(谢平、陆磊,2005a)。 在理论分析方面,对于腐败影响的研究理论主要包括“润滑油”理论和“砂子”理论。Leff(1964)是“润滑油” 理论的主要代者,“润滑油”理论支持者认为腐败主要通过两种机制促进经济增长:一是使得个人能够避开繁 琐的机构工作程序;二是允许公务人员收受贿赂可以使得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但是,仅在政府管制较为繁琐 和官僚作风较严重的国家中,上述两个机制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Mauro,1995)。然而,Shleifer和 Vishny(1993) 却认为腐败官员可能故意拖延审批程序以获取更多的贿赂,并且交易双方可能浪费大量资源以保证腐败交易 22 王营、马莉:地区法律环境与城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 的成功和隐蔽,而这些因素都不会有利于经济增长。这与部分学者提出的“砂子”理论相一致,即腐败对宏观经 济具有负面作用。正如世界银行指出的,因为腐败会削弱经济发展赖以存在的组织基础,所以把腐败看作“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惟一的最大障碍”。在实证分析方面,Mauro(1995)首次从实证角度研究了腐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 关系,并发现腐败扭曲了公共投资的投向,使公共投资从高经济增长领域(如教育、健康护理等维护性公共投 资)转向了其他低生产率领域(如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投资),进而降低了经济增长率。此后,大量研究从 腐败可能阻碍经济增长的中间途径进行了分析,如政府支出(杨灿明、赵福军,2004)、外商直接投资(Habib and Zurawicki,2002;高远,2010)等,他们的结论同样支持了“砂子”理论。 (三)腐败的微观影响 在影响宏观经济因素的同时,腐败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如公司等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微观因素。 大量研究从公司的角度分析了腐败行为的影响。Basu(1995)指出,在发展中国家中,公司和政府之间的相互影 响是行业组织的核心特征,因此,当政府官员掌握了行业的准入权和管理权时,腐败行为毫无疑问会影响行业 竞争,这一点得到了 Emerson(2006)的支持。此外,Joseph等(2008)从公司融资方式的角度也证实了贿赂和寻 租行为会产生重要影响。 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呈显著相关的理论基础上,一种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金融部门与腐败行为之间的 关系。一方面,腐败会显著影响银行行为,如 Barth等(2001)等分别从国有银行的绩效和贷款范围的角度发现, 银行绩效和贷款行为与腐败显著相关;另一方面,在转轨经济时期,银行控制了大的经济资源,从而利用资金配 置权寻租谋取个人利益成为可能,即金融腐败随之产生。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81.8%的人认为金 融机构利用资金配置权进行腐败交易在经济生活中属于“非常普遍”和“比较常见”的现象;45.5%的人认为,获 得贷款需要给银行人员以好处;高达 73.7%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认为需要给好处(谢平、陆磊,2005b)。谢平和陆 磊(2003)从非规范融资行为的角度分析了金融腐败的特征和动因,并发现金融机构的腐败主要体现为利用资 金配置权进行的贷款营销收入和定价权收入,腐败程度则取决于改革进程中中央银行和财政对银行的转移支 付和内控制度建设的相对力度比较。作为资金供给方,金融腐败必然影响资金需求方的融资成本,这也就为朱 凯和陈信元(2007)的研究提供了切入点,他们发现,随着银行腐败成本的上升,公司更倾向于股权融资和长期 信贷,即银行垄断及其孽生的腐败成本是影响中国公司资本结构决策的重要制度因素。 总之,尽管已有文献从宏观和微观角度研究了官员腐败以及金融腐败的影响,然而鲜有文献从作为推动经 济增长重要力量的银行部门出发,探究官员腐败与银行绩效和风险的关系。政府行为的市场化不仅为地区经济 增长提供了推动力,也为地方官员运用现有权力和可控资源进行寻租提供了可能。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导致地 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地方政府不得不对被异化为“第二财政”的金融资源展开争夺;另一方面,从中国银 行业制度变迁可以发现,银行对政府形成的依赖性使其会从地方政府方面寻求政治上的庇护和特权收益,从而 为政府干预银行行为提供了契机。但是,在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有权任免国有企业的高管的前提下,地方政府 通过保护辖区内的国有企业往往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和更多的政治上的支持。因此,银行信贷资金可能配置到 低效率的国有企业。总之,地方政府官员的不适当干预可能严重影响银行绩效和风险,进而作为当前最大风险的 腐败行为将对城市商业银行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这也就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契机,即从官员腐败的角度探究法 律环境与银行信贷行为的关系。 本文的主要研究意义在于:(1)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出发寻求影响银行信贷的法律环境因素以弥补现有文献 的缺陷,从而实现了地方政府、法律环境和银行信贷的对接;(2)现有腐败研究主要集中于金融腐败、地区腐败 的影响等,尚未有文献从官员腐败的角度分析法律环境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干预程度和影响;(3)银行风险承担 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司治理机制、信息披露以及存款保险等角度,鲜有文献考虑转轨时期官员激励对银行风险 承担的影响。通过对现有法律环境与金融发展关系、银行风险承担研究的进一步拓展,我们期望能够为优化法 律环境进而反腐败和防控银行风险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持。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与数据来源 现有文献中衡量法律环境的主要方法包括 LLSV(1999)的债权人权利指标、卢峰和姚洋(2004)的经济案件 23 金融论坛 2011年第 9期(总第 189期) 表 1 部分地区腐败数据缺失年份的替代 地区 缺失 年份 替代 年份 地区 缺失 年份 替代 年份 地区 缺失 年份 替代 年份 大连 2007 2006 晋中 2006 2007 上饶 2006 2007 2008 2009 德州 2007 2008 赣州 2008 2007 锦州 2007 2008 济南 2007 2008 荆州 2006 2007 2006 2007 济宁 2008 2009 2007 2008 大同 2008 2009 潍坊 2007 2008 石家庄 2007 2008 2006 2007 黄石 2007 2006 结案率、樊纲等(2010)的法律环境指数。然而,上述衡量方法并没有充分体现地方政府在法律环境方面发挥的 作用。基于此,本文选取 2006~2009年为研究样本期,以腐败行为衡量法律环境进而分析法律环境对城市商业 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国际样本中腐败的衡量指标主要有国际透明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清廉指数 (CPI)和行贿指数(BPI)、世界银行的腐败控制指标以及全球竞争力指标等,在一个国家内部对于腐败的测 算主要以实际发生的腐败案件数量进行衡量。因此,我们根据研究需要采集了地区贪污腐败案件立案总数,贪 污腐败案件总数来源于各地市每年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各地市年鉴;地区经济指标主要来源于各地市 以及所属省份的统计年鉴;城市商业银行指标来源于各银行每年发布的年报。最后,经过手工搜集整理共获得 2006~2009年 44个地市的 46家城商行的 141个样本数据,其中 44个地市来自于 22个省市自治区。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根据上文描述,本文构建如下模型研究地区腐败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 Dependenti,t=α0+α1cori,t+α2s1i,t+α3nati,t+α4s2i,t+α5cori,t×nati,t+α6iri,t+α7sizei,t+α8gdpi,t+α9mii,t+areai,t-1+yeari+εi,t-1 对于被解释变量(Dependent),本文选取城商行的贷款规模(loan,贷款总额的自然对数)、短期贷款占贷款 总额比例(slr)、长期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llr)衡量贷款结构。一方面,各地的经济发展或 GDP仍然是政府绩效 考核的主要指标;另一方面,国有土地制度的设计缺陷使得地方政府成为土地供给者、监管者、经营者的集合 体,这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把土地经营、土地增值作为获取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占 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十一五”期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累计超过 7万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中 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占比从 2006年的 38.9%,增长到 2010年的 65.9%①。“土地财政”同样关乎官员自身的直接 经济利益,因此,本文选取房地产业贷款比例(rel)分析腐败行为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在银行风险方面,本文选取 存贷比(dlr)和不良贷款率(npl)进行衡量。 对于解释变量,本文选取地区腐败程度(cor)、银行第一大(s1)和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s2)、第一大股东性 质(nat,国有时为 1,反之为 0)以及是否跨区域经营(ir,跨区域经营时取 1,反之取 0,其中跨区域经营主要指跨 地市和省域经营)。本文用各市每百万人口中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数对地区腐败程度进行衡量,由于样本数据规 模本身较小,为了保证样本数据的有效规模,本文对部分地市缺失的腐败数据进行了补充替代,具体见表 1。 另外,本文还用广西和内蒙古的腐败程度替代桂林和呼和浩特两市的腐败程度。按照此方法产生 26个替代数 据,这仅占整个样本的 18.44%。为了考察腐败行为对不同性质银行的影响,本文加入了腐败与第一大股东性质 的交叉项。在控制变量方面,还控制了银行规模(size,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以及城商行所处地市的外部环境(地区 经济增长率、市场化程度和所属地域范围)。为控制内生性影响,本文选取滞后一期地区经济增长率(gdp)、滞后 一期市场化指数(mi)和东中西部划分法(area)②。 (三)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 2和图 1给出了主要变量 2006~2009年的统计结果。对于贷款规模而言,不同城商行之间的差距较大, 贷款规模最大的是北京银行,最小的是晋中市商 业银行,二者规模相差 100多倍;贷款规模具有 明显的地域差距,贷款规模前十大城商行中仅有 重庆银行和哈尔滨银行处于中西部城市,贷款 规模最小的 10家城商行中仅有济宁银行位于东 部城市。对于贷款期限而言,短期贷款占比最高 的前 5大城商行存贷比均高于 70%,其中浙江 民泰商业银行和泰隆商业银行的 4年平均短期 贷款占比高达 96.42%和 94.34%,相比之下,上海 ① 资料来源:《房地产调控面临中央和地方政府博弈 政策背后孰赢?孰输?》,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4590799.html。 ② 市场化指数来源于樊纲等(2010),并以 2007年数据替代 2008年数据。东中西地域划分方法为:东部地区包括京、津、冀、辽、沪、 江、浙、闽、鲁、粤、琼 11 省市;中部包括晋、吉、黑、皖、赣、豫、鄂、湘 8 省;西部包括蒙、桂、渝、川、黔、云、藏、陕、甘、青、宁、疆 12省区市。 24 表 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变量 样本 均值 标准差 最小值 最大值 loan 141 14.14 1.18 11.88 17.12 slr 73 55.39 22.02 24.82 99.12 llr 73 31.82 20.52 0.29 70.04 rel 76 12.16 6.26 1.20 30.33 dlr 141 60.79 9.53 28.00 80.00 npl 137 2.71 2.87 0.23 24.43 cor 141 21.98 6.49 9.52 41.97 银行、大连银行、河北银行以及阜新银行的 4年平均短期贷 款占比均在 20%以下,上海银行最低,仅为7.90%;锦州银行 的 4年平均长期贷款比例最高,为 65.34%,台州银行、浙江 民泰商业银行以及泰隆商业银行的 4 年平均长期贷款比 例最低且均低于 0.6%,这归因于面对中小企业信贷难度 加大的情形,使得资金需求高的台州企业将融资方式转向 民间借贷。在银行风险方面,存贷比均值最高的前 5大城商 行均高于 70%,存贷比最低的 5家城商行均维持在 40%左 右;赣州银行等 8家城商行的 4年平均不良贷款率低于 1%, 广州银行等 7家城商行的 4年平均不良贷款率高于 5%,其 中广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最高,平均为 12.12%。在有效样本 的房地产业贷款方面,台州银行的房地产业 4年平均贷款 比例最低,仅为 1.5%,而大连银行的房地产业同期平均贷 款比率为 24.44%。在腐败程度方面,自贡等 8个地市的腐败 程度小于 15,广州等 7个地市的腐败程度高于 30,广州和 太原最高,分别为 40.54和 35.29,并且呈现明显的地域差 距,东中西部地区腐败大致呈依次递减趋势。因此,有必要 对样本所属地域进行控制。 图 1显示,前 3年主要变量基本保持水平状态。2009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反腐新规,掀起了新一轮的反腐 风暴①。2009年 1~11月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13 858件,涉案金额 32.9亿元,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 2 906件, 涉及国家公务员 3 202人②。房地产业贷款比例随地区腐败程度的下降而下降,同时不良贷款率下降。相比之下, 存贷比、短期贷款比例和长期贷款比例呈上升趋势,贷款规模基本保持不变。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地市范围腐败对城商行信贷行为的影响 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影响,本文对模型进行了加权最小二乘法回归,具体结果见表 3。在模型(1)中, cor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地区腐败程度越高,城商行贷款规模越大,在直接经济利益驱动下,地方官员通过 “权钱交易”等方式积极干预城商行信贷行为以满足私欲。从城商行自身来说,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并不倾向 于追求贷款规模的增长,即 s1和 s2与 loan负相关,其中 s2显著的负系数意味着后者较前者更不偏好贷款规模 的增长。nat的显著正值系数表明,国有控股城商行在地方政府佑护之下,贷款规模扩张的积极性显著高于非 国有控股城商行。但是,腐败行为并没有因国有控股的背景而过度干预城商行贷款规模,相反,腐败行为对非国 有控股城商行贷款规模的影响显著大于国有控股城商行,即交叉项 cor×nat显著为负,政府信用担保的缺 失使得非国有控股城商行积极游说政府官员以获得政府的“隐形”信用担保,相比于其他游说形式,物质资本形 式的游说方式更能获得政府官员的“隐形”支持,从而与官员获取直接经济利益的动机不谋而合。 模型(1)中 s1和 s2与 loan负相关,但是在贷款期限的安排方面,二者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一大股东对短期 贷款的发放规模存在较大的厌恶程度,即模型(2)中 s1的系数显著为负,相比之下,第二大股东偏好于短期贷款 的发放,具体表现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短期贷款比例越高,即模型(2)中 s2的系数显著为正;二者对中长 期贷款的安排却持基本一致态度,模型(3)中 s1和 s2不显著的负值系数表明,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并不偏好以 ① 2009年 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管采分离”等七个坚持,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管理。5月,中央出台三项新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 洁从业若干规定》。9月,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就反腐败斗争作出一系列部署,明确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 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10月,“两高”确定反腐新罪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② 资料来源:《中纪委监察部:去年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13 858件》,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0733447.html。 图 1 主要变量变动趋势 王营、马莉:地区法律环境与城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 25 金融论坛 2011年第 9期(总第 189期) 较高风险的中长期贷款形式 来获利,而更多地追求低风 险的短期贷款形式。国有控 股背景下,城商行更偏好于 减少短期贷款转而增加收益 率较高的中长期贷款,即模 型(2)和(3)中 nat 的系数分 别为负向显著和正向显著, 相比之下,腐败行为对贷款 期限中中短期贷款和中长期 贷款比例的影响与 nat 的影 响完全相反。在模型(2)和(3) 中,cor与 cor×nat的系数符号 相反且显著,这表明,腐败行 为倾向于增加非国有控股城 商行的中长期贷款比例,减 少短期贷款比例;与此相反, 腐败行为倾向于增加国有控 股城商行的短期贷款比例, 减少中长期贷款比例。 在房地产行业贷款方 面,腐败行为对 rel的影响与 对 loan 的影响一致,腐败行 为对非国有控股城商行房地 产行业信贷投放的影响显著 大于国有控股城商行,地区 腐败程度越高,非国有控股 城商行的土地行业信贷投放越多。在政府股东的背景下,城商行不可避免地遭受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影响, 表现在第一大股东持股对土地行业信贷产生正向影响;但是第二大股东更多地关注信贷风险的分散,即 s2 显著负向影响 rel。在模型(5)和(6)中,cor显著正向影响 dlr和 npl,同时交叉项cor×nat负向影响 dlr 和 npl,并 且对前者的影响显著,表明官员腐败行为能够显著增加非国有控股城商行的风险,而降低国有控股城商行的风 险,这归因于模型(1)~(4)中腐败行为对不同性质城商行之间贷款规模、期限结构以及集中度方面的影响差异。 在控制变量方面,size仅与 slr显著负相关,与 loan、llr、rel和 npl显著正相关;ir显著负向影响 dlr和 npl,即 城商行跨区域经营与银行风险负向相关;mi显著正向影响 slr和 dlr,显著负向影响 llr、rel 和 npl,即市场化程 度越高的地区城商行更加偏好于短期贷款,但是市场化程度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并不确定。 (二)省范围腐败对城商行信贷行为的影响 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上级政府官员的行为对下级政府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地方经济发展重要推动力 量的城商行必然受到省范围内政府官员追求直接利益动机行为的影响,并且越高的省范围腐败意味着省域法 治环境越差,城商行的信贷决策越容易受到政府干预。另外,城商行的跨区域经营也为分行设立所在地的地方 政府提供了干预的动机。在样本期仅有少数城商行设立跨省分行,多数城商行设立跨地市分行,因此,表 4中仅 给出了省范围内官员腐败程度对城商行信贷行为的影响。 表 4的模型(1)中的变量系数与表 3模型(1)的系数均一致,但是前者 cor的系数大于后者,并且交叉项 cor×nat的系数不显著,表明省范围腐败程度对国有和非国有控股城商行贷款规模的影响基本一致。在表 4的模 表 3 地市范围腐败对城商行信贷行为回归分析 解释变量 loan slr llr rel dlr npl cor 0.019 7*** (3.73) -1.911*** (-3.59) 3.788*** (12.55) 0.676** (2.19) 0.333** (2.46) 0.167* (1.90) s1 -0.001 89 (-1.32) -0.403*** (-3.85) -0.034 5 (-0.27) 0.145 (1.29) -0.037 4 (-0.49) 0.066 1 (1.62) s2 -0.008 14** (-2.30) 1.030*** (4.32) -0.283 (-1.37) -0.634*** (-3.90) -0.519*** (-3.26) -0.410*** (-5.19) nat 0.396*** (3.10) -42.06*** (-3.34) 92.92*** (8.22) 11.21 (1.41) 13.56*** (4.05) 1.899 (1.10) cor×nat -0.020 9*** (-3.70) 1.628*** (2.78) -4.073*** (-9.94) -0.573* (-1.75) -0.646*** (-4.36) -0.117 (-1.30) size 0.970*** (70.39) -11.63*** (-8.39) 7.145*** (8.04) 2.936*** (3.94) -0.807 (-1.43) 0.853*** (3.90) ir -0.010 9 (-0.29) -2.122 (-0.64) 2.446 (0.56) 1.115 (0.70) -3.915** (-2.59) -1.953** (-2.25) mi -0.001 20 (-0.10) 4.108*** (3.06) -2.232** (-2.10) -1.312*** (-2.89) 1.746*** (4.22) -0.422*** (-2.81) lgdp -0.004 34 (-1.01) -2.090*** (-3.26) 0.005 39 (0.01) 0.407 (1.63) 0.044 9 (0.20) 0.149 (1.50) area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year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cons -0.367 (-1.34) 272.7*** (9.89) -142.0*** (-9.99) -40.71*** (-2.85) 61.12*** (6.60) -8.423 (-1.23) N 131 72 72 70 131 127 AdjR2 0.989 1 0.988 3 0.976 0 0.905 0 0.931 7 0.898 9 被解释变量 (1) (2) (3) (4) (5) (6) 注:括号中为 t值,*、**、****分别表示 p<0.1、p<0.05、p<0.01。下同。 26 型(2)和(3)中,cor和 cor×nat 的系数与表 3中模型(2)和 (3)的系数完全相反,即省范 围腐败程度越高,非国有控 股城商行短期贷款比例越 高、中长期贷款比例越低,国 有控股城商行中长期贷款比 例越高、短期贷款比例越低, 这归因于非国有控股城商行 如阜新银行、台州银行、泰隆 银行、内蒙古银行等没有采 取跨区域经营条件下,银行 信贷行为没有受到省内其他 地市官员腐败行为的影响。 在房地产业贷款方面,变量 系数与表 3中模型(4)中的系 数符号一致,但是 cor和 cor× nat不显著的系数表明,省际 腐败水平对城商行房地产行 业贷款的影响显著弱于地市 腐败水平。在银行风险方面, cor能够显著增加非国有控股 城商行的存贷比,并且交叉 项 cor×nat的系数不显著意味 着 cor 对国有和非国有控股 城商行存贷比的影响没有明 显差异。但是,在 npl方面,表 3和表 4中 cor和 cor×nat的系数完全相反,表明省范围腐败对国有控股城商行风险较高的中长期贷款比例的 正向影响显著,增加了不良贷款率,相比之下,腐败程度与非国有控股城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呈显著的反向关系。 因此,表 4中 cor对 dlr和 npl的影响差异表明省范围腐败并不能对银行风险产生显著正向成负向的影响。总 之,省范围腐败主要影响跨地市经营的城商行,并且对国有控股城商行的影响程度明显强于非国有控股城商行。 四、稳健性检验 在上文的实证分析中我们对部分地市缺失的腐败数据进行了补充替代,尽管替代数据仅占 17%,但是这 仍然会对实证结果产生影响。为了进一步验证上文的结果,本文对未进行补充替代的原始数据进行回归分析 (见表 5)。另外本文还对数据进行了面板回归,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影响本文采用了广义加权最小二乘法 进行分析(见表 6)。 在我们对未进行补充替代的原始数据和采用面板数据广义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之后,表 5 和 表 6 中的回归结果与表 3和表 4中的结果基本一致,这充分表明上文中回归结果的稳健性①。总之,不同层面 的官员腐败对城商行具有不同的影响作用,省范围腐败的影响主要在于省内跨市经营的城商行;不同性质的 ① 由于回归结果基本与前文一致,本文仅将地市级范围腐败的稳健性检验列在表 5和表 6中,没有列示省级腐败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 4 省范围腐败对城商行信贷行为回归分析 解释变量 loan slr llr rel dlr npl cor 0.044 7** (2.42) 6.005** (2.09) -3.722 (-1.41) 0.242 (0.44) 1.655* (1.85) -0.205** (-2.33) s1 0.001 36 (0.61) -0.168 (-0.88) 0.366 (1.40) 0.197 (1.46) -0.031 3 (-0.33) 0.025 1 (0.59) s2 -0.012 7** (-2.54) 0.584* (2.76) 0.124 (0.24) -0.440* (-1.88) -0.790*** (-4.46) -0.021 5 (-0.36) nat 0.670 (1.59) 153.7** (2.70) -62.60 (-1.19) 4.573 (0.36) 32.20 (1.57) -6.131** (-2.53) cor×nat -0.031 0 (-1.60) -8.183*** (-3.02) 3.548 (1.47) -0.145 (-0.25) -1.460 (-1.53) 0.283** (2.55) size 1.021*** (42.57) -5.575** (-2.25) 13.20*** (5.16) 3.718*** (6.07) 1.094 (0.95) 0.548** (2.26) ir -0.042 7 (-0.70) -5.602 (-1.08) 3.865 (0.75) -0.487 (-0.27) 4.381 (1.58) 0.266 (0.45) mi 0.107*** (2.96) -8.276* (-2.54) -0.273 (-0.06) -0.457 (-0.48) 4.952*** (3.16) -0.335 (-1.20) lgdp 0.007 82 (0.97) 0.477 (0.48) -0.404 (-0.23) 0.637** (2.39) 0.241 (0.61) -0.055 2 (-0.60) area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year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cons -2.603*** (-3.93) 52.69 (0.62) -102.7 (-0.94) -50.13*** (-3.72) -12.36 (-0.42) 2.193 (0.45) N 81 41 41 46 81 79 AdjR2 0.976 9 0.752 8 0.808 9 0.951 3 0.426 0 0.984 3 被解释变量 (1) (2) (3) (4) (5) (6) 王营、马莉:地区法律环境与城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 27 金融论坛 2011年第 9期(总第 189期) 城商行所受到的腐败影响程 度不同,省范围腐败主要影响 国有控股城商行,地市腐败主 要影响非国有控股城商行。 五、结 论 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使得 地方政府出于多种动机对金 融资源尤其是金融机构的信 贷行为进行干预,其中一个不 可忽视的重要动机就是为官 员产生直接经济利益的腐败行 为。本文以官员腐败的影响为 出发点,分析了其对城商行信 贷行为的影响,并发现,同一层 面的官员腐败对不同性质的城 商行具有不同的影响:地市级 官员腐败行为主要影响非国有 控股城商行,并且腐败程度与 非国有控股城商行的贷款规模 显著正相关、与短期贷款和中 长期贷款比例分别显著负相关 和正相关,与房地产业贷款显 著正相关,从而显著增加了非 国有控股城商行的风险;相比 之下,地方级官员腐败行为对 国有控股城商行的影响显著弱 于前者,最终对银行风险的正 向影响也弱于前者。不同层面 的官员腐败对同类型城商行的 影响不同:省范围腐败行为对两种性质城商行的贷款规模和房地产业贷款比例影响与地市级官员腐败的影响 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但是在贷款期限的影响方面,省范围腐败与地市范围官员腐败的影响恰恰相反,省范围腐 败对影响国有控股城商行的短期贷款比例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分别产生负向和正向影响,即省范围腐败更加倾 向于鼓励国有控股城商行进行中长期贷款,对非国有控股城商行的影响正好相反;然而,省范围腐败仅能够正 向影响国有控股城商行的风险。因此,不同性质城商行在进行信贷决策尤其处理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时,需要对 地方政府(官员)的出发动机进行一定的区分,从而能够有效合理地进行信贷决策进而预防和控制银行风险。 [参考文献] 巴曙松、刘孝红、牛播坤,2005. 转型时期中国金融体制中的地方治理与银行改革的互动研究[J]. 金融研究,(5):25-37. 樊纲、王小鲁、朱恒鹏,2010. 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高远,2010. 反腐败与外商直接投资:中国的经验[J]. 南方经济,(2):15-27. 胡鞍钢,2001. 腐败与发展———中国挑战腐败[M].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李猛、沈坤荣,2010. 地方政府行为对中国经济波动的影响[J]. 经济研究,(12):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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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0.138 (0.34) 0.048 0 (0.11) -0.405** (-2.31) -0.551*** (-3.21) -0.151*** (-3.10) nat 0.412*** (2.76) -46.50*** (-3.02) 67.72*** (4.29) 15.16 (1.36) 20.69*** (3.02) -0.057 2 (-0.03) p>chi2 0.000 0 0.000 0 0.000 0 0.000 6 0.000 0 0.000 0 cor×nat N -0.020 4*** (-2.96) 131 1.882*** (2.72) 72 -2.825*** (-3.98) 72 -0.578 (-1.21) 70 -0.888*** (-2.80) 131 0.012 9 (0.14) 127 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 表 6 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2 28 肖作平,2010. 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度、政府干预与资本结构选择———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证据[J]. 南开管理评论,(5):144-152. 谢平、陆磊,2005a. 中国金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M]. 北京:中信出版社. 谢平、陆磊,2005b. 中国金融腐败研究:从定性到定量[J]. 比较,(8):1-45. 谢平、陆磊,2003. 资源配置和产出效应:金融腐败的宏观经济成本[J]. 经济研究,(11):3-13. 杨灿明、赵福军,2004. 行政腐败的宏观经济学分析[J]. 经济研究,(9):101-109. 郑志刚、邓贺斐,2010. 法律环境差异和区域金融发展———金融发展决定因素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考察[J]. 管理世界,(6):14-27. 朱凯、陈信元,2007. 银行腐败与公司资本结构决策[J]. 金融研究,(1):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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