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制定要求(一)
工作服制定要求,一,
工作服的制定:根据本院医务部门的工作需求,由总务办负责工作服的设计、制定,包括:样式、颜色、规格、质量、数量等的选择和确定,由总后办统一贩买。
工作服的保管:本院所有工作服由总务办统一保管,总务办应当做好工作服的来货验收工作,包括:样式、颜色、规格、质量、数量等信息的查验,做好分类入库统计工作,有权拒收不合格工作服,采贩、付款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服的发放:总务办根据实际在岗人员进行登统、发放工作服,并填写好“工作服领用登记表”,领用员工确认签字。
工作服的领用:
1、试用期员工: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到总务办领取应季工作服一套,并交纳工作服费用。待员工转正后退还工作服押金。同正式员工对待,补发其他工作服。
2、转正后员工:每名转正后在岗员工,由总务办根据个人实际岗位人员需求,确定领取工作服数量。
六、着装要求:
1、上班期间,所有医务工作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上岗,注意仪容仪表,穿着得体、大方。
2、着工作服上岗即代表医院精神风貌,同时也展示文明程度,必须保持
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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