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楼电梯交通核
探讨
董传先 韩国柱
从北京地区房地产销售的市场看,为节省建筑用地,高层住宅楼比较受欢迎,但通过施工图审查,发现高层住宅楼楼电梯交通核设计存在的主要问
是每户分摊的建筑面积所占的比例较大,有些设计高达30㎡/户左右,约占每户建筑面积的20%左右。现在我们国家住宅已进入商品市场,这样购买者就要多花20%的钱去购买那些不归于自己居住的建筑面积,这是每一个购房者所不愿意的,因此,作为建筑师是必须认真研究的。
【摘要】 高层住宅楼的楼电梯交通核的平面设计是高层住宅平面设计的科学、实用、合理、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文就高层住宅楼电梯间平面尺寸的科学确定作了一些思考,并列举一些楼电梯交通核平面思路,供建筑设计人员参考。
【关键词】高层住宅板楼;高层住宅塔楼;剪刀楼梯间;消防前室;合用消防前室
一、高层住宅楼电梯交通核设计探讨
高层住宅的楼电梯公共交通核,只要能满足防火规范、住宅规范等的最低要求就可以了。
1.楼梯间轴线尺寸的确定: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以下简称《住规》)第4.1.2条规定,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因此楼梯间开间轴线的宽度应为:1.10X2+梯井净宽0.10+楼梯栏杆中心的距离0.07X2=0.14+楼梯间内隔墙保温层厚度0.03X2=0.06+楼梯内隔墙中轴线距墙面为0.09X2=0.18(墙厚为0.18m)=2.68m,所以楼梯间轴线取2.70m比较合适。楼梯间长度的计算:住宅层高一般按2.80m,按《住规》第4.1.3条规定,楼梯踏步高度应≤0.175m,楼梯的踏步级数应为:2.80m/0.175=16步,因此楼梯梯段长度应为0.26X(16/2-1)=1.82m,按《住规》第4.1.4条规定,楼梯的休息平台的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且不小于1.20m,所以楼梯间轴线长度应≥1.82+1.20x2+隔墙保温层0.03X2=0.06+墙厚0.18+梯井处栏杆伸入平台0.13(0.26/2)=4.59m,楼梯间轴线长度取4.80m是可以的。因此
层楼梯间的轴线尺寸应为2.70mX4.80m,是合理又是经济的。见图1
2.电梯井道隔墙轴线尺寸的确定:
按北京市迅达电梯厂交流变压调速电梯资料,住宅电梯800kg(可兼做消防电梯)速度为1.6m/s,型号为AW0800DS160TL1,井道净宽X净深为1900X2300mm,土建隔墙轴线宽X深应为2100X2500mm,中分门宽X高=800X2100mm,轿箱净宽X净深=1100X1700mm,见图2。住宅电梯1000kg(可兼做消防电梯)速度为1.6m/s,型号为AW1000DS160TL21,井道净宽X净深为1900X2600mm,土建隔墙轴线宽X深应为2100X2800mm,中分门宽X高=900X2100mm,轿箱净宽X净深=1100X2100mm(可抬病床担架),见图3。(注:如采用其他型号电梯,电梯井道尺寸应按生产厂家资料调整)
在配置住宅电梯时,除供住户日常生活使用的800kg电梯(可兼消防电梯)外,还应考虑搬运家具和抬病床担架的使用,所以在一个住宅单元设二部电梯时,宜设1000kg电梯,如一个单元(塔式住宅)设有二部电梯时,最好设一部800kg和一部1000kg电梯比较合适。
3.以下就设计几种典型的楼电梯交通核平面
,并进行
,供设计人员参考:
(1)、暗电梯厅方案(如作为消防前室应考虑正压送风)
eq \o\ac(○,1)A-1型
建筑面积计算: eq \o\ac(○,1)4.89X2.70=13.20㎡
eq \o\ac(○,2)2.10X5.80=12.18㎡
eq \o\ac(○,3)1.60X1.00X2=3.20㎡
合计: eq \o\ac(○,1) + eq \o\ac(○,2) + eq \o\ac(○,3) =28.58㎡,如按一梯二户设计,每户平均分摊面积为28.58/2=14.29㎡/户,本方案如用于19层及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时,应加设连廊解决二个安全出口问题,如电梯厅做为消防前室应考虑正压送风,可用于12层以上消防电梯前室;用于12层以上通廊式住宅及19层以上单元式住宅设防烟楼梯时,作为消防合用前室面积应进行调整为≥6.0.
eq \o\ac(○,2)A-2型
建筑面积计算: eq \o\ac(○,1)9.09X2.70=24.54㎡
eq \o\ac(○,2)2.10X2.8X2=11.76㎡
合计: eq \o\ac(○,1) + eq \o\ac(○,2) =36.30,如按一梯二户设计,每户平均分摊面积为36.30/2=18.15㎡/户,本方案存在的问题同A-1型。
(2).明电梯厅方案(作为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面积应≥2.0㎡,消防电梯间、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外窗可开启面积应≥3.0㎡)
eq \o\ac(○,1)B-1型
建筑面积计算:
eq \o\ac(○,1)(4.8+2.4)X2.79=20.08㎡
eq \o\ac(○,2)2.10X2.4=5.04㎡
eq \o\ac(○,3)2.19X2.8=6.13㎡
合计: eq \o\ac(○,1) + eq \o\ac(○,2) + eq \o\ac(○,3) =31.25㎡,平均每户分摊面积为31.25/2=15.63㎡/户,本方案主要优点是作为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均有外窗,只要开启面积符合《高规》第8.2.2.1、8.2.2.2条规定即可不设加压送风系统。存在的问题是19层及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间应设连廊连通,可参见以下单元平面图(图7)
单元平面示意图:
A户建筑面积:87.23㎡/户+阳台4.88㎡(按1/2计)
B户建筑面积:86.33㎡/户+阳台4.43㎡(按1/2计)
eq \o\ac(○,2)B-2型
建筑面积计算:
eq \o\ac(○,1)6.99X4.10=28.65㎡
eq \o\ac(○,2)2.10X5.19=10.89㎡
合计: eq \o\ac(○,1) + eq \o\ac(○,2) =39.54㎡,按3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39.54/3=13.18㎡/户,本方案存在的问题同B-1型。
eq \o\ac(○,3)B-3型
建筑面积计算:7.80X6.89 – 4.7X0.3=52.33㎡,按4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52.33/4=13.08㎡/户,按3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52.33/3=17.44㎡/户,本方案存在的问题同B-1型。
根据《高规》第6.3.1.3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应设消防电梯,《高规》第6.3.3.2条规定,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且面积应≥4.5㎡, 《高规》第8.2.2.1条规定,消防电梯厅的外窗开启面积应≥2.0㎡,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应≥3.0㎡,否则应设正压送风系统。所以明电梯厅及楼梯间对外开窗的,应尽量满足自然排烟的要求。
二、19层及19层以上的塔式住宅设有剪刀楼梯间的楼电梯交通核设计探讨
根据《高规》第6.1.2条规定“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高规》第6.1.2.3条规定“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所以,我们在塔式住宅设计中采用剪刀楼梯应首先考虑分别设置前室。
1.分别设置前室方案:
eq \o\ac(○,1)C-1型
建筑面积计算:
eq \o\ac(○,1)8.4X8.09=67.95㎡
eq \o\ac(○,2)1.5 X4.0=6.00㎡
合计: eq \o\ac(○,1) + eq \o\ac(○,2)=73.95㎡,按4户平均每户分摊面积为73.95/4=18.48㎡/户
eq \o\ac(○,2)C-2型
建筑面积计算:7.8 X9.09=70.90㎡,按4户平均每户分摊面积为70.90/4=17.72㎡/户
eq \o\ac(○,3)C-3型
建筑面积计算:
eq \o\ac(○,1)2.7X10.89=29.40㎡
eq \o\ac(○,2)2.1 X2.8X2=11.76㎡
eq \o\ac(○,3)1.5 X0.6X2=1.8㎡
eq \o\ac(○,4)1.5 X2.8X2/2=4.2㎡(阳台)
合计: eq \o\ac(○,1) + eq \o\ac(○,2)+ eq \o\ac(○,3) + eq \o\ac(○,4)=47.16㎡,按一梯2户平均每户分摊面积为47.16/2=23.58㎡/户
2.合用前室方案(合用前室方案中剪刀楼梯间的二个疏散门开向前室的距离应≥5.0m)
eq \o\ac(○,1)C-4型
建筑面积计算:8.8 0X6.39=56.23㎡
按一梯2户平均每户分摊面积为56.23/2=28.11㎡/户
本方案主要缺点是北侧所占外墙面积较大,影响每户所占建筑面宽大,对节约用地不利。
eq \o\ac(○,2)C-5型
建筑面积计算:
7.8 X7.79=60.76㎡
按一梯3户平均每户分摊面积为60.76/3=20.25㎡/户
按一梯4户平均每户分摊面积为60.76/4=15.18㎡/户
有些单元式住宅超过18层为解决二个安全疏散出口,可按联塔设计,即每一个单元为一个塔式住宅设计剪刀楼梯,我们认为也是可以的,但联塔之间应设防火墙,外窗洞口的距离应≥2.0m,按《高规》第6.1.1.2条规定,单元式之间的窗间墙宽和窗槛墙高度都应≥1.20m,塔式住宅窗槛墙高只要满足《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规定不低于0.80m就可以了。
结束语:以上楼电梯交通核平面方案,仅仅是我积极探索的思考,仅供建筑师在进行具体工程设计中参考,同时所有设备管井应在具体工程中与各设备工种的设计师协商确定。
参考文献: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董传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韩国柱,北京中天元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主任建筑师
图1
图2
图3
A-1型
A-2型
注:▼ 为户门(余同)
B-1型
图7
B-2型
B-3型
C-1型
C-2型
C-3型
C-4型
C-5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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