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加班?
培训还是加班,
文章简介:问题:王女士于半年前应聘进一家制衣加工厂工作,在这半年多的工作期间,除了每天工作近,,小时之外,还必须在每个双休日参加厂里组织的职业技术培训。可厂里的职业技术培训并没有请来专业人士对我们进行辅导,而仅仅是在工厂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将工作日里来不及完成的工作做完。王女士向工厂索取双休日工作的工资也被工厂拒„问题:王女士于半年前应聘进一家制衣加工厂工作,在这半年多的工作期间,除了每天工作近,,小时之外,还必须在每个双休日参加厂里组织的职业技术培训。可厂里的职业技术培训并没有请来专业人士对我们进行辅导,而仅仅是在工厂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将工作日里来不及完成的工作做完。王女士向工厂索取双休日工作的工资也被工厂拒绝。工厂声称,这是对工人进行的职业技术培训,在未收取培训费用的情况下,绝无支付工资的道理。请问,王女士有权就周末的工作获得报酬吗,回答:从来信反映的情况来看,该工厂有将周末加班冠以职业技术培训之名来使工人工作的嫌疑。根据《劳动法》第,,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
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该工厂变相地借培训之名将周末变为工作日,而且不给加班费,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以
工厂立即停止这种变相加班,并支付以前的加班报酬。另一方面,工厂迫使
工人长期超长加班是有违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条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该工厂为完成订单而进行的加班不属于《劳动法》第,,条所说的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形,而且也违反了《劳动法》第,,条关于加班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中规定,我国从,,,,年,月,日起,开始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这一标准工时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