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对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政府权力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
本细则对应《屯溪区老街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3项~项目名称: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一、监管任务
老街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认定行为~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事中监管
,一,出具证明阶段监管。老街街道办事处是否按规定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二,信息通报阶段监管。老街街道办事处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材料后~街道计生办是否依据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通报户籍所在地。
,三,决定阶段监管。街道计生办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研究审定~是否违规收取费用、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及时办结。
,四,送达阶段监管。办结后是否及时通知申请人。
三、事后监管
,一,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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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予以纠正查处,
,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四、责任追溯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出具或不应该出具而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造成不良后果的,
2.没有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向户籍地通报避孕节育信息的,
3.收受贿赂或向当事人索取财物的,
4.办理人员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提供不实材料~导致不正确鉴定结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老街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办法~落实保障措施~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六、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
生育法》;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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