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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1)

2019-08-12 14页 doc 56KB 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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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1)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泰安市中心医院 二○一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    1 一、目的    1 二、报告内容    1 三、报告科室    1 四、报告流程    1 五、报告原则与要求    2 第二部分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    3 一、目的    3 二、监测内容    3 三、监测对象    4 四、监测范围    4 五、报告流程    4 六、监测原则和要求    5 第三部分  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7 一、目的    7 二、监测内容与方法...
发: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1)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泰安市中心医院 二○一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1 一、目的    1 二、报告内容    1 三、报告科室    1 四、报告流程    1 五、报告原则与要求    2 第二部分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    3 一、目的    3 二、监测内容    3 三、监测对象    4 四、监测范围    4 五、报告流程    4 六、监测原则和要求    5 第三部分  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7 一、目的    7 二、监测内容与方法。    7 三、报告流程    8 四、阪崎肠杆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感染病例专项监测    9 第四部分  质量控制    13 一、目的    13 二、质量控制要点    13 第一部分  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 一、目的 利用医院现有网络信息平台,掌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暴发事件,了解我市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为政府制定、调整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二、报告内容 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 三、报告科室 急诊科、腹泻病门诊、消化内科 四、报告流程 监测科室医护人员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即:短时间内发现2例及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病例,以及出现多病例有共同暴露史、短时间内集中或分散出现超过既往水平的症状相似或原因不明病例、集中或分散出现病原体特征或分子分型一致的病例,均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报告公共卫生科(注:如果发病人数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同时报告医院应急办),公共卫生科负责报告泰山区卫生局。具体流程如下: 泰安市中心医院 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流程 医护人员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 未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人≤发病人数<30人)      (发病人数≥30人或死亡人数≥1人) 报告公共卫生科:8240  8999          报告医院应急办:8523 (注:夜间、中午报告医院行政值班室:8524)          报告泰山区卫生局 五、报告原则与要求 1、所有涉及发病人数2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均应上报。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后确认为食品引起的,该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也将会作为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公共卫生科报告泰山区疾控中心。 第二部分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 一、目的 以临床征候群为基础、以公共卫生科和全院各临床科室为监测和报告主体,发现目前常规疾病监测难以覆盖、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及时报告和实验室检测,早期识别具有潜在公共卫生意义的食源性健康损害。 二、监测内容 (一)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定义: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异常病例,由两例及以上异常病例组成的异常健康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二) 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范畴的情况。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 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个案或事件; 3、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4、未经监测点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或事件; 5、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 凡医院接诊的符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定义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监测对象为婴幼儿和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应当特别关注内科(如消化内科、肾内科和神经内科等)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监测范围 全院各科室 五、报告流程 泰安市中心医院 食源性疾病疑似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流程 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首诊医生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报告公共卫生科、医务部 组织院内会诊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报告泰山区疾控中心 六、监测原则和要求 (一) 资料收集要及时 当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病例和事件时,要及时填写纸质报告卡,并上报给公共卫生科。一旦有病例上报,医务部应当及时组织院内会诊,并在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上报泰山区疾控中心。 (二) 资料搜集应系统、完整和准确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的填写应当完整和准确,尤其要准确患者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能确保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以后随访时有据可循。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应当详细和完整。 (三) 收集的资料真实可靠 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是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原始记录。 (四) 工作积极主动 临床医生在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应当及时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搜集报告卡,并主动向医院主管领导报告,同时组织院内专家进行会诊。 第三部分 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一、目的 了解我市食源性疾病流行状况、分布特征、主要病原体分布及变化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为食源性疾病防控和诊疗提供技术依据。 二、监测内容与方法。 1、监测病例定义 监测病例为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 2、病例信息采集。 接诊医师负责对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饮食史等。填写《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病例信息表》。 3、生物样本采集。 (1)采样要求 ① 细菌检测样本采集:病人排出新鲜粪便于无菌容器内,用2支无菌棉拭子多点采集粪便样本(如有脓血或黏液应挑取脓血、黏液部分,液体粪便应取絮状物,使棉拭子表面蘸满粪便),插入Cary-Blair运送培养基内,棉拭子应尽量全部插入培养基内,以保证弯曲菌所需的微需氧环境,迅速拧紧管口。 ② 病毒检测样本采集:采集粪便1份(5~10 g或mL)置于无菌粪便采样杯(盒)(不加任何培养基和试剂)。 (2)样本编号 用记号笔清楚地在采样管和采便杯(盒)上编号(采样编号与病例信息表编号一致),并写上姓名、性别;或打印标签贴在采样管和采便杯(盒)上。 (3)样本保存 ① 用于细菌检测的粪便样本:Cary-Blair保存的棉拭子样本放置室温保存。 ② 用于病毒检测的粪便样本:样本采集后30 min内放入-20 ℃冰箱中,保存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保存期内避免样本发生反复冻融。 4、信息报送 检验科收取样本信息表,并通过“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每周一将上周的汇总表发送至泰安市疾控中心。 三、报告流程 泰安市中心医院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流程 接诊医生发现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 符合标本采集条件的病例    不符合标本采集条件的病例 做好腹泻病登记 填写监测信息表 开具大便常规或留取呕吐物 填写监测信息表 公共卫生科收集信息表网络直报 标本及信息表送至急诊化验室 检测完毕,检验科负责检测结果网络 直报,同时将信息表返回公共卫生科 公共卫生科进行病例信息网络直报 四、阪崎肠杆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感染病例专项监测 (一) 目的 对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和阪崎肠杆菌引起食源性疾病进行医院监测,掌握我国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和阪崎肠杆菌感染的实际状况,为风险评估和控制传播提供重要的参考性数据。 (二) 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病例定义 (1) 阪崎肠杆菌感染病例为以婴儿配方食品和谷类辅助食品为主食,以腹泻症状为主诉或罹患脑膜炎、败血症和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门诊和住院婴幼儿病例。 (2)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感染病例为以腹泻、发热症状为主诉或罹患化脓性结膜炎、脑膜炎、败血症就诊的门诊和住院婴幼儿、老人、免疫缺陷患者,及以腹泻症状为主诉或近期罹患腹泻的流产孕妇。 2、病例信息采集 接诊医师负责对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一般情况、临床症状、体征和饮食史等。填写《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病例信息表》。 3、生物样本采集 (1)采样要求 哨点医院接诊医师依据监测病例定义,采集病人的粪便/肛拭、血液生物标本。脑脊液应根据临床检查和治疗的需要进行采集,不能为了监测而单独进行采集。 ① 粪便/肛拭检测样本采集:病人排出新鲜粪便于无菌容器内,用2支无菌棉拭子多点采集粪便样本(如有脓血或黏液应挑取脓血、黏液部分,液体粪便应取絮状物,使棉拭子表面蘸满粪便),插入Cary-Blair运送培养基内,迅速拧紧管口。婴幼儿或取便困难者可采集肛拭子。 ②血液、脑脊液检测样本采集:血液、脑脊液应严格按照医院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最好在抗菌治疗前采集,若服用抗生素,在停用抗生素24小时后或者下次服用抗生素之前。 (2)样本编号 用记号笔清楚地在采样管和采便杯(盒)上编号(采样编号与病例信息表编号一致),并写上姓名、性别。 (3)样本运送 样本应尽快送往微生物室进行病原检测,送检时间不应超过24 h。 5、实验室检验 (1)生物样本检验:医院微生物及时对生物样本进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和阪崎肠杆菌检验。 (2)PFGE分子分型分析和药敏试验:微生物室对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进行PFGE分子分型分析和药敏试验。 6、检验方法 生物样本检验方法见本手册第五部分《血液/脑脊液样本检测标准操作程序》。 7、菌株上送 微生物室及时将分离的菌株上送至泰安市疾控中心。 8、信息报送 (1)病例信息报送 医生填写“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信息表”,门诊部负责网络直报。 (2)生物样本检验 微生物室完成检验后,填报《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病例样本检测结果表》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病例样本致病菌分离株登记表》并送至泰安市疾控中心。 第四部分  质量控制 一、目的 保证监测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质量控制要点 1、定期举办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业务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发现和甄别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能力。加深医护人员对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理解,使医护人员充分了解本次监测目的、内容和意义等,提高标本送检率、检验能力和信息采集质量。 2、加强督导  为强化临床医护人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规范监测行为,公共卫生科不定期到相关科室进行督导,每次督导前均应制定详细的督导,明确督导目的、方式、需解决的问、预期结果及拟采取措施等,督导结束后需对督导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详细说明督导的对象、时间、结果、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必要措施,同时连同临床科室对监测工作的建议一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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