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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二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

2018-02-11 9页 doc 21KB 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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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二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中山二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 住院医师的培养是整个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我院临床医学队伍,加强医院人 材建设,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各临床科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做 到科主任亲自抓、组织落实、人员到位、严格按计划培训。 住院医师有接受毕业后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住院医师在接受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 同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住院医师应当按本科室的安排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遵守有关规定 和纪律,完成学习任务,接受有关部门的考核和检查。现依据卫生部...
中山二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
中山二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 住院医师的培养是整个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我院临床医学队伍,加强医院人 材建设,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各临床科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做 到科主任亲自抓、组织落实、人员到位、严格按计划培训。 住院医师有接受毕业后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住院医师在接受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 同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住院医师应当按本科室的安排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遵守有关规定 和纪律,完成学习任务,接受有关部门的考核和检查。现依据卫生部卫教发(1993)第l号文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卫生厅粤卫(1996)第57号文《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的精神以及学校一系列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 定本管理办法及暂行规定。 第一章 培训目标 第一条 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规定的主治医师基 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 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 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具有较强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 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4、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初步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能力及一定的教学能力,并能紧密结 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5、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二条 l990年及以后的本科学历毕业的住院医师;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住院医师。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三条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技能、医学理论知识、外语。 l、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的培训工作由科主任、导师、指导老师具体负责,由科室党支部负责 人定期给予评分。 2、临床技能、医学专业理论知识(包括本专业理论及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导师及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及带教、检查及定期给予评分。 3、医学理论课程及外语。住院医师在整个培训期间共修五门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三门:英语、 医学统计学、计算机;选修课共四门:高级免疫学、临床药理、医学心理学、临床科研设计 测量与评价(DME)。每位医师从中选二门。 第四章 培训形式 第四条 培训形式以临床工作实践和自学为主,突出轮科,结合导师及指导老师的理论辅导 和实践指导。 第五章 培训时间 第五条 住院医师培训总时间为5—6年,原则上为5年,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三年,第二阶段二年。本科学历的住院医师参加两个阶段的培训,硕士学位的住 院医师参加第二阶段的培训。 第一阶段:三年,进行二级学科培训,轮回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和相关科室的临床医疗工 作,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基础训练,同时学习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在住院医师管病房期间, 实行l2小时负责制,l2小时内主管的病人如有问要及时处理。 第二阶段:二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进行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 和理论知识,达到能独立处理本学科的疑难病症。最后一年必须安排半年以上时间担任总住 院医师或代主治医师工作,参加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六条 住院医师培训期间五年内,应有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参加基层卫生保健和预防工作。 这项工作可在培训期间累计完成,包括带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参加社会医疗保健咨询,流行 病学调查、扶贫活动、质控培训二个月等。如一年中有连续三分之一时间脱离临床,或培训 五年内累计l20天脱离临床(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教学假),需在培训总时间中加上一年。 第六章 考核 第七条 考核类型:轮科考核、年度考核、阶段考核、综合考核、专项考核(查房考核、总住 院考核)。 第八条 考核项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临床技能、医学基础理论、医学专业 理论、专业外语。 第九条 考核成绩采取分数累积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分为合格,低 于70分为不合格。 第十条 轮科考核:每科轮转结束、按《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简称《培 训考核手册》)中轮科考核表的项目进行考核,主要有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临床 技能、专业理论,由轮转所在科室导师小组、指导小组成员组织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和轮科 评语及时填入《培训考核手册》。考核小组由二人以上组成。 第十一条 年度考核:第一年度考核与转正考核结合,第三、五年度为阶段考,第二、四年 度均应进行年度考核。由住院医师所属科室的科主任、导师、指导小组老师组织进行,内容 同轮科考核,并由指导小组老师将成绩记入《培训考核手册》。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培训手册 登记不完整的,要补考合格并登记在册方可继续进行培训,未达合格或手册未记载者,不得 申请参加阶段考核。 第十二条 阶段考核:住院医师培训第三、五年分别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专 业外语、专业理论、临床技能统考。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科研、教学能力,由 所在科室进行考核。住院医师第二年度考核及格及《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 册》(简称《培训登记手册》)、《培训考核手册》登记完善者可申请参加第一阶段考核。第一 阶段考核要求每小时能笔译2500个印刷符号以上,并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由科主任或导师审阅及签署。第一阶段考核及第四年度考核成绩合格,《培训考核手册》、《培训登记手册》 填写完整,通过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学习并考试成绩合格,完成总住院医师工作者,方可申 请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第二阶段考核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3500个印刷符号以上,并结合专 业工作完成一篇论文,且需在省级以上杂志公开发表的第—作者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性学 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 第十三条 综合考核:住院医师完成第二阶段培训后,由医院培训领导小组及校继续教育处 领导参与下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临床工作能力、外语水平、临床 实践时间和以往各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发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征书。 依据合格证书方可申报评审主治医师资格。 第十四条 专项考核:查房考核分夜查房考核及综合能力查房考核;住院医师任总住院医师 结束时须进行总住院考核一次、综合能力查房考核一次,任总住院期间进行夜查房考核两次, 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七章 理论课程学习的规定 第十五条 理论课程共修五门:3门公共必修课(英语,医学统计学,计算机),2门选修课。 由学校统一安排与硕士研究生同课程同教材学习、同时同卷考试。单科成绩70分为及格。 第十六条 参加培训的医师,在五年培训内必须修完五门课程,一年内至少修一门课,而每 个学期只可以选修一门课程,以免影响工作。 第十七条 住院医师修每门课的学费由医院支付。凡所修的课程成绩不合格者,需及时重新 补修和补考,学费自付。 第十八条 凡已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又无特殊原因而未上课和考试者,均属不合格。不合格者 必须重新将所报课程补修完及补考合格,学费自付。如本科毕业时英语已过六级并取得证书 者,可免修免考英语,但如报名参加课程学习者,需修完课程并参加考试,成绩以考试成绩 为准。 第八章 导师及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 培训应有相对固定的导师指导。导师必须是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正副高职称的 临床医师,且学风严谨,工作认真负责,带教效果良好。 第二十条 住院医师培训第一阶段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导师小组、指导小组成员联合指导的 培训方法。第二阶段实行科室负责人与导师专人指导的培训方法。每二年报一次导师人选, 如中途有人员变动即随时另报人选,如小组成员离开本院时间超过三个月即需另报人选。各 科领导须在时间、人选安排上给予优先安排。 第九章 培训的依据和登记 第二十四条 我院培训工作依照《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进行,每轮转一个 专科一般三个月,至少不能少于两个月。轮科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该细则不足部分将在各科 的临床实践中逐渐完善。预备每三年修订一次。各科可集中科培训领导小组的力量,将细则 各项条款具体化或量化。 第二十五条 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须及时认真填写《培训登记手册》,每年由导师和指导小组 老师检查一次,阶段考核时送继续教育科及学校继续教育处检查,培训周期结束,手册将存 入个人技术档案。 第二十六条 各科室指导小组的带教老师和导师须将各位住院医师轮科考核成绩、评语如实 记入《培训考核手册》,阶段考核成绩及课程学习成绩,由继续教育科负责填写。 第十章 考研要求 第二十七条 凡要报考研究生者,要求依时完成培训和课程学习,并通过规定的考试、考核, 成绩合格。住院医师培训考核不及格者,考核及格而表现不好者,均不予推荐报考研究生。 如报考博士插班生者,必须是工作四年以上的优秀临床住院医师,按规定参加培训,表现良 好,各项考核合格,阶段考核成绩优秀(90分以上),课程学习成绩平均80分以上,外语成 绩优良(80分以上),单科课程学习成绩不低于平均75分,选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所有课 程不得有补考。 第二十八条 住院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应取得临床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培训中课程学习与硕士研究生同教材同课程同试卷同时考试且成绩合 格。并要参加硕士研究生专业理论课的考试成绩合格和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在职 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统考合格征书》。 第十一章 检查和督促 第二十九条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各科培训领导小组、考评小组、导 师小组、指导小组会议一次,听取各科带教老师的意见,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新一年 的计划。 第三十条 每年召开全院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座谈会一次,以了解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完成情 况及存在的困难,了解科室组织落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每年年终各科室按《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表》 进行评比一次,自评与他评同时进行,将评比结果列入先进科室评比的内容。对各科教与学 进行单项评比,连续三年先进的科室予以适当的奖励。 第三十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我院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各科室务必要加强对这一工作 的领导和管理,严格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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