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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绿化工程

2017-10-07 33页 doc 62KB 7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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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绿化工程市政绿化工程 3.9监理大纲 第一章 工程概述 第二章 监理工作阶段、范围、内容、目标及程序 2.1监理工作阶段、范围 2.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3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4 监理工作目标 2.5监理工作程序: 第三章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3.1 总监办主要职责 3.2 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四章 监理方案和措施 4.1 监理服务范围 4.2工程质量监理控制的措施 4.3进度控制 4.4投资控制 4.5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4.6合同管理 4.7组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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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绿化工程 3.9监理大纲 第一章 工程概述 第二章 监理工作阶段、范围、内容、目标及程序 2.1监理工作阶段、范围 2.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3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4 监理工作目标 2.5监理工作程序: 第三章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3.1 总监办主要职责 3.2 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四章 监理和措施 4.1 监理服务范围 4.2工程质量监理控制的措施 4.3进度控制 4.4投资控制 4.5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4.6管理 4.7组织协调施工措施 4.8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4.9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 4.10监理工作制度及提供的监理资料 4.11保修阶段监理方案 第五章 对本工程建议 5.1 项目管理的建议 5.2工程质量控制监理 5.3 工程安全控制建议 5.4 环境保护控制建议 5.5 工程进度控制建议 5.6 工程费用控制建议 5.7 合同其他事项管理的建议 第一章 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天津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绿化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武清区 工程概况:天津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绿化工程监理。该项目主要包括:宁园道绿化、瑞园道北侧绿化、规划一支路西侧绿化、荣园道绿化、高王路绿化改造。 质量标准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2015.4.17-2015.7.10 保养阶段:2015.7.11-2017.7.1 监理范围:天津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绿化工程监理,建设内容主要为宁园道绿化、瑞园道北侧绿化、规划一支路西侧绿化、荣园道绿化、高王路 绿化改造,包括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监理范围对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第二章 监理工作阶段、范围、内容、目标及程序 2.1监理工作阶段、范围 本项目监理工作阶段包括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范围为:厂区测量、场地平整、土壤处理、苗木种植、苗木管理等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按照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准备进度,检查落实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到位情况。尽快投入工作。 2、按照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准备进度计划,检查并督促施工前施工现场相关生产生活设施的准备和搭建情况。 3、督促承包商按工程所在地的政府管理部门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交纳项目工程保险等开工前相关手续。 4、按照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准备进度计划,督促落实施工机械的按时进场和完好维护,保证安全、正常使用。 5、按照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准备进度计划,落实主要材料的供应渠道和供应商,参与供应商的考察和合同意向谈判工作。为工程顺利开工建设打下基础。 6、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核、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工作。 7、协助业主落实建设资金的投资、融资计划的落实,协助业主编制《年度投资资金使用计划表》和《项目投资资金使用计划表》。为项目按 计划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8、如多家承包商施工时,监理部门还应负责主持编制《项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9、收集项目有关技术、经济、组织、管理资料,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体系,结合项目组织机构的具体情况,完善具体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畅通。 10、熟悉掌握有关合同条款,及时发现可能造成承发包双方产生纠纷和对工程索赔的因素和问题,及时提醒承发包双方洽谈修改。 2.3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组织承包单位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单位的预算报价。 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3、审查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并提出更换要求。 4、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控制工程质量,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单,工期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处理情况。 5、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处,有质进行再化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 件等用于工程。 6、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在承包单位订货时,认为有必要时,可商请建设单位同意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查,以便更充分地掌握产品性能、质量。 7、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其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对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8、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 9、根据《建工程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工程的质量、数量的核实,签认“工程预付/进度款支付证书”,报业主指定部门审查。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结算价款。 10、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对安全隐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对拒整改又不停止施工的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验收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 1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档案馆及建设单位归档。 13、协助建设单位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责任方负担。 14、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一次向业 主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书面报告,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落到实处。认真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三者之间关系,把工程管理好。 15、督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履行签订合同,主持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违约索赔事项,索赔发生前,应向建设单位及时提出避免索赔的意见。 16、保修期内负责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如在保修期出现问题,处理时间超出保修期,理方应对该问题负责到底。 2.4 监理工作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合同约定投资目标内。 2、进度控制目标:按要求的项目建设工期,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3、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4、安 全 目 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工 程 质 量 目 标 分 解 2.5监理工作程序: 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符合本工程全过程监理的工作程序 1 项目启动: 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部。 2 项目初始阶段: 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 3 施工阶段:检查、督促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督管理现场施工,竣工检验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协助进行竣工结算。 4 合同收尾:取得合同目标考核合格证书,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取得履约证书。 5项目监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第三章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本项目施工监理采用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 针对天津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绿化工程监理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工程情况,我公司拟委派 许洪艳 同志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总监理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派驻现场、实施监理,适时地配置相应专业的监理人员,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都具有多年的监理经验,熟悉监理业务。并实行动态管理,监理部人员自始至终常驻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监理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我公司已通过GB/T19001-2000D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公司将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标准和质量手册的程序进行项目监理工作,以使业主委托我们所监理的工程达到100%处于受控状态,并用科学的方法,使项目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安全、环境等方面达到业主预定的目标。 从整个公司上,我们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在该项目监 理中,项目组织采用矩阵式管理结构,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深入到项目监理部,总工办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其他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质量责任制,从公司总经理至一般工程监理人员均实行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公司对项目部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部定期进行整体能力的评价,评价结果如不满足项目要求,应及时对项目部人员予以调整和补充。 (一)组建项目部 1、项目部的设立及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公司规定程序确定组织形式,组建项目部。 (2) 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确定项目部的管理范围和任务。 (3) 确定项目部的职能和岗位设置。 (4) 确定项目部的组成人员、职责、权限。 (5) 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签订确认“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目标分解。 (6) 组织编制项目部规章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二)项目部的职能 项目部必须具备组织实施和控制设计、招标、合同、造价、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全过程的职能。项目部应对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目标全面负责。在项目全过程监理范围内,项目部应具备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其它相关方沟通与协调的职能。 3.1总监办主要职责: 3.1.1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3.1.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1.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 则。 3.1.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同段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3.1.5参加设计交底。 3.1.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 3.1.7检查承包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 3.1.8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3.1.9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 3.1.10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3.1.1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3.1.12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3.1.13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3.1.14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3.1.15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3.1.1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3.1.17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3.1.18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1.19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3.1.20审批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 3.1.21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3.1.22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3.1.2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3.1.24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3.1.25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3.1.26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3.1.27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 3.1.28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3.1.29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3.1.30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3.1.31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1.32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1.33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3.1.34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受理会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 更、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 3.1.3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3.1.36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3.1.37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3.1.38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3.1.39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 3.1.40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3.1.41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 3.1.42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批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3.1.43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44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3.1.4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2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3.2.1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接受公司总经理的委派,领导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对监理项目全面实现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控制目标负全部责任。在技术上受公司总工程师领导,对内向本公司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2)对外代表公司与业主、设计单位、承包人及当地政府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协调各方关系; (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5)审批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批意见; (6)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7)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8)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9)签认承包商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0)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11)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2)调解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3)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 (14)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5)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2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培训 证书等,并检查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履行登记强检的标志; (2)现场巡查施工安全技术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场实际情况; (3)开工前检查承包商组织的对施工有关人员上岗前的技术培训记录; (4)及时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积极配合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3.2.3合约工程师岗位责任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对总监理办公室相关合同的合同管理负全责; (2)负责本工程计量支付、延期及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 (3)全面熟悉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紧密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作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并做好工地现场记录; (4)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 (5)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 算表。工程变更、材料垫付款、延期、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 (6)参加对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及审查工作;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8)参与总监理办公室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2.4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 (1)接收业主提供的原始基点坐标及水准高程并同时提供给承包商进行保护,对承包商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复核检查和认可; (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商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复核检查和认可; (3)复核、审批承包商提出的单项工程原始断面图、施工图、其他临时工程图及变更设计图,对工程变更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4)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5)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3.2.5试验室主任岗位责任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监督和管理项目的试验工作;负责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质量控制和工地试验工作,保证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和成品、半成品符合规定质量;制定各分部分项工作材料的标准试验、验证试验;抽样试验及工艺试验的规划;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解释、处理技术规范及试验规程中的遗漏、错误及含糊不清的问题,并提 出处理意见; (3)组织试验检测人员了解熟悉消化施工图的有关设计说明和设计资料及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以计划确定各项试验的数量; (4)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试验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检(审)查承包单位的提供的各类试验报告,派员旁站现场试验检测;取样时,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同时,见证取样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见证取样人员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取样人员必须亲自封样;见证取样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取样人员证书”;见证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5)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调校与运转情况,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工艺办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检查、督促、指导工地试验室对试验标准和规程及试验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现场取样,自采加工材料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野外试验和室内试验等,所有试验结果必须经试验工程师复核签字才能有效; (7)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决定材料的使用; (8)签认标准试验和材料控制结果; (9)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审签试验成果文件、指令及上报的报告、报表和资料; (10)指导督促试验员开展试验工作; (11)办理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各项试验的情况,并按月提交汇总报表和提出评价和建议。 3.2.6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主持编制各专业的监理细则;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5)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负责完成各专业的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工作阶段性总结。建立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分管标段的质量控制分析报告; (8)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实施全面监控,组织进行质量抽查和抽验,及时解决处理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按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提出处理 意见,向施工单位发出质量控制的指示; (9)主持填写各专业或项目的“监理日志”工作; (10)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 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1)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2)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3.2.7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审核承包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2)督促和检查工地施工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具体的实施; (3)及时做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记录。 3.2.8监理员岗位责任 (1)在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定施工范围内的旁站、巡视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按照监理细则要求有效的控制施工质量,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信息;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查记录承包人工、料、机的投入情况; (4)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要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并切实监督。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必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 (5)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核实承包人递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记录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不定期的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 (7)参加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 (8)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3.2.9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安全施工旁站、巡视监理工作; (2)结合本专业业务范围,根据监理实施细则中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要求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状况,并形成记录; (3)检查工程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重点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个人监理日记、检查记录、安全隐患通知等,并定期将资料报送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汇总。 3.2.10试验员岗位职责 (1)在业务上服从试验工程师的领导,协助试验工程师开展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根据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独立完成各项试验抽检工作。无法进行的试验项目,正确取样后送交中心试验室试验或经中心试验室同意后外委; (2)协助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设备,监督检查承包人进行各项试验; (3)做好试验记录并整理归档,按期上报规定的报表和试验结果,协助试验工程师建立试验台帐和编制试验检测月报; (4)协助试验工程师妥善保管试验仪器设备,按要求定期进行标定、 保养和维护,保持正常完好状态; (5)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3.2.11综合管理人员、信息管理员(计划统计员)岗位职责 (1)收集管理设计批文、文件等有关资料; (2)负责图纸资料保管及技术档案的管理; (3)负责各专业的设计图纸、材质保证书、试块报告、技术核定等有关资料的编号、整理及登记工作。 3.3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守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执法、一丝不苟”的精神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3.3.1正直、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依据一切合同条款的规定保护业主的利益。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 3.3.2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3.3.3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商的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 3.3.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3.3.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3.3.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纠正错误; 3.3.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在授权范围内容事求事地进行处理。 第四章 监理方案和措施 遵照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监理大纲主要涉及到: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质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费用控制的任务与方法、进度控制的任务与方法、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安全管理的任务与方法、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的任务与方法、廉政建设的任务与方法、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监理工作计划安排等,并对文件与资料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加以阐述。 4.1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4.2工程质量监理控制的措施 质量控制是项目管理各指标中最关键的内容之一,同时也是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公司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严格、有效的工程质量控制是我公司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的具体体现。我们将建立完整的监理组织体系,设置绿化、测量、计量、安全环保、合同等各专业技术岗位,明确职责范围,统一管理与协作,确保对各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下面从总体质量控制思路与具体质量控制任务与方法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总体质量控制思路如下: 首先对工程内容按其重要程度分类、分析,找出关键,以关键为纲,纲举目张。在监理计划中,我们会在质量实体章节中明确指出各工序工艺的关键指标,规定验收关键指标时必须遵守的检测方法、监理程序、认可权限等。确保工程质量的底线不能突破。 其次是落实工程质量的保障、保证、控制方法,将其分为监理内部和 外部。外部即主要是施工单位;第一监督验收质量保证体系,从体系入手,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即质量自检体系,合理的人数,强烈的责任感,可行的技术水平,要成网格管理,信息公开化管理,比如建立网站,工程完成后自检员姓名、合格与否均可查看,为后续质量问题处理,明确责任人,具有可追溯性。第二,建立各关键工种登记、考核、考试制度;没有上岗证,不许上岗,发现无证人员上岗,处罚合同单位。这就要求岗前培训,上岗前必须掌握岗位必备知识和技能。通过考核、考试的人员统一发放项目上岗证,建立基础的质量保证体系。第三,完成细 致的技术交底工作,并接受监理技术交底的检验,使管理和施工建立起基本的环节,回避一味验收的矛盾。第四,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局面,使各单位自主争取质量的提高。 对监理内部,建立监理内部完整的管理体系。第一,建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质量不余恨的思想;让监理人员知道“质量余恨、让你遗恨”。第二,建设和谐、有朝气的团队,力求做到:以理服人、制度管人、严管善待、用长容短、行动一致、传技渔人。第三,培育学习型团队,全面推行首项工程验收制,其核心是通过各首项工程,反复宣贯监理细则,细则描述的是随工程工序进展,监理人员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明确合格标准进行判断、填写资料、签字认可的过程规定,通过相互、反复培训、复述等学习与考核,让合格监理上岗。技术问题已解决,就是责任心起作用了。第四,以数据说话,科学管理;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强调尊重科学,坚持监理程序。程序是监理做事的基础,越是简单的道理越难做到;程序是控制质量的最重要的手段。细节决定做事的质量,试检、测量、检测数据 是判定工程合格与否的标准,必须坚持抑假扬真。第五,强化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等级岗位,明确权限和责任,任何人不许越权处理事物。第六,以提升个人生存价值、理想,规划每个人人生目标,使其工作产生自豪感,自觉相互学习监理技术,成为一个高尚的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再次,创新务实,搞好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的旁站和影像记录,成为可追溯内容。致力于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减少项目上出现质量通病。推行成熟有效的施工技术,提高工程质量,提升项目形象。 下面,从全面质量控制管理、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实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三个方法,具体阐明质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 4.2.1全面质量控制管理 4.2.1.1 审查工程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按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规定对工程分包进行审查。 4.2.1.2 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4.2.1.3 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如有委托试验项目,则按合同约定委托办理, 下同);对混合料可在承包人标准 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进行试验验证。 4.2.1.4 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4.2.1.5 审查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承包人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另行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变动原因,对拟使用的机械没备作充分说明,经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4.2.1.6 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必要时,道路、桥梁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试验检测、测量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然后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工程总结即为该分项工程合格的施工方案和工艺。 4.2.1.7 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内容应包括分项、分部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配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测量放线成果等。 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按本节4.2.1.1,4.2.1.6条规定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上述6条内容为分项(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批的6项内容,均合格的可批准分项(部)工程开工。开工申请应先由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专业范围内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的批准,不仅仅是对某一特定分项、分部工程的审批,也包括同一合同工程的所有相同单位工程中的相同分项、分部工程的审批,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条件有变化的除外。 开工申请应尽量按分项工程进行报批,但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内容相同时,也可按分 部工程报批。 4.2.1.8 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对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 4.2.1.9 巡视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在巡视中,如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附录B.1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如实记录巡视的主要内容、现场施工概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当天问题未及处理的,应在处理完成之日及时补记。 4.2.1.10 旁站 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宜旁站的项目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附录A.1《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总监办在编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时,应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附录A.1确定本合同旁站的项目,制订旁站计划并认真实施。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第5.1.9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 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附录B.2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地作好旁站记录。 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2.1.1l 抽检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 率的30,,其余材料应不低3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30,。 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进一步的判定。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所有试验检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并负责委托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签收受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发出监理指令。 4.2.1.12 关键工序签认 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关键工序是指在分项工程中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实测项目(即《公路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中以?标识的实测项目)相关的施工工序。 4.2.1.13 质量事故处理 当发生可由总监办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 当发生不属于总监办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总监办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总监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4.2.1.14 中间交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4.2.1.15 质量评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为合同工程的验收做准备。 4.2.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的方法: 1、加强质量预控。通过分析施工图设计意图和工艺特点,找出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薄弱环节。通过会议、交底、图表、指令等口头和书面文件的方式控制。同时,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施工前论证实验;加强施工方案、措施的事前审核。 2、采取现场实际量测的传统方法,加强平行检测、检验控制工序质量,以求保证分项工程质量;同时,对关键部位施工过程加强旁站监理,确保事中质量控制。 3、加强隐蔽工程检查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的管理,特别是工序交接检查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4、通过上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循环,形成动态控制方法,紧密跟踵工程实物形成过程,及时检查、对比、纠偏,保证工程质量。 4.2.2.1事前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审查承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对于总包单位的技术资质,已在招标阶段进行了审查。但总包单位进场后,监理单位将根据其投标承诺,核查其项目经理和主要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上所报的一致,其施工队伍是否为该单位所属。对总包单位通过招标选择的分包施工单位,需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查认可后,方能进场施工。监理单位审查其是否具有完成工程并确保其质量的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 (2)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程及有关技术资料 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到: 1熟读初步设计,了解设计意图; ? 2及时、认真地熟悉和审核施工图; ? 3与设计人员加强沟通,对自己尚未吃透的设计不能贸然处之,应尽量减少因边设计? 边施工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4做到在阶段出图前早有预见,提出多种方案,缩短事前控制时间。熟悉规程、标准、? 规范以及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与质监及检测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 (3)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各专业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的审查,重点是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各专业工种的交叉搭接是否合理、资源供应是否满足、可靠,在本工程现有的环境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要避免不必要的赶工及措施费的发生。本工程应重点审核的施工组 织设计内容有: 1、 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应符合CJ/T34《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 苗》的规定。 2、 3、 4、 5、 6、 种植穴、槽的挖掘。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树木种植。 草坪、花卉种植。 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 (4)测量控制 检查复核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准、建筑物定位放线以及高程水准点。特别是对两个施工单位在前后工序交换过程中,要加强检查轴线、标高的交接和衔接,并具备清楚、完善的手续。 (5)督促、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完善计量和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现场质量检验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6)开工报告 把好开工关: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提供技术性能报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已对工程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开工后即将使用的材料已进行了检验等。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充分和完善或满足一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 4.2.2.2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工序质量的控制 当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工程报验单”后,立即对检验的工序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规范要求,对保证资料进行核查。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反之,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2)预检工程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为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预先控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有序的开展。 要求监理工作中执行预检工程监理验收制度。 在?1种植和播种材料?2苗木假植?4苗木修剪?5种植等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进行预检验收。 预检工程监理验收按如下程序进行: 1对各工序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 2相关各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记录。为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不得? 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和要求 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在施工过程中需事先隐蔽的施工部位执行隐蔽工程监理验收制度。 在?1挖种植穴?2换土?3施肥等工序施工完毕后由监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如下程序进行: 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2、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跟踪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检查,以及时发现、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 位纠正,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再次复查合格后始得继续施工。 (5)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 ?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施工质量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b)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工程师等进行施工质量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必要时根据法规文件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主持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由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相关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6)按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者,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仍未采取改进措施者;或者采取的改? 进措施不力,还未使质量状况有好转趋势者; 2未经检验就进行下道工序或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检验自行封闭、掩盖者; ?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就继续作业者; ?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 5使用未经认可和批准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 6擅自将工程转包或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 8其它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停工整顿者。 ? 监理项目部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必须填写“工程部分暂停令”单,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检)查认可后,施工单位填写“复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复工令”。 (7)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对质量进行控制:根据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收集的一系列质量数据(如砼强度、钢结构焊接检验),对此进行整理、统计分析,找出质量波动的规律。进而判断质量状况,找出质量问题并分析影响质量的原因,最终制定改进质量的对策和措施。通常我们采用管理图法和直方图法,定期统计分析来加强工程的质量控制。 (8)行使质量否决权: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所申请支付项目的质量签证单必须随支付申请一同上报,只有那些已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认证意见且已达到合格或达到合格规定的质量等级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才能按合同明确的支付要求签署支付意见。 4.2.2.3事后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对单位工程进行初验:当施工单位提出对单位工程进行初验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 (1)工程是否达到交验条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承包合同所明确的要求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和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质量、未完项目等)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功能试验是否完成。当上述检查完成并符合要求后,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专业人员共同对工程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有关各方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3)审查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要逐一认真审查和验收,重点是资料齐全、清楚、手续完善,分项、分部工程划分合理。对竣工图的审审重点是施工过程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是否已包括到竣工图中,竣工图是否完整等。 (4)竣工验收及质量评估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所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认可后,同时整理监理资料。根据两套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分析、评估,拿出 最终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评估意见,并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竣工监督验收时核查。监理工程师将及时、认真地参与业主组织的验收工作,全面、公正、准确地提供验收依据和发表验收意见。 (5)质量的整改完善 对验收中质量的需要整改或完善的质量问题,监理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施工单位对进行整改或完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需要进行局部修改的应按要求进行修改。 (6)工程保修期质量控制方法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计算竣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起算日期必须以监理工程师鉴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7)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工作内容 1)检查已完工程质量 要求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付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单位进行修复。 2)检查承包单位的修复工程计划 检查承包单位修复工程计划的实施,并在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单位对修复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3)验收修复工程的质量 对承包单位修复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并验收是否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的质量要求。 4)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对于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承包单位负责修复并承担其修复的所有费用;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由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5)应督促承包单位按要求完成修复过程中按规范要求建议修复工程的技术资料,并及时督促归档。 (8)工程质量保修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 1)工程质量保证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单位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修复工程,并经? 业主验收合格 2监理工程师对全部修复工程的质量予以认可,并经业主验收确认 ?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单位含有如下内容的申请: 2)修复工程计划的执行情况; 3)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 4)修复工程资料的完成情况。 (2)成立工程质量保修期工作评估小组 1监理人员确认具备签发质量保修期终止证书必要条件后,提请总监批准成立由业主? 牵头、并邀请设计代表、质监站参加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工作评估小组,承包单位列席,并为评估小组工作及日程安排提供服务。 2评估小组的任务主要为: ? a、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修期终止证书申请报告。对申请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定,并确认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b、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侧重质量保修期内存在的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内容进行检查; c、审查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工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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