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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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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进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凡是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进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凡是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人员每日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确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5、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工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和部门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四、食品经营过程及控制制度 1、采购:中华人民进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凡是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人员每日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 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确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5、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工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和部门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四、食品经营过程及控制制度 1、采购》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本单位销售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四条: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保健食品的工作。 第六条: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第七条: 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第八条: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第九条: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条: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四条: 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第十五条: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第十六条: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第十七条: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八条: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第十九条: 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第二十条: 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 保证食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五)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食品质量,企业质量部门每年十二月份组织年度自查。 第二十三条: 每月定期有食品安全员进行食品、保健品养护。 (六)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第二十四条: 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国家产品注册证书、所供货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和保健食品其它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六条: 购入食品或保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供货单位、购进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以备查。 (七)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第二十七条: 仓库内设施设备应由食品安全员每月进行保养,发现异常或损坏应立即挂牌停用,及时进行维修与更换,更换期间调用备用设备以保证食品与保健食品存储温度的正常。 (八)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十八条: 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 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鉴定费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九条: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鉴定费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九条》生产单位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保健食品。 第三十四条: 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第三十五条: 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九)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所有入库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第三十七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食品、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保健食品;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第三十八条: 食品、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臵,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食品、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臵。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食品、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第三十九条: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食品、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放热、防毒、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第四十条: 应定期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第四十一条: 应根据库存食品、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食品、保健食品存放处放臵“暂停发货”牌,并通知监管部 17门调查处理 (十)废弃物处臵制度【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年】 第四十二条: 食品或保健食品养护是出现破损、变质后,应立即挂牌停售,然后通知质量部门。由质量部门监督下销毁,或联系无公害处理中心。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第四十四条:发生突发食品事故时,食品安全员组织并负责,由质量管理部门实施,立即通知公司储运部、销售部,依据严重程度,二十四、四十 八、七十二小时之内通知所有下游客户。及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三): 2017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暂行)》 二、申请人应达到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 ##人员管理 2.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场地要求 3.1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2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规章制度应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设施要求 5.1具有与食品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工艺流程合理。 5.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能够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4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6##食品准入 6.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6.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参照前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6.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4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6.5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经营者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进销货记录或者票据进行管理。 6.6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查验食品及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 对食品流通安全,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二、申请人应达到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 ##人员管理 2.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场地要求 3.1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3.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规章制度应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设施要求 5.1具有与食品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工艺流程合理。 5.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能够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4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6##食品准入 6.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6.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参照前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6.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4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6.5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经营者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进销货记录或者票据进行管理。 6.6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查验食品及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对食品流通安全,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7.5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核查广告主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标签、包装、说明等,不得宣称或者标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推荐。 7.6食品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鼓励食品经营者在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附加特殊身份标记,将其销售的‎‎食品与其他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区分。 7.7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2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 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8.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办事程序 1、申请: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7.5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核查广告主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标签、包装、说明等,不得宣称或者标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推荐。 7.6食品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鼓励食品经营者在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附加特殊身份标记,将其销售的食品与其他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区分。 7.7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2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8.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办事程序 1、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现场核查。辖区工商所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或个人)的人员管理、场地要求、制度建立、设施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和指导,5日内进行反馈;需要整改的,经辖区工商所领导批准,现场核查可以展期5天。工商所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业主告知经营该项目应当符合或达到的条件、标准、要求,发放《衢州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告知书》 4、承诺:衢州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告知书》 4、承诺》,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五、监督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许可证核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和承诺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许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五、监督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许可证核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和承诺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 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许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七、保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八、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九、保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十、保证把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十 一、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 我将信守以上承诺。本《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和所辖工商所各一份。 承诺人: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 十 一、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 我将信守以上承诺。本《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和所辖工商所各一份。 承诺人》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实保证本店经营的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二、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做到经营的食品供货方资质合法、食品质量许可、检疫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齐全,并对乳制品做好重点查验和管理;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三、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持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整洁卫生,经营食品按规定分类存放,配备合理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按照食品本身规定储存条件陈列和贮存食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抽样检验,适时向有检测资质的部门送检可能有问题的食品,检测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按有关规定通知相关销售单位和监管部门。 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在经营的食品中,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它非食品物质、回收食品、发霉变质的食品,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做明示,到保质期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处理;经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 五、主动为消费者开具信誉卡和购物凭证票据,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在经营中做到经营食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计量准确,出现下列情形,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要求退换或赔偿: 1.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2.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3.经有关部门检验为不合格或确认为假冒伪劣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六、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其迅速组织下架退市,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动,按有关要求对预警的食品做出处理。 七、每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培训,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不安排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 以 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监督。 承诺人(单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 以 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监督。 承诺人(单位)》,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三、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师生使用。 七、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guǎn lǐ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五)》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各项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恪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保证不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以及含有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的生鲜乳、 乳粉用于食品生产。 (三)保证食品生产场所、设备或者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保持生产场所、厂区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保证消毒、更-衣、盥洗、防腐、防尘、防蝇、防 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齐全和有效运作。 (四)保证依法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及食品的管理和处理、食品召回和安全风险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六项管理和记录制度。 (五)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发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认真履行食品售后服务义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企业的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印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长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范本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社会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安全合格食品,是每一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质量诚信将为企业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负责人), 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再此,我们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不断强化企业法人(负责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努力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二、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决不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在食品中添加有害有毒物质。 三、 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从人员、设备、环境、标准、检验、工艺、原料、管理、储运、包装等10个方面,建立并落实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四、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保证按照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国家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执行。 五、 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质量安全关键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 六、 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 禁止和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 保证具有食品质量检验、检验的设备和人员,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检验、检验设备仪器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八、 保证产品标识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 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诺书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企业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保持一致、合法、有效。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不用于生产。 三、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人员卫生防护等关键控制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全方位控制。 四、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留样记录、自行进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并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六、企业生产的产品,严格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标注。 七、建立销售台帐。台帐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八、做好企业标准执行、备案、培训和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标准的其他工作。 九、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企业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企业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十、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十 一、食品添加剂的贮存、保管、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和《黑龙江 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履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 十 二、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向所在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委托加工食品时其包装标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十 三、建立、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受理记录包括: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标注。 七、建立销售台帐。台帐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八、做好企业标准执行、备案、培训和法律法规规定有关标准的其他工作。 九、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企业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企业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做好食品召回等相关工作。 十、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十 一、食品添加剂的贮存、保管、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履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 十 二、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向所在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委托加工食品时其包装标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十 三、建立、保存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受理记录包括》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将严守以上承诺,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注: 本承诺书所称的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塑料包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监管单位: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食品监管股、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各一份。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底线。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切实履行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恪守职业道德,诚信制造良心食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引导企业干部职工讲道德、守诚信,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贯穿于企业决策和管理之中,体现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之中,生产和销售让消费者信得过的良心食品。 3、规范企业管理,努力提升品牌质量。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 4、严把原辅料关口,杜绝食品添加剂滥用。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采购供应制度,在食品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确保食品的清洁安全、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 保证不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保证合法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 5、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企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应急机制,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2017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133户食品加工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并向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倡议: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法 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食品安全。 二、树立和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三、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生产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保证各环节安全。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五、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坚决抵制来源不明、不合格原料和产品。 六、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7)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承担由于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九、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学习、运用先进管理技术手段,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全面促进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供科学消费信息,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2017年5月13日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六):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食品安全。 二、树立和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三、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生产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保证各环节安全。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五、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坚决抵制来源不明、不合格原料和产品。 六、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7)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承担由于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九、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学习、运用先进管理技术手段,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全面促进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供科学消费信息,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2017年5月13日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六)》、《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2、进货前的审核标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2、进货前的审核标准》和《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并经经理审批,方可进货。 5、进口保健食品的采购程序: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并经经理审批,方可进货。 5、进口保健食品的采购程序》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核对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 5、3签订时应注明有关质量条款,并对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予以了解和确认。 5、4无《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或无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不予验收。 5、5进口保健食品必须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及依法登记的国内销售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6、采购员应按计划购货,并开具发票。 7、保管员按到货单据入库。 8、验收员按《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要求逐批进行验收。 9、经验收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由采购员负责及时与供货商联 系办理退货手续。 10、采购员要及时做好采购记录,其内容包括: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核对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 5、3签订合同时应注明有关质量条款,并对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予以了解和确认。 5、4无《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或无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不予验收。 5、5进口保健食品必须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及依法登记的国内销售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6、采购员应按计划购货,并开具发票。 7、保管员按到货单据入库。 8、验收员按《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要求逐批进行验收。 9、经验收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由采购员负责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办理退货手续。 10、采购员要及时做好采购记录,其内容包括》、《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 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担任。 2、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进货验收必须按法定保健食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内容包括: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担任。 2、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进货验收必须按法定保健食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内容包括》和《 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说明书。 6、验收首营品种,应向生产企业索要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7、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填写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说明书。 6、验收首营品种,应向生产企业索要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7、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填写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 2、3首营企业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货。 3、首营品种的审核 3、1购进首营保健食品时,必须对保健食品合法性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包括核实该品种生产批件、批准文号、保健功能、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价格批文、样品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3、2采购员还应了解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储存条件及质量信誉等内容,并按程序填报《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经质量管理等有关人员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方可购进。 4、首营品种应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并对其质量情况进行跟踪。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从保健食品采购到保健食品贮存、销售、使用环节中各种因素造成的影响保健食品内在质量的后果,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后果。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1、1重大事故: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经质量管理等有关人员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方可购进。 4、首营品种应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并对其质量情况进行跟踪。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从保健食品采购到保健食品贮存、销售、使用环节中各种因素造成的影响保健食品内在质量的后果,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后果。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1、1重大事故》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迅速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通畅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5、质量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质量管理的信息。 b类信息: 由店经理决策并负责实施的信息。 c类信息: 由质量管理员协调并监督实施的有关信息。 6、质量管理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归档。 卫生管理制度 1、环境卫生 1、1营业厅内禁止吸烟、吐痰、乱仍杂物、地面保持平整,随时保持干净、清洁、无尘土、杂物。 1、2门窗、玻璃、橱窗定期擦扫,保持窗明地净、无灰尘。 1、3柜台保健食品按要求摆放整洁干净、美观大方。柜台、货架、玻璃地面经常擦扫,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1、4库区严禁吸烟、吃饭、睡觉、会客,保持库区卫生清洁,四壁、顶棚无蜘蛛网,地面无尘土和垃圾,门窗结构严密,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火、防盗设施。 2、营业员卫生要求 2、1每日上岗前要穿戴干净、整洁、完好的工作服。 2、2注意保持个人清洁,勤剪指甲,勤理发须,勤洗澡, 勤换衣,工作前洗手,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2、3养成保持卫生的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不乱倒脏水,按照要求和指定地点倒赃物、脏水,自觉维护好店内的卫生。 3、卫生设施 3、1要设置与职工人数及客流量相应的卫生设施。 3、2卫生设施要整洁通畅安排专人负责消毒。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服务设施 1、1店堂门面、牌匾清洁醒目,柜台货架布局合理,证照、服务公约齐全,橱窗美观艺术,整体效果好、起到指导消费、吸引顾客、美化市容作用。 1、2店堂内布局合理明亮整洁,无杂物废物,客流畅通,保持货柜、货架营业用 具设备以及仓库清洁卫生。 2、文明经商: 2、1建立卫生制度,防止保健食品受到污染,营业员上岗应穿整洁的工作服,搞好清洁,注意个人卫生清洁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2、2接待顾客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一视同仁、礼貌待人。 2、3营业员上岗应使用文明用语,即"请、欢迎、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不准吃零食和看报纸、刊物,做到文明经商。 2、4微笑站立服务,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顾客投诉应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员或经理。对顾客意见或投诉应做到件件有交代、桩桩有答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及注意事项,店内的广告宣传,要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内容为准,要实事求是的宣传,不得虚假、夸大、误导顾客。 2、6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使差错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健康标准: 对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员工和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以及有可能污染保健食品的疾病。 2、体检项目 呼吸系统及胸透、肝功能全项检查、皮肤病方面检查等。 3、体检频次 3、1新员工进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3、2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持有体检合格证方可继续在本岗位工作。 4、凡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者,体检表存入本人健康档案经经理批准后持健康证上岗,凡体检不合格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调离岗位。 5、因病离岗人员经治疗恢复健康后,需持有指定医院开具的健康合格证,经经理批准后方可重新上岗。 6、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健康检查记录表、历次健康体检的原始资料及健康证复印件和患病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等。 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1、质量管理员根据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2、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岗位专业知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标准、岗前培训、职业道德等。 3、法律、法规和的学习必须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随时组织学习。 4、员工的质量知识学习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新进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讲解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以及有关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管员凭验收员签章的手工入库票验货,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模糊的保健食品拒收,报告质量管理员。 3、保健食品储存应按保健食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保健食品分区存放。 4、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岗位专业知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标准、岗前培训、职业道德等。 3、法律、法规和的学习必须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随时组织学习。 4、员工的质量知识学习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新进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讲解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以及有关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管员凭验收员签章的手工入库票验货,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模糊的 保健食品拒收,报告质量管理员。 3、保健食品储存应按保健食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保健食品分区存放。 4、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 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七):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 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 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 食杂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2017年(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做以下承诺: 一、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校长为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不超范围经营。 四、严格按照食堂操作流程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科学制定食谱,规避使用一些高风险食材,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予以调离或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均按要求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本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做以下承诺: 一、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校长为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不超范围经营。 四、严格按照食堂操作流程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科学制定食谱,规避使用一些高风险食材,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予以调离或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均按要求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本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交质量保证金 大会组委会: 根据我单位对第三届中国海鲜食材博览会暨中国(湛江)海鲜美食文化节相关管理规定的确认,自愿报名参加本届美食节,并对参展商品质量做出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自愿报名本届美食节; 二、我单位在参加本届美食节期间,将自觉遵守大会组委会以及湛江市相关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 三、我单位对所售商品质量自行负责,自觉杜绝展售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仿冒产品,以及质量不合格产品,否则一经发现,自愿接受大会组委会及湛江市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美食、食品类展位自觉杜绝出售各种过期、变质以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产吕,否则自愿接受大会组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并对已经造成的各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如未按承诺书执行,被湛江市相关部门查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与大会组委会无关; 六、自觉支持、协助大会组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卫生健康意识,共同把美食节办好~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等法律与食品经营者签订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者必须持有效合法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并做到悬证亮照经营。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食品经营者必须从拥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处采购食品,并向其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保存不少于二年备查。乳制品销售者按照规定建立乳制品进货台帐。 四、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并按进货商或按月装订,保存不少于二年备查。销售食品时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或销售信誉卡凭据。 五、食品货并按得对经销的食品质量负责。必须保证不经销有毒、有害、过期、鼠咬、包装破损、不合格食品或“三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及假冒、仿冒食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六、食品经营者必须定期检查经销的食品,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超过保持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采取下架单独存放、停止销 业场所公示等措施,负责将不合格食品召回并销毁。 售、退回供货商、在营 七、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认真检查食品包装标识,保证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齐全。 八、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及柜台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防止上市食品被二次污染,始终保持生产经营场所整洁、干净、卫生。 九、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质量的检查和抽检工作,服从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十、食品经营者应认真履行本责任书,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自愿接受药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食品经营者保留,一份由食品药品监督管 美食节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3、依法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来路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5、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一次性筷子、碗膜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6、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 7、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 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8、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3、依法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来路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5、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一次性筷子、碗膜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6、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 7、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8、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三、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师生使用。 七、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guǎn lǐ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本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做好潲水油的流向登记 八、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九、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十、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 一、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承诺单位(签章): 2017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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