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防火分区概念

2017-09-05 12页 doc 28KB 93阅读

用户头像

is_977556

暂无简介

举报
防火分区概念防火分区概念, 在建筑物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1、 民用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 倍,即5000m?, 2、 地下、半地下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m?,当建筑内设置 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即1000m?, 3、 地下、半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二级...
防火分区概念
防火分区概念, 在建筑物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1、 民用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 倍,即5000m?, 2、 地下、半地下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m?,当建筑内设置 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即1000m?, 3、 地下、半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二级, 4、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 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规 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 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 ,1, 房间与中厅相连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 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 第7.5.3 条的规定,,即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 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 2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6、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 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 定。 7、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 8、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 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 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有关规定, 1、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 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2、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 旅馆, 3 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 5 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3、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4、公共建筑中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间,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5、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平面上有2 个或2 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 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但必须有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使用人数不超过30 人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3 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 5 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 层及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它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6 地下、半地下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本规范第7.4.4 条的规定。 7.4.4 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1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 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 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6、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 7、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不超过6 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m。 8、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9、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 1 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100 人净宽度不应小于表5.3.17-1的规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 当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0m 计算确定, 3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 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4 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1.0 人/m? 计算确定,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5 人m?计算确定, 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 表5.3.17-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耐火等级 楼层位置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地上一、二层 0.65 0.75 1.00 地上三层 0.75 1.00 -- 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楼层 1.00 1.25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 0.75 -- -- 过10m的地下建筑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 1.00 -- -- 过10m的地下建筑 表5.3.17-2 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 地下一层、地地上四层及四楼层位置 地下二层 地上第三层 上第一、二层 层以上各层 换算系数 0.80 0.85 0.77 0.60 10、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0m 时,可设置在屋顶上。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0.75 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 于1.0m 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 的窗槛墙, 3 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 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 燃烧体墙隔开, 6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7 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11、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 2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 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8.0h 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5 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12、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2 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3 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有关规定, 消防车道 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 或总长度大于220.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 4、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5、 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7、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8、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楼梯间、楼梯和门 1、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4 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5 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6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4.1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2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3 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4 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 其它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3、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4.1 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应按本规范第11 章的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 2 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m2,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除外,,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4、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6、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电梯间应设置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7.4.3 条的规定,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注,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 2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经过长度小于等于30.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3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 不燃烧体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 在首层的消防电梯井外壁上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且其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5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6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 计算确定, 8 消防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7、建筑中的疏散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除甲、乙类生产房间外,人数不超过60 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 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2 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3 仓库的疏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首层靠墙的外侧可设推拉门或卷帘门,但甲、乙类仓库不应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4 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8、防火门按其耐火极限可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20h、0.90h和0.60h。 9、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2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3 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本规范第7.4.12 条第4 款规定除外,, 4 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10、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 2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
本文档为【防火分区概念】,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