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卓邦邦—配送站管理条例
总则
为了保障我公司配送工作及内部配送工作的有序进行,并且为保障快递员的工作安全和收益,特出台此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快递员管理条例
1、根据公司需求目前暂定为1名快递员,如需要再增加人员将重新制定;
2、快递员和公司为合作关系非雇佣关系,双方达成合作意愿后签署《阿卓邦邦配送承包协议》(见附件);
3、快递员和公司签署协议后,将统一按照销售部营业时间进行考勤管理;
4、快递员请假须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以便于我公司启动紧急配送方案,如没有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请假则视为旷工;
5、请假按考勤#管理
#,基本承包费用/ 29天X当月签到天数=实际承包费用;
6、快递员必须着装公司统一制服,未按要求着装责令其立即改正,当月超过壹次以上者,按考核条例处理,每次10元;
7、公司协助办理快递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车辆意外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
8、当快递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由快递员自己承担;
第二章承包费用管理条例
9、快递员承包方式为有责承包制度;
10、配送方式分为:配送责任件、配送提成件;
11、快递员基本承包费用:基本承包保底3000元+500元油补+ 88元套餐电话卡+配送提成
(备注:闲时没货派送时应协助仓库配货)
12、基本承包费用包含:不计算提成的责任件(3000元/月);超出3000元以外的配送件按“提成件”计算,具体配送提成请参照《阿卓邦邦配送站提成
》;
第三章车辆管理条例
13、快递员用车分为自配车和租赁车两种;
14、自配车指快递员自带车配送,租赁车指快递员租赁公司车辆进行配送;
15、租赁车每月需向我公司缴纳200元车辆租赁费,租赁费直接从基本承包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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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自配车的维修保养由快递员自己负责,租赁车的日常基本维修保养由我公司负责;
17、公司将对租赁车辆统一上保险,在车辆使用期间意外事故产生的各种维修或意外费用,在保险范围内的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超出保险范围的费用则由快递员负责;
18、车辆行驶过程中一切人为原因导致的磕碰、擦撞等车辆损耗,需要维修时费用由快递人员负责;
19、自配车辆可以上保险的由公司统一上保险,车辆使用期间意外事故产生的各种维修或意外费用,在保险范围内的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超出保险范围的费用则由快递员负责;无法上保险的所发生维修或意外费用均由快递员自行承担;
20、租赁车辆由快递员负责保管,车辆丢失可向保险公司报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若保险公司认定无法理赔则车辆损失费用计算折旧价后由快递员承担;
21、折旧价计算标准为车辆使用前六个月视同原价,六个月至十二个月折旧20%,十二个月后折旧40%;
22、快递员与公司合作时间超过1年,并愿意续签2年承包合同者,免除车辆租赁费用;
第四章配送范围管理条例
24、根据顾客要求配送距离不超过公司
配送范围200米的,快递员应予以配送;
25、为避免配送高峰期,同一区域附近需要多点配送而无法安排快递员的情况,快递员在不明确划分配送路线时,由业务部跟单员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26、快递员配送货物由业务部跟单员安排,不得推单;发生推单现象,警告无效者按考核条例罚款,每单50元;
27、在配送范围以外的,由业务员和客户进行沟通,在客户愿意承担额外配送费用的前提下安排快递员配送;
第五章配送礼仪管理条例
28、快递人员在配送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指定的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与顾客沟通;
29、给客户打电话确定地址时:“您好,我是阿卓邦邦的快递员,您订购的产品将由我来为您配送,请问您具体地址是在哪里?”
30、见到客户时:“您好,我是阿卓邦邦的快递员,感谢您选购我们的产品,请您签收订单”;
31、我公司客服将对配送件进行随机客户回访,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文明配送或者着装不整齐,则按考核条例罚款,每单20元;
32、若客户对快递员进行主动投诉,服务态度恶劣或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经调查情况属实者按考核条例处理,轻则罚款每单50元,重则解除承包合同;
第六章配送货物损坏管理条例
33、在配送过程中,货物发生挤压、磕碰、变形等情况时。快递员应第一时间将货物送回公司进行处
理并调换货物重新配送,配送提成只按一次计算;
34、经调查在配送过程中由于搬运不当,导致货物损毁的,按照货物订单价格,快递员承担20%,公司承担80%,损毁的货物支配权归公司;
35、经调查在配送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按照货物订单价格,快递员全额承担费用,损毁的货物支配权归快递员;
36、在配送过程中,无法按时将货物送达的,可以自行跟客户沟通送货时间,沟通无效的交由业务部跟单员处理。若因快递员故意延长配送时间导致顾客投诉的,则按考核条例罚款,每单20元;
阿卓邦邦(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2日(订制)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