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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工资

2018-01-07 14页 doc 32KB 4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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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工资劳动合同法工资 劳动合同法工资 篇一: 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工资、福利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工资、福利的明确规定 1、用人单位让员工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现实困惑】 星星玩具厂今日接到一笔数额较大的订单,由于时间紧迫,该厂负责人遂要求全厂职工不分昼夜地加班,采取轮休制度。该厂职工表示愿意接受厂里的决定,但要求支付加班费。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法律王说法】 加班要支付加班费。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在立法时,并不支持用人单位为了业绩而安排职工长时间地从事超出既定时间的工作,因为这在实质上是侵犯职...
劳动合同法工资
劳动法工资 劳动合同法工资 篇一: 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工资、福利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工资、福利的明确规定 1、用人单位让员工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现实困惑】 星星玩具厂今日接到一笔数额较大的订单,由于时间紧迫,该厂负责人遂要求全厂职工不分昼夜地加班,采取轮休。该厂职工表示愿意接受厂里的决定,但要求支付加班费。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法律王说法】 加班要支付加班费。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在立法时,并不支持用人单位为了业绩而安排职工长时间地从事超出既定时间的工作,因为这在实质上是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实际上,超时工作的现象不可避免,对此,只能采取一些补偿的措施,例如,给加班的职工支付加班费。 本案中,星星玩具厂为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订单,而要求职工们加班加点,这本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但职工们加班加点付出的劳动,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支付职工加班费。 【发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告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告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 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立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提出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5、休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吗, 【现实困惑】 小何与小静相恋三年后终于喜结连理,两人婚后到巴厘岛度了7天假,回来后公司告知 他们休婚假的7天工资不予发放,两人很是气愤,休婚假期间不发工资吗, 【法律王说法】 休婚假期间工资照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享受婚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结婚时,用人单位一般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假期。为了鼓励晚婚晚育,对于晚婚的青年,有的地方除了国家规定的3天假期外,会另给10天左右的带薪假。本案中,依照国家法律休婚假,工资应该照常结算,该公司不能将婚假算作旷工。 【发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企业停工期间职工们领不到工资吗, 【现实困惑】 某机械模具厂决定检修全厂机械设备,全厂职工停工半个月。(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企业停工期间职工们领不到工资吗, 【现实困惑】 某机械模具厂决定检修全厂机械设备,全厂职工停工半个月。(本文来自》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 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这里所说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该是指前后两个工资发放日之间的时间。本案中,该机械模具厂每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机械模具厂的工资支付周期是一个月。由于检修设备,全厂停工半个月,不到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并非劳动者的原因所致,因此,机械模具厂要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 【发条链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 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女性职工流产可以享受休假的待遇吗, 【现实困惑】 小刘因不慎摔跤导致胎儿流产,经受身心打击的小刘住院接受治疗,小刘随后向公司请半个月的假,以此恢复遭受创伤的身体,然而公司却以种种借口不予同意,小刘考虑到自身健康状况,遂自行休假了半个月。半个月后,小刘被公司告知因某无故旷工半个月,公司决定对其作出扣除全部工资的决定。公司扣除小刘工资的行为是合理的吗,在怀孕期间流产的女职工不能休假吗,【法律王说法】 公司扣除刘某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女职工怀孕时不慎流产,依照规定,应当休假。流产同样会给女职工的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女职工应当勇敢地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女职工流产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休产假期间,薪金照发。本案中,小刘意外流产,公司应当让其休假,并按正常情况支付工资。但是,该公司不但不批假,反而扣除刘某一个月的工资,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作出经济补偿。 【发条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第二款)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8、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现实困惑】 小红与单位之间的合同即将到期,单位通知小红,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此时,小红已经怀孕一个多月,小红向单位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要求继续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则认为,合同期满属于自然终止,单位只是不再续订。这种情况下,企业终止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法律王说法】 企业终止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原本,合同自然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对于特珠情况还是要特别对待。例如,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即使合同自然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等到孕期结束。本案中,小红在合同即将到期时怀孕了,用人单位如想解除合同,必须等到小红孕期乃至产期结束。同样道理,女职工在产期和哺乳期内也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要对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发条链接】 《关干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四条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9、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现实困惑】 任某突发重病,由于当地的医疗水平有限,任某决定到外地接受更好的治疗,由于时间匆忙没来得及向公司请假。等到任某病情稳定后,任某立即向公司报告了自己的情况。由于任某未请假,致使公司没有及时安排人手,导致任某负责的公司网络被病毒入侵,给公司 造成严重损失,公司领导大发雷霆,决定与任某解除劳动合同。任某该怎么办呢,篇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女性职工流产可以享受休假的待遇吗, 【现实困惑】 小刘因不慎摔跤导致胎儿流产,经受身心打击的小刘住院接受治疗,小刘随后向公司请半个月的假,以此恢复遭受创伤的身体,然而公司却以种种借口不予同意,小刘考虑到自身健康状况,遂自行休假了半个月。半个月后,小刘被公司告知因某无故旷工半个月,公司决定对其作出扣除全部工资的决定。公司扣除小刘工资的行为是合理的吗,在怀孕期间流产的女职工不能休假吗,【法律王说法】 公司扣除刘某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女职工怀孕时不慎流产,依照规定,应当休假。流产同样会给女职工的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女职工应当勇敢地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女职工流产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休产假期间,薪金照发。本案中,小刘意外流产,公司应当让其休假,并按正常情况支付工资。但是,该公司不但不批假,反而扣除刘某一个月的工资,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作出经济补偿。 【发条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第二款)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一条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 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8、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现实困惑】 小红与单位之间的合同即将到期,单位通知小红,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此时,小红已经怀孕一个多月,小红向单位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要求继续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则认为,合同期满属于自然终止,单位只是不再续订。这种情况下,企业终止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法律王说法】 企业终止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原本,合同自然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对于特珠情况还是要特别对待。例如,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即使合同自然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等到孕期结束。本案中,小红在合同即将到期时怀孕了,用人单位如想解除合同,必须等到小红孕期乃至产期结束。同样道理,女职工在产期和哺乳期内也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要对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发条链接】 《关干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三十四条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9、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现实困惑】 任某突发重病,由于当地的医疗水平有限,任某决定到外地接受更好的治疗,由于时间匆忙没来得及向 公司请假。等‎‎到任某病情稳定后,任某立即向公司报告了自己的情况。由于任某未请假,致使公司没有及时安排人手,导致任某负责的公司网络被病毒入侵,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领导大发雷霆,决定与任某解除劳动合同。任某该怎么办呢,篇二》(劳部发[1995]226号)文件所规定的总的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过渡办法。 5 6、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5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5 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0、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全体职工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一般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除外)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 1、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的日工资,按其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试行每周40小时制的为2 1.16天,施行每周44小时制的为23.33天)进行计算。 6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 (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三)有关企业工资支付的政策 6 3、企业克扣或无辜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理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6 4、经济困难的企业执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确有困难,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理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6 4、经济困难的企业执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确有困难,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国发[1993]76号)的规定: “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关于国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银传[1994]34号)的规定,“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企业主管部门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银行要拿出一部分贷款,共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 (3)《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1993年发布)的规定:关于国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银传[1994]34号)的规定,“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企业主管部门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银行要拿出一部分贷款,共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 (3)《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1993年发布)的规定》,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本年内对职工未休的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倍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 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 1.75天)进行折算。 《办法》明确,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这里界定了两点,一点是月平均工资平均的是单位发放3倍工资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第二点是月工资不包括超时劳动所得,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相比,它缺少了一块超时劳动所得。 【查看全文】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期间应依法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篇三:办法》明确,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这里界定了两点,一点是月平均工资平均的是单位发放3倍工资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第二点是月工资不包括超时劳动所得,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相比,它缺少了一块超时劳动所得。 【查看全文】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期间应依法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篇三》是,,,,年,月,日通过,,,,,年,月,日起施行的,至今现行有效。 《劳动合同法》是2017年6月29日通过,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综合性法律,其中包含了《劳动合同》的内容;而新的《劳动合同法》则是在《劳动法》基础上,专门针对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关系制定的一部特别的法律。仅在劳动法范畴来看,《劳动法》是普通法,《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按照法律层级和时间关系原理,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因此,如果《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有冲突,则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劳动合同法》中未予规定的内容,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问题如:劳动合同法》是2017年6月29日通过,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综合性法律,其中包含了《劳动合同》的内容;而新的《劳动合同法》则是在《劳动法》基础上,专门针对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关系制定的一部特别的法律。仅在劳动法范畴来看,《劳动法》是普通法,《劳动合同法》是特别法,按照法律层级和时间关系原理,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因此,如果《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有冲突,则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劳动合同法》中未予规定的内容,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问题如》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 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 按新劳动法,具体计算是: 用月工资总额除以月计薪天数或小时数得出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所以,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节假日加班工资应该是: 月工资/2 1.75*3 补充: 1。劳动者在进行加班费追索时,如果企业还存在克扣、拖欠加班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同样可要求额外支付25%的工资赔偿金。为了避免诉讼请求不当, 劳动者也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可以 不支付加班费的特殊情况: 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计件工 资没有完成工作量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种的(主要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因用人单位辞退造成工资损失的纠纷。这里的损失包括因误工造成的本人工资损失和 25%的工资赔偿金。如果司法机关认定企业辞退不能成立,一般会支持劳动者期间的工资收入损失。 第2/5页 问题在于此类争议劳动者是否也可以要求25%的赔偿金,法院在处理实践中,主要是把握企业的辞退是否成立、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等因素。如前所说,工资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因此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法院可以不判赔25%的工资赔偿;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企业应当支付25%的工资赔偿金。 2、关于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 1、经济补偿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索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放1个月工资,按照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地方规定和原劳动部规定不一致的,适用较高标准。应当明确一点,除了企业依据《劳动法》 第25条做出的过失性辞退不成立时无需支付而外经济补偿金以外,其他情况下没有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还应当增加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有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需要特别注意:劳动法》 第25条做出的过失性辞退不成立时无需支付而外经济补偿金以外,其他情况下没有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还应当增加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有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需要特别注意》的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我国企业工资标准一般是按月规定的,称为月工资标准。 管理人员的职务等级工资制是指企业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实行的按照规定工资的一种工资等级制度。职务等级工资制一般采用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办法,即在同一职务内划分若干等级,相邻职务工资等级线上下交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都在职务所规定的工资等级范围内评定工资。 职务等级工资制一般由职务序列、业务标准和职责内容和职务工资标准组成。职务序列是指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需要,企业内部设置的机构,在对各项职能工作的内容进行横向和纵向分析、归类的基础上,制定的企业内部各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排序。业务标准和职责内容是指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职务工资标准表是指由一定数目的工资等级和与这些工资等级相适应的职务工资标准以及各种职务工资等级组成的一览表。 我国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全面改革以后,计划经济体制时国家和省规定企业的“八级工资制”、“十五级(包括这正、副级)工资标准”和“参考工资标准”已经成为历史资料,归入职工档案。各种形式的等级工资制度的制定权,已经归还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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