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期间:不定期
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 首次募集份额目标的上限和下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额目标上限为30亿份(不包括利息折算的份额),下限为5亿份,募集规模控制的具体
详见份额发售公告。
(三)募集方式和渠道
本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发售(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得赎回,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基金份额。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下,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得赎回,但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系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中,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换。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
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四)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自2010年6月1日到2010年6月 30 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售,其中周六、周日发售情况见各销售机构在当地的公告。
具体募集方案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发售和认购事宜仔细阅读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
(五) 募集对象
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 募集场所
1、场外募集场所
场外募集在本基金的直销渠道与场外代销渠道进行,其中直销渠道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部门,代销渠道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或网站。
2、场内募集场所
场内募集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之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新增
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七) 基金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
1、基金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
本基金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 元。挂牌价格为初始发售面值。
3、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份额(份) 认购费率 100万以下 0.6%100万(含)-500万 0.4%500万(含)以上 1000元/笔
(2)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万以下 0.6%100万(含)-500万 0.4%500万(含)以上 1000元/笔 认购费用由认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截位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选择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0份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6%,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00,000×(1+0.6%)=100,6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0.6%=600元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50/1.00=50.50份
即:投资人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认购金额100,600元,若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为50份,其余0.50份对应金额计入基金财产,最后该投资人实得认购份额为100,050份。
5、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