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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华 《三国志》的句读与标点符号问题

2017-09-20 19页 doc 117KB 5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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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华 《三国志》的句读与标点符号问题《三国志》的句读与标点符号问题 吴 金 华 全面地给《三国志》(陈寿著、裴松之注)这部拥有68万字的史学名著加上句读或标点符号,涉及到魏晋文化、中古汉语等多方面的问题。     句读主要是断句,而标点符号除了断句以外,还要体现句子的层次,标明句子的语气,凸显某些专用名词的性质,显示对话、引文的起讫,等等。关于《三国志》的句读,前人已经积累了一些成果,其中成绩比较显著的,有明代陈仁锡的《三国志》批点本、民国时期王云五主编的万有文库《三国志》断句本。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中华书局出版了陈乃乾校理的《三国志》标点本,十多万个标点...
吴金华 《三国志》的句读与标点符号问题
《三国志》的句读与标点符号问题 吴 金 华 全面地给《三国志》(陈寿著、裴松之注)这部拥有68万字的史学名著加上句读或标点符号,涉及到魏晋文化、中古汉语等多方面的问题。     句读主要是断句,而标点符号除了断句以外,还要体现句子的层次,标明句子的语气,凸显某些专用名词的性质,显示对话、引文的起讫,等等。关于《三国志》的句读,前人已经积累了一些成果,其中成绩比较显著的,有明代陈仁锡的《三国志》批点本、民国时期王云五主编的万有文库《三国志》断句本。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中华书局出版了陈乃乾校理的《三国志》标点本,十多万个标点符号为读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阅读之便;这个新式标点本的出现,在《三国志》传播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当然,四十多年前的标点本在今天看来不可能没有缺陷。随着语言与文化的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站在今天的学术背景下审视中华书局标点本,必然会发现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二十多年前,吕叔湘先生在《〈通鉴〉标点琐议》一文中曾选出有代表性的例子132个,从标点的错误现象和错误原因两个方面归纳成三十条,对古籍整理工作者及语言文化研究者很有帮助。现在,我们本着这个精神,从《三国志》标点本中选出153例,归纳为四十一条,供《三国志》的研读者参考。    中华书局《三国志》标点本有第一版(1959)和第二版(1982)之分。本文引用标点本时均根据第二版,引文后面括注了该本的页码。本文称引万有文库《三国志》断句本时,一律简称“断句本”。 一、不当断而断    (1)太后令帝常在式乾殿上讲学,不欲,使行来,帝径去;太后来问,辄诈令黄门答言“在”耳。(《魏志·齐王芳纪》注引《魏书》/130页)    “不欲使行来”的意思是太后不愿意使少帝外出游乐。“行来”犹言出行。以“不欲”为句虽然似乎可通,但“使行来”只能理解成太后使少帝出行,与原意相反。断句本此处不误。    (2)重以职事,违夺君志;今听所执,赐钱百万,使兼光禄勋少府亲策诏君养疾于第。(《魏志·刘放传》注引《资别传》/461页)     断句本以“重以职事违夺君志”为一句是正确的。“重”是对某事感到为难的意思。标点本断裂文句,使语意不通。 二、当断而不断    (3)袁绍拥十万众,自以所向无前。今见昱兵少,必轻易不来攻。(《魏志·程昱传》/428页)    “轻易”指不以为意,其下应当逗断。“自”之下宜点为“自以所向无前;今见昱兵少,必轻易,不来攻。”    (4)臣闻五帝先教导民以德,夏后政衰,始用刑辟。(《魏志·郭淮传》/734页)     这里是说五帝以教化为先,故导民以德,“教”字之下当参考断句本用逗号点断。    (5)见一士焉……轩轩然方迎风而舞,顾见卢敖慢然下其臂,遯逃乎碑下。(《蜀志·郤正传》注引《淮南子》/1040页)    “卢敖”之下必须逗断,不然易致误解。“慢然下其臂”的主语不是“卢敖”,而是“士”。断句本此处不误。    (6)时有高岱者,隐于余姚,策命出使会稽丞陆昭逆之,策虚己候焉。(《吴志·孙策传》注引《吴录》/1109页)    “策命出”(孙策命高岱出仕)与“使会稽丞陆昭逆之”(派遣陆昭迎高岱)之间应当逗断。 三、一人断成两人    (7)臣闻皇、羲以来,始有君臣上下之事,张化以导民,刑罚以禁暴。(《魏志·公孙瓒传》注引《典略》/242页)    “皇羲”即伏羲氏。本志《方技传》注引《辂别传》“若敷皇、羲之典”(827页)也误加了顿号。断句本此处不误。    (8)昔王叔、陈生争正王廷,宣子平理,命举其契,是非有宜,曲直有所,《春秋》嘉焉,是以书之。(《魏志·毛玠传》/377页)     “王叔陈生”是周卿士,见《左传·襄公十年》,不能点断。    (9)纵维好书而微自藻洁,岂异夫盗者分财之义,而程、郑降阶之善也?(《蜀志·姜维传》注引孙盛语/1069页)     “程郑”是春秋时期晋人,中间不可点断。断句本此处不误。 四、两人连成一人    (10)昔华乐以厚敛致讥,周人以豫凶违礼,魏之群司,于是乎失正。(《魏志·明帝纪》注引孙盛语/109页)    “华”、“乐”之间当加顿号,并分别加专名线。“华”,华元,“乐”,乐举,均为春秋时代宋国的执政大臣,见《左传·成公二年》。    (11)就令足下处偏平之地,依德义之主,居有泰山之固,身为乔松之偶,以义言之,犹宜背彼向此,舍民趣父也。(《魏志·董昭传》/439页)    “乔松”是古代传说中两位仙人,中间应加顿号。“乔”,王子乔;“松”,赤松子。 五、两职合成一职    (12)自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洒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魏志·明帝纪》注引《魏略》/105页)    “尚保”之间当用逗号,尚即女尚书,保即保林,是两种职官名。    (13)辟公府为黄门侍郎。(《蜀志·先主传》注引《三辅决录注》/885页)    “府”下当加逗号。“辟公府”,指被三公府辟为掾属。“黄门侍郎”是天子禁中掌管侍从的职官,与公府掾属无涉。断句本此处不误。    (14)天玺元年,征楷为宫下镇骠骑将军。(《吴志·宗室传》/1216页)    “宫下镇”、“骠骑将军”是两种职官,应参考断句本在中间宜点断。此外,“宫下”的专名线应当删去,因为这不是地名。  六、两数并为一数    (15)青龙三年,楷坐私遣官属诣中尚方作禁物,削县二千户。(《魏志·任城威王彰传》/556页)    “削县二千户”应当断作“削县二,千户”。一县五百户,二县则千户。同理,《魏志·彭城王据传》“削县二千户”(581页)及注引《魏书》“削县二千户”(582页)也应当在“削县二”后面逗断。 七、二物合为一物     (16)其国善养牲,出名马、赤玉、貂狖、美珠。(《魏志·东夷传》/841页)    “貂”与“狖”中间应加顿号。本传上文说:“大人加狐狸、狖白、黑貂之裘。”可见,狖与貂是两种动物。 八、谋事误为成事    (17)礼固争,罢役,诏曰:“敬纳谠言,促遣民作。”(《魏志·孙礼传》/691页)           断句本以“礼固争罢役”为一句,是;断开则“罢役”似乎成了已然之事,与原意不符。 九、成事误为谋事    (18)天子美其功,征欲用之。婴等上书,乞留在郡二岁。建康元年,病卒官,时年三十六。(《蜀志·张翼传》注引《续汉书》/1075页)    “乞留”为上书内容,“书”字后逗号应移至“留”字后。“在郡二岁,建康元年,病卒官”为一层,其中“在郡二岁”是既成事实,不是“乞留”的内容。断句本此处不误。 十、当属上而属下    (19)长吏受取贪饕,依倚贵势,历前相不见举;闻太祖至,咸皆举免。(《魏志·武帝纪》注引《魏书》/4页)    “闻”字当属上句读,“举闻”的意思是检举奏闻。照原标点则不合文法,“闻太祖至”没有主语。    (20)《尚书·君奭》曰:“耉造德不降,我则鸣鸟不闻,矧曰其有能格。” (《魏志·管宁传》注/359页)      裴松之又引郑玄注云“老成德之人不降志与我并在位,则鸣鸟之声不得闻”,由此可见,“我”字当属上。断句本此处不误。    (21)维遂东引,还守剑阁。(《魏志·邓艾传》/778页)     “引还”谓引军而还,“还”字当属上。“维遂东”是主谓句,“东”(向东转移),动词。断句本此处不误。    (22)诸加别主四出,道大者主数千家,小者数百家。(《魏志·东夷传》/841页)     “道”字宜属上。“四出道”、“四出陛”、“四出门”,均为偏正结构。断句本此处不误。    (23)郡即以鑡为译,从芩中乘大船入辰韩,逆取户来。降伴辈尚得千人,其五百人已死。(《魏志·东夷传》注引《魏略》/851页)     断句本以“逆取户来降伴辈”为一句,是。这句的意思是,户来逃回汉地乐浪以后,又领着汉人乘大船到辰韩来迎取同伴。    (24)丞相亮其悉朕意,无怠辅朕之阙,助宣重光,以照明天下,君其勖哉!(《蜀志·诸葛亮传》/916页)    “无怠”二字宜属上句,“其……无怠”为诏策常语。断句本此处不误。 十一、当属下而属上    (25)辞定,事上,须报廷尉,以旧皆听得与其母妻子相见。(《魏志·王凌传》注引《魏略》/760页)    “廷尉”应连下为句,“须报”下可加逗号或句号。廷尉拷得单固供词后,以公文上报朝廷等待朝廷批复;当此“须报”之际,廷尉按照旧例允许单固与其老母妻儿相见。断句本此处不误。    (26)俶率壮士先至,大呼大将军,军中震扰。(《魏志·母丘俭传》注引《魏氏春秋》/766页)    “大将军”当属下,“大呼”为一句,谓文鸳鼓譟而进;“大将军军中震扰”为一句,言司马师军中恐慌。断句本此处不误。    (27)始建武时,匈奴衰,分去其奴婢,亡匿在金城、武威……。(《魏志·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859页)    “其奴婢”当属下;“分去”为句,指分散离去。“分去其奴婢”误为一句,则不知所云。    (28)昔先帝败军于楚,当此时,曹操拊手谓,天下以定。(《蜀志·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924页)     断句本以“谓”字属下句读,符合句法特点。    (29)从石子冈上半冈,而以手抑膝长太息。(《吴志·孙休朱夫人传》注引《搜神记》/1201页)    “半冈”当属下句,指行至石子冈半山腰,“半”为动词。如以“上半冈”连读,则似乎除“石子冈”之外别有“半冈”。断句本此处不误。 十二、姓名与爵号相混    (30)使左中朗将杨宣、亭侯裴茂持节、印授之。(《魏志·武帝纪》注引《献帝起居注》/43页)    “杨宣”不是姓名,专名线应延长到“亭侯”。“杨宣亭候”是爵号,中间不可点断。断句本此处不误。    (31)右北平。乌丸单于寇娄敦、辽西乌丸都督王护留等居辽东,率部众随俭内附。(《魏志·明帝纪》/109页)    “王护留”的“王”字不应加专名线。“护留”是辽西乌丸都督率众王,“王”是其封号,即“率众王”的省称。另外,标点本于“右北平”下绝句,粗疏尤甚。“寇娄敦”即是右北平乌丸单于。  十三、不明职官而误断    (32)辟大将军何进府进符使,匡于徐州发强弩五百西诣京师。(《魏志·武帝纪》注引《英雄记》/6页)    “进符使”不是职官,这三个字当属下句读,“进”即何进,“符”指符信,“使”是派遣。断句本此处不误。   十四、因不明复音词而误断    (33)奏通,帝怒,遣刺奸就考,竟杀之。(《魏志·文帝纪》注引《魏略》/60页)    “考竟”是刑讯之称。“竟”当属上为句。断句本此处不误。    (34)其皆依礼典处,当务尽其宜。(《魏志·陈留王奂纪》/148页)     “处当”相当于今语“处理”、“处置”。“当”字应属上句。    (35)及宣王奏诛爽,住车阙下,与丰相闻,丰怖,遽气索,足委地不能起。(《魏志·夏侯玄传》注引《魏略》/301页)    “怖遽”为古人常语。标点者割裂“怖遽”一词,误以“遽”为急剧义。断句本此处不误。    (36)虽云梦不足怪,此何太适?适亦何惜不一验之?(《魏志·蒋济传》注引《列异传》/455页)    “适适”一词,形容所见分明。下“适”字当属上。    (37)尝以职事当受罚于殿前,已缚,束杖未行。(《魏志·裴潜传》注引《魏略·列传》/675页)    “缚束”犹言捆绑。“束杖”不通,“束”字当属上。    (38)今者之计,宜屈己伸人,托命归汉,东西俱举尔,乃可克定师党耳。(《魏志·母丘俭传》注引文钦《与郭淮书》/767页)    “尔”字当属下句。“尔乃”为承接连词,魏晋习用。断句本此处不误。    (39)今以璿为皇太子,昭显祖宗之威,命使行丞相事左将军朗持节受印绶。(《蜀志·后主太子璿传》/908页)    “威命”犹言权威、教令。断句本以“命”字属上,是。    (40)宫等大喜,即受诏,命使人随旦还迎群、德。(《吴志·吴主传》注引《吴书》/1140页)    “命”字当属上句,“诏命”为常用词,不得割裂。断句本此处不误。 十五、因不明句法而误断    (41)畅答曰:“以约,失之者鲜矣。且以矫俗也。”(《魏志·刘表传》注引谢承《后汉书》/211页)    “以约失之者”作为“者”字结构,是全句的主语,中间不宜逗断。断句本此处不误。    (42)斐性好货,数请求犯法,辄得原宥。(《魏志·曹爽传》注引《魏略》/289页)     丁斐请求的是“货”而不是“犯法”,“请求犯法”不合情理。因此应标点为:“斐性好货,数请求,犯法辄得原宥。”    (43)太祖征晔及蒋济、胡质等五人,皆扬州名士。每舍亭传,未曾不讲,所以见重。(《魏志·刘晔传》注引《傅子》/444页)    “未曾不讲所以见重”是说未尝不研讨足以赢得曹操赏识的策论,“所”字结构充当“讲”的宾语,不应点断。断句本此处不误。    (44)小人还项,复遇王基等十二军,追寻母丘,进兵讨之,即时克破。(《魏志·母丘俭传》注引文钦《与郭淮书》/767页)    “军”字之后不能加逗号,应参考断句本改正。“王基等十二军追寻母丘”是“遇”的宾语。    (45)惟当归命大吴,借兵乞食,继踵伍员耳。不若仆隶,如何快心,复君之仇,永使曹氏少享血食,此亦大国之所祐念也。(《魏志·母丘俭传》注引文钦《与郭淮书》/767页)    “不若仆隶,如何快心”语不可通。这两句可读作“不若,仆隶如何快心复君之仇?”“不若”犹不然。    (46)恪与胤亲厚,约等疏,非常大事,势应示胤,共谋安危。(《吴志·诸葛恪传》注引孙盛《评》/1439页)    “非常大事”是“疏”的宾语,“疏”即上疏密告。 十六、贯通误为中断    (47)定军潜行,卒出其南。维乃缘山突至。(《魏志·陈泰传》/640页)    “定”为承接连词,犹言比及、及至,与下文“乃”相呼应,语气不可中断。故“卒出其南”之后当用逗号。断以句号,则“定”不可解。    (48)俱相闻善卜,定共清论。君一时异才,当上竹帛也。(《魏志·方技传》注引《辂别传》/814页)     此四句是说:我与君先前皆相闻善卜,及至共同谈论,乃知君一时异才,当书于竹帛也。“清论”之后当用逗号,“定”犹言“及至”、“比及”;用句号则文不可解。    (49)至明日,离别之际,然后有腹心始终。一时海内俊士,八九人矣。(同上818页)     原标点使得文句断裂,不成话语。“明日”与“俊士”后逗号宜去;“始终”下句号宜换作顿号。就两句而言,“至……之际”与“然后……矣”前后相应;就一句而言,“有……八九人”才成完整语句。断句本此处不误。    (50)自臣到汉中,中间期年耳,然丧赵云、阳群、马玉、阎芝、丁立、白寿、刘郃、邓铜等及曲长屯将七十余人,突将无前。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此皆数十年之内所纠合四方之精锐,非一州之所有。(《蜀志·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923页)     此文“突将”以下,标点错乱,上下文均不得其解。应当标点为:“突将、无前、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下句言“精锐”即总括“七十余人”及“一千余人”。标点者不知“突将”、“无前”等均为精兵称号,因而致误。 十七、逗号与句号错位    (51)逆贼孙权遭遇乱阶,因其先人劫略州郡,遂成群凶,自擅江表,含垢藏疾。冀其可化,故割地王权,使南面称孤,位以上将,礼以九命。”(《魏志·公孙渊传》注引《魏略》/255页)    “含垢藏疾”是成语,源于《左传·宣公十五年》晋宗伯所引古谚,此处表示宽大为怀、不念旧恶。因此,“含垢藏疾”和下句“冀其可化”是一层。原标点在“疾”字后面误用句号,使“含垢藏疾”的主语成了孙权,与原意相反。总之,“疾”后的句号应当跟“表”后的逗号交换位置。    (52)先主领荆州牧,辟为从事,部诸郡,随先主入蜀。蜀既定,为蜀郡北部都尉。(《蜀志·陈震传》/984页)    “部诸郡”之前是一层意思,“郡”下逗号宜改为句号;其后“入蜀”、“定蜀”、“为蜀郡北部都尉”是另一层意思,不宜中断,“入蜀”下的句号应改为逗号。    (53)臣闻兵家旧论,不恃敌之不我犯,恃我之不可犯,今为朝廷虑之。且当省息他役,惟务农桑以广军资;修缮舟车,增作战具,令皆兼盈;抚养兵民,使各得其所;揽延英俊,奖励将士,则天下可图矣。(《吴志·吴主传》注引《吴书》/1124页)    “今为朝廷虑之”前后的逗号与句号当互换。前面“兵家旧论”云云是一层意思,后面“且当”至“天下可图矣”是“虑之”的内容。    (54)拜议郎、选曹尚书,徙太子太傅,甚见信重。时年三十二,以辅义中郎将使蜀。(《吴志·张温传》/1330页)    “时年三十二”是上一层内容的小结,“重”后宜用逗号,“二”后须用句号。 十八、“而”、“以”之前的句读问题    (55)及太子立,欲治仪罪,转仪为右刺奸掾,欲仪自裁而仪不能。(《魏志·陈思王传》注引《魏略》/562页)     “而”表转折关系,可参考断句本在“而”字前面加逗号。    (56)璋曰:“吾固忧之而未有计。”(《蜀志·先主传》/881页)     “而”字前后意思转折,断句本在“而”字前面点断,较为可取。    (57)上过其分,则恐所由之不本,而干势驰骛之路开;下踰其叙,则恐天爵之外通,而机权之门多矣。(《魏志·夏侯玄传》/295页)     两“而”字均表顺承关系,其前面不必逗开。    (58)天下四(方)会,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魏志·傅嘏传》注引《傅子》/624页)     “而”字前后语意相承,其前不宜点断。    (59)时曹公为司空,欲加恩厚,以悦远人。(《吴志·张纮传》注引《吴书》/1244页)     “以”作为连词,在这里是顺接,前面的逗号宜去掉。    (60)观孙权之养士也,倾心竭思,以求其死力。(《吴志·凌统传》注引孙盛语/1297页)     “以”字前后意思顺承,其前不宜断开。类似情况还有很多,不备举。    (61)可显出宛、叶而间行轻进,以掩其不意。(《魏志·荀彧传》/317页)     一“显”一“间”,意思逆转,因此“而”前宜逗断;“以”字顺承,其前不应逗。故“以”前的逗号当移至“而”前。 十九、因不明史事而失逗    (62)十一年春正月,公征幹。幹闻之,乃留其别将守城,走入匈奴,求救于单于,单于不受。公围壶关三月,拔之。(《魏志·武帝纪》/28页)     “三月”前面当加逗号,因为它承接上文的“正月”,指建安十一年的三月份,而不是三个月的时间。断句本此处不误。 二十、因不明史事而误断    (63)太祖拔汉中,诸军还长安,拜休中领军。(《魏志·曹休传》/279页)    “汉中”后不应逗断,“拔”为引出、撤出之义,非指攻拔、攻克。“太祖拔汉中”,是说曹操已克汉中,不符史实,殊谬。 二十一、因不明通假字而误断    (64)巴往零陵,事不成,欲游交州,道还京师。(《蜀志·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981页)    “游”读为“由”,两字相通。标点者误以“游”作游历讲,导致断句不当。 二十二、领属关系误为并列关系    (65)五月,以荆、扬、江表八郡为荆州,孙权领牧故也;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魏志·文帝纪》/80页)    “扬”下顿号当去掉。将“荆”、“扬”、“江表”视为并列的三个地区,容易使人误解为“将荆州、扬州、长江以南八郡划为荆州”。魏文帝不可能把荆州扩大到两州加八郡的范围。“江表”指江南、江东地区,与“江北”相对而言。“江表八郡”只是荆、扬江南的那部分。    (66)大将军、太尉奉受末命,夹辅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辅总率百寮,以宁社稷。(《魏志·齐王芳纪》/117页)     “冢宰”、“元辅”同义连文,均指首席重臣,两者之间不宜顿开;司徒、司空即属于重臣之列,二者与“冢宰元辅”非并列关系,“司空”之后的顿号宜换为逗号;另外,前后两层意思并举,“朕躬”之后的逗号应改为分号。    (67)且天下之权勇,今见在者不过并、凉、匈奴屠各、湟中义从、八种西羌,皆百姓素所畏服。(《魏志·郑浑传》注引《汉纪》/510页)     “并”、“凉”与“匈奴屠各、湟中义从、八种西羌”为领属关系,因此,“凉”后不必用顿号断开,否则就会被误解为并列关系。    (68)进军宕渠、蒙头、荡石,与飞相拒五十余日。(《蜀志·张飞传》/943页)    “宕渠”后面不应有顿号。它与“蒙头”、“荡石”是领属关系,非并列关系。“蒙头”和“荡石”是“宕渠”地区的两个地名,“宕渠”在东汉是巴西的一个县,蜀汉时一度是郡名。    (69)将军朱乔、营都督俞赞亡诣肇。(《吴志·陆抗传》/1356页)     顿号不宜加。从下文可以看出,“亡诣肇”者只是营都督俞赞,他是将军朱乔的“军中旧吏”。 二十三、并列关系误为领属关系    (70)魏时夷王梅敷兄弟三人,部曲万余家屯此,分布在中庐宜城西山鄢、沔二谷中。(《吴志·朱然传》注引《襄阳记》/1307页)    “中庐”与“宜城”是并列关系的二县,断句本在两者之间分断,当从之。    (71)遭汉中微,委官弃禄,遁迹黟歙,以求其志。(《吴志·虞翻传》注引《会稽典录》/1326页)    “黟”与“歙”是并列关系,而非领属,中间宜加顿号。 二十四、非专名误为专名    (72)馥称《谶》云神人将在燕分。(《魏志·公孙瓒传》注引《吴书》/241页)     “谶”是谶文、谶书的泛称,不是专名,不应加书名号。    (73)孤军梁昌,进退失所。(《魏志·母丘俭传》注引文钦《与郭淮书》/767页)    “梁昌”不是地名,不应加地名线。《辞通》指出:“梁昌”属于联绵词,形容处境尴尬。    (74)当时俊士散骑常侍夏侯玄、尚书诸葛诞、邓飏之徒,共相题表,以玄、畴四人为四聪,诞、备八人为八达。(《魏志·诸葛诞传》注引《世语》/769页)    “畴”、“备”不是人名,不应加专名线。应参考断句本在“玄”、“诞”之间加顿号。“畴”指畴类,“备”是“辈”的讹字。    (75)亮拔西县千余家,还于汉中。(《蜀志·诸葛亮传》/922页) “西县”泛指位于郡内西部地区的各县,不是特定的县名,不应加专名线。    (76)山虏承间而起。(《吴志·陆瑁传》/1338页)    “山”字不应加专名线。“山”即山区,不专指某山;“山虏”、“山寇”泛指依山为寇的人,并非特称某山区某贼寇。    (77)弟徇领兵为将,拜偏将军,戍西陵,与监军使者唐盛论地形势,谓宜城、信陵为建平援,若不先城,敌将先入。(《吴志·钟离牧传》注引《会稽典录》/1395页)    “宜城”不是地名,不应加专名线。“宜城信陵”指宜建城于信陵;“城”为动词,构筑足以固守的城墙。 二十五、专名误为非专名    (78)褒赏令载公祀文曰:“故太尉桥公……”(《魏志·武帝纪》注/23页)     赵绍祖、沈家本、王祖彝等学者已指出“褒赏令”是书名,应加专名线。    (79)至止车门下舆。(《魏志·高贵乡公髦纪》/131页)    “止车门”属于地名之类语词,当加专名线。    (80)遂引兵与卓弟旻共攻杀苗于朱爵阙下。(《魏志·董卓传》注引《英雄记》/173页)    “朱爵阙”属于地名,应加专名线。    (81)辅使筮之,得兑下离上。(《魏志·董卓传》注引《魏书》/181页)     《兑》、《离》均《易经》卦名,需加书名号。    (82)及至贺死之日,覆众成山。(《魏志·公孙渊传》注引《魏略》/255页)    “成山”为地名,不加专名线易致误解。    (83)又依月令,春夏禁杀;又禁酒。(《魏志·张鲁传》注引《典略》/264页)    《月令》是《礼记》中一篇,照例当加书名号。    (84)钟皓字季明,温良笃慎,博学诗律,教授门生千有余人,为郡功曹。(《魏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391页)    “诗律”宜标点作“《诗》、律”,指《诗经》与刑律之学。    (85)使使者聘孔子于鲁,以胖牛肉迎于河上。使者谓船人曰:“孔子即上船,中河必流而杀之。”(《魏志·刘廙传》注引刘向《新序》/614页)     两“河”字均指黄河,当加专名线。    (86)平原在两河。(《魏志·孙礼传》/692页)     “平原”是郡名,应加地名线。    (87)招通河西鲜卑附头等十余万家,缮治陉北故上馆城。(《魏志·牵招传》/732页)     标点者没有给“附头”加专名线,误以双音节人名为一般性词语。    (88)按郭氏谱:“淮祖全,大司农;父缊,雁门太守。”(《魏志·郭淮传》注/734页)    《郭氏谱》当加书名号,跟《胡氏谱》、《王氏谱》、《刘氏谱》同类。    (89)然宿瘤以丑见传,而臣以醉见识。(《魏志·徐邈传》/739页)    “宿瘤”是古人名,见刘向《烈女传·齐宿瘤女传》,标点者未加专名线,显然以为这是在身多年的瘤子。    (90)殇帝延平中,鲜卑乃东入塞,杀渔阳太守张显。(《魏志·鲜卑传》注引《魏书》/837页)     “张显”二字,标点本与简体本均漏加专名线,当补。    (91)宫密遣军攻玄菟,焚烧候城,入辽隧,杀吏民。(《魏志·东夷传》/845页)    “候城”是县名,应加专名线;“辽隧”也是县名,“辽”下的专名线当延长到“隧”字。    (92)璋复遣别驾从事蜀郡张肃送叟兵三百人并杂御物于曹公。(《蜀志·刘璋传》/868页)    “叟”下未加专名线,容易引起误解。汉代谓蜀为叟,叟兵,即蜀兵。叟兵强悍善战,故刘璋献之以取媚曹操。    (93)马氏五常,白眉最良。(《蜀志·马良传》/982页)    “白眉”指代马良,应加专名线。    (94)建兴三年,亮征南中,谡送之数十里。(《蜀志·马良传》注引《襄阳记》/983页)    “南中”专指川南和云贵一带,宜加专名线。    (95)权与亮书曰:“丁厷掞张,阴化不尽;和合二国,唯有邓芝。”(《蜀志·邓芝传》/1072页)    “阴化”是人名,不加专名线则易致误解。    (96)稍迁都建威。(《蜀志·张翼传》/1073页)    “建威”是地名,当加专名线。    (97)受命于天,奚取于归命之堂,若如喜言,则此玺今尚在孙门。(《吴志·孙坚传》注/1100页)     孙晧降晋后封归命侯,“归命”是其代称,应加专名线。    (98)有两乌衔鹊堕东馆。(《吴志·吴主传》/1147页)    “东馆”是 “典教之府”的专称,应加专名线。    (99)乃使尚广筮并天下,遇《同人》之《颐》。(《吴志·孙晧传》注引干宝《晋纪》/1178页)    “尚广”应加专名线。此人为太卜。见《建康实录》卷四:“天纪末,使太卜尚广筮并天下。”    (100)况此诸孙,或赞兴初基,或镇据边陲,克堪厥任,不忝其荣者乎!(《吴志·宗室传》评/1217页)    “孙”指孙氏,须加专名线,否则易误解为“子孙”之“孙”。    (101)玉人职曰天子执瑁以朝诸侯,谓之酒杯。(《吴志·虞翻传》注引《翻别传》/1323页)    《玉人职》是《周礼》中的一篇,应加书名号。    (102)又以宋氏解玄颇有缪错,更为立法。(《吴志·虞翻传》注引《翻别传》/1323页)    《玄》是《太玄经》的省称,亦当加书名号。 二十六、专名线不足    (103)合曰:“孔子《玉版》也。天子历数,虽百世可知。”(《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62页)     孔子不曾作《玉版》,“孔子《玉版》”宜改为“《孔子玉版》”。《孔子玉版》是谶纬家所作之书。    (104)六月,督诸军南征,车驾送津阳城门外。(《魏志·三少帝纪》注引干宝《晋纪》/119页)    “津阳城门”可省称“津阳门”或“津门”,却不可省作“津阳”或“津”;与“东阳城门”“开阳城门”等均属专名。因此,专名线应加在“津阳城门”之下。    (105)北备胡寇,东备白骑。(《蜀志·马超传》注引《典略》/945页)    “白”下的专名线应延长到“骑”,“白骑”是农民军首领之一的张白骑。    (106)庾阐《扬都赋》注曰:烽火以炬置孤山头……(《吴志·吴主传》注/1148页)     东晋庾阐的作品是《扬都赋注》,不应当把“注”字放在书名号的外边。    (107)《周礼》太宰职曰:以八柄诏王驭群臣。(《吴志·张纮传》注/1246页)    《太宰职》是《周礼》一篇,应当标成《周礼·太宰职》。 二十七、专名线上衍    (108)黄金车,班蘭耳,闓昌门,出天子。(《吴志·吴主传》/1134页)   “闓”下不当有专名线。“闓”是“開”的异体字,童谣意思是:乘坐黄金车,车有斑斓耳,打开吴昌门,出来新天子。 二十八、专名线前后不一    (109)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有周之分野也。高祖入秦,五星聚东井,有汉之分野也。(《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65页)     “有周”、“有汉”都是专名,这里只给“周”字加专名线,忽略了“有”字。    (110)史迁纪传,博有奇功于世。(《魏志·董卓传》注/180页)    “史迁”即司马迁。标点者有时在“迁”下加专名线,有时在“史迁”下加专名线,前后不一。应以后者为准。    (111)正以大事未定,汉室倾危,伐平之短,莫若褒之。(《蜀志·李严传》/1000页)    “汉室”作为专用名词,在正文及裴注中出现近五十处,其中有数十处专名线仅仅止于“汉”字,应当补足。 二十九、书名误为地名    (112)臣闻西京柏梁既灾,越巫陈方,建章是经,以厌火祥;乃夷越之巫所为,非圣贤之明训也。(《魏志·高堂隆传》/710页)    “西京”不是地名。这段文字当标点为:“臣闻《西京》:‘柏梁既灾,越巫陈方。建章是经,以厌火祥。’乃夷越……”《西京赋》为东汉张衡所作,“西京”应加书名号。 三十、漏加引号    (113)虽知言触龙鳞,阿谀近福,窃感所诵,危而不持。(《魏志·文帝纪》注引《魏略》/60页)    “危而不持”语出《论语·季氏》“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四字当加引号,同时去掉前面的逗号。    (114)臣每庆贺,欲言合验;事君尽礼,人以为谄。况臣名行秽贱,入朝日浅,言为罪尤,自抑而已。(《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63页)    “事君尽礼,人以为谄”八字语出《论语·八佾》,应加上引号;而且跟下文内容结合紧密,和上文没有关联,所以引号之后宜用逗号。    (115)故《易》称通天下之志,断天下之疑。(《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载侍中刘廙等奏/72页)    “通天下之志”与“断天下之疑”宜分别加上引号,语出《易·系辞上》。    (116)《周礼·巾车职》“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此则周以正色之旗以朝,先代之旗即戎。(《魏志·明帝纪》注/108页)    “大白以即戎”一句当用引号,该句与“建大赤以朝”均为《周礼》之文。前句既用引号,后句自当效之。    (117)诸葛诞言于司马景王曰:“致人而不致于人者,此之谓也……”(《魏志·齐王芳纪》注引《汉晋春秋》/125页)    “致人而不致于人”,语出《孙子兵法·实虚》,宜加引号明之。    (118)斯盖恶之过言,所谓不如是之甚者。(《魏志·高贵乡公髦纪》注/146页)    “不如是之甚”五字宜加引号。《论语·子张》:“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    (119)司马宣王常称书传远事,吾自耳目所从闻见,逮百数十年间,贤才未有及荀令君者也。(《魏志·荀彧传》注引《彧别传》/318页)     从“书传”到“者也”,是司马宣王称赞荀彧的话,宜加引号,引号前面可加冒号。    (120)荀卿亦云: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魏志·钟繇传》注引袁宏语/398页)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语出《荀子·正论》,应加引号。    (121)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浮华交游,不禁自息矣。(《魏志·刘馥传》/464页)     “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语出《论语·为政》,宜加引号。       (122)林曾无史迁洞想之诚,梅真慷慨之志,而守其蓬心以塞明义,可谓多见其不知量也。(《魏志·崔林传》注/682页)     “多见其不知量也”出自《论语·子张》,宜加引号。    (123)诈言西家人与夫有嫌,来杀我壻。(《魏志·方技传》/816页)     “西家人与夫有嫌,来杀我壻”显为口语的,宜加引号。    (124)敕焉为益州刺史。前刺史刘隽、郤俭皆贪残放滥,取受狼籍,元元无聊,呼嗟充野,焉到便收摄行法,以示万姓,勿令漏露,使痈疽决溃,为国生梗。(《蜀志·刘焉传》注引《汉灵帝纪》/866页)     “前刺史……为国生梗”为诏敕之文,应加引号以明之;同时,“刺史”之后的句号当改用冒号。    (125)宓以簿击颊,曰:“愿明府勿以仲父之言假于小草,民请为明府陈其本纪……”(《蜀志·秦宓传》/975页)    “仲父”二字宜加引号。“仲父之言”,是“仲父”之称,非仲父之言论。秦宓自称“小草”,犹古称“草茅之臣”或“刺草之臣”。    (126)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其将至,其姜维之谓乎!(《蜀志·姜维传》注引孙盛《晋阳秋》/1067页)    “非……至”二十六字是引孔子之语,宜加引号。语出《易·系辞下》。    (127)权问定云何。(《吴志·顾雍传》注引《吴书》/1228页)    “定云何”是孙权问语,犹言“究竟如何?”宜加引号以明之。    (128)臣闻德均则众者胜寡,力侔则安者制危。(《吴志·陆抗传》/1355页)     自“德均”至“制危”宜加引号,语出《淮南子·兵略训》。    (129)臣闻有道之君,以乐乐民;无道之君,以乐乐身。乐民者,其乐弥长;乐身者,不乐而亡。(《吴志·陆凯传》/1400页)    “臣闻”以下当加引号,这是《黄石公记》的内容,《后汉书·臧宫传》作:“有德之君,以所乐乐人;无德之君,以所乐乐身;乐人者,其乐长;乐身者,不久而亡。”可资参证。 三十一、误加引号    (130)按《钟繇传》云:“公与绍相持,繇为司隶,送马二千余匹以给军。”本纪及《世语》并云公时有骑六百余匹,繇马为安在哉?(《魏志·武帝纪》注/20页)     此处不须加引号,因为裴松之只是概述大意,《钟繇传》原文作“太祖在官渡,与袁绍相持,繇送马二千余匹给军”。    (131)又白“宜诏司马宣王使相参”,帝从之。(《魏志·明帝纪》注引《汉晋春秋》/113页)    “宜诏司马宣王使相参” 必然是史家的记述,不可加引号,因为“宣王”是司马懿死后的谥号。 三十二、引文上溢    (132)常出军,行经麦中,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魏志·武帝纪》/55页)    “无败麦犯者死”是“令士卒”的内容,所以上引号应移到“无”字前。同样文例还有,本志《田畴传》:“令‘三军敢有哭之者斩’。”当作:“令三军:‘敢有哭之者,斩!’”(343页)其中“士卒”、“三军”都是下令的对象而不是令文内容。    (133)临终,戒涣、晔以“普之侍人,有陷害之性。身死之后,惧必乱家。汝长大能除之,则吾无恨矣。”(《魏志·刘晔传》/443页)     引文应从“身死”起。“普”为涣、晔二人之父,戒子之辞,不应当直称其父名,“普之侍人有陷害之性”以不阑入戒辞为宜。 三十三、引文下衍    (134)夏五月,诏曰:“蜀,蕞尔小国,……今使征西将军邓艾督帅诸军,……若擒维,便当东西并进,扫灭巴蜀也。又命镇西将军钟会由骆谷伐蜀。(《魏志·陈留王奂纪》/149页)     这一段诏文缺少下引号。“今使”云云,显系诏书内容;“又命”则为诏令以外,因此下引号当放在“扫灭巴蜀也”之后。    (135)卓初入洛阳,步骑不过三千,自嫌兵少,不为远近所服;率四五日,辄夜遣兵出四城门,明日陈旌鼓而入,宣言云“西兵复入至洛中”。人不觉,谓卓兵不可胜数。(《魏志·董卓传》注引《九州春秋》/174页)     引号应止于“至”,“洛中人不觉”当为一句,是叙事之文,断句本此处不误。《后汉书·董卓传》作:“以为西兵复至,洛中无知者。”以“洛中无知者”为句,可以参考。 三十四、引文不足    (136)太祖曰:“颙笃于旧君,有一致之节。”勿问也。(《魏志·邢颙传》/383页)    “勿问也”三字是太祖原宥邢颙因故将丧而弃官之语,应放在引号之内。    (137)有司徒吏解弘遭父丧,后有军事,受敕当行,以疾病为辞。诏怒曰:“汝非曾、闵,何言毁邪?”促收考竟。(《魏志·高柔传》/687页)     标点者误以“促”为动词,当“催促、促使”讲,致使引文不足。其实“促”在这里用作副词,犹言急速、紧迫;“促收考竟”亦诏文内容,否则不足以显其“怒”。    (138)遵谓维等曰:“卿诸人叵复信,皆贼也。”各自行。维亦无如遵何,而家在冀,遂与郡吏上官子脩等还冀。(《蜀志·姜维传》注引《魏略》/1063页)    “各自行”也是马遵说的话,大意是“咱们各走各的路吧”,应当放在引号之内。    (139)乃令曰:“昔赵简子称诸君之唯唯,不如周舍之谔谔。虞翻亮直,善于尽言,国之周舍也。前使翻在此,此役不成。”促下问交州,翻若尚存者,给其人船,发遣还都;若以亡者,送丧还本郡,使儿子仕宦。会翻已终。(《吴志·虞翻传》注引《江表传》/1324页)    “促”是副词,犹今语“赶快、急速”。“促下问交州”,以急切的语气反映出孙权当时下《寻虞翻令》的迫切心情。因此,下引号当移至“仕宦”之后。 三十五、两段引文混合为一段    (140)策曰:“朕承天序……《诗》不云乎,‘匪疚匪棘,王国来极。肇敏戎功,用锡尔祉。’可不勉欤!”(《蜀志·张飞传》/944页)    “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与“肇敏戎功,用锡尔祉”分别出自《诗经·大雅·江汉》第三章和第四章,其间相隔八句之多,不宜混合在一起。应该在“极”后加标下引号,“肇”前加标上引号。 三十六、误用问号    (141)谁云江水广,一苇可以航?不战屈敌虏,戢兵称贤良。(《魏志·文帝纪》注引《魏书》/85页)     曹丕诗当标点成:“谁云江水广?一苇可以航。”此诗本于《诗·卫风·河广》:“谁谓河广?一苇杭之。” 三十七、误用逗号    (142)晧答曰:“得表……乞更选英贤。闻之,以卿研精坟典……” (《吴志·华覈传》/1467页)    “闻之”后面的逗号必须改成句号。这是诏策常语,犹言“朕知之矣”。    三十八、因不明文义而层次错乱     (143)父恕,为涿郡太守,卒。恢年十五,送丧还归乡里,内足于财。恢曰:“世方乱,安以富为?”一朝尽散,振施宗族。(《魏志·温恢传》/478页)     这段话,“父恕”至“乡里”是一层意思,“卒”下句号当与“乡里”后面逗号互换。其次,“内足于财”后边不可用句号,当改为逗号,否则会导致误解,以为“内足于财”的原因是“送丧”。     (144)夫能使天下倾耳注目者,当权者是矣,故谋能移主,威能慑下。豪右执政,不在亲戚;权之所在,虽疏必重,势之所去,虽亲必轻,盖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魏志·陈思王植传》/574页)     这段话有几处标点不当以致层次不清。大体讲了三层意思:第一层到“亲戚”, “亲戚”后面分号宜改为句号,并改“慑下”后句号为逗号;第二层以两个相同的句式并列,谈权势与亲疏之关系,宜改“轻”后逗号作句号,“重”后逗号作分号;第三层具体到“取齐”与“分晋”之例,“分”字前句号可改分号。     (145)他时吏发求不去,民间或夜不绝狗吠,竟夕民不得安。(《吴志·刘繇传》注引《续汉书》/1183页)      此文宜参考断句本标点成:“他时吏发求,不去民间,或夜不绝,狗吠竟夕,民不得安。”“发求”谓征收调发;“不去民间”指不离开民间。 三十九、兼承误为单承     (146)任城武艺壮猛,有将领之气。陈思文才富艳,足以自通后叶,然不能克让远防,终致携隙。(《魏志·任城陈萧王传》评/577页)     “然不能克让远防,终致携隙”主语是“任城”与“陈思”,兼承二人而言。因此,“气”后宜用分号,“叶”后宜用句号。 四十、裴注引文与自注相混     (147)《华阳国志》曰:稷,犍为人。……余三子皆关内侯。此与《汉晋春秋》所说不同。(《吴志·孙晧传》注/1168页)     “此与《汉晋春秋》所说不同”是裴松之的评论语,因为上一注即引《汉晋春秋》之文。所以,从“稷”至“关内侯”之间的文字应加引号。     (148)《机云别传》曰:晋太康末,俱入洛,造司空张华,华一见而奇之,曰:“伐吴之役,利在获二儁。”……识道者尤之曰:“后世必受其殃!”及机之诛,三族无遗,孙惠与朱诞书曰:“马援择君,凡人所闻。不意三陆相携暴朝,杀身伤名,可为悼叹。”事亦并在《晋书》。(《吴志·陆抗传》注/1361页)     “事亦并在《晋书》”是裴氏自注,不是《机云别传》的内容。因此,为了划清两者的界限,从“晋太康末”至“可为悼叹”可加引号。 四十一、因失校而发生的标点问题     (149)夫孝敬仁义,百行之首,行之而立,身之本也。(《魏志·王昶传》/744页)    “行之”二字应删去,“而立身之本”应连成一句。梁元帝《金楼子》卷二有云:“王文舒曰:孝敬仁义,百行之首而立身之本也。” 王文舒就是王昶。     (150)鲧纳有莘氏女曰志,是为脩己。上山行,见流星贯昴,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臆圮胸折,而生禹于石纽。(《蜀志·秦宓传》注引《帝王世纪》/975页)    “臆圮”是“薏苡”之误,“折”字应从百衲本作“坼”。本文的句读可参考《史记·夏本纪》张守节《正义》引《帝王世纪》:“又吞神珠薏苡,胸坼而生禹。”     (151)博览书传历史,藉采奇异。(《吴志·吴主传》注引《吴书》/1123页)    “藉”当作“籍”,应据百衲本、殿本、局本、金陵活字本等校正。断句本此处不误。标点本《资治通鉴》卷六十九作:“博览书传,历史籍,采奇异”,当从之。“历”指涉猎、浏览。     (152)曹氏虽功济诸华,虐亦深矣,其民怨矣。刘公因险饰智,功已薄矣,其俗陋矣。吴桓王基之以武,太祖成之以德,聪明睿达,懿度深远矣。(《吴志·三嗣主传》注引陆机《辨亡论》/1181页)     根据宋本《吴志》和《晋书·陆机传》,上文应校点作“曹氏虽功济诸华,虐亦深矣,其人怨;刘公因险以饰智,功已薄矣,其俗陋。夫吴桓王……懿度深远矣。”由于“其人怨矣”的“矣”是衍文,“其俗陋矣”的“矣”是“夫”的误字,所以原先的句读问题不易发现。    (153)晧遣亲近赵钦口诏报凯前表曰:“孤动必遵先帝,有何不平?君所谏非也。又建业宫不利,故避之,而西宫室宇摧朽,须谋移都,何以不可徙乎?”(《吴志·陆凯传》/1404页)    “必”字应从日本静嘉堂所藏宋本《吴志》作“不”。所谓“前表曰孤‘动不遵先帝’”,指陆凯先前表文曾指责孙晧“动不遵先帝”。上文可参考《建康实录》校点成:“晧遣亲近赵钦口诏报凯:前表曰孤‘动必遵先帝’,有何不平?……何以不可徙乎?”   [参考文献] [1]吕叔湘:《〈通鉴〉标点琐议》,《中国语文》,1979.1-2。 [2]万有文库《三国志》断句本,王云五主编,1935年。 [3]吴金华:《三国志校诂》,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 [4]吴金华:《古文献研究丛稿》,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 [5]吴金华:《三国志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6]吴金华:《古文献整理与古汉语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   (原载韩国《中国人文科学》第28辑,2004年6月中国人文学会出版)     [后记] 原题为《〈三国志〉标点琐议》,合作者为张巍博士。今对大小标题有所改动,内容也有所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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