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果园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保障果园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
。
第二条 果园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必须贯彻国家制订的“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学决策、依法应急、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及时反应、快速行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 各基地负责人和公司派的合作社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发生较大果园突发重大
安全事故时~合作社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彻底、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六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根据果园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应在其领导下各司其职~迅速反应~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领导组成
白杏子公司、于孜地亚尔合作社、县林业局成立合作社的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
2、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向相关单位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其他任务。
3、成员组成
公司经理、合作社法人、合作社监视人组成组员。主要职责如下:
,1,公司经理:负责安全事故的车辆调度和后勤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调配~对成员单位完成有关任务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2,合作社监视人:负责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牵头负责组织与种植业有关的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等工作,负责应急处置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发布。
第三章 运行体系
第七条 果园安全的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制度
全合作社建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县农业局负责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测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抽检~及时掌握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隐患及问题。
,二,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1、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基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也可以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三,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
,四,通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第八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领导小组按照事故等级分级负责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二,
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基地应当及时总结分析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并报送事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
。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