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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我国车贷险的发展

2017-11-01 6页 doc 18KB 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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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我国车贷险的发展小议我国车贷险的发展 我国车贷险的发展 【关键词】车贷险;风险控制;保险公司;信用体系 【摘要】车贷险也称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即购车人要想获得银行贷款,就必须先购买这种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贷款申请人的资信调查,万一借款人无力还款,银行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车贷险的由盛到衰,一方面是由保险公司、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不到位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与保险公司、银行以及汽车经销商的无序竞争以及贷款人的个人信用有直接关系。车贷险是个完整的经济“生态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眼下需要消费者、商家、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起责任。...
小议我国车贷险的发展
小议我国车贷险的发展 我国车贷险的发展 【关键词】车贷险;风险控制;保险公司;信用体系 【摘要】车贷险也称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即购车人要想获得银行贷款,就必须先购买这种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贷款申请人的资信调查,万一借款人无力还款,银行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车贷险的由盛到衰,一方面是由保险公司、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不到位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与保险公司、银行以及汽车经销商的无序竞争以及贷款人的个人信用有直接关系。车贷险是个完整的经济“生态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眼下需要消费者、商家、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起责任。加强风险控制与防范,业务上不断创新和完善。 车贷险是近两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新业务。但是为时不长,这块当初为各方普遍看好的市场便失去了“魅力”,保险公司纷纷退出。从总体环境看,车贷险淡出市场,是社会消费信用环境不成熟所致,那么,除此之外,作为市场的主体,保险公司由热衷这一业务到抛弃这一业务,是否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我国车贷险发展的现状 1997年车贷险开办以来,由于我国巨大的汽车需求量,汽车贷款保险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契机,汽车贷款保险一度成为保险公司争夺的热点。在新增的私家车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贷款购车。虽然我国有着巨大的汽车消费需求,然而只有小部分的人有购买能力。这给开办汽车贷款的机构来带来了成百上千亿的贷款总额和相应的利息收入,汽车信贷消费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和空间。2000年开始,银行与保险公司联手,使得汽车消费信贷不断升温,车贷险市场越做越大。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之实际操作失范,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与所获得的收益已越来越不相适宜。目前,高赔付率、高贷款逾期率、高出险率和低费率、低追偿成功率已成为车贷险的致命伤,信用危机也使保险公司望而却步。所有开办车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不在这一业务上陷入了亏损的泥潭。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深圳等地的部分保险公司最近相继宣布停办车贷险业务,还没有停办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开始明显收缩。2004年3月31日,保监会正式叫停车贷险,同时要求制定新的车贷险产品。从此,车贷险陷入低迷。虽然近几年车贷险有所发展,但是由于相关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发展十分缓慢。 二、我国车贷险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1. 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它最直接的反映是个人信用风险 过大,由于目前国内的个人和企业金融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缺乏信用等级监督和对失信者进行惩罚的机制,部分消费者信用观念淡漠。个人信用风险已成为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 2. 信贷管理主体偏移,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本该由银行落实的贷款“三查”基本上是由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操作。从而造成贷前调查错位,银行对第一还款人的资信状况缺乏真实全面的了解。由于投保双方信息不对称,没有投保人理赔信息跟踪制度,部分高风险投保人可自由流动,使保险公司制定的高风险条款形同虚设。对凡是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车贷险的购车人,银行几乎是“有求必应”,银行的贷款调查只停留在表面上的审查上,因而难以准确判断贷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3. 2000年以后,不少银行降低了汽车按揭的门槛,给车贷险坏帐抬头以可乘之机。降低汽车按揭门槛的行为主要表现是:大幅下调首付比例,有的银行甚至推出了“零首付”;将规定的3年还贷年限延长到5年~8年;大幅下调贷款利率;将放贷对象逐步由高收入扩展到一般的工薪阶层;放宽、简化信用审核,甚至取消担保人制度等。 4. 保险公司为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竞相加大自己的负荷。(1)一些保险公司违规操作。为了争抢业务,部分分支机构将总公司经过一定和数据研发的、报经保监会备案的车贷险条款与银行以的形式随意加以更改,扩大了保险责任。比如规定逾期3个月不还款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付责任等。(2)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有绝对免赔率,一般在15,左右。而银行与保险公司签署的 违规协议却将这一免赔率去除了,由银行担当的一块责任和风险也完全转给了保险公司,从而使银行放松了审贷的责任心和要求,也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保险公司为争抢业务还向银行及经销商支付高额手续费,并且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有的手续费竟高达30%~40,,影响了保险公司维持正常经营的能力。(3)有的保险公司业务操作程序混乱。不按程序办理业务现象普遍存在,导致管控薄弱,风险加大。部分保险公司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按监管机关要求的经审批的单位才能做兼业代理的规定,一些银行分支机构不具备代理资格也在做此项业务。 5. 汽车骗贷行为日趋严重。购车人车一到手就立即转卖“黑典当”或“地下钱庄”,随即隐匿行踪,这种恶性车贷行为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我国车贷险发展的相关建议 1. 整治社会信用环境, 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信用, 没有信用的市场对经济发展是不能起到积极作用的。目前, 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跟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车贷险市场的问题也是这样。在有限理性、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的客观环境下经济人完全有可能在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驭使下以不正当手段来获得自身利益。这时仅靠惯例和道德等非正式制度调节是难以奏效的, 必须进行正式的制度安排。政府必须加快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 制 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信用信息披尽和使用制度、缺信主体的惩罚制度、信用评估制度等一系列社会主义信用制度。这不仅有利于车贷及车贷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也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2. 银行、保险公司和车商要精诚合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消费者从车商处购买汽车, 银行提供汽车消费信贷, 保险公司提供信用保证, 这就如同环环相扣的链条将车商、银行、保险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其命运是“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这就需要三者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体系。 3. 推进制度创新,建立承保责任人制度。银行与保险只有推行合作形式创新一一推行按揭保证保险,削弱汽车经销商的反制效果,扭转受制于汽车经销商的被动局面;银行与保险联手进行资信审查,建立“贷前调查、贷中监控、贷后控制”的风险控制体系,推动个人信用的建立,由原来的汽车经销商掌握客户资源转为银行、保险掌握客户资源。加强管理,对出现不良贷款的,采取制定免赔率的办法,实现银行汽车经营销售、保险共同承担;建立有效的旧车回收的再流通机制和保值机制,减少违约损失。加大银行、保险资信调查人员的考核力度,借鉴银行资产保全责任考核的办法和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杜绝违规操作。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应对信用保证保险的业务流程进行认真,完善核保、核赔流程,在坚持分级授权经营的基础上,严格资信审 查,操作手续。改进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以效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切实加强车贷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健康发展。 4. 保险公司要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防止保险风险过于集中。有条件的应实现汽车保证保险的专业化经营,保险公司要有一整套的人员、队伍、核算、数据、分析系统,进行集中管理,避免内部无序竞争,增强防范能力,将风险降低。今后提高车贷险门槛已是必然趋势。 5. 保险公司应要求客户对保证保险提供一个反担保,如房屋产权证、有价证券等。保险公司主要是风险管理者,应从自身考虑主动减少自己的风险,制定一系列的旨在降低风险的反担保措施。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强追偿工作,加快抵押车辆处理速度。 6. 完善车贷险管理办法,运用额度管理方法实行动态管理。引入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和业务质量评价机制,建立合理的评价办法,客观合理地划分客户资信和业务层次,设定不同级差的消贷保险费率。实行集中核保,统一条件、统一标准。对经营单位和不同客户实行浮动额度管理,对经营管理好、效益显著的公司、客户给予扩张的浮动额度,实现滚动发展。对经营管理不好、效益差的公司、客户给予紧缩的浮动额度,实现差异化经营。建立风险评价机制。要根据企业的技术、人事、财务、市场等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职业、收入、居住和信用历史等情况分别建立系统化、标准化的企业和个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在利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估,并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为是否接受承保或确定、调整赔偿限额提供决策依据。 7. 严格承保条件,筛选客户对象,发展家庭自用车辆为主,加大对中小企业自用车的发展力度。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工业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 40%和60%左右,并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但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发展面临许多困难,特别是受融资问题所困扰。它们一般自身实力不足,抵押、质押贷款只是杯水车薪,资信等级较低,寻求担保困难,受规模限制。上市融资条件不足,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均为私营企业,引入信用保证保险机制,发展这类企业的汽消贷业务,使私营业主用于企业经营和家庭消费的汽车消费需求得以满足。 面对着我国巨大的汽车消费市场需求以及居民购买力不足的现状,保险公司、银行和汽车经销商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完善之间的合作体系,实现互利共赢。国家也应该制定相关的信用体制,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信用基础,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洪涛,郑功成.保险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 许谨良.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 张虹.陈迪红.保险学教程.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4] 刘连生.申河.保险法教程.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5] 铃木辰纪.《新保险论》第2版.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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