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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辆公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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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辆公证书有效期天津车辆公证书有效期 天津车辆公证书有效期 篇一: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
天津车辆公证书有效期
天津车辆公证书有效期 天津车辆公证书有效期 篇一: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本文系华律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66la.cn 篇二: 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a.latime.cn 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 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有法律问,上法律快车.latime.cn/ 篇三: 08【】天津市小客车其他指标业务办理指南 天津市小客车其他指标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 201X年01月15日 一、工作职责 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办理其他指标业务,主要负责申请受理、归集预审、送审报批、指标发放、归档备案等相关工作。 (一)申请受理 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领其他指标的业务咨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二)归集预审 归集受理的其他指标申请,分类核验相关证明和材料,进行预审; (三)送审报批 将经过调控中心预审的其他指标申请信息资料送调控办审批; (四)指标发放 将已审批的其他指标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申请人可到指定的服务窗口领取;同时受理其他指标审核结果复核申请; (五)归档备案 将其他指标申请信息资料分类编码,归档备案。 二、工作流程 (一)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到指定的服务窗口领取《其他指标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 (二)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所需证明文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及《申请表》,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职能管理部门公章。 (三)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将申请表第三联交申请人留存。 (四)调控中心对归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证明材料,在《其他指标申请审批表》中加注初审意见并盖章。 (五)调控中心定期将归集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材料送调控办审批。审批完成后,申请表第二联交调控办留存。 (六)调控中心根据审批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到指定的服务窗口领取。 (七)申请表第一联交调控中心留存,连同申请材料和审核结果进行分类编码,归档备案。 三、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的情形 1.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津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2.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辆登记的,凭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3.单位需要办理营运小客车登记的,凭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需要办理使用性质为“租赁”的营运小客车登记的,申领指标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车辆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 指标。 5.个人因离婚、继承需进行转移登记的小客车,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但不产生更新指标。 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车的一方,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小客车指标。 6.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7.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12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四、申请要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请对应《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一)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津自带小客车 ?身份证或护照 ?外交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返津证明材料(天津户籍或者居住证、暂住证)?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 (二)购置特种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主管部门证明 (三)购置新能源车辆 个人: 身份证明材料 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单位运营小客车其他指标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车辆产权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申请出租车其他指标提供市客管办开具的证明材料,申请教练车其他指标提供市公安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个人因离婚、继承需要进行车辆转移登记 离婚需要要件: ?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 ?车辆归属判决书或由公证处公正的财产分割?车辆产权证、行驶证 继承需要要件: ?转移登记前后所有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归属证明(法院判决、调解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机动车产权证、行驶证 (六)资产重组和调拨小客车其他指标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车辆产权证?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上级单位开具的调拨证明) (七)被盗抢小客车申请其他指标 公司被盗抢小客车: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被盗车辆产权证 ?被盗车辆行驶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已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证明。篇四: 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 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篇五: 天津市公证服务收费表 天津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表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 4、10000001元至201X0000元部分,收取0.15% ; 5、201X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 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 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 (二)、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1、201X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 2、201X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 3、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 4、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 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 6、1000001元至201X000元部分,收取0.3% ; 7、201X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 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 9、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 (三)、证明民事协议 1、 证明赡养协议、抚养协议、扶养协议,每件收费100元。 2、 证明其他民事协议,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四)、证明计划生育协议,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五)、证明房屋拆迁协议,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六)、证明客运出租合同,客运出租汽车合作经营、车辆 转让合同每件收费100元;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聘用合同每件收费50元。 (七)、证明劳动合同,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八)、证明农业承包合同,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九)、证明收养关系 1、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 2、 生父母单独送养的,每件收费700元。 3、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900元。 (十)、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当时然以继承财产为目的而要求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按“证明财产继承”的标准收费)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 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 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700元 3、 对物的保全,不动产每件收费900元;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 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9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取50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取500元。 (三)、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取5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漏,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一)、证明遗嘱,每件收费150元;疑难、复杂的可酌情增收,最高不超过一倍。 (二)、保管遗嘱,每件收费50元(保管箱租赁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三)、清点遗产,每件收费500元。 (四)、保管遗产,每件收费100元(保管箱或场地租赁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五)、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400元;疑难、复杂的可酌情增 收,最高不超过50%(有关鉴定费另附)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一)、证明对公民个人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对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标的额1000000元以下的每件收费1000元;标的额1000000元以上的每件收费201X元。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一) 解除收养、恢复父母子女关系、认领亲子,每件收费300元。 (二) 声明书、委托书、保证书,每件收费50元。 (三) 证明劳动保险金、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以及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相关的事项,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四) 证明产权、纳税证明,每件收费200元。 (五) 证明商标注册、产品抽样检测,每件收费500元。 (六) 证明开奖,每件收费1000元。 (七) 证明招投标、开标、决标,每件收费201X元。 (八) 证明拍卖,每件收费1000元。 (九) 证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或行为,公民个人的每件收费100元;法人、其他组织的每件收费500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带你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一)、保管文书,每年收费50元(保管箱租赁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二)、办理抵押登记,每件收费300元。 (三)、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每件收费300元(登记费、邮资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四)、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每件收费300元(登记费、邮资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五)、代拟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公民个人的委托书、声明书等一般性的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元,合同等比较复杂的法律文书每件收费200元;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书、声明书等一般性法律文书每件收费100元,合同等比较复杂的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六)、修改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比照上项减半收费) (七)、解答法律咨询,计时收费每小时30元。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一)、常年公证服务,双方商定,每月收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其他非诉讼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疑难、复杂的由双方商定,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三)、外出调查、办证,民事的每件收费100元,经济的每件收费300元(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实际支出收取,出差补助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四)、在公证处以外送达公证文书,每件收费20元。 (五)、翻译费、外文打印费、校对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六)、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查询公证档案,每卷20元;需制作复印件的另行收费,每页2元,每卷不超过10元。 (八)、公证书副本,公证书按每个申请人一份发给,申请人要求多发或重新制作副本的,按每份20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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