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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和规制建议

2019-04-16 6页 doc 19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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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和规制建议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和规制建议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概念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主要指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让渡及本息付。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 (一)法律环境 1.在我国的法律中涉及到民间借贷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司法解释中涉及到民间借贷的有200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批复》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和规制建议
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和规制建议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概念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主要指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让渡及本息付。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 (一)法律环境 1.在我国的法律中涉及到民间借贷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司法解释中涉及到民间借贷的有200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 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3.部门规章中涉及到民间借贷的有1992年的《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2003年的《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二)资金来源 在传统的民间借贷行为中,资金来源主要是私营企业主和普通家庭的闲置资金等。 目前,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已发生明显变化,自然人、企业法人、上市公司、商业银行、公益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都参与其中,其中被公众诟病最多的是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 (三)借贷规模 1.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估算,2003年全国民间借贷总规模可达7405亿~8164亿元。 2.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年全国民间融资规模达9500亿元。 3.2011年,民间借贷规模继续扩张。中信证券研究认为,中国民间借贷市场总规模超过4万亿元,约为 银行内贷款规模的10%~20%。在最为活跃的温州,民间借贷一直在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鄂尔多斯则因房地产和煤炭业的繁荣而后来居上,民间借贷的规模更超前者。 4.2011年以来,受银行信贷紧缩政策的影响,中国民间借贷市场供需两旺,借贷利率一路走高,平均年利率 超过20%,部分地区曝出的最高利率令人瞠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检测数据,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在月息3%,最高可达4%~5%。 5.据统计,2011年全国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已突破60万件,涉案标的额超过1100亿余元,同比增长38.27%; 2012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达37.6万件,同比上升24.78%。 (四)借贷形式 我国民间借贷的放贷形式花样繁多,社会融资中介、专业放债人和中介人等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社会融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寄售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网络借贷平台(如“人人贷公司”)等,这些机构通过直接或间接、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参与民间借贷。 (五)借贷资金用途 这些借贷资金并非全部流向制造业,而是大量转向房地产、煤炭等高利润行业以及投机性领域。 三、民间借贷的法理分析 民间借贷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下文将结合生活中的案例,主要从民间借贷的主体、民间借贷的客体及民间借贷的标的来进行民间借贷法理分析。 (一)民间借贷的主体——借贷人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借贷而言的,是指自然人之间、非金融企业之间或者相互之间的借贷行为,而有别于商业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了《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意见》整个内容来看,尽管其中个别条款同样可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借贷纠纷,但所有条款都充满了一种专门针对民间借贷而为的精神。《意见》认为,第一,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总是自然人,民间借贷不可能离开自然人一方面而存在;第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来处理。 后来,鉴于实践中自然人与企业的借贷行为的效力认定混乱,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制定了相关的批复,即《关于符合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效力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该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从而将自然人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含义进一步明确化。根据该批复民间借贷可以理解为自然人之间及自然人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该《答复》还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民间借贷的客体——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是一种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借贷利率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 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人民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有关民间借贷的规定还分散在《合同法》中和《民法通则》。 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1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很明显,《合同法》对民间借贷合同是采取区别对待的,主要表现在借款主体和无息推定原则上。 《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 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三)民间借贷的标的——借贷资金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并且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见,不同于金融性借款合同的诺成性,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款项的实际交付系此类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发生纠纷时,贷款人欲主张自己的权利,除证明双方的借款合意之外,尚需证明该款项已经实际交付的事实,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借款债权。 虽然民间借贷需实际交付所借款项才生效,但现实中,双方一般只签署一张借条,借款人并不会对收到款项向贷款人另行再出具收条。因此,借条便同时承担着证明双方借款合意以及借款人收到款项的作用。如果没有相反证据,那么一般可以认为贷款人完成了自己的举证责任,其对于借款债权的主张应予支持。 此外,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意见》中都明确地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四、民间借贷的问题 本文综合上述我国民间借贷现状的描述及涉及我国民间借贷法律的分析,再综观我国近几年来众多民间借贷纠纷事件,总结了民间借贷中存在的主要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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