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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发展策略分析

2017-09-20 6页 doc 19KB 6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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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发展策略分析国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发展策略分析 国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发展策略分析 流浪儿童的身影,遍及世界各地的几乎每一个城市。据保守估计,全球流浪儿童的总数至少在1000万以上,我国流浪儿童的数量则大约在100-150万。不同于社会主流文化对儿童成长历程的期待,流浪儿童将其主要的时间在城市的公共街头度过,很少或根本得不到负责任的成人的监护,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为了救助这些身陷困境的儿童,促进他们重新融入主流社会,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政府尝试建立以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等为主要载体的流浪儿童救助体系,在临时救助流浪儿童...
国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发展策略分析
国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发展策略分析 国外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发展策略分析 流浪儿童的身影,遍及世界各地的几乎每一个城市。据保守估计,全球流浪儿童的总数至少在1000万以上,我国流浪儿童的数量则大约在100-150万。不同于社会主流文化对儿童成长历程的期待,流浪儿童将其主要的时间在城市的公共街头度过,很少或根本得不到负责任的成人的监护,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为了救助这些身陷困境的儿童,促进他们重新融入主流社会,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政府尝试建立以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等为主要载体的流浪儿童救助体系,在临时救助流浪儿童的基础上,强制性地将流浪儿童送返回家。遗憾的是,这种不顾儿童外出流浪的原因而简单将其护送回家的政策效果并不理想,大量的流浪儿童都得不到适合他们需要的服务。 为了进一步创新、完善我国的流浪儿童救助政策,本文试图通过系统的文献评述,去考察、审视世界各国流浪儿童服务的发展。过去几十年来,特别是从世界各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后的近二十年来,全球范围内的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一起,开创了一系列的应对流浪儿童问题、试图让流浪儿童重新融入到主流社会的服务。概括地看,已有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大约包括矫正模式、康复模式、人本的救助模式与预防模式等四种基本类型。 一、越轨的流浪儿童与矫正模式 矫正模式(Correctional model)的流浪儿童服务最初是由宗教组织提供,后来为不少政府所接纳。它的基本理念是:(1)流浪儿童具有越轨倾向,冲击社会秩序,所以,应该把他们与社会隔离起来,放置在专门的机构内予以心理、行为的矫正、改造;(2)流浪儿童是不成熟的、依赖性的,他们缺乏必要的能动性(Agency)、民事行为能力,负责矫正流浪儿童的机构要采用父权式的专横方法予以日常管理。在关于如何安排流浪儿童在机构内生活这个密切关系到流浪儿童利益的问题上,流浪儿童自己的声音基本被忽视,其个体性需要、态度与选择,亦都不被矫正模式所考虑。流浪儿童被集中管理,需要按照机构的统一安排,参加一系列的心理、行为问题矫正活动。 显然,矫正模式的主要目标,不在于从流浪儿童的生活实际、心理需要出发去改善流浪儿童的生活质量、发展其潜能,而在于将这些被认定为具有越轨倾向的、叛逆的、危险的流浪儿童隔离起来予以改造,以使主流社会免受其害。简单地说,其背后的逻辑就在于控制,控制流浪儿童的破坏性。20世纪80年代之前,这种应对流浪儿童问题的办法被认为最有效率,因而被世界很多国家所接受。然而,从实际运作的效果看,这一服务模式的实践,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对于流浪儿童的歧视、排斥,也无益于流浪儿童问题的根本解决。那种监狱式管理、运作的矫正机构,对流浪儿童的自我认同、自尊心容易造成伤害,不仅无法去矫正流浪儿童的所谓的心理、行为问题,亦不能帮助流浪儿童更好地过渡到成年、成长为对社会有贡献的社会成员。事实 上,这类机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培育了流浪儿童的诸如仇视社会、报复社会等类的负面态度、行为。 伴随着对流浪儿童的经验研究的深入与对其作为正常社会成员的权利的尊重意识的加强,那种将流浪儿童等同于罪犯、越轨者、麻烦制造者的负面看法逐渐被人们抛弃。因为这个原因,自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大多数国家,从前被认为是最合理有效的矫正模式被逐渐抛弃。 二、病态的流浪儿童与康复模式 在矫正模式被质疑的同时,人们对这一模式进行了一定的修正,提出了所谓的康复模式(Rehabilitation model)。这种流浪儿童救助模式,是对矫正模式的继承与发展。首先,它也主张将流浪儿童放置在特定的康复机构内进行集中式管理,强迫流浪儿童离开街头。其次,它不认为流浪儿童是天生的麻烦制造者、越轨者,但坚持认为流浪儿童是需要接受再教育的具有病态心理、人格、行为的个体。因此,有必要通过再教育、康复治疗等服务使其恢复健康,并进一步免于遭受街头生活的恐惧。在康复模式的倡导者看来,流浪儿童外出的根本原因,仍然在于流浪儿童自身人格特征的病态、不健全。唯有治疗好这种病态、不健全的人格,流浪儿童才能够回归主流社会,流浪儿童问题才可能得到解决。[9][10] 相对于矫正模式,康复模式对流浪儿童的人格尊严、受保护的权利等给予了较多的重视。流浪儿童不再被视为危险分子、破坏者,而是被看做个体人格等方面有所欠缺、需要外界帮助与支持的“病 人”。康复模式的主要目的,就在于给流浪儿童“治病”,而非控制流浪儿童、将他们隔离。从这个意义上说,康复模式对矫正模式的取代,是人道主义的胜利,也是人类社会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尊重的标志。 但是,康复模式也存在着自身的明显的局限性。首先,其运作理念与很多流浪儿童的实际相脱离。很多儿童外出流浪,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人格系统有什么问题、疾病,而是外在社会因素的逼迫,因为他们唯有流浪才可能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源,才能满足自己的安全的需要、自尊的需要。[11][12]他们的流浪生活,其实是在他们面临的独特生活背景下的理性选择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以病态人格理论为导引的康复模式,实际上是建立在对流浪儿童问题的不准确理解的基础之上,很难切实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其次,在治疗康复的过程中,流浪儿童自己的声音一如在矫正模式中那样被忽视。在康复模式中,一系列的专业康复技术被引用。康复机构内的治疗专家主导整个康复过程,流浪儿童则被视为缺乏恢复力(Resiliency)、主动性与能动性的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为了康复,他们需要完全听从于专家的意见。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康复治疗模式的效用。如果不让儿童参与到有关他们切身利益的决策中,他们就不会主动地执行相关的决策。[13] 三、能动的流浪儿童与人本的救助模式 人本的救助模式特别注重流浪儿童自身对于生活的认知、理解与选择,强调救助工作的过程与目标都要以流浪儿童为本。在工作方法上,它将对于流浪儿童的服务延伸到流浪儿童日常生活的街头,承认 流浪儿童街头生活的合理性,试图改善流浪儿童在街头生存的条件,帮助他们在街头顺利地实现由未成年人向成年人转变的社会化历程。 在理念上,人本的救助模式殊异于前述的两种救助模式。首先,它既不认为流浪儿童是天生的危险者、麻烦制造者,也不将其看做是人格呈病态而需要治疗康复的患者。相反,人本的救助模式将流浪儿童的流浪看做是他们对于外在不利社会因素的一种积极反应。在人本救助模式的倡导者看来,促使流浪儿童外出流浪的致因,在于家庭功能失调、城乡社会流动等外在宏观因素。对于他们来说,外出流浪是一种不得不做出的理性选择。因此,对于流浪儿童的救助,就是要帮助他们更好地在街头应对外在的不利因素,并创造机会助其融入主流社会。 其次,人本的救助模式认为,对于流浪儿童问题的解决,需要流浪儿童自身的参与。流浪儿童最了解自己的需要、问题,他们是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真正专家。和其他儿童一样,流浪儿童并非单纯的被动的服务接受者,他们有对于自己面临的问题的感受、理解、阐释与应对,具有一定的恢复力、能动性。[14][15]因此,人本的救助模式坚定地将社会工作的充权(Empowerment)理念纳入,认为救助流浪儿童的最好办法就是要充分发挥流浪儿童的能动性与力量,而非忽视他们的声音与能力。 再次,人本的救助模式建立在儿童自愿的基础上,切实推崇案主自决(Self-determination)的理念。它不再如矫正模式或康复模式那样强制流浪儿童接受“矫正”、“康复”服务。人本的救助模式认为, 最好的救助应该是能够得到流浪儿童认同的救助。因此,一个成功的救助项目必须是建立在流浪儿童的自愿的基础上。[16][17] 人本的救助模式倡导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18]: 第一,提供给流浪儿童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建立街头流浪儿童避难所,提供给那些面临生活必需品匮乏的流浪儿童以食物、住宿与安全的逗留场所。同时,也以外展社会工作的方法,将这些生活必需品主动送到在街头不同的角落流浪的儿童手中。提供这些生活必需品的过程,也是流浪儿童工作者与流浪儿童进行有效沟通的机会,有利于后续服务的开展。 第二,帮助流浪儿童在街头更好地谋生。这项服务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流浪儿童在街头合法谋生的能力,切实提高流浪儿童街头生活的条件,防止他们因为无法通过合法的生存手段谋生而转向非法的生存手段,进而防止他们滑入地下黑社会。 第三,街头风险教育。街头生活面临诸多健康与生存风险(如药物滥用、艾滋病、为黑恶势力滥用、打架斗殴等)。[19]街头教育,就是要让流浪儿童充分认识到这种种风险的危害性,和他们一起探讨规避、应对这些风险的方法,防止这些风险侵袭他们的健康和影响他们的社会化进程。 第四,建立多样化的流浪儿童照顾机构,满足不同的流浪儿童的多样化需要。在救助过程中,工作人员也将那些愿意到专门的救助机构、或其他综合性的儿童收养机构、或寄养家庭等的儿童转介到那里予以照顾。 人本的救助模式因为较好地切合了流浪儿童的实际需要,目前在世界各地广为使用。 四、社区发展与预防模式 预防模式,也叫社区发展模式。它试图通过社区的发展来提高流浪儿童的父母与家庭照顾儿童的能力,改善边缘儿童的生活处境,积极预防儿童外出流浪。显然,预防模式锁定的服务对象,是那些尚未外出流浪但是具有外出流浪的高风险的边缘儿童 (Children-at-risk)。其目标在于削减、缓解那些可能迫使儿童离家外出流浪的因素,让所有的儿童都能够在自己出生的家庭、社区或其他专为儿童社会化服务而设的机构内成长。为了达成这个目标,现在广为引用的办法就是大力推进社区发展,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比如在社区内提供儿童照顾服务、改善社区硬件环境、提供饮用水服务、给家长在养育子女方面提供必要的物质与教育支持等服务。[20][21] 毋庸置疑,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防患于未然。但是,预防模式天然地带有成本高的局限性。目前,它只在相对富裕的发达国家、地区实施。在发展中国家的广大农村地区,试图通过预防模式来解决流浪儿童问题暂时仍只能停留在理想的层面。而且,即使是在已经开展这项服务的国家里,究竟应该发展哪些服务才能最好地防范儿童外出流浪,仍然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难题。 五、简短的结语 流浪儿童问题的发生总是在具体的、特定的社会背景下进行。因为这个原因,对于流浪儿童的救助,世界范围内,在不同的时间、不 同的地区,有着不一样的实践。当然,如前文讨论的,流浪儿童的救助也呈现出一些普遍性的发展趋势。这突出现在救助理念从传统的控制为主到服务为本的转变。那些充满人文关怀的、强调对流浪儿童权益保护的、强调对其声音与能力重视的服务模式(如人本的救助模式)呈现出越来越强的生命力,绩效更显著;而那些强制性的、忽视流浪儿童能动性的救助模式已渐式微,影响力消退。值得指出的是,不同地方的流浪儿童工作者正在创造性地实践着丰富多样的流浪儿童救助办法。流浪儿童的救助也总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受制约于、也受益于特定的结构性要素。因此,在参照世界流浪儿童服务的发展趋势的同时,人们不能奢望有一套普世通行的救助办法。任何切实可行的救助办法,都必须是本土化的,需要流浪儿童工作者的在地的创造性地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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