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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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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新闻报道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新闻报道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 如今就业难的问题十分普遍,不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条件,不办理社保或者将这部分费用转化成工资再发给员工。那么,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王某等10名职工于2012年5月被某公司招用。在商谈待遇时,公司提出如果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将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近200元。王某等人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险也没什么关系。2012年6月1日,该公司与10名职工签订为期...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新闻报道
劳动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新闻报道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 如今就业难的问题十分普遍,不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条件,不办理社保或者将这部分费用转化成工资再发给员工。那么,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王某等10名职工于2012年5月被某公司招用。在商谈待遇时,公司提出如果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将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近200元。王某等人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险也没什么关系。2012年6月1日,该公司与10名职工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基本月工资1200元,另加提成,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负责。2013年8月,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年检时发现,公司没有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公司称,不负责职工社会保险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所以拒绝为这些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7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 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案中,该公司与王某等10 名职工虽然是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合同中有关社会保险约定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为王某等10人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补缴了社会保险费。 辽宁斯达尔律师事务所王佳欢律师指出,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常常与职工私下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殊不知这是作茧自缚。 劳动者平时应该多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理应享有的一种权利,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是不合法的行为。 社会保险法规常识 一、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人员;(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三)灵活就业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缴费比例,参加统筹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1%,个人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个体工商户主为12个百分点,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 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 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其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 鼓励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前提下,为其参保人员建立企业年金。积极发展个人和团体养老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 享受待遇,符合规定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一)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包括各类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单位)、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缴费不变2%,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为72元/人?年(单位和个人各36元)。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参人员以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人员缴费工资收入高于本县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本县社会平均工资80%,以社会平均工资80%为缴费基数)享受待遇,1、个人账户待遇,个人实际缴费和统筹基金划入。统筹基金划入标准,35岁以下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0.8%划入,36-45岁按1.2%划入,45岁以上按2.1%划入;退休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4%划入。2、住院报销待遇,起付标准——6000元,报销75%;6000——12000元,报销85%;12000元以上报销90%,最高支付限额为22000元,超额的部分实行大病救助。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很多人可能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对现在的单位不满意,想要辞职,重新换个单位,那辞职后社保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广大上班族们详细解析辞职后社保怎么办,本文由小编整理编辑,欢迎您的浏览,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养老保险怎么办, 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办理转移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失业保险怎么办, 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医疗保险怎么办, 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办理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怎么办,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在离职的同时就取消了。 离职后社保怎么办,大家都清楚了吗,看来最主要要处理的是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公积金账户。离职后社保怎么办,具体办法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一定可以得到更详尽的办法。小编推荐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与社保结合的双重保障。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大多数人在辞职的时候不是关心后面能不能找到好的工作, 而是关心由单位购买的社保该怎么办。小编为您整理编辑“辞职后社保怎么办”,希望能为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网友咨询,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辞职后公司会帮我们暂停缴费,到新东家的时候就直接叫给公司他们会帮我处理好的吧, 辞职后,公司会自动帮你停买社保。当你进入下一家公司,他们有买社保的福利待遇的话,他们会按照你进入公司的时间给你买入社保,那么你就可以继续享受社会保障了。 社保卡还是原来那张,不要弄丢了。 咨询内容,我现在在的 工厂要求每人都买社保。我也在不愿意的情况下买了,就是怕现在有个人的能力支付。如果不工作了就没有 能力支付社保。那我现在买了这个社保不就等于没有用了吗, 专家解答, 首先,要相信自己,收入是会越来越高的,而不是越来越低的。公司要求每个人办理社保,按照缴纳比例,公司交的钱实际上是你缴费的2倍还多,所以你不必心疼,公司为您付出的更多。再说社保是交的越早越好,及早给自己准备养老金,让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至于你所担心的问题,如果不在A单位干了,要换B单位,是可以转移你的社保关系,继续缴纳就可以了。如果以后是自由职业者也可以选择自己缴纳,总之社保最少交够15年就ok了。至少现在有医保保障啊。以后不在这间工厂了,在另外的单位上班还可以接着买的。 能理解你现在的困惑,但你也不用担心,目前国家的社保政策也是越来越完善了,如果等你辞职时无续缴能力,社保可以暂时中断的,等再就业时就可以接着购买,前后购买期是可以累计叠加的,按政策缴足相应的年限就可以,如果你的经济情况不错,等失业后不想让社保中断,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是挂靠其它公司名义下去购买,将个人缴费部分与企业帮缴部分都由自已来缴,另支付一定的服务管理费给予对应挂靠公司即可,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政策问答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而制定施行的,那么该条例有哪些大众比较想了解的知识呢,本文作了一个《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政策问答,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社会保险费包括哪些种类?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五种。 二、哪些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规定,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在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 单位有哪些职责, 个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 单位的职责有: 1. 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2. 如实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3.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定期公布本单位和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1. 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时领取社会保险金; 2. 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缴费; 3. 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个人账户通知单; 4.督促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单位如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 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家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其他事项。尚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新成立的单位, 应当在4 月份办理登记; 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 应当在6 月底前补办登记; 单位的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单位依法终止的, 应当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五、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 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今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的5% ; 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工资的1%、2% ,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社会保险费必须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 不得以实物抵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减免。 六、如果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影响? 如果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将受到损害。如单位和个人不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不能记录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支付医疗费。 七、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 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不缴纳的, 除补缴欠缴数额外, 从欠缴之日起, 按日加收2%c 的滞纳金,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0 0 0 元以上20 0 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的失业保险费征缴体制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了什么样的失业保险费征缴体制,小编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本文就为大家整理了专业律师以具体案例对失业保险费征缴体制的分析,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案例描述】 江苏某地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了保持各自在社会 保险费征缴工作方面的职权,互不相让,最后达成,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失业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请问,这种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分析】 这种协议是无效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颁布后,失业、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或由税务机关集中、统一征收,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征收,不允许出现上述两个机构各征收一部分的情况。 在《失业保险条例》发布的同时,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具体来说,它主要确立了以下, 一是对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二是对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失业保险登记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三是对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申报、缴纳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是对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4条规定,“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障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五是对包括失业保险基金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障金实行监督检查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4条规定,“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处罚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章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以及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大大提高了征缴力度。 由上文可知,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的失业保险费征缴体制有,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的制度,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失业保险登记制度,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申报、缴纳制 度,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 包括失业保险基金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障金实行监督检查的制度,违反 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处罚制度。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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