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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方式详解!(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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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方式详解!(必读)国内外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方式详解!(必读) 原文来自:中国基金业协会“国内外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总结及反思” 基金业绩报酬是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的业绩表现并依据基 金合同规定的计算方式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业绩奖励,其目的是激励基金管理人更好的运作基金的投资,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从而使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长期利益趋于一致。伴随着2014年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私募基金业绩 报酬这一概念进入了投资者的视野,渐渐被公众熟知和关注。本文总结了目前国内外较为普遍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并参照国际常用做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
国内外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方式详解!(必读)
国内外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方式详解!(必读) 原文来自:中国基金业协会“国内外私募基金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总结及反思” 基金业绩报酬是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的业绩表现并依据基 金合同规定的计算方式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业绩奖励,其目的是激励基金管理人更好的运作基金的投资,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从而使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长期利益趋于一致。伴随着2014年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私募基金业绩 报酬这一概念进入了投资者的视野,渐渐被公众熟知和关注。本文总结了目前国内外较为普遍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并参照国际常用做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国内私募基金行业的稳步发展有所帮助。总结目前业内实践经验,业绩报酬计提要素主要包含计算、计提时点、计提对象和扣减形式四个方面。目前国内外私募基金常见的业绩报酬计提多采用高水位算法为计算标准。在此计算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与其他三个要素的组合,国内外形成了多种的业绩报酬计提类型。 一、国内私募产品业绩报酬整体情况(一)关于业绩报酬提取的相关规定《基金法》修改之前,私募基金主要以为信托公司等通道做投资顾问方式发行阳光私募或者以设立有限 合伙形式来管理基金。私募基金的业绩报酬相关规定最早出现在中国银监会2009年印发的《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 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9]11号)中,其中明确要求业绩 报酬提取仅在信托终止日,且以盈利为前提。随着新《基金法》首次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地位以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改变以往担任投资顾问的角色,自主发行产品,真正担任基金管理人,同时承担基金管理人的相应法定职责,私募管理人及其基金产品应当到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和备 案手续。然而,目前包括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券商资管、期货公司资管等在内的私募产品业绩报酬计提方式尚无明确规范。(二)国内主流的业绩报酬计提方法及特点根据 计提资产的对象来分,国内目前较为常见的业绩报酬计提类型分为两种模式共计六种方法。两种模式为基金资产高水位模式和单客户高水位模式。在基金资产高水位模式中,根据计提时点的不同分为基金资产高水位方法和基金资产高水 位+赎回时补充计提方法;在单客户高水位模式中,根据计 提时点和扣减形式的不同,分为赎回时计提方法,固定时点扣减份额+赎回时补充计提方法、分红时计提+赎回时补充计提方法以及开放日扣减净值计提四种。1、基金资产高水位 方法此方法是将历史每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进行比较,选取最高线作为“历史高水位线”。如最新一 期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创新高,则取其与“历史高水位线”之 差为计算标准计提业绩报酬;如最新一期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未创新高,则不计提。传统资产高水位方法来源于国外对 冲基金的绩效条款,追求绝对收益。计提理念为“业绩创新高”,计提方式简单易懂。但是,当投资者以低于历史高水位的申购价格进来时,管理人无法提取申购价格到历史高水位之间的收益所对应的业绩报酬,因而此部分投资者享受了额外优惠的业绩报酬。此计提方式的计提对象为基金资产,不能区分不同时间点进来的投资者的个性化情况,因此不适用于针对单个客户有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或针对单个客户按年化 收益率分段计提等情形。2、(基金资产高水位)赎回时补充计提法即为“基金资产高水位”加上“赎回时查漏补缺”的方法,在开放日(包括临时开放日)采用基金资产高水位模式计提业绩报酬,当某个投资者赎回时检查是否有应提未提的情况,如有则进行补提。该方法通过赎回时补提业绩报酬,解决了传统资产高水位对低位进来的投资者无法计提业绩报酬的 情况。对于份额净值回落时申购进来的份额,若后续未出现份额净值超过历史高水位线的情况,管理人只有在该份额赎回时才能计提业绩报酬,期限较长。由于基金资产高水位部分由基金会计扣减份额净值计算,赎回时补充计提部分由管理人委托份额登记机构计算,计提的准确性需要双边衔接好来确保,对运营能力要求较高。3、(单客户高水位)赎回时计提法在赎回时按照单客户高水位进行计算的一种计提业 绩报酬的方法。此计提方式对单客户单笔申购份额赎回日和申购日之间的累计收益为基准计提业绩报酬,对投资者较为 公平,且原理简单易懂。在该方法下的存续期内,管理人无法对所有投资者提取业绩报酬,仅能对赎回的份额提取,主要适用于存续期较短年限(如3年以内)的基金,但由于投资者选择赎回时点的不可预见性,因而采用此方法可能会影响管理人存续期业绩报酬的提取。4、(单客户高水位)固定时点扣减份额和赎回时补充计提法即在赎回时计提的基础上,增加固定时点的计提频率,并通过扣减份额的方式实现固定时点计提的组合计提方法。在“赎回时计提业绩报酬”的 前提下,为了解决管理人无法在存续期计提业绩报酬的弊端,约定固定时点时通过扣减投资者份额,维持基金份额净值不变的方式计提业绩报酬。固定时点只能约定在每年的某些固定时点计提,通常在固定开放日或按季、按年计提,临时开放日不计提。此外,如果定期扣减份额与开放申购不同步,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时间与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的时间 存在先后,在市场下跌时容易导致投资者不满。该方法考虑了管理人定点计提业绩报酬的需求,同时在该方法下基金份额净值的曲线较为平滑,波动较小。扣减份额这一方式与扣减净值相比,虽然实效相同,但并未得到多数投资者和部分销售机构的充分理解及广泛接受。5、(单客户高水位)分红时计提和赎回时补充计提法即在赎回时计提的基础上,增加分红时点的计提时点,并通过扣减分红金额的方式实现分红时点计提的组合计提方法。和“固定时点扣减份额+赎回时补 充计提”方法类似,该方法通过分红时计提解决管理人无法在存续期计提业绩报酬的顾虑,相较固定时点扣份额方式更容易让投资者理解和接受。然而,该方法下的分红方式通常设置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实际拿到的分红款(或红利再投款)可能少于分红公告中的份额分红(扣留部分作为业绩报酬归管理人所有),容易造成投资者误解。6、(单客户高水位)单客户开放日扣减净值计提法通过在开放日扣减投资者每 笔投资份额净值的计提方法。该方法是通过扣减每个投资者每笔申购份额的期末份额净值的方式计提业绩报酬,经计提后的每笔申购份额的期末资产份额净值各不相同。不同时间进来的每笔投资申购价格都为1.00,对每个投资者的每笔投资份额按照时间段分别计算业绩报酬,会出现每个投资者不同时间的投资会获取到多个不同净值的情况。该方法针对每个的具体情况投资人计提,能满足管理人开放日计提全体投资者业绩报酬的需求,但计提方式较为复杂,并且由于不同时间参与的份额产生不同的份额净值,投资者难于理解和评估基金的整体业绩表现。二、境外业绩报酬的计提情况及对比(一)关于业绩报酬计提的相关法规国际上各地区均按照本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适用的会计准则对业绩报酬进行计 提及披露。本文以美国及欧洲地区作为参照来进行说明。美国对冲基金行业较为发达,根据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业绩报酬形式也不同。对于公司制基金主要以业绩报酬费用的形 式体现;对于以有限合伙形式存在的基金主要以业绩分红的再分配形式体现。但无论哪种形式的基金,根据美国相关法规规定,管理人在基金合同和中都必须客观完整地说明业绩报酬提取安排的所有重要信息(例如提取基础、比较基准、业绩计算是否包含未实现投资收益、计算方式、提取频率和支付时点等),同时在财务报表主表对业绩报酬科目需做单项处理并在财务报表附注部分(包括文字附注部分及美国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摘要“financial highlights”)做进一步的文字及表格解释说明。在欧盟地区,对冲基金行业遵循2011年7月实施的《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irective”,AIFMD是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以及房地产基金等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监管法规)或UCITS(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的监管要求。AIFMD虽然没有专门关于业绩报酬的规定,但法规建议另类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在定期报告中,至少是在年度报告中向投资者披露另类投资基金的有关特殊协议安排(如赎回门槛和侧袋账户)。这些披露应当包括对于特殊协议安排所对应的资产的估值方法以及对应的管理费以及业绩报酬的安排。此外,各国当地的监管法规也有关于业绩报酬的相应规定,如爱尔兰央行的AIFMDrule book要求所有零售另类投资基金业绩报酬的计算必须经过托管机构或者另类投资管理人 所指定的符合资格人士(competentperson)验证,并且由托管 机构批准;在年报以及定期报告中需要披露包括业绩报酬在内的基金费用的影响。(二)业绩报酬计提方法根据计提资 产的对象和扣减业绩报酬的形式的不同,国际上现常用的两种方式为:系列会计法(SeriesAccounting Method)和均衡 调整法(Equalization Adjustment Method)。1、系列会计法系列会计法将每个申购开放期增加的基金份额建立一个对 应的基金份额净值系列,适用不同的高水位线,并据此分别计算业绩报酬以反映各系列应分摊的金额,故而该方法无法提供基金整体单一净值。在每个业绩报酬计提期间结束日,所有达到高水位线的系列将“合并”或“折算”至领头系列计入 下一期。目前系列会计法作为国际常用的业绩表现计提方式,其计算简便,易于被投资者理解,可以有效维持不同净值系列的公平性。但若无法达到新的高水位线,系列合并无法进行,可能导致过多系列并存,且该方法难以适用每日或每周开放交易的基金。国内单客户高水位模式下的开放日扣减净值计提方法与系列会计法较为类似,但国内暂时未引入在开放日将所有达到高水位线的系列予以合并的操作。2、均衡 调整法均衡调整法下管理人首先在基金层面于业绩报酬计 提日对所有投资者持有期间的实际份额净值增加部分通过 扣减净值计提相同的业绩报酬,其次通过对单个投资者调整份额(调减利益受惠投资者的份额,补偿利益受损投资者的份额)来实现均衡投资者由于投资时点不同而导致在业绩报 酬的计提上被区别对待的目的;本期申购的投资者在下个业绩报酬计提时点或赎回时会实现相应的份额或金额调整。具体而言,当申购日计提业绩报酬前份额净值(即GAV)低于高水位时,若不作份额调整,在GAV回升的情况下,新加 入投资者因其收益与原投资者的损失合并计算而获得额外 优惠。为避免该种情况发生,投资者于申购时会被告知调减份额的最大金额,相当于高水位与申购日GAV的差额应承 担的业绩报酬,但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立即支付份额调整对价,当GAV回升时,以回升至上一期高水位为限,相应的业绩 报酬再通过调减/赎回投资者份额的方式向管理人支付。在申购日GAV高于高水位时,若不作份额调整,新加入投资者 按申购日GAV新投入的每份额资本高于原投资者考虑业绩 报酬后实际享有的每份额权益,导致新加入投资者的利益受损。投资者于申购时会被告知调增份额的最大金额,相当于申购日GAV与高水位的差额应承担的业绩报酬。投资者申 购时支付的申购款已包含份额调整的金额,该金额留存在基金权益中(市场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当业绩考核期末GAV高于上一期高水位时,以调增份额的最大金额为限,相应的金额会通过调增/申购投资者份额的方式结算。均衡调整法强调业绩报酬在投资者之间的公平分配,使每个投资者持有单一份额的风险相同,份额基金净值保持一致,管理人只有在实际基金资产增值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业绩报酬。此外值得关注 两点,一是虽然在基金层面只公布一个净值,但公布的净值无法反映单个投资者账户的实际价值;二是该方法计算相对复杂,对运营部门或外包机构的系统开发和支持提出较高要求。(三)业绩报酬计提频率国际上对业绩报酬计提日的频率以及基金管理人从账上提取业绩报酬的时点均有一定的 限制。一般而言,业绩报酬基准日的选取多数为年或季度,相较国内多按月度的计提频率而言明显较低。三、关于业绩报酬的建议从对上述对国内外业绩报酬计提现状的描述可 以看出,业绩报酬提取的模式和方法决定了管理人和投资者利益划分边界,由于提取模式各异、提取频率不一,再加上投资者构成不同,市场环境的千变万化,可能形成不同的业绩报酬提取和支付模式,部分情况下会造成有失公允、有悖受托人职责的情形。如“业绩报酬”支付的前提是否应在投资者赎回(或清盘)且基金有盈利时发生,扣减份额的方式是否容易被接受等等。此外,基金业绩报酬的提取除计算标准、计提时点等因素外,还受到基金开放期、信息披露等因素的影响。业绩报酬计提日和开放日不匹配,信息披露不充分或未尽到告知义务都会引起对业绩报酬的质疑。总结上述目前国内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主要操作方法,同时参考上述美国和欧洲市场的常见做法,建议我国基金行业在计提业绩报酬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点:(一)优化业绩报酬的模式1、理顺业绩报酬设计的几个概念从国外的情况看,业绩报酬设 计中一般要明确业绩报酬的计提、支付、暂估等概念,上述三个概念在国内业绩报酬提取中较少区分。业绩报酬计提是指于每个约定的业绩期间截止日,根据合同约定的业绩报酬计算方法计提,该金额在业绩期末确定后通常不进行后续调整;业绩报酬的支付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业绩报酬支付时点,从基金资产向管理人支付已计提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暂估是指于每个估值日/对外净值公布日,根据上个业绩期末至估值日的净值表现暂估应付管理人业绩报酬,在业绩期间截止日前暂估业绩报酬的金额将持续变化,直至业绩期末才会最终确定。有效的区分上述概念可能产生对投资者有利的业绩报酬设计。2、降低业绩报酬计提频率,与基金封闭 期相匹配总体而言,目前国内私募基金行业的业绩报酬计提和支付频率较高,按月计提和支付的情况较多。鉴于国内股市的波动幅度相对较大,同时业绩报酬回补机制(claw-back)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困难(国外的对冲基金也较少采用),建 议考虑降低业绩报酬的计提频率,避免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管理人在高点提取业绩报酬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出现。此外,业绩报酬的计提和支付也要与基金封闭期相互衔接,尽量避免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后投资者无法赎回的情形。3、考虑引入海外高水位线业绩报酬系列会计法和均 衡调整法的可行性美国和开曼的基金多采用系列会计法,而均衡调整法在欧洲运用得较为普遍,其中,均衡调整法对运 营系统要求非常高,但该种方法能够确保基金层面采用统一净值,并保持投资者之间的整体公平,建议可以综合考虑,尝试引入该方法。(二)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及时性1、向投资者充分披露计提业绩报酬的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对于 设计的业绩报酬计提方案等疑难点应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案例、图示等方法,及时、准确、充分的向投资者披露计提业绩报酬对投资者份额数量和份额净值的影响。2、对 外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增加计提业绩报酬后净值口径目前,多数私募基金没有做到按照计提业绩报酬后的净值口径对 外披露净值。海外私募基金行业对于业绩报酬披露的通行做法是,即使未到约定的计提时点,在向外披露基金净值时,也会采取暂估的方式对外披露已扣减暂估的业绩报酬,这样有利于保持投资者之间的公平性(若开放日与计提日不同步,开放日净值可能虚高),使投资者更加全面地理解基金业绩 表现,尤其对于FOF基金的估值操作较为有利,从而能够 促进FOF基金的发展。(三)优化业绩报酬的会计处理目前国内的私募基金的会计处理不统一,存在计入损益和权益的不同做法,按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作为反映基金资产投资运作绩效的一项重要变动费用,业绩报酬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计提,均应计入损益,而不应在权益变动表的赎回款中反映。(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招商证券提供素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财及服务机构部汤玥玥整理, 熊歆、赵冰校)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如何提取业绩报酬转载自:私募工坊综合理财不二牛1、私募基金用缩减份额计提业绩报酬费是否合理?2、份额是悄悄减少的,私募公司有没有履行通知业务?为此,该基金经理给出的详细解答:这种主动缩减份额提取计提报酬不是完全准确。目前私募基金行业提取业绩报酬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净值法,另外一种份额法。该公司旗下的私募产品,有的是采取净值计提法,有的采取是按照份额法,具体的提取方式则是在基金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文合同。投资者可以在签订的私募基金合同中相关的基金费用与税 收条款中找到相关规定。以该司光辉岁月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为例,该产品每月20日接受申购,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新客户申购100万起,老客户追加10万元起,管理费2%,托管运营费0.2%,每笔认购/申购资金锁定1年,按高水位法提取超额业绩收益的20%。 何为业绩提取日? 管理人将根据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投资高水位净值法,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提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持有人赎回日、分红日、清算日或业绩报酬结算日(开放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称为业绩报酬计提日。何为高水位提取法?说白了,就是当业绩提取日,产品累计净值创出新高,私募公司就可以提取。这也是私募行业的普遍做法。简单点 儿,如果产品的净值从1元涨到1.2元,持有人购买了100万份,来看两种方法有何不同?1、若按净值法:私募公司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业绩报酬比例,那么就会收获0.2*20%=0.04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2、若按份额提取法: 0.04/1.2*100=3.33份,单位净值仍然是1.2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100-3.33)=116.004万元。也就是说,这两种提取方式投资者最后拥有的资产几乎是一样的。哪种方法更优? 净值法,份额法,哪个作为提取法更合理呢? 目前阳光私募行业流行的净值提取法,此种方法直观方便投资者理解,但是份额提取法其实更合理,能够弥补净值提取法的不足。 沪上一位私募人士表示,自家公司旗下的部分产品也是采取份额计提方式。原因是净值提取法会有两个缺陷: 一是,在某个特定时段,会造成对老持有人的不公,这个是无解的。比如,私募产品在此前业绩报酬的高点提取,新进来的持有人在低点进入,然后在未达到原先高点时退出,基金公司是无法提取业绩报酬的;第二,在计算累计净值时,按照净值法,提取部分是直接加回去的,没有办法反映出市场的波动。私募产品的单位净值涨幅比例与累计净值的涨幅比例会出现偏差。而采用份额计提法就可以将这两个问题全 部解决,只是客户目前很不习惯。 特定时刻该怎样理解?简单举个例子,持有人购买的私募产品从1元涨到1.5元,按照规定会对赚取的0.5元提取 (0.5*20%=0.1元)的业绩报酬。 按照净值法,该私募产品的净值回到1.5-0.1=1.4元。若该 产品净值不能超过1.5元,就不能提取业绩报酬。若市场行情不好,该产品净值又跌倒1.1元,这个时候有新进客户以1.1元价格购买,产品随后涨到1.3元,该新进客户每份获 利1.3-1.1=0.2元卖出。由于该产品的净值没能超过1.5元,私募公司针对该客户的盈利部分将无法提取业绩报酬。如果对这个客户单独计提,就会造成对应客户的产品净值变更为1.3-0.2*20%=1.26元。这样就会形成每个时段进入的客户,就会对应不同的基金净值,而此时产品公布的净值只有1.3 元一个。 若按照份额法,不同时段进入的客户面对都只有一个产品净值都是1.3元,而各自拥有不同的份额,很容易计提业绩报酬,从而弥补净值提取法的不足。 为何净值法会成为主流 在听了众多私募人士的详尽分析后,也产生了疑问:既然份额提取法更具优势,私募公司还可以因此获益分享到更多的业绩报酬,为何净值提取法会成为主流? 前述沪上私募人士进一步解释道:“根本原因在于净值提取法, 更为直接客观,持有人很容易接受。而份额提取法往往会给投资者造成一种被偷了钱的感觉,其接受会有一个过程,需要私募公司花费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与客户的沟通。其实,客户的资产都在托管行的监管之下,持有人的资产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深圳某资深私募人士也表示,造成投资者感觉不知情的主要原因还是私募基金公司普遍的信息披露系统严重滞后,系统支撑很差。目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都是一周公布一次净值,而且只公布产品的单位净值。这样投资者只知道净值变动,持有人的份额以及总资产都是看不到的,可以说体验感非常糟糕,就更别提互联网下那种极致体验感。 该资深私募人士则给出了具体建议,由于份额计提法,很多百万富翁们搞不懂,在签合同前又没有仔细阅读条文,就会有种被骗的感觉。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再提取报酬后,对提取的方式、资产份额前后变化、总资产变化以邮件等多种形式通知客户,就可以很好规避相关矛盾。 然而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每周向客户披露信 息时,列明客户的产品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持有份额以及总资产金额,但是这样对私募信息披露的系统成本要求会很高,特别是运营成本。若私募基金公司自己找公司来开发系统,初步估算下,这套系统成本至少也要十几万元,这就要看私募公司舍不舍得投入。关于份额提取法,还需要整个 私募行业一起来努力。一上海对冲基金培训基地“上海对冲基金培训基地”由上海财经大学、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上 海对冲基金园区”和Alpha智库共同发起设立。经虹口区金融局批准成立,是上海首个由产界,学界,媒届和业界智库联合发起成立的私募对冲基金高级人才培养平台。(一)颁发 证书 学业认证:所有被录取学员在学校正式注册,建立学员档案。完成全部课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上海财经大学颁发《上海财经大学—第一财经对冲基金研修班》结业证书,正式成为上海财经大学校友,邀请参加上海财经大学百年校庆。加入第一财经对冲基金俱乐部,与电视栏目主播互动。(二)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1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课程时间:学制6个月,每月集中研修2天(周六、日)费用:71800元。 报名请发送邮件到info@cnhta.org,将您的个人信息发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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