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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合一

2017-10-24 15页 doc 34KB 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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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合一五险合一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需求很高。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是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在1998年的机构改革中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社会保险事务,但在实践过程中,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却处于分割的状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存在着集权不够、部门分割、权责不明的诸多缺陷,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其中,我国大部分地方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社会保险由不同的机构经办,其中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几个经办...
五险合一
五险合一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需求很高。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是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在1998年的机构改革中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社会保险事务,但在实践过程中,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却处于分割的状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存在着集权不够、部门分割、权责不明的诸多缺陷,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其中,我国大部分地方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社会保险由不同的机构经办,其中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几个经办机构。各经办机构又由人事、社保等不同的部门分管。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环节上,则呈现出部分地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部分地区由税务部门征收并存的异常格局。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因过于分散而出现难以有效管理、监控的现象,这违背了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得自身规律,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企业负担,对其进行整合是当务之急。 改革需要操作艺术,其精髓在于:如何把复杂的问题用简便的方式予以妥善处理,而不是相反。新的时代要求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承担起在制度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历史责任,只有通过对社会保险体系及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进行资源的优化整合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才是最根本、最有效、最现实的解决。 造成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五险分立”的现状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是我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不科学的集中表现,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大部 分省市针对“五险分立”的现状,积极探索“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改革的成果充分说明了社会保险各项业务逐步实现集中管理和经办是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一、“五险合一”的概念 “五险合一”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统称“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 为了区别五费合征,这里专指五险合一管理系统建设,就是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管理系统进行整合,通过数据中心和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和劳动保障部门与地税、财政、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网和数据共享。 二、理论依据 (一)“五险合一”———分量总和的理论依据 (1)行政成本理论 顾名思义,行政成本是用于行政活动的成本,政府及其行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开支以及由其引发的现今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间接性负担。 成本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成本在经济学中又被视为器,以成本检测经济的发展速度、效益等等。美国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Gary. S. Becker)认为,人类一切行为其实都蕴含着效用最大化的经济性动机,都具有以尽量小的成本换取尽量大的收益要求。作为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政,必然同样涉及到对资源的使用和与之相应的投入—— —产出关系。因此,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是增加社会对行政主体的权威性和合法性认同的前提。 (2)效率节约理论 行政效率是指行政主体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所得到的劳动效果、社会 效率的高低是一定的数量比例,时效益同所耗费的行政成本的比例关系, 效上是否以最短的时间完成行政目标,各个行政管理环节能否对出现的问题尽快发现和解决;费用和成果上,则力求以最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取得劳动效果;社会效益上则看是否符合社会需要和人民的愿望为。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的泰罗早在本世纪初就提出科学管理的中心问题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他认为必须通过科学的办法,如确定“合理的日工作量”、挑选“第一流的工人”,掌握标准化的操作方法、使用标准化的工具、创造标准化的作业环境等等,努力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美国行政学界,曾出现过“效率学派”,它们把“效率和节约”规定为行政的最高价值指标。“效率和节约”是促进改善行政的标准和行政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即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必须力求以较少的行政投入,取得较大的行政产出。 针对“五险分立”的现状,选择适当的路径进行分量总和,避免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各自为政,从而有效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建立一个整合协调、运转高效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必然更容易满足社会对其提出的各种需求,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增强自身在社会中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三、目前社会保险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社会保险强制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社会保险法制建设滞后,已经不适应社保事业的发展。虽然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了一些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制度,但没有形成法律体系,经办机构只有责任而无行政权,社会保险强制性削弱。 (二)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不顺。目前,社会保险按险种设立管理机构,分别由民政、卫生、劳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管理或经办,影响了社会保险协调统一健康发展。各级各地经办机构有称局、处、所、公司、办、中心等,名目繁多,含糊不清;隶属层次不明,有省、市垂直管理,有地方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管理,有事业管理等,人员管理复杂。直接影响到社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区域发展不平衡,政策不统一,业务运行不。由于受各地经济发展因素制约,各险种的启动时间、发展规模、管理水平、受重视程度也有很大差别,在社保费缴费基数、征费比例、参保人数、基金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影响社会保险全面协调发展。 (四)社会保险覆盖面狭窄,制约保障功能的发挥。目前,社会保险项目侧重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及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的一部分,不能满足更多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险的需要;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也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相对过分保障,一方面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基金征收管理主体不统一,监督职能得不到充分体现。由于险种及统筹层次的不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有税务、经办机构、劳 动、卫生等部门,征管力量分散,征收的社保资金无法整合,监督机制难以发挥作用。致使征收难度大、基金管理难度大、行政成本高、服务对象办事难、工作效率低。 (六)统筹层次不同,地方政府职责淡化。统筹层次不统一,保障功能不能充分体现。同一险种有省级统筹,也有市县级统筹,不同险种有一种或几种实行省级统筹,有的实行市县级统筹等多形式统筹层次,给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因统筹层次的不同,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基金风险也不相同,容易造成各级政府职责不清,权责不明。 (七)社会保险管理手段滞后,资源浪费严重。随着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项目、经办业务迅速扩张,人力手工作业已很难完成工作任务且容易造成工作失误,加快社保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已迫在眉睫。但由于管理主体的分散,单险种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开发软件,配置网络建设基础设施,而数据模块标准不统一,互不兼容,数据资源无法共享,给国家造成大量资源浪费。 以上所述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在旬阳县或多或少存在,已经制约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四、“五险”的共性与个性 无论是集中统一的组织形式还是分散的组织形式,其“五险合一”的运作都需要有“合”的结合点。只要我们认真地分析目前各险种业务运作的异同并找出其之间的必然联系,“合”的运作架构就好搭了。总的原则是要“集中共性,保留个性”,通过共性的枢纽,使分散的各险种共性业务在各经办机构之间能有机的联系起来,并有效的运作“五险 合一”。 在通常的情况下,各个险种都需要确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都需要由参保单位(个人)申报,都需要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单征缴,所形成的基金都要求进入财政专户,都要求实行社会化发放。以上这些,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各个险种的共性。这些共性普遍存在于设置分散和各个险种建账的不同要求上。各个社会保险险种分散经办,多头征收以致数据缺乏统一口径,没有可比性。 归纳起来,各个社会保险险种的共性和个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共性方面: 1.各个险种都要确定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2.各个险种都要确定缴费比例; 3.各个险种的基金都要求进入财政专户; 4.都要求参保单位(个人)按月或一定时限缴纳保险费; 5.参保人员的调进调出,缴费基数变化都需由参保单位向经办机构报送涉及变更项目的资料; 6.各个保险待遇都要从财政专户中拨出支付; 7.各个险种都有一块统筹基金; 8.各个险种都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运作。 个性方面: 1.各个险种的经办机构分设,其相互之间没有必然的业务联系和承 上启下的业务流程。 2.各个险种的参保范围不尽一致,参保规模有大有小不一,存在不平衡性; 3.有的险种,如养老与医疗保险,都要求建立个人账户并且该账户与待遇的给付密切相关; 4.有的经办机构有直接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任务,有的则是由税务机关直接化; 5.保险待遇发放有的已实行社会化,有的则仍实行拨给并由参保单位发放; 6.有的险种,如养老保险,存在群体申报和个体申报的问题,存在机关事业和城镇企业运作方式不同和退休人员增资渠道不同的问题; 7.由于各险种分散经办,存在参保单位向各经办机构申报的缴费基数不一,申报的时间不一,申报的参保人数不一等问题;; 8.存在属地化管理与非属地化管理问题; 9.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所有参保者均可享受待遇,而工伤、生育保险费则以单位缴纳为主,并非每个参保者都能享受待遇。 10.各个险种统筹层次不一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设的情况下,参保单位(个人)要直接面对 众多的各险种经办机构并依据各机构不同的要求申报缴费,财政专户也 要多头设立,各经办机构之间也没有直接的关联。要在这种组织框架下 进行“五险合一”,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很有必要在各个保险业 务运作“集中共性、保留个性”的基础上,通过对现有经办机构设置的微调,合作业务运作,以达到“五险合一”的目标。 五、“五险”的筹集方式: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是否能够有地得到必要的资金,来满足各种费用和开支的需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及经济的发展。 目前,世界占各国和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大体可分为三种:一是现行现付制,二是部分积累制,三是完全积累制。 (一)现收现付制 现收现付制也称"统筹分摊方式"或"纳税方式",即用目前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为现在的保险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这种方式以"横向平衡"原则为依据("横向平衡"当一代或近几年内某项社会保险项目所提出的资金和应与其所需支出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这是一种短期平衡),先对近期所需保险基金数量进行测算,然后以支定收,即不预先留出预备金,完全靠当前收入满足当前支出。其特点是,在实行保险初期,保险费率及花费通常比完全基金制低,保险费率随支出需要扩大而提高。这种方式简便易行,且可避免通货膨胀造成的基金贬值和威胁。其不足之处是只以现实收支为基础,缺乏长期的规划;且受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影响较大,如许多国家在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增加、在职人员相对减少的情况下,不得不频繁地调整保险费率。 (二)部分积累制 部分积累制也称"部分基金制"或"混合式"。即在满足一定时期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留有一定储备。支付保险金所需要的资金来源,部分靠投保人及所在企业的保险费的积累,部分来自下一代人缴纳的保险费。部分基金制的优点:一是保险费率低于完全基金制,而保险费率的增长又比现收现付制缓慢、平衡;二是不需考虑长期费用,下一代人的负担相对少于现收现付制,有利于扩大储蓄和促进投资;三是受人口结构、通货膨胀和经济状况的影响也相对少些。 (三)完全积累制 完全积累制也称"预提分摊式"、"完全基金制"、"强制储蓄式"、"储备积累式"。这种方式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纵向平衡"--对某些社会保险项目,被保险者在投保期间积累的基金总和,包括银行利息和运营利润,应与其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所需支付的费用总和保持平衡,这是一种长期平衡),对有关指标进行长期的宏观测算,将被保险者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的费用总和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并对已提取而尚未支付的保障基金进行有计划的经营和管理,即根据未来支出的需要确定当前基金收入。其特点是在较长时期内收费率保持不变,且在计划初期产生大量储备基金。这种方式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储备职能,使社会保障能有一个较为稳妥的经济保证;但长期测算和科学管理有很强的专业性,难度较大,特别是对中途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由于过去未提留积累,新制度建立时势必面临偿还旧债和预筹新款两方面的压力,且调整年金政策、改变年金水平比较困难,需重新进行长期测算。此外,还存在保障基金贬值的问题。 六、“五险合一”的优点: (一)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前,由于五大险种分属各个经办机构独立运作,容易出现问题:一是用人单位漏缴某项社会保险费;二是各个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统一;三是各个经办机构扩面征缴工作只单纯地宣传本经办机构负责的险种,对其他险种的扩面缺少积极性,进而导致一个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需要几个经办机构分别扩面,这样既繁杂了办事环节,又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给基金运行带来了压力。基于“五险合一”基础上的社会保险体制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对单位的社会保险扩面由征缴中心统一征缴,对五个险种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并且只需要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就能完成所有职工和所有险种的参保工作,将原来在各个社会保险险种的参保手续中重复的部分省略。同时,对原来各个经办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分别设立的、重复的机构和职能进行了整合,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资源的浪费,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 (二)是提高了工作的质量。此前,即使一个小规模单位参保,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需要输人上千个数据,在这种情况下想杜绝数据中的错误非常困难,而且因为各个经办机构数据不共享,无法对单个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对,进而为以后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和享受带来了隐患。基于“五险合一”基础上社会保险体制的新机制使各个险种之间数据共享,业务处理互联互通,有效杜绝了因数据输人失误出现的失误,大力提高了工作质量。 (三)是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此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手续至少需要跑3个窗口,而且需要 提供几套完整的资料。而新机制使各项业务得到了整合,通过统一的经办流程,确定每个细节的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使所有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化、规范化,做到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有利于互相监督,也有利于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业务,实现了“进一个门,事情一次办成”。 (四)实现了经办机构所需的强大行政支持力。因把涉及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险种放在同一个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自觉将社会保险工作纳入其工作范畴。 (五)实现了经办机构基础建设的资金支持。因多险种统一经办,地方统筹层次的险种需要地方政府和财政的全力支持。因而,在社保经办机构办公用房、网络化建设、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中,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在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六)实现了经办业务的协调全面发展。首先是实行捆绑扩面。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险种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以养老保险扩面带动工伤、生育保险扩面,用医疗保险扩面促进养老等险种扩面,坚决杜绝挑险种参保现象,实现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其次是实行捆绑征收。要求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时五个险种统一申报,统一基数、统一人数。第三是实行捆绑稽核。在稽核过程中,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各个险种一并进行,杜绝参保单位瞒报、虚报、漏报参保人数,恶意欠缴等违法行为。 通过“五险合一”管理模式和“五险捆绑”经办模式,实现了应保尽 保、应收尽收,各个险种全面协调发展,初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七、“五险合一”的配套措施 无论是集中统一还是分散的组织形式,五险合一总的原则是要“集中共性,保留个性”通过共性的纽带,使分散的各险种共性业务在各经办机构之间能有机地联系起来。 (一)五险合一的运行机制。首先设立五险合一专门工作机构(简称五险合一办,下同),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这是在现有经办机构分设情况下实行“五险合一”的基础和前提。新设立的五险合一办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统一缴费基数的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以及逐步实现“一单征缴、集中拨付、五险一卡”的目标。同时不排除现有经办机构主要业务的独立运作。其次,要对现实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运作进行一定的调整和关联,把原先分散的各不联系的各险种并列式业务运作变成头尾有序、合分有序的流水式业务运作。 (二)五险合一的制度建设。为确保五险合一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实现统一参保人员,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缴拨付的目标,应建立一系列的业务流程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高效、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从参保审核—基金征缴—集中拨付—基金稽核工作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凡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的险种必须全部参加,审核通过单位的缴费工资与参保人数的五险必须统一。建立健全整体联动机制,各社保经办机构和人社部门其他机构都要协调配合、有效联动,共同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三)五险合一的监督检查。加大社会保险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力度,尤其要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日常稽核和重点稽核,年稽核面不 %,依法对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少于参保单位的30 行检查,对社会保险征缴中存在的瞒报、漏报等情况进行清查和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交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充分行使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对社会保险稽核部门移交过来的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五险一卡的工作目标。真正实现五险合一,就是要力争实现“一单征缴、集中拨付、五险一卡”的工作目标。一卡是指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覆盖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服务业务,以及就业服务、人才信息等多项应用,而且还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要按照统一规划标准、统一申报注册、统一卡片样式、统一卡内文件结构、统一密钥管理、统一初始化的要求,筹备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五)统一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在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中要对社会保险各项数据信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系统设计、统一业务流程,实现基础业务数据资源共享,规范业务运行,提高办事效率。 总之,建立“五险合一”社保管理模式是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更是社会保障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八、“五险合一”受益差异: (一)缴费单位 在充满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作为社会保险的间接受益人,同时也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具有独立利益的个体,其利益机制是最好不缴费,而且政府不行惩罚,或者只缴一部分,隐瞒政府,获得政府的信任,这样企业不把利润的一部分上缴,利益空间变大,政府也不过分追究。企业的这偏好也是永无止境的。 我国社会保险运行至今,企业逃费问题己成为影响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不可忽视的方面,一方面,它加剧了社会保险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加大了政府的财政风险,甚至使公众对社会保险制度信心不足,动摇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根基。另一方面,对企业自身而言,五项社会保险的避免缴纳及不均衡缴纳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不利于形成“劳动者走到哪里,社会保险就跟到哪里的”良好就业环境,从而影响到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使企业难以引进高新技术人才,不利于形成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机制,进而影响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五项社会保险项目整合,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允许企业选择性缴费,体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强制性特点,提高了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参保意识,尤其是民营、私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对社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对社会保险制度、参保目的、纳入保险后的好处以及违反法规的后果等都有清醒的认识,为深化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是建立健全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 (二)劳动者 作为社会保险的直接受益人来讲,劳动者在其生命周期内,年老、 疾病、伤残、失业、死亡作为不同概率事件,都无法确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社会保险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在这些特殊事件发生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使其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所以,在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特征前提下,作为劳动者个人参加五项社会保险是符合一个理性人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而从五项保险业务流程上来看,收缴、支付两大环节与劳动者个人是最为紧密联系的,劳动者完全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完成五项社会保险的集中办理。五项社会保险项目整合,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向参保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更方便了参保单位和职工。 九、面临的挑战和今后发展 当前,应按照党的十七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和医疗保险具有覆盖群体多、资金量大、制度复杂等特点,是建设的重点。 (一)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和突出问题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十七大目标有差距,面临着一系列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制度存在缺失,广大农民、大部分农民工和城乡无收入老年居民目前尚无养老保障制度安排。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未实行社会化管理。二是覆盖面窄。2007年我国1.53亿60岁以上老人中,只有4400万人能够享受定期待遇,不足三分之一;在7.7亿劳动人口中,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仅有2亿,占26.5%;在5.9亿城镇人口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仅有2.4亿,不足40%。三是管理体制不顺。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利于政策的统一规范。基金在地方管理, 导致提高统筹层次难,跨统筹地区调剂基金和转续养老保险关系困难。四是历史负担沉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共约2000万人,由于资金问题未纳入医疗保险制度。 同时,我们还面临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城镇化的挑战。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已老龄化的国家相比,我国具有未富先老、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高峰期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预计本世纪30年代进入老龄化高峰期,老年人口将达3.5亿~4.5亿,负担系数大幅增加,养老支出急剧增加。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用是在职职工的4倍,老龄化导致医疗保险支出急剧增加,基金支付风险大。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大量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现象将会长期存在。灵活就业数量和比例上升,传统的以“单位”为对象的社会制度不能适应这种分散化、流动性强的就业格局。 (二)社会保障制度未来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城乡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进入统筹城乡发展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既要遵循自身的规律,又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大局,为此必须做到如下两点。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 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树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理念,应坚持多元、多样、多层次。多元 2. 化制度应符合城镇、农村以及城乡间流动群体特点。多样化制度应符合正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城镇无职业居民等不同特点和需求。多层次是指国家基本保险、单位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以及政府福利项目结构,以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保障需求。树立发展型社会保障理念,立足于建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在社会保障基本模式的选择上,应以单位和个人缴费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其它福利制度为辅助,强化缴费义务与待遇权利的对应关系,建立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机制。 改革目标 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重点是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 1.养老保险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对策主要体现为“全、统、实”三个方面。 “全”就是实现城乡全覆盖,重点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补贴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础性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的模式,覆盖从业人员。养老补贴制度覆盖城乡60岁以上无保障低收入老人。 “统”就是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础性养老金全国统筹,理顺中央与地方责任。中央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单位征收养老保险费,负责 基础性养老金发放,缺口由中央负责。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省级经办机构管理与负责。 “实”就是做实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分别管理和建账,互不挤占,真正变现收现付为部分积累。坚持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方向,加强基金监管体制、法规体系、组织队伍和能力建设,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2.医疗保险 完善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和调剂失业保险基金,降低失业保险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负担;通过多方筹资妥善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合理调整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创新就医结算管理方式,逐步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就医保障问题。 当前,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并且主要覆盖职业人员,下一步任务是继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扩大覆盖面、健全管理服务、提高待遇水平。 四、“五险合一”制度及其实现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基金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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