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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职业卫生培训教材

2017-09-16 31页 doc 60KB 7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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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职业卫生培训教材[笔记]职业卫生培训教材 职业危害的基本概念 一、职业危害的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
[笔记]职业卫生培训教材
[笔记]职业卫生培训教材 职业危害的基本概念 一、职业危害的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我国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全国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2500万人以上,到1998年,全国累积尘肺患者542041人,累积死亡127147人,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 四、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职业病目录 1、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碳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13种。 2、职业性放射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病等11种。 3、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和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56种。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震动病等5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式杆菌病3种。 6、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等8种 7、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等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3种 9、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 10、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劳动场所职业 病危害因素的确定是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必要的实验检测确定的。主要通过了解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主要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废弃物的理化性质等加以确定,同时可以采用实验检测的方法加以确定。 六、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 1、防水卷材制造 防水卷材分为: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行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主要危害因素:硫化氢、甲苯、汽油、3,4—苯并芘、沥青、高温、苯乙烯、丁二烯。 2、焊接工艺手工电弧焊:利用电弧热,使焊条和基本金属熔化,形成焊接接头使两金属焊体连接在一起。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是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气体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通过喷嘴沿焊丝周围喷射出来,在电弧周围造成局部的气体保护层,使熔滴和熔池与空气隔离开来,从而保证焊接过程稳定持续进行。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氩弧焊:氩气从焊枪或焊炬的喷嘴喷出,在焊接区形成连续封闭的氩气层,对电极和焊接熔池起着保护作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噪声。气焊:利用气焊火焰来熔化焊件和焊丝进行焊接,同时火焰的气流又是熔化金属的保护介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电焊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乙炔。 3、静电涂装:是以接地的被涂物作阳极,涂料物化气作阴 极,在两极间形成高压静电场,使带电漆滴受电场的作用,沿电力线方向吸附在在被涂物上,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苯系物、甲醇、环己酮、乙酸丁酯。 4、喷涂将涂料物化,在气流的带动下,高速的将涂料均匀的涂着在被涂物上,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为苯系物。 5、纺织行业主要是粉尘、高温、噪声及洗毛过程中的氢氧化钠,防缩整理中的硫酸、氨,树脂整理中的甲醛、乙二胺,防水整理中的乙醇、环氧树脂。 6、家具制造木家具制造——主要为粉尘、噪声、苯系物、乙酸乙酯。钢木家具制造主要为砂轮磨尘、硫酸。 7、印刷行业印刷岗位:用凸版印刷机、平板印刷机、凹版印刷机等机械设备将各类印版上的图文信息转印到承印物上,若是印刷彩页则需加入含有溶剂的彩色颜料。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甲酚、乙酸、乙酸乙酯、噪声。油墨调配岗位:使用计量工具,将配方所需的各种颜料、连接料、用搅拌机制成印刷油墨制成品,再使用轧墨机,将已配制好的油墨半成品等各种填加剂,轧制成各种印刷专用油墨。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二甲苯、甲酚、乙酸乙酯。 七、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当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预防与-控制对策上的要求; 2、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顺序; 3、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4、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八、生产性粉尘的预防与控制 粉尘的性质: 为了有效的控制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必须掌握粉尘的性质,以便根据卫生的要求,结合产尘源特点和生产工艺,有针对性的采取防尘措施。 1、粉尘的分散度:粉尘是由粒径不同的尘粒组成,粉尘的分散度是指不同粒径的粉尘所占的重量百分比。粉尘中微细颗粒占的百分比大,表示分散度高,粗颗粒占的百分比大,表示分散度低,分散度高的粉尘不易被除尘器捕集。 2、粉尘的密度;指单位体积内粉尘的重量 3、粉尘的粘附性:指粉尘尘粒间相互凝聚的能力,粉尘的粒径越小,粘附性越强。 4、粉尘的荷电性:由于尘粒间的摩擦、碰撞和吸附使粉尘具有荷电性。 5、粉尘的湿润性:粉尘是否容易被水湿润,对除尘器的效能有很大影响 6、粉尘的燃暴性:有些粉尘(如镁粉、炭化钙粉)与水接触后会引起自燃或爆炸,有些粉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若存在着能量足够的火源,也会引起爆炸。 粉尘的危害 : 1、对人体的危害:生产过程中,有尘作业工人长时间吸入粉尘,能引起肺部组织纤维化病变,硬化,丧失正常的呼吸功能,导致尘肺病。尘肺病是无法痊愈的职业病。此外,部分粉尘还可以引发其他疾病,如造成刺激性疾病(沥青烟尘、石灰、皮毛引起的皮炎),急性中毒(如铅烟、锰尘等),致癌率增高(如石棉、放射性物质粉尘)。影响粉尘的致病因素:粉尘的沉积量、粉尘的致病性、吸入量。 1)、粉尘在肺泡里的沉积量是发生尘肺病的首要条件,粉尘粒径越小、表面活性越大、所带电荷越多、越容易在肺泡内沉积。 2)、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不与其他元素化合物结合在一起的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发展越快,危害越大。 3)、粉尘的吸入量,作业场所中粉尘的浓度越高、有尘作业的劳动强度越大、接触粉尘的时间越长,粉尘的吸入量就越多,越容易得尘肺病。 2、对生产的影响:(1)、对产品的质量、精度的影响(2)对设备的影响,增加转动部件的磨损,(3)造成材料的消耗等 3、对环境的影响:造成环境污染内、破坏生态环境 生产性粉尘尘源分类:根据尘源产生特点及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通过对现场的观察,归纳为3类: 1、机械振动性产尘:由于机 械振动,使机械设备内、外产生压力差,而造成粉尘飞扬。如鄂式破碎机进料口和卸料口。 2、机械高、低速旋转型产尘:机械部件的旋转带动风速,使周围空气形成旋转气流,造成粉尘飞扬。 3物料运动型产尘:物料借助自身的重力,由上而下坠落,造成的粉尘。 预防与控制技术:防尘对策需要对工艺、工艺设备、物料、操作条件、劳动卫生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技术措施进行优化组合,采取综合对策。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是关键,是控制、消除粉尘污染源的根本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是技术措施的保障。防尘综合措施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技术革新、湿法防护、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1、工艺和物料选用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的工艺,采用无危害或危害小的物料,是消除、减弱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例如,用湿法生产工艺代替干法生产工艺。 2、限制、抑制扬尘和粉尘扩散 1)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密闭自动(机械)称量、密闭设备加工,防止粉尘外逸;不能完全密闭的尘源,在不妨碍操作条件下,尽可能采用半封闭罩、隔离室等设施来隔绝、减少粉尘与工作场所空气的接触,将粉尘限制在局部范围内,减弱粉尘的存在。 2)通过降低物料落差、适当降低溜槽倾斜度、隔绝气流、减少诱导空气量和设置空间(通道)等方法,抑制由于正压造成的扬尘。 3)对亲水性、弱粘性的物 料和粉尘应尽量采用增湿、喷雾、喷蒸汽等措施,可有效地减少物料在装卸、运转、破碎、筛分、混合和清扫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厂房喷雾有助于室内漂尘的凝聚和降落。 4)为消除二次尘源、防止二次扬尘,应在设计中合理布置、尽量减少积尘平面,地面、墙壁应平整光滑、墙角呈圆角,便于清扫;使用副压清扫装置来消除逸散、沉积在地面、墙壁、构件和设备上的粉尘;对碳黑等污染大的粉尘作业及大量散发沉积粉尘的工作场所,则应采用防水地面、墙壁、顶棚、构件和水冲洗的方法,清理积尘。严禁用吹扫方式清尘。 5)对污染大的粉状辅料宜用小包装运输,连同包装袋一并加料和加工,限制粉尘扩散。 3、通风除尘建筑设计时要考虑工艺特点及排尘的需要,利用风压、热压差、合理组织气流,充分发挥自然通风改善作业环境的作用,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全面或局部机械通风排尘装置。通风除尘设施是尘源控制与隔离的重要手段。工业通风的分类:按通风系统的工作动力分类—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自然通风分为:热压和风压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机械排风、机械送风自然界的风力能为通风提供动力。当有风吹向车间时,在迎风面形成正压,而背风面形成负压,产生压差,外界空气从迎风面进入车间,将污浊空气从背风面门窗压出,达到通风目的 热压自然通风是依靠室内外的空气的密度不同,车间外密度大的空气压入车间内密度小的空气,形成压差,造成空气流动,达到通风目的。按组织车间内的唤气原则——全面通风、局部通风、混 合通风。 机械通风是利用通风机产生的压力,使进入车间的新鲜空气与车间内被污染的空气沿风道,主支网路流动,,沿程的流体阻力由风机克服,机械通风能根据不同的要求,提供动力,能对空气进行加热、冷却、加湿,净化处理,并将相应设备用风道连接起来,组成一个机械通风系统。 全面通风是车间内全面进行通风换气,以便稀释车间内的空气,达到职业卫生标准。全面通风适合于尘源不固定场所。实际起到稀释作用。 全面通风换气中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全面通风换气量、全面通风换气次数的计算。 1)、全面机械通风除尘全面机械通风是对整个厂房进行的通风换气,是把清洁空气不断的送入车间,将车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稀释并将污染的空气排到室外,使室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2)、局部机械通风除尘局部机械通风是对厂房内的尘源进行通风除尘,使局部作业环境得到改善,是目前工业生产中控制粉尘扩散、消除粉尘危害的最有效的一种办法。局部机械通风是通过各种吸尘罩实现的,吸尘罩是局部机械通风的关键部件。 (1)对局部吸尘罩的要求: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 (2)局部吸尘罩的种类:密闭吸尘罩:局部密闭罩适用于产尘点固定、气流速度不大的连续产尘点。观察操作方便。如胶带运输机。整体密闭罩罩子容积大,中小修可在罩内进行,适用于气流分散或局部气流速度教大的产尘设备如振动筛。旁侧吸尘罩:当生产条件不适宜用密闭吸尘罩时,可选用旁侧吸尘罩。旁侧吸尘罩设计时要考虑 罩口吸气速度、尘源与罩口的距离。旁侧吸尘罩应用广泛。如喷漆、焊接、翻砂。接受式吸尘罩:特点是接受罩迎着粉尘散发的方向并尽量靠近尘源,适用于砂轮机、抛光机、磨床等设备的防尘。下部吸尘罩:优点不占据空间、不妨碍操作、工人体位舒适。缺点需敷设地下风道、粉尘易堵塞、设计存在困难。 4、由于工艺、技术的原因,通风除尘设施无法达到卫生标准要求时,操作工人必须佩带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5、采取防尘教育、定期检测、加强防尘设施维护检修,对从业人员定期体检等管理措施。 常用的除尘设备:除尘器的形式很多,基本上可以分成干式、湿式两大类。主要利用重力、惯性力、离心力、热力、扩散粘附力和电力等。除尘器是将粉尘从含尘气流中分离出来的净化设备。除尘器的主要参数可分为技术参数(除尘风量、除尘效率、阻力)、经济参数(设备费、运行费、使用寿命、占地面积、空间体积) 1、重力沉降室:通过粉尘本身的重力使尘粒从气流中分离出来。重力沉降室仅适用于50um以上的粉尘。由于其除尘效率低、占地面积大。现在很少使用。常作为高浓度含尘气体系统中的一级除尘。 2、旋风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是利用气流旋转过程中作用在粉尘尘粒上的惯性离心力,使尘粒从气流中分离。旋风除尘器结构简单、体积小、维护方便,主要用于10~20um粉尘,用做多级除尘 器的第一级除尘器。常作为高浓度含尘气体系统中的一级除尘。3、湿式除尘器:是通过含尘气体与液滴或液膜的接触使尘粒从气流中分离。优点结构简单、投资低、占地面积小、除尘效率高、能同时对有害气体进行净化。适宜处理有爆炸危险性或同时含有多种有害物的气体。缺点:有用物料不能干法回收,泥浆处理困难, 4、过滤除尘器:是含尘空气通过织物的过滤层或通过由填充材料构成的过滤层,当含尘空气通过过滤层时,粉尘尘粒会阻留下来。织物过滤层通常作成袋形,也称布袋除尘器。填充材料主要是合成纤维、金属丝、丝网等。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高,应用广泛。不适于处理高温高湿含尘气体。 5、电除尘器:它是利用高压电场产生的静电力,使尘粒从空气中分离。电除尘是一种高效干式除尘器,阻力低,可处理高温、高湿气体,适用于大型工程,造价高。各种除尘器的性能比较:类型除尘效率(%)最小捕集粒径(um)压力损失重力沉降室〈5050~1050~120 惯性除尘器50~7020~50300~800 旋风除尘器60~9020~40400~1500 袋式除尘器95~995~10800~1500 电除尘器90~980.5~150~200 除尘管道 主要作用:输送含尘气体,连接除尘器、吸尘罩及风机。企业应充分考虑管道阻力平衡、管道材质、管道内气体流速、粉尘性质和含尘气体的性质是否相近,以利于回收利用。 风机克服系统阻力,输送含尘气体的机械设备,主要有离心式、轴流式、横流式。风机选择主要考虑有用效率、 转速、噪声。 九、有害化学物质的预防及控制对策 一)、防毒对策 1、物料和工艺:尽可能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高毒工艺和物料,是防毒的根本措施。如无铅印刷工艺、无氰电镀工艺、用甲醛脂、醇类、醋酸乙脂等低毒稀料取代含苯稀料。2、工艺设备:生产装置及工艺设备应密闭化、管道化、尽可能实现负压,防止有毒物质泄露、外逸。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序化和自动控制可使作业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有毒物质、防止误操作造成的中毒事故。3、通风净化:受技术及经济条件限制,仍然存在有毒物质逸散且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必要的机械通风排毒、净化装置,使生产场所达到卫生标准。 通风排毒主要有两种形式全面通风、局部通风。 1)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应不断的向车间内供应新鲜空气或符合一定要求的空气,同时从车间内排出有害空气。要使全面通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要根据车间的用途,生产工艺布置、有害物质散发源位置及特点、人员操作岗位和其他有关因素合理的组织气流、确定合适的通风换气量。 (1)气流组织原则:送入车间的新鲜空气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减少污染,然后在与生产过程中散发的有害物质混合排除。 (2)送排风口位置对通风效果的影响:按全面通风的原则,车间内送风口应设在有害浓度较小的区域,排风口应尽量布置在 有害物质产生源附近或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区,以便最大限度的把有害物质从车间内排出。根据送风口和排风口位置不同,一般分为三种形式: A、下送上排 从车间下部的送风口送入新鲜空气,直接在操作地区散开,然后流向车间上部,经排风口排出。这种气流组织方式多用于散发有害气体或余热的车间,新鲜空气可依最短路线迅速到达工作地点且涡流区很少,途中受污染的机会较少,大部分在车间下部工作地点作业的工人直接接触到新鲜空气。 B、上送下排 新鲜空气从车间从车间上部的送风口送入,通过工作地点,从车间下部的排风口排出,气流路线较为通畅且以纵向运动为主,涡流区较少。这种气流组织方式可用于无热源存在的车间。 C、上排上送 送风口布置在车间上部,自上而下送风,气流通过工作地点后再返至上部,经排风口排出。采用这种方式时,由于送出的新鲜空气先经过车间上部然后才到达工作地点,它可能在途中受到污染,且因气流的路线不很通顺,往往有较多的涡流区。鉴于山噶户特点,这种气流组织方式用得较少,只有在车间下部不便布置排风口时才采用。 2)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系统由排风罩(吸气罩)、风道、净化器、风机和排气筒组成。从环保角度考虑,只有局部排风系统才能实现净化。 A、对吸气罩的原则要求: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常用的吸气罩有伞形罩、槽边罩。 B、对风道的要求:风道阻力尽可能小、风道形式尽量采用圆形,如为其他形状,应计算当量直径及摩阻。 C、风机:根据所需的风量及风压,以及其他的工艺条件,选择最佳工况的风机,以便用最小的动力消耗获得最大的效果。 3)有害气体净化技术 为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环境,从车间内排除的有害气体,需采取适当的净化处理措施。对经济价值较大的物质,应尽量回收。有害气体的净化方法主要有燃烧法、冷凝法、吸收法和吸附法。目前多采用吸收法和吸附法。 4、对有毒物质泄露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设备和工作场所设置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和应急防护装置。 5、采取防毒教育及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检测。 十、生产性噪声的控制措施 (一)、噪声的定义; 从物理学的观点出发,噪声就是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的无规律的杂乱组合。从生理学观点讲,凡是使人烦躁的、讨厌的、不需要的声音都叫噪音。 (二)、噪声源 按产生噪声的振动源,可以将工业噪声分为三大类即:空气动 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 1、空气性噪声是由于气体震动产生的,当气体中有了涡流或发生了压力突变等,引起气体的扰动,就产生了空气动力性噪声。 2、机械性噪声是由于固体震动而产生的一般起源于设备的连接点和运转区单个的或周期性的撞击。在撞击、摩擦等机械应力作用下,引起机床零件和被加工材料弹性变形,并以震动形式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机械噪声。 3、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电机隙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的。 (三)、噪声的危害 噪声污染以成为当今世界上一项重要的公害,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生产性噪声的危害 1、对神经系统的影响:产生头疼、脑胀、昏晕、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征候群。 2、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交感神经紧张、心跳加快、心律不齐、心电图T波改变、传导阻滞。血压变化。 3、对视觉器官的影响:眼痛、视力减退。 4、对消化系统的影响:食欲不振、恶心、胃张力减低。 二)、噪声性耳聋 噪声性耳聋:指操作者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引起的耳聋。噪声性耳聋不易被早期发现,因为人耳的听力范围在20~20000HZ, 但对2000~8000HZ的高频声音灵敏度较高。早期损失主要在高频范围内。国际化标准组织(ISO)确定听力损失25 dB为耳聋标准。人耳正常听力普通交谈55 ~65dB,个别可低致15 dB,一般认为听力损失在25~40 dB为轻度耳聋,40~55为中度耳聋,70~90为重度,90以上为极端耳聋。 四、声控制与治理 噪声控制与治理的原则:从声源上根治噪声,从传播途径上控制,在接受点采取防护措施。 1、声源控制 A、减少冲击性工艺和高压气体排空工艺,尽可能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压、以液动代汽动。 B、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用哑音材料降低噪声冲击、对产生较大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提高设备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 C、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 D、改进加工精度和装配精度 2、从噪声传播途径控制: A、厂区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分开布置,对特别强烈的声源,可设置在厂区偏僻地区。同一车间内的机械设备,在工艺条件容许的情况下,高低噪声设备应分区排放。 B、利用屏障阻止噪声传播 3、从声源或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仍然达不到要求时,可进一步采取消声、隔声、吸声隔振、阻尼等声学技术措施解决。 4、个人防护: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噪声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时,应为劳动者提供适宜的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技术、管理手段不可行时使用,不必要采取技术手段时) 十一、高温危害预防与控制 一、高温作业定义: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的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度或2度以上的作业。 二、生产性热源:是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 三、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 高温作业的气象条件包括空气的温度、湿度、气流的流动和热辐射四个因素。 四、高温作业的类型:一类是高温、强辐射热作业,属于干热型作业。另一类是高温、高湿作业,这种作业又称湿热作业。 五、高温的危害 在高温条件下作业主要的生理功能改变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泌尿、消化系统变化。主要表现为体温调节功能失调、水盐代谢紊乱、血压下降、严重时可导致心肌损伤、肾脏功 能下降。同时高温作业可引起职业中暑。 六、防暑降温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合理安置热源,尽量远离操作者;隔热措施:建筑物隔热、设备隔热(热绝缘、热屏蔽);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及空调降温。 2、卫生保健措施: 1)高温作业工人就业前及夏季以前应做好职业性体检,对患有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高血压、甲亢、肝肾疾病等职业禁忌症人员,不得从事高温作业。 2)限制持续接触热时间,提供清凉饮料。 十二、三同时与预 一)、三同时的定义: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建设项目工业卫生“三同时”专篇编写的主要内容 1、设计中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卫生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2、建设项目的用途、生产性质、设计能力、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 3、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部位、存在的形态、主要的理化性质和毒性及危害的范围和程度。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所采用的建筑设计和劳动卫生防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但对于因工艺或设备本身存在的难以克服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要进行说明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5、根据生产特点和卫生级别、职工人数及构成,设置生活卫生设施,包括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女工卫生室、厕所、医疗室和工业卫生室及其设备。 6、写明用于工业卫生防护措施的经费概算及占工程投资总额的比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职用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对泥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并提出科学、客观、公正的预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验收前,对建设项目存在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浓度、强度进行测定,对除尘、排毒、通风、照明、采光等 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进行评价的行为。评价的结论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十三、卫生学预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2. 可行性研究资料; (1) 项目名称、工程编号、主管部门、建设地址、性质、规模、建设项目属性、立项审批机关、建项目总占地面积、项目总投资; (2)建设单位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 (3)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 (4)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5)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6)拟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辅助用房及设置的卫生设施; (8)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9)单位职工总人数其中男女工人数、各种有害因素作业分别所占的人数; 职业卫生标准及应用 一、 职业卫生标准分类及应用 分类 1、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2、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3、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职业病诊断标准 5、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6、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7、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8、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9、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构成,强制性卫生标准为“GBZ”,推荐性标准的代号为“GBZ/T”,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作用:为各类企业实施行政执法和卫生监督、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工人健康提供技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凡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均是强制性标准,卫生标准是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重要依据。 二、GBZ1—2002,GBZ2—2002的应用 1、制定的原则: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作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即安全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2、制定的依据:制定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接触限值,是以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动物性实验、人体毒理学资料、职业流行流行病学调查、劳动卫生现场情况为依据。同时又与先进国家的标准相接轨。 3、保护水平:指在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不超出该接触限值作业环境条件下,持续作业若干年,某种和定的有害效应在接触人群中,不致超过某一给定的发生频率。每相卫生标准都体现了对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水平,又体现了某种可接受的危险程度。 4、高危人群:指一小部分人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致癌物时,由于个体差异,而使其对有毒物质的反应教一般人群出现得早且严重,这样的易感人群称为高危人群。职业卫生标准不以这部分人为制定依据。 三、专业术语 职业接触限值: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量标准、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1、最高容许浓度(MAC):指任何有代表性的采样测定均不得超过的浓度。 2、时间加权平均阈限值(TLV—TWA):指正常8小时工作日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3短时间接触限值(TLV—STEL):这是在不超过TWA的情况 下,指每次接触时间不得超过15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此浓度指在8小时内任何时间均不得超过的浓度。 职业健康监护 一、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注:(1)用人单位对未进行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有害作业,对未进行离岗时体检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 (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对急性职业中毒人员,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因及时通知本人,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 (5)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 职业病诊疗情况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档案、离开时有权索取复印件 职业危害告知 法律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22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中英文说明,其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等。 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的监测结 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内容及方法 二、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方法 一)、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及人员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搞好职业病防治的基础,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的职防工作。组长应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组员一般由卫生科、环保安全科、劳动人事科、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明确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有了明确的职防工作组织机构以后,还应制定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权利,明确工作分工,以便考核。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搞好职防工作的保障,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制度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内容、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奖惩制度等 四)、制定年度及落实措施 年度工作计划应体现5W+H原则:what应该作什么,when什么时间或时机去做,where什么地点或场所去做,who由谁去 做,why为什么去做、how如何去做。 职业病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 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经办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开发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本企业职防管理细则对本企业内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厂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职能管理部门总经办,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组织联系相关的体检、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本企业内必须设定其专职或兼职职防管理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在本单位的组织、落实,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职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单位有效执行。 第三章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 同时应将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 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对 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第十二条:本企业用人单 位在录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 对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体检,职业 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四章 第十三条: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 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 第五章 第十四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 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 安置,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在其终止或解 除劳动合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病危 害岗位调入无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应对其进行健康 检查。 第六章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市卫生 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查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职业健 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确定,用人单位须将职 工各时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建档保管,并 有将检查结果告之职工的义务。 第七章 第十六条:以上十一至十五条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有关劳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治 条款,凡因违反以上条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职业病 纠纷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法 律责任。并对部门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八章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保及职 业病防护设施应派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并由 职防管理员定期对上述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效果进 行检测,确保正常、灵敏、有效。 第九章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在大中修设备或厂房及设施改造 时要同时大中修或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 并与主机装备同时投入运行并确保正常有效。 第十章 第十九条: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各部门 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废置不用或随意改装,用人单位 如需对上述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更新或改装,必须经 职能部门同意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一章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 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劳保用品, 保护用品应到市卫生部门认证的劳保用品商店或厂 家购买。 第十二章 第二十一条:劳保器具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 动强度、防护器具性能和防护范围进行正确选用,不 准超出防护范围的使用或代用。 第十三章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领取)、 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并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对 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四章 第二十三条:以上十六、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对有 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个人应采用防护管理的措施,也 是职业病防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以上 所列条款的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将以100-300元处 罚,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十五章 第四章 职业卫生监测与职工体检的管理 第十六章 第二十四条:职业卫生监测是生产过程中防治职业 病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劳动者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场所中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根据《国家 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企业各单位 定时、定点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评 价,并向职工定期公布检测及评价结果,违反此项条 款,不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评价的用人单 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业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章 第二十五条: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应配合用人部门管 理员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日常观测,发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出现场监测报告。 第十八章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在做好职防监测评价工作的 同时要建立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监查纪 录,日常工作由部门职防管理员负责,本企业卫生行 政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监 查,做好职防卫生监查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存 档工作。 第十九章 第二十七条:本企业专职职防人员应根据职业病防 治法的有关条款定期与认证的职业卫生部门取得联 系,组织本企业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进行体检, 专职人员、职能科室必须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否则将对部门或个人处以300元罚款。 第二十章 第二十八条:各用人单位的职防管理人员要积极配 合厂职能部门的工作,按厂职防部门的要求组织好本 部门体检工作,做到不遗漏岗位,不遗漏应体检的职 工,不遗漏项目,违反此条规定,用人单位或其负责 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职业病事故和与其相关的经 济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九条:凡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正式职 工、合同工,工期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应参加健康体检, 健康体检职防监测及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费 用均在生产成本中例支。 第二十二章 第三十条:负责职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专管人员对 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要建立健全有关其个 人的健康档案,主要内容有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 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或 调离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的个人健康档案要封存 保管不得遗失,遗失一份处以200元罚款,并承担由 此而引起的后果。 第二十三章 第三十一条: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其 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防管理人员应如 实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五章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二条:紧急救援领导小组是本企业职业病防治 和事故应急救援的专项机构,由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 组兼职,其职责:制定并整理检查培训的计划和演练, 考核救护人员的业务能力,负责本企业用人单位职业 病危害事故抢救所需的设备、器具、药品的设置与审 批,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抢救,物资调配及相关的对 外联系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二十五章 第三十三条:职业病危害事故抢救小组是发生危 害事故时的临时组织,由企业医务人员、负责职业病的 职能科室,各部门领导职防员、安全员、值班人员等 组成,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抢救运送,保证企业或 本部门职业病防护用品设施和抢救器具的完好。 第二十六章 第三十四条:应急救援的设备、器材及药品一是 配备有职业病危害的车间、岗位由部门职防员负责定 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第二十七章 第三十五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服从紧急 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采取如下措施: 第二十八章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 故现场,以防止事态扩大。 第二十九章 (二)疏通撤离通口,撤离作业人员。 第三十章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的材料、 设备、工具等。 第三十一章 (四)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劳动者及时 抢救。 第三十二章 (五)按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 进行调查。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细则为劳动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在厂职防领导小 组。 第三十五章 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第三十六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 本企业实际情况,卫生科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 第三十七章 2、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 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 时的体检工作。 第三十八章 3、负责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检测和评价工作 第三十九章 4、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章 5、负责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章 6、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应急救 援预案》 第四十二章 3、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第四十三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我厂实 际情况,保障职业病防治任务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全 年工作计划 第四十四章 一、工作目标:职业病发病率确保为0,职业病 危因素检测率100%,健康监护率100%, 基础管理 工做到: 第四十五章 1、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章 2、有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十七章 3、有职业卫生工作记录 第四十八章 4、有职业卫生档案 第四十九章 5、有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第五十章 二、执行法律法规做到 第五十一章 1、新、改、扩建项目达到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五十二章 2、根据健康监护情况及危害场所检测评价情况,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监护措施,预防职业病发生。 第五十三章 3、落防暑降温工作,完成高温体检 第五十四章 4、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即时调离原岗位并加以 妥善安置。 第五十五章 三、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教育做到 第五十六章 1、有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七章 2、有应急救援措施和常用的急救器材 第五十八章 3、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和宣传,学习活动 要记录 第五十九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十章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 第六十一章 1、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十二章 2、基本任务 第六十三章 (1) 控制危险源 第六十四章 (2) 抢救受害人员 第六十五章 (3) 指挥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 第六十六章 (4) 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第六十七章 (5) 清查事故原因,估算危害程度 第六十八章 3、基本形式 第六十九章 (1) 事故单位自救 第七十章 (2) 对事故单位的社会救援 第七十一章 (3) 对事故单位以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第七十二章 4、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与基本要求 第七十三章 (1) 危险性 第七十四章 (2) 复杂性 第七十五章 (3) 突发性 第七十六章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准备 第七十七章 一)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十八章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如下 第七十九章 1、指挥中心 第八十章 2、专家委员会 第八十一章 3、应急救护站 第八十二章 4、应急救援专业队 第八十三章 二) 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第八十四章 涉及众多部门和多种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为有 序实施事故救援,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网络 体系。网络体系应包括指挥体系,各救援部门的通讯 体系,以及与上级剧院部门的联系网络。除此之外, 还应与本区域的公安、消防、卫生、环保、交通等部 门建立起协调关系,以便协同作战。 第八十五章 另外,建立毒物资料库或信息网,以及事故事故 应急救援专家网络。 第八十六章 三)救援工作规范 第八十七章 制定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是提高救援队伍 战斗力的保证。 第八十八章 四)宣传与教育 第八十九章 让群众懂得发生事故时,如何做好自救与互救工 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九十章 三、组织与实施 第九十一章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接关系到救 援工作的成败,在错综复杂的救援工作中,组织工作 显得更为重要。 第九十二章 1、事故报警及时准确 第九十三章 2、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 第九十四章 (1) 接报 第九十五章 (2) 设点 第九十六章 (3) 报到 第九十七章 (4) 救援 第九十八章 (5) 撤点 第九十九章 (6) 总结 第百章 3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第百一章 (1)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第百二章 (2) 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注意事项:必须带好防 毒面具穿好防护服、应以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 互相照应。带好通讯联系工具,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第百三章 (3) 工程救援中的注意事项 第百四章 (4) 现场医疗救援中的注意事项 第百五章 (5) 组织和指挥群众事故现场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百六章 四、应急救援的基本装备 第百七章 1、配备的原则:实用性 功能性 耐用性 安全性 第百八章 2、救援装备的分类:基本装备和专用救援装备 第百九章 基本装备包括通讯装备、交通工具、照明装备、防 护装备 第百十章 专用装备主要指各专业队伍所用的专用工具(物 品)。 第百十一章 3、装备的保管和使用 第百十二章 五、应急救援预案 第百十三章 1、制定预案的目的 第百十四章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 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 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 事故损失。 第百十五章 2、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 第百十六章 (1) 科学性 第百十七章 (2) 实用性 第百十八章 (3) 权威性 第百十九章 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步骤 第百二十章 (1) 调查研究 第百二十一章 (2) 危险源评估 第百二十二章 (3) 分析总结 第百二十三章 (4) 编制预案 第百二十四章 (5) 科学评估 第百二十五章 (6) 审核实施 第百二十六章 4、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 第百二十七章 (1)基本情况 第百二十八章 (2)危险目标 第百二十九章 (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分工和职责 第百三十章 (4)救援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第百三十一章 (5)报警信号 第百三十二章 (6)事故应急处置 第百三十三章 (7)有关规定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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