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等级
信用社(银行)等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经营 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综 合发展能力,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市场化、商业化可持续发展原则,通过等级管 理,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和改善经营管 理,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努力实现上等级、上水 平,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又好又快地发展。
基本原则:
(一)综合评价原则。以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为依据,确定全 省统一的等级管理指标和
,公正合理地对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 综合评价。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简化指标考核体系,重 点反映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发展实力。
(三)奖惩挂钩的原则。将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等级与员工薪酬 挂钩,调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等级、上水平的积极性,强化等级管理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
二、等级管理评级指标
指标项指标计
目标值准分分办法
1、月均人均存16得分=15?600×实际月款额 (万元 )00 5 均人均存款额
2、资本充足率 (,)8 1得分=15?8×实际资
5 本充足率
3、不良贷款率 (,)11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
05 减1分
4、综合费用率 (,)21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
0 5 减1分
5、资产收益率 (,)5 1得分=10?5×实际资
0 产收益率
6、拨备充足率(,) 11得分=15?100×实际
05 拨备充足率
0
7、人均利润额 (万元) 6 1每减少0.4万元扣减1
5 分;每增加2万元加1分。
以上第1—6项指标得分以满本项指标标准分为限,第7项指标得分以满本项指
标标准分的2倍为限;各项指标扣减分以扣完本项标准分为限。 三、等级的设置及标准 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级设置为一至七级,根据对各指标的综合考
核得分确定其等级。 一级:综合得分在95分及以上; 二级: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95分以下; 三级:综合得分在80
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 四级: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 五级: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70分以下; 六级:综合得分在50分以上(含50分)60分以下; 七级:综合得分在50分以下。
四、等级的奖惩
(一)等级与员工薪酬挂钩,具体挂钩办法按照《信用社(银行)薪酬制度 改革指导意见》执行。
(二)等级在六级和七级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连续两年未实现 升级的对领导班子进行必要的调整。
五、等级的考评和管理
(一)省联社成立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会 成员由省联社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部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县(市、 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级的考评结果由省联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审定后确认。
(二)每年年初,省联社根据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年度各项指 标情况进行考核计分,确定其上年度的等级。
(三)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级每年考核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
理。
(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行为,准确反映经
营成果。对弄虚作假的机构,一经查实,按纠正后实际等级执行,
已兑现的薪酬全 额扣回,并对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 理。
(五)本办法适用于各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
附:
各定量指标计算公式
各定量指标计算公式
一、月均人均存款额=全年各项存款月均余额?[(上年末员工总数+本年末员 工总数)?2]。
全年各项存款月均余额,为“成本核算
”中的“各项存款月均余额”;员 工总数以“员工统计报表”反映的人数按以下口径计算:在岗员工和不符合内退条 件的退养员工按全数计算,待岗员工按半数计算,符合内退条件退养员工不列入计 算。
二、资本充足率计算口径:农村合作银行、县级联社按照中国银监会印发的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口径计算;农村商业银行 按照中国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资产充足率管理办法》口径计算。
三、不良贷款率=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00,。按贷款五级 分类口径计算。
四、综合费用率=营业费用?(营业收入+投资收益)×100,。
五、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资产总额×100,。资产总额为 “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
六、拨备充足率=业务状况表呆账准备金科目年末余额?年末加权风险资产总 额×100,。加权风险资产总额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
七、人均利润率=综合利润?[(上年末员工总数+本年末员工总数)?2]。 员工总数计算口径同公式1中的口径。 综合利润为:在严格执行有关提留、摊销等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
提下,实现的账面利润反映为盈利情况下,按以下公式进行调整数: 综合利润=账面利润总额?按下达
计提拨备多提(少提)金额?按规定计
提应付利息多提(少提)金额?应收利息比上年减少(增加)金额?按下达计划消 化历史财务风险增加(减少)金额。
其中: 按下达计划计提拔备多提(少提)金额=财务损益表中呆账准备金当年实际计
提金额-(本年末加权风险资产×下达拨备充足率计划-业务状况表呆账准备金科目 上年末余额)。注:(本年末加权风险资产×下达拨备充足率计划-业务状况表呆 账准备金科目上年末余额)出现负数时以“0”计算;按规定计提应付利息多提(少提)金额=(业务状况表应付利息科目本年末余
额-上年末余额)-?[(成本核算表1年及以上储蓄存款和单位定期存款的本年平均 余额-上年平均余额)×本年各相应档次执行利率];
应收利息比上年减少(增加)金额=本年应收利息余额-上年应收利息余额;按 下达计划消化历史财务风险增加(减少)金额=当年实
际消化历史财务风险金额-当 年计划消化历史财务风险金额。当年实际消化历史财务风险金额,计算时应剔除账 务调整消化的历史财务风险(包括因统一法人核算调整使“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贷 方轧差相互抵消的历年亏损)和当年盈余弥补历年亏损部分;当年计划消化历史财 务风险金额,为省联社核定的消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