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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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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机构 美国政府的规划体制的不断完善,是建立在政府部门权力日益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而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本身也是政府规划体制的具体表现。从根本上说,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源于美国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是美国政府的基本文件和美国最高法律,其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它制定了国家制度、政府体制和国家的运行原则,阐明全国政府三个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职责,同时相互制约。 一、美国的立法和司法机构 (一)立法机关(美国国会) 根据联邦宪法第一条,联邦政府的所有立法...
美国政府机构
美国政府机构 美国政府的规划体制的不断完善,是建立在政府部门权力日益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而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本身也是政府规划体制的具体现。从根本上说,美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框架,源于美国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是美国政府的基本文件和美国最高法律,其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它制定了国家制度、政府体制和国家的运行原则,阐明全国政府三个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职责,同时相互制约。 一、美国的立法和司法机构 (一)立法机关(美国国会) 根据联邦宪法第一条,联邦政府的所有立法权力被赋予由两院(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的国会。两院的议员都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由每州出两名参议员组成,共100人。参议员任期六年,每逢双数年便举行选举,改选参议员的三分之一。参议院主席由副总统担任,但除了在表决相持不下时,副总统并是没有表决权。众议院由各州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众议员。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众议院选出自己的会议主持者众议院议长。美国国会每隔两年举行一次中期选举,也就是说,众 议院中全部435个席位都要改选,参议院要改选其中的1/3。一般说来,在职总统所在的党总要在中期选举中失去一些席位。 美国国会根据立法的实际需要,以及不同时期的国会和机构改革法,逐步形成了今天的参议院和众议院委员会制度,这些委员会是国会审议各种立法议案的核心,拥有很大的权力。凡是提交国会的议案,首先要经过委员会的审议或修正,通过后,才能分别提交参议院或众议院全院大会讨论。 当参议院或众议院的全院大会对某一议案讨论完毕后,议员们对该议案进行投票。任何一院通过的议案都要提交另一院审议,如果法案被第二院修正,则由两院部分议员组成的协商委员会协商解决。法案一旦在两院通过,须送交总统签署后才能成为法律。如果总统否决,则可在两院三分之二多数批准的情况下使法案成为法律。 本届国会(第107届)参议院共有20多个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其中包括:规则和行政委员会;拨款委员会;农业、营养和林业委员会;军事委员会;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商务、科学和运输委员会;能源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环境和 公共工程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会;政府事务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劳工和人力资源委员会;道德标准特别委员会;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情报委员会;小企业委员会、老年人特别委员会和退伍军人事务委员会等等。众议院也有20多个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分其中包括:政府改革和监督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拨款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银行和财政机构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经济和教育机会委员会;商务委员会;国际关系委员会;众院监督委员会;司法委员会;资源委员会;运输和基础设施委员会;程序委员会;科学委员会;情报特别委员会;小企业委员会;退伍军人事务委员会;官员行动准则委员会和筹款委员会等。此外,参议院和众议院还设有4个联合委员会,分别为经济委员会、图书馆委员会、印刷委员会和赋税委员会。 美国国会设置的其他重要机构,还包括总审计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和国会预算办公室(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二)司法机关 美国的司法机关主要由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11个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Sentencing Commission) ,91个地方法院(Lower Courts),以及三个有特别裁判权的法院(Special Courts)以及联邦司法中心(Federal Judicial Center)等机构组成。 最高法院和联邦法院的院长和法官由总统提名,由参议院批准任命。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一级法院,也是联邦宪法特别设立的唯一法院。最高法院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8位大法官组成。根据宪法,最高法院有宪法解释权,可以宣布联邦和各州的法律违宪,对涉及大使、公使、领事、及州当事人之案件有初审权,还有处理下级法院所审理案件的上诉裁决权。无论初审和终审,最高法院的判决都是最终判决。 每个上诉法院有3,15名上诉法官, 它们受理多数不服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并有权复审联邦独立机构的命令和裁决。上诉法院的判决一般也应视为是终审判决。 地区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的基层法院,每一地区法院有1,27 个法官。联邦地区法院审理各区内涉及联邦政府的各类案件(如滥用邮递、盗窃联邦政府财物等)、不同州公民间、美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的讼案。特别法院的法官也是在参议院的建议、认可下由总统任命,终身任职。主要索赔法院、关税及专利权上诉 法院等。 另外,州、县、市各级法院体系不属于联邦法院体系自成一格。 二、美国政府行政部门机构设置 美国联邦政府 行政部门主要有三部分构成:总统和白宫、19个部、60多个独立的局及4各准官方的机构。 (一)总统和白宫 1、总统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美国总统也是世界上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在立法方面,他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即有立法否决权;可以在每年一度的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及各种专门问题的咨文中,向国会提出立法倡议,即立法倡议权;他还有权召集国会特别会议;在司法方面,总统提明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法院成员在内,但要获得参议院的认可;还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在行政方面,总统可以发布法令、条例和指示,可以任免公务官员,但高级官员(包括内阁部长、副部长、助理部长等)要 得到参议院的批准;有权征召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在战争或国家危急时,国会可以予总统更大的权力,以处理国家经济和保护合众国的安全。有权宣布紧急状态,统帅和指挥武装部队;在外交事务中,他负责合众国和外国之间的关系。有权代表美国同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和缔结行政协定等。有权任命任命大使。但缔结条约和任命大使均须经由参议院的批准。等等。 总统每届任期四年,连选可连任一次。在总统死亡、辞职或丧失能力的情况下,由副总统接替总统的职务。 2、总统内阁 美国政府最高决策机关为总统内阁。总统内阁由总统根据施政事实上的需要而设立。内阁成员由处理具体的国家及国际事务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组成。从法律上说,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布什政府重要的内阁成员及重要官员中,除副总统理查德?切尼(Richard B. Cheney)和国务卿柯林?鲍威尔(Colin Powell)外,还包括14个部的部长,即农业部部长安?威尼曼(Ann M. Veneman) 、商务部部长 唐?埃文斯(Don Evans)、国防部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教育部部长罗德?派奇(Rod Paige)、能源部部长斯潘塞?亚伯拉罕(Spencer Abraham)、医疗和社会事务部部长托米?汤普森(Tommy Thompson)、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部长梅尔?马丁内斯(Mel Martinez) 、内务部部长加利?诺顿(Gale Norton) 、劳工部部长赵小兰(Elaine Chao)、运输部部长诺曼?梅内塔(Norman Mineta)、财政部部长保罗?奥尼尔(Paul O’Neill)、退伍军人事务部部长安东尼?普林西比(Anthony Principi)、司法部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John Ashcroft)和国土安全部部长汤姆?里奇(Tom Ridge)。此外,白宫办公厅主任安德鲁?卡德(Andrew H. Card, Jr.)、环境保护局局长克里斯蒂?怀特曼(Christie Todd Whitman)、管理和预算局局长米切尔?丹尼尔斯(Mitchell E. Daniels, Jr.)、国家药品控制政策局局长约翰?沃尔特斯(John Walters)、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立克( Robert B. Zoellick)也都是内阁成员。 3、白宫的“政研室” 美国总统许多重要的决策和规划,来自于在白宫设立的若干重要的政策研究机构,如国家安全委员会、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管理和预 算办公室、国家药品控制办公室、政策研究办公室、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等。 国家安全委员会(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是根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成立的,设在总统行政办公室。目前这届委员会,主席由布什总统担任,其他法定成员包括副总统切尼、国务卿鲍威尔和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亨利?谢尔顿将军(Gen. Henry H. Shelton)担任委员会的军事顾问,中央情报局局长乔治?特内特(George J. Tenet)担任情报顾问。白宫办公厅主任卡德(Andrew H. Card, Jr.)、财政部长奥尼尔、总统安全事务顾问赖斯(Condoleezza Rice)、、总统经济政策助理拉里?林德塞(Larry Lindsay)也都是委员会常任委员,通常都被邀请参加会议。其他官员被邀请参加相关的会议。 国家安全委员会帮助总统制定有关国家安全的国内外军事、情报和经济政策。 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分析国内各部门和国际经济问题,评估联邦政府的各项经济政策,准备 每年的《总统经济》, 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向总统提出政策建议。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是根据《1946年就业法案》(the Employment Act of 1946) 成立的,最初隶属于总统办公室,1953年根据美国政府的“机构重组计划”成为独立的政策研究机构。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均须经参议院的建议和审查,并由总统任命。现任主席为罗伯特?胡巴尔德(Robert G. Hubbard)。 根据《2002年总统经济报告》,除3位委员外,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还任用了30多名学有所长的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的前身是“预算局”,成立于1939年。办公室编制20人,现任主任米切尔?丹尼尔斯(Mitchell Daniels, Jr.),设有两名 副主任以及负责预算、立法、行政、经济政策、能源(自然资源、科学)、国家安全和外交等事务的多名主任助理。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审查各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程序,协助总统维持一个有效的政府;制定有效的协调机制,协助总统,加强政府各机构之间的合作;帮助总统准备预算和制定政府的财政计划;审查和控制政府的预算,帮助总统制定改革政策,尤其是及时 向总统报告政府的财政负担。 政策研究办公室(Office of Policy Development)由国内政策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组成,它们都负责向总统提供建议,帮助总统制定、协调和执行国内经济政策,同时也在其他的政策方面向总统提供建议。国内政策委员会(The Domestic Policy Council )成立于1993年8月16日,主要负责审查总统国内经济政策的研究和执行情况,协调联邦政府各机构间的合作。国家经济委员会(National Economic Council)成立于1993年1月25日,主要负责协调总统经济政策的制定,向总统提供经济政策建议。委员会还负责保证经济政策决策的实施。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由总统经济政策助理拉里?林德塞担任。 环境质量委员会(The 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CEQ)是根据《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案》(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of 1969--NEPA)成立的。设在总统行政办公室。根据《1970年环境质量改善法案》(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Improvement Act of 1970 ),专门成立了“环境质量办公室”(OEQ),向委员会提供专业和行政管 理方面的支持。委员会主席同时也担任办公室主任, 由总统任命。根据法律的要求,委员会负责评估、协 调联邦政府的行动,向总统提供有关国内和国际环境 政策方面的建议,为总统准备向国会提交的年度环境 质量报告。此外,委员会还负责审查联邦政府各机构 和部位执行有关国家环境政策的各法案的情况。 国家药品控制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National Drug Control Policy)是根据《1988年国家反毒品法案》 ( the National Narcotics Leadership Act of 1988)成 立的。办公室编制14人,目前的实际成员有8人。 办公室负责制定国家毒品控制的政策、目标、优先次 序和实施手段,每年的年度报告,提出反毒品战略和 国家反毒品的预算报告。在组织、管理、预算等涉及 反毒品活动的各个方面,向总统提出建议。同时,也 负责审查政府各机构履行反毒品战略的执行情况。 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是 根据《1976年国家科学和技术 政策、组织和优先次序法案》(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rganization, and Priorities Act of 1976)成立的,设在总统行政办公室。科学和 技术政策办公室负责为总统提供科学、工程和技术分析报告,以及有关重要的政策、计划和联邦政府的各种项目。 从科学方面,对各个领域的问题,包括经济、国家安全、医疗、对外关系和环境等问题,向总统提供建议。对于联邦政府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工作努力的规模、质量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是根据1963年1月15日总统11075号行政命令创立的,原名是“贸易谈判特别代表办公室”。根据《1974年贸易法案》( The Trade Act of 1974 ),成为总统行政办公室的一个机构,负责处理贸易协定,制定和实施贸易政策。经《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力法案》(The 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 )授权,贸易代表被赋予了诸多新的权力,包括执行“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相当于大使,直接对总统负责,全权负责处理有关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一切活动,包括讨论、召集会议和谈判,以及在OECD内涉及贸易和商品问题的事务,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和其他多边机构中涉及的贸易问题和其他多边和双边的贸易谈判。现任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立克(Robert Zoellick),另设有 副代表四人,三位在华盛顿,一位驻在日内瓦。其他成员包括:纺织品谈判首席代表、特别贸易谈判代表、负责农业、亚太地区、中国、国会事务、环境和自然资源、欧洲和地中海、日本、监督和履行、北美事务、政策协调、媒体、WTO和多边事务、西半球事务的多名贸易代表助理。 美国贸易代表也是美国进出口银行( the Export-Import Bank)和海外投资公司( the 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的董事会成员,是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国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二)部的机构设置 目前,美国共设有20个部,它们是农业部、商务部、国防部、空军部、陆军部、海军部、国防局、教育部、能源部、医疗和社会服务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内务部、司法部、劳工部、国务院、交通部、财政部、退伍军人事务部和国土安全部。 经过多年的演变,美国许多部的行政机构设置均很庞大,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以下仅以美国商务部和财政部为例。 美国商务部 成立于1913年3月4日,是从原“商务和劳工部”(成立于1903年2月14日)中分离出来的。有关劳工方面的事务,由劳工部负责。根据法律,美国商务部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国家的对外贸易、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和信息,提高美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防止来自国外的不公平贸易竞争;为企业和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社会和经济统计数字和分析报告;支持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利用,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利用;确保专利和商标,制定技术发展政策。商务部的最高机关是部长办公室,负责主持商务部的一切工作,向总统提供有关联邦政府政策、工商业和国家经济方面的建议。 商务部下设多个局和办公室,各司其职,如经济和统计局、出口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小企业发展局、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和技术管理局。 经济与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向部长和其他政府官员提供有关经济发展、经济预测及宏观和微观经济政策。经济和统计局由普查局和经济分析局组成。普查局( Bureau of the Census)作为一个永久性的机构,成立于1902年3月6日。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宪法的 授权,提供人口方面的普查数据。根据美国法律,普查局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法律规定,普查局所搜集的任何有关个人、家庭和机构的数字,必须经过严格地确认,并只能用于统计目的。普查局负责: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和住房普查;在各州和地方政府范围内,每5年进行一次工业普查,包括制造业、矿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通过经常性的调查,提供各方面的信息;综合美国外贸方面的统计,包括进出口数字;经各州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各种专门的普查;发表人口方面的预测数字。经济分析局(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负责:美国国家经济核算,综合各种经济数据,提供重要的经济信息,诸如经济增长、地区发展和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包括国民产出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情况,估算国家的有形财富、投入和产出表;地区经济核算,提供各地区、州和大城市区的个人收入、人口和就业情况,各州的总生产的估计;国际经济核算帐户,由美国与外国的国际交易(收支平衡)和美国的国际投资构成组成。此外,经济分析局还定期对美国在海外的投资和外国在美国的投资情况进行普查,并发表有关的数字。 出口管理局(Bureau of Export Administration)作为商务部内一个独立的机构,成立于1987年10月1日。根据美国《出口管理法案》(the 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其主要职能是负责促进出口和管制出口。出口管理局负责制定美国的“二元”(dual-use )商品,包括技术、软件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出口控制政策,处理出口许可申请,实施出口控制法。这些行动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武器扩散,同时也是出于加强国防工业基础、确保国家安全和某些对外政策目标方面的考量。 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是根据《公共任务和经济发展法案》(the Public Work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ct )于1965年成立的。旨在帮助美国国内各地方经济的发展,包括农业地区和某些不属于主流经济、经济发展迟缓的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局主要是通过向某些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协调、经济调整提供一些公共政策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包括基金方面的支持,以减少这些地区的失业。在经济发展局的计划援助( Planning Grants)中,多是针对各州、地方政府、社区,以帮助其制定有效的经济发展政策和发展计划,并提供技 术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包括产业研究、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和促进出口等等。 国际贸易局(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成立于1980年1月2日,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对外贸易,加强美国的国际贸易和投资地位。在进口方面,主要职责是保护美国企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国际贸易局由一位负责国际贸易事务的助理部长担任局长,他也负责向美国贸易代表提供专业和情报方面的支持。国际贸易局内分设多个部门:进口办公室负责裁定以否应对某进口商品实施有关的反倾销措施;市场准入和申请办公室负责分析、制定和执行美国国际经济政策,为美国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改善美国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地位;贸易发展办公室负责在国际贸易和投资方面提供建议,支持美国的工业部门,加强美国国内出口竞争力,促进美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此外,还设有“出口支持中心”(Export Assistance Centers--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负责向美国企业提供有关出口方面的信息和其他各种支持。 小企业发展局(Minority Business Development Agency) 根据总统行政命令于1969年成立,设在商务部,负责制定国家小企业发展计划,支持小企业,使其能够有效、平等地参与美国的自由企业制度,克服各种社会和经济障碍。小企业局的另一重要任务,是加强政府与小企业间的合作,为小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和商业机会。 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是 根据美国政府1970年第4号“重组计划” (Reorganization Plan)成立的, 设在商务部,主要职责是预测、监察、分析环境的变幻,及时预测,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加强环境安全。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由国家气象局(National Weather Service)和国家环境卫星、数据和信息服务局(National Environmental Satellite, Data, and Information Service)组成。 技术管理局(Technology Administration)是1988年由国会批准成立的,设在商务部,是美国政府与美国产业界进行合作的主要技术机构,旨在向企业提供信息,加强美国企业的竞争力。技术管理局由多个部门组成,包括技术政策办公室、国家技术信息局和国家 标准与技术研究所等。技术政策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Policy)的主要任务,是向私人部门提供支持,旨在推进技术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增强美国产业的竞争力,保护产业界的利益。此外,也负责支持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官员、产业界和学术机构的技术能力,以促进美国的国家技术发展和美国经济的竞争力。 国家技术信息局(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已经成为是美国最大的科学、技术、工程及其他与商业有关的信息中心。其主要的信息来源是美国各政府机构,此外也广泛地搜集各种技术研究报告、国外和国内的贸易情况、商业和管理研究、社会经济和贸易统计数字、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医疗保健年度报告,以及其他各种数据和全球竞争性情报。国家标准和技术研究所(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NIST) ,主要任务是帮助企业界开发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以新的科学发现为基础,加速产品的商业化,以加强美国经济,改善工作质量,改进应用技术,提高标准。 除以上各种机构外,美国商务部还设有专利和商标办公室、 政策与战略计划办公室和企业发展监督局等 等。 美国财政部创建于1789年9月2日,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政府机构。财政部长作为总统的政策顾问,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拟定国内、国际金融、经济和税收政策,参与制定广泛的财政政策,管理国家债务,美国政府的金融代理人。财政部设有多名助理部长,分别负责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微观经济、银行与金融、税收和预算、公共关系和国际事务等等。 美国国会曾经通过了无数的法令,授予财政部各种新的职责,并建立了无数的局和处。如货币管理局(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成立于1863年2月25日,主要任务是管理全国的银行。货币管理局局长由总统任命,任期为5年。货币管理局有权检查银行,批准或拒绝成立、兼并新银行的申请,做出关闭某家银行的决定。国内税收署(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早在1862年7月1日,美国就成立了国内税收署。美国国会第一次授权征收个人收入税和公司税是在1913年。目前,国内税收署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实施国内税收法。美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个人收入税、社会保险、和退休税,其他重要的税种 是公司税、消费税、不动产税和赠与税。经济政策办 公室(The Office of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Economic Policy ):负责协助政府高层制定经济政 策,分析和评估国内、国际经济问题,以及金融市场 的发展状况。此外,还专门负责根据每年的预算计划 进行经济预测;国际事务办公室:设有亚洲、美洲、 非洲、欧洲和中东等处室,帮助财政部长制定有关国 际金融、经济、货币、贸易、投资、环境、和能源政 策和计划。税收政策办公室:制定国内和国际税收政 策,分析各种税收立法和计划的效果,预测经济趋势、准备官方估计的政府收入估计数字,针对国际和国际 投资事务提出建议。美国关税署(United States Customs Service):根据美国第一届国会第五项法令成立,1929年3月成为财政部内一个独立的机构。其 主要职能是防止走私(包括毒品和非法药品)、征收 关税和罚金等。金融管理服务局(Financial Management Service):负责研究、制定、管理联邦金融体系,使政府的现金有效、安全地流动。金融管理 局还负责核算财政部的货币资产和负债,追踪财政部 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共债务局(Bureau of the Public Debt):成立于1940年6月30日,其主要职责是筹 措联邦政府所需的款项,核算公共债务,发行和回购 国库券,执行债务管理政策。 此外,美国财政部还设有其他诸多机构,如保密局(the U.S. Secret Service),负责保卫总统和其他高层政府 官员,以及美国政府政权和其他资产;联邦法律实施 和培训中心(the Federal Law Enforcement Training Center),负责向联邦政府各机构提供法律方面的培 训; 酒精、烟草核武器管理局(-the 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and Firearms)负责征收酒和烟草产品税, 防止走私和非法出售烟草和酒精产品;外国资产控制 办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控制 着美国所冻结的国家的资产;金融机构办公室 The Office of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负责监督、落实与金融机构相关的各种 政策和规章 的执行。 (三)其他独立机构的设置 目前,美国共有60多个独立的机构,其中较重 要的包括: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远期商品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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