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旅游注意事项
一、 天气概况和时差
1、 日本与上海气候情况大致相同,但日本国土南北狭长,虽是同一时间,可能因地点不同温差也较大,特别是北海道和九州,春秋两季去该地区旅游请注意适当的增减衣服。
2、 日本与中国有一个小时的时差,请注意调整(举例:日本时间上午10点相当于中国北京时间上午9点);
二、 酒店须知
1、 酒店入住手续由领队和导游统一办理,不要在公众场所展示自己的房间号码或钥匙;
2、 酒店的自来水中,冷水可以直接饮用,但热水不可。
3、 酒店提供收费闭路电视节目、收费
及操作方法请查阅客房说明;
4、 在日本洗温泉时,必须先将身体洗净后才能进入温泉池,且不可穿戴任何衣物,更不可将毛巾放入池中。
三、 个人物品
1、 日本的酒店内一般备有一次性洗漱用品、牙膏、牙刷、梳子、拖鞋、电吹风等;日本电压为110V,如果您携带的电器外包装上写有电压范围为110V~240V的话,则无需携带变压器)
2、 必备药品(请勿散装):感冒通、昏晕宁、黄连素、创可贴等,如果您有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请随身携带。
3、 由于制式不同,中国手机(除3G手机外)在日本均不可使用,可使用电话卡或投币电话与国内亲人联系。
四、 货币
日本的货币为“丹”,目前汇率约为6.5;即100日圆约等于6.5元人民币;在日本,现金消费只通用日元,请于出发前在银行兑换(凭本人身份证);国际信用卡(VISA,MASTER)均可使用,银联卡目前只有部分商店可用。
五、 海关
1、 携带家用摄像机、数码相机 (带有广角镜的专业相机除外)、微型计算机等出境现无须向海关申报。
2、 入境日本时,20周岁以上的成人(日本籍客人除外)可携带非日本制造的香烟400支、760ml以下的酒3瓶。
3、 凡携带色情
刊、盗版软件及音像制品、假冒名牌物品、毒品、武器等一切违禁物品的,一律不得出入境。
4、 任何动物及其制成品(如香肠、牛肉干等)、水果、植物(含蔬菜)均须向海关申报清楚,否则罚款相当严重。(由于申报手续过于繁琐,为避免耽误行程。一般不建议客人携带)
5、 中国海关规定每名出国游客可以随身携带20000人民币及5000美金(或等值外币),游客回国时可携带400支烟和1瓶酒。
六、 安全事项
1、 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防止被别人调包,不要为不相识的人带任何物品,以防被人利用贩毒。
2、 现金、珠宝饰品等贵重物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必须随身携带,不可放在行李箱 (包) 内,以防不测,如有遗失或被盗,本公司概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外出活动宜结伴同行,切勿擅自活动,以防意外。日本车辆靠左行使,与中国相反,请注意交通安全规则。出租车按公里计算车费,一般起步价2公里660日元,之后每约347米增收90日元,夜晚11时起至清晨5时,车费增收30%;东京的电车最低票价约130日元,地铁的最低票价约160日元。
★友情提示(游客必读)★:
1、在日旅游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团员应听领队安排,要有团队精神;如果擅自离团,将被视为在日离团潜逃,我公司将立刻向当地警署报警;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未能与团队一起按预定航班回国的话(哪怕只是晚一个航班),也将被日本法务省和中国边防视为离团潜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我公司将没收归国保证金(又称押金)。
参团补充
旅行社: 团名(号):
1、旅游者(客户)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就参加购物项目做出以下安排:
国家/地区
购物项目内容
(购物点名称、经营范围)
时长
是否协商一致√
日本/东京/大阪/名古屋
秋叶原电器店(日本电器及各类小商品)
约60分钟
同意 □不同意
日本综合免税店(日本自有商品)
约60分钟
同意 □不同意
珊瑚展示馆或珍珠文化馆(日本珠宝)
约60分钟
同意 □不同意
购物场所项目说明:
1.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参团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愿决定,我社全程不强制购物。除本协议条款中确认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店。旅游者在协议中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质量问题,我社不协助退换。
2.协议中约定的购物场所,在目的地国家都有严格管理,同一国家内同样产品不会有较大的价格差异。以下购物场所亦是当地人的购物场所,不排除产品在所在国家有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后予以选择,我社不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3.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为保证行程所列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参团旅游者谅解。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安排是为了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游客自愿选择;
2、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旅游者参加本协议以外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共同协商,在旅游者赴日旅游期间,在保证原有行程不变的前提下,旅游者与旅行社对本次旅游行程中的相关购物场所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此协议作为旅游
的补充,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旅行社已就上述购物场所的特色、旅游者资自愿购物、购物退税事宜以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和提醒义务。我同意此补充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
我已经充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 (同意或者不同意,划勾无效)以上所有安排。
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